42.走村串户的“无任所大使” 1956 年春,我回乡挂职体验生活,当了个乡党委副书记。挂职,也就是客串, 人家并不当真,自己也不能以假乱真。官场有一套看不见摸不着的规矩,不可随心 所欲。所以,除了开会,我每天都溜溜达达,走村串户,整个儿是一个“无任所大 使”。 那时,衙门口小,乡里的干部只有书记、副书记兼乡长、乡秘书和乡公安是国 家工作人员,副乡长以下的都是农业人口但吃商品粮的社调干部。生、旦、净、丑, 一人数任。大家虽有分工,却必须围着中心转。也就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 只有我这个“客卿”,真正是“不管部部长”。三夏大忙,我却像个二流子,于心 不忍,脸上发烧,便主动要求抓供销社的筹建。 我一不要人权,二不要财权。理事会和监事会没有我的名字,主任、副主任、 会计、营业员……我没有安插一个私人。那时是建国初期,百废待举,提倡艰苦奋 斗,勤俭建国。乡党委和乡政府的办公地点,是在一个被没收的反革命地主分子的 旧宅院里。乡党委书记是个蜕化变质分子(后来被开除出党,戴上坏分子帽子), 想趁建立供销社之机,向上伸手,要一笔建房费。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是“中央派 下的人”,又列席县委会,受到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尊重,他口头上没有跟我唱反调, 但是心里结下了仇。1957 年我被划成右派,他无中生有给我抹了不少黑,扣了不 少屎盆子。我走遍全乡几十个村庄,劝说农民掏钱入股。我不会骑自行车,雇了一 辆二等车(自行车带人)东奔西走,南来北往。我对农民讲,掏钱在供销社入上一 股(一股一块钱),便成为供销社的东家,平时买东西享受优惠,年终还可以分红。 我当时虽然只有20 岁,却是这一方乡土的“知名人士”。农民相信我说的话,纷 纷入股而以东家自居。有个10 岁的小女孩,拿着一块多钱,想买几尺花布,做一 件小褂,跟我在路上相遇,听了我的劝说,竟然也把买花布的钱交给了供销社。 这个女孩,就是我在后文中要提到的秀子。 供销社正式挂牌成立。主任、副主任、会计在乡党委和乡政府挤出的一间老房 旧屋里办公。长工棚成为门市部,磨棚和碾棚充当仓库。我在成立大会上讲话。秀 子从几里外前来给爹打二两酒,我亲自为她服务,二两酒足有半斤,还笑着对她说 :“东家常来照顾。”40 年过去,供销社又归去来兮,正在恢复原状。只是我已 老、弱、病、残,不能再为供销社奔走鼓呼。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