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绝招,博士骗到联合国 听起来有点像天方夜谭:一个被开除的北大博士开创了中国人诈骗案例的先河。 他不但骗遍中国的大江南北,骗了政府官员和企业老总,而且真的骗到了联合国, 从联合国骗取了正式任命的“联合国专家”身份。2007年11月15日,让北 京大学蒙羞的“北大博士”喻晓最终把自己骗进了监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对喻晓做出的一审宣判,按照《大话西游》的经典台词似乎更好玩:如果给喻晓的 服刑时间加个期限的话,那就是无期徒刑。 忽悠联合国、忽悠政府、忽悠企业、忽悠专家,这位北大博士的忽悠功夫可谓 匪夷所思。喻晓的骗术之高在于他自己也分不清到底哪一句话是真话、哪一句话是 假话,因为他从来就把假话当真话,用《红楼梦》里的一句经典话语形容他可能是 最准确的:假作真时真亦假。 在网络上输入“喻晓”两个字,很快会跳出数万个辞条,但最经典的还是喻晓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的身份出席各种会议的报道。另外,在中国喻姓名人的 杰出代表人物中,喻晓排在“层次比较高、影响比较大的名人”第四名,名列很多 省长、省委书记之前。在这份喻姓名人的介绍中,喻晓的介绍是这样的:法学博士、 经济学博士后、北美经济发展研究院院士,曾任国务院经济资源学术研究委员会地 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技术研究院院长、中国改革与发展理事会理 事长、北京大学教授,现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 显然,“中央办公厅局长”是一个令人不可小觑的身份。而在喻晓公开的简历 上,更是令人眼花缭乱,这份在网络上广泛流传的“喻晓简历”原文是这样的: 喻晓,男,1958年生人,汉族,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 经济学教授、北美经济发展研究院院士。国家恢复高考后首批考入清华大学,攻读 高能物理专业和工程力学专业,先后获理学学士、工学硕士学位。1985年研究 生毕业后,分配到河南省冶金厅办公厅技术处工作。任河南省安阳钢铁公司技术员、 工程师、科长、处长职务。1989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攻 读博士学位。1992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地区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处处长、研 究员。1993年任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1994年经国家统考公派 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杜克大学做博士后研究。任美国杜克大学客座教授。被聘为 北美经济发展研究院院士。1996年之后任北京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 任、教授。1999年后任国务院经济资源学术研究委员会地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 任、中国国际经济技术研究院院长、中国改革与发展理事会理事长。现任中央办公 厅局长。近几年曾多次参与国家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参加中央重大文 件起草工作,参加国家社科重点研究项目数十项。获得各种国家奖励几十项。获国 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奖。出版著作26部,在《人民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300多 篇。特别是主持国家重点研究项目“邯钢经验研究”,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 重视并多次给予重要批示,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现聘为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第六届高级顾问。 而向社会公开的“喻晓博士主要研究的领域和方向”的3条内容,更是不能不 令人佩服,他所研究的方向是:国民经济发展理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产业经 济的结构调整和增长理论;政治体制改革、政府体制改革研究、国际国内区域经济 发展战略、经济全球化理论、西部大开发、经济特区发展和农业化问题;国际经济 与政治、企业经营战略、市场经济理论、国际竞争与合作理论。 看完这些内容,如果事先不知道喻晓是个骗子,一定会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就连吴敬琏这样的著名经济学家,跟喻晓相比也似乎有些相形见绌。但是,谁能够 想到这个身边簇拥着大批货真价实的专家的“中央办公厅局长”是个冒牌的骗子呢。 实际上,喻晓的简历中,除了“男,1958年生人,汉族”是真的以外,其 他内容几乎全部是编造和臆想出来的,倒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 促进处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身份是经过 联合国正式批准的。但是,这个“合法”身份也是喻晓用冒充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局 长的身份骗来的。 一般而言,骗子假冒身份都是在特定的场合和特定的地点,几乎没有人敢公开 宣扬自己的假身份,因为这样很容易露馅,但这位“喻局长”却不一样,竟然大张 旗鼓地公开宣扬自己的假身份,其胆量之大是一般骗子所不具备的。喻晓的真正名 字并不叫喻晓,而叫“喻修廷”,1958年9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淮阳县。后 来他改名喻晓,是希望自己能够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包括他后来假冒中共中央办 公厅局长外出行骗,他都不介意当地媒体公开宣扬他假冒的身份,堂而皇之地以假 身份出现在各种媒体和网络上,甚至出现在人民大会堂的新闻发布厅,而且他的名 字赫然排在显要的位置上,甚至排在一些前任部委领导前面。 喻晓显然是把自己当做真的正厅级“局长”了。他给自己安上这个头衔,首先 骗的竟然是联合国。 2002年底,喻晓自称是“中办调研局局长”、“北京大学教授”,向联合 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主任递交了简历,简历上写有“中办局长”的字样,喻晓请 求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当时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有一个指导思想,想聘 任一些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司局级干部担任委员,有政府高官的参与,能更好地推动 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的有关领导考虑到喻晓的“中办调研局 长”的特殊身份,经研究同意吸收喻晓成为专家委员,并报到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中国投资促进处,经过批准后,发给了喻晓一个聘书。至此,喻晓成为“联合国专 家”。 成为专家委员在经济上得不到什么好处,但是,喻晓看到的是另外一种“经济 效益”:如果拿着联合国颁发的聘书到各省市,不但能够受到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高 规格接待,而且对招商引资或者从事其他活动都具备了良好的条件。况且,加入这 个组织之后,喻晓不用自己出面,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本身就受到各地的热情邀请, 他只需要以“专家”的身份去参加会议和考察就可以接触一些高层领导,如果再以 “中办局长”的身份出面,接待规格差不多可以用