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蓉蓉(1)
蓉蓉刚给我打过电话。我们聊了大概五十分钟。然后我说,我们就说到这儿吧。
我要写小说了,我现在要写你了。我从成都回来后,蓉蓉一直没给我打电话。只是
在“春树下”发了一首诗,充斥着“恨”和“要杀人”的字句,不知道她最近经历
了什么,是不是她那个班主任又找她别扭了。几天后一个晚上,她给我打来电话。
像从前一样,我们聊了很多,很快乐,甚至比从前还要快乐。在成都呆了一个礼拜
后,我们的关系发生了质的转变——她对我个人崇拜的时代过去了。我也不再当她
是我的单纯Fans了,而是做为一个朋友。以前我在烦的时候,不会想给她打电话,
而现在,我可以打了。我现在特别想吃冰淇淋。但我屋里没有。我想起了在蓉蓉
学校门口她给我买的冰淇淋。两块钱,很大的包装,有很多奶油,真的特别好吃。
后来的几天我们一去她的学校就要买那种冰淇淋吃。最近一次,附近都没有那种冰
淇淋了。于是最后一天,我们都没有吃到那种冰淇淋。
在成都很大一部分的记忆就是陪蓉蓉在她的学校里呆着。那所学校是民办大学,
地方挺偏僻,但校园还不错。有很多树。好像外地的很多大学都很美。相比起来,
北京的大学除了北大清华外,基本上校园都小得可怜。蓉蓉说明天学校有个演出,
她来弹古筝。我们帮蓉蓉把古筝般到六楼的楼顶,她要先排练。天气阴沉沉的,不
时有风刮过来。蓉蓉刚一开始弹古筝,我们就都傻了,真是“如听仙乐耳暂明”啊。
蓉蓉一弹起琴,表情就十分严肃,这和她的打扮一点也不相符。我总觉得蓉蓉长得
比较“凶险”,不太女性化。当时我还当着她一个会算命的大姐姐的面开玩笑说她
长得像是通缉犯的样子。在我们听蓉蓉弹古筝的时候,有女生走上楼顶,戴着耳机
走台步,穿得很少,只是一件无袖小T 恤。可能是个业余模特。
我来成都第二天的时候,我们去她家附近一个社区去照大头贴。在这之前,我
基本没照过大头贴,我总觉得这特别做作。大家在摄像头面前做出一副娇媚、温柔
的样子出来,真的那么有意思吗?阳光非常好,那个社区的总体色调是明黄色,阳
光照在上面,很生动。蓉蓉说这里有一种童话般的色彩。我们拍完大头贴后,又用
数码相机照了许多照片。玩了一会儿后,蓉蓉带我去了一个卖画的地方,她说那里
有一个大姐姐很好,她有时间就经常过来和她聊天。那个“大姐姐”长发、很瘦、
不施脂粉。我们到她那里时,她正在练毛笔字。她说话很轻柔,在我送给她一支口
红时,她说我豪爽、出手大方。我不好意思地指着蓉蓉说,她才是真正的豪爽。我
们出门打车时,从来都是她付账。姐姐给我算命,说我面相非常好,只是脑门长得
不够宽,遇事容易钻牛角尖。还跟我说,我以后如果遇到困难不用担心,我的一生
会遇到很多贵人,他们会帮助我。
在成都蓉蓉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了。我简直觉得她是一个活雷锋。她才应该是
我的偶像和榜样。她对钱的那种不计较,那种大方,那种从来都不为自己考虑的做
派,让我为之折服。在我没来成都时,蓉蓉就跟我说,她在给我攒钱,留到我来时
花。她攒了一千多块钱,都用在了我们打车、和朋友见面吃饭、唱歌上了。我也带
了几千块钱,等我要回北京时,全花光了。在成都我买了几件衣服,还买了一双鞋。
那双鞋是我们集体逛街时我看到的,黑色,平跟,到小腿肚儿那里。玲子也想买,
但只有一双。玲子是我们共同的朋友,长得娇小玲珑,喜欢摇滚乐,在成都上大一。
那天李冰
把他的皮夹克脱给我,我换上刚买来的鞋和一条蓝绿色的紧身迷彩裤,穿上皮
夹克,他又给我系上他的钉皮带。李冰穿上了我本来穿的迷彩上衣。他本来就穿着
一条黑色的紧身裤和黑色的高帮帆布鞋,还戴着黑色的帽子。这样打扮完,我们都
像是CS游戏里的人物。
我觉得浑身是劲。成都十月的天气还很暖和,街上的女孩喜欢穿长的衣服和短
裙,搭配高跟或平跟的靴子,以便露出一截纤细的小腿。我发现成都小店里的裙子
比北京的好看,花色多,而且做工好。可惜比较贵。我没有钱买裙子了。我和蓉蓉
基本上天天逛街,也发现了一些好玩的小玩艺,比如南方公园的袜子和一件非常好
看的绿色T 恤。那件T 恤非常小,我只能勉强地穿进去。后来的几天,我就一直穿
着那件T 恤。
小丁把我叫到一边,悄悄地说他喜欢上了玲子。我吓了一跳,有点想笑。可小
丁表情认真,他说他可能是太寂寞了,身边一直没有什么女孩。玲子有男朋友,她
的男朋友小池是李冰的好朋友,也是我的朋友。而小丁也是我的好朋友。这关系太
难弄了,搞不好以后都得翻脸。而玲子还没有发现这一切。可一个青年的寂寞怎么
会是一句话能解决的呢?小丁说,你不会笑话我吧?你可不要跟别人说哦。
蓉蓉带了一个叫李姗的女孩和我们一起去唱卡拉OK,在这之前她就跟我说过李
姗。“她也看过你的书。而且她说她当时看完后就很想认识你。我就是因为这个才
跟她好的。”小丁不时和我窃窃私语,玲子根本没有察觉小丁的心思,可李冰和蓉
蓉猜到了,他们都是太敏感的人。我们唱了许多歌,午夜时,李冰和李姗已经困了。
我们还精神,蓉蓉出去买烟。小丁在唱刘德华的《相思成灾》,他嗓子都快哑了。
这首歌我在北京听他唱过。李冰当时还嘲笑我说让我左胳膊纹一个“相思成灾”,
右胳膊纹一个“K 歌之王”。不用说,这两首歌都是小丁介绍给我,并发扬光大的。
我说那你纹什么?他说他左胳膊纹一个“罗大佑”,右胳膊纹一个“北京娃娃”。
和李冰的相知是在迷笛音乐节。早在夏天我去青岛玩时,就见到了他。那时玲
子不在青岛,所以我见到了她的一大堆朋友。我们一起吃了一顿饭。后来李冰跟我
说,他们都没想到我那么瘦。吃完饭,我和女孩走在前面,他们走在后面。李冰指
着我的背影说:“我想要她。”小池说:“你说什么?”李冰又重复了一遍:“我
想要她。”小池感到不可思议,他用青岛话说:“你想干什么?”在迷笛,李冰用
他简单而又直接的方法实现了我的梦想。我的梦想很简单。风很凉,他给我穿上他
的皮夹克,然后替我拉上拉锁。平生第一次,我穿上一个人亲手为我穿的皮夹克。
我对我喜欢的东西,从来不主动追求。就像我喜欢大学,但我从来没有参加过高考。
我想出国,但我从来没有央求。我知道,有些想法只要我去做我就能实现,可我偏
偏喜欢一件事情直接掉到我的头上。我喜欢梦想不用追求就会实现。我爱一个人,
我就等他来对我说。我爱上一种感觉,我就只能等它自己来找我。我有了钱,但我
从来没有想过为自己去买一件皮夹克。我喜欢朋克的衣服,可我从来没有想过穿。
直到认识了李冰。那天我里面穿的是一件娜老师给我的黄色睡衣。“维多利亚的秘
密”。非常紧,长长的黄色的睡衣,风一吹就露出我的腿。后来有人问我为什么要
这么穿。我对她说,女孩,生活只有一次,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吧!有时候,我说的
话非常矛盾。
我就住在蓉蓉家。她家做的是典型的重庆菜。蓉蓉告诉过我,她家在重庆,只
不过现在住在成都。她很不喜欢成都。
李姗经常跟我一起去逛街。她有一次穿的是蓉蓉的鞋子,鞋很小,她就蹦着走,
实在不成了,她只有呆在麦当劳等我和蓉蓉。在我来成都的第一天,蓉蓉就说,我
们去找李姗。她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手机也丢了,她也不回家,也不在她租的地方。
她说李姗看我的书看哭了。我心里顿时有了责任感。我说我一定要和她好好聊聊。
后来李姗和我说了她家里的一些事。她父母常年工作在外,只有奶奶在家。可奶奶
老打她。她从大学退学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家不同意她和她男朋友在一起。还有
一部分是她想离开那个家。我们见过她照片上的男朋友,长得有点像小丁。现在李
姗在找工作,因为她没有钱,她说也不想再去麻烦她的男朋友。她和她男朋友和别
人合租的房子已经退掉了。现在她也没地方住。蓉蓉提起李姗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
的样子,她说李姗太懒了。让她找着工作后一分钱都不许花,先花她的钱,她在学
校的饭费和她的零花钱足够她们一起花了。“让李姗把钱存着以后学门技术,她以
后也不能老给别人端盘子啊”。蓉蓉在说这些的时候表情严肃,看起来好像李姗的
姐姐。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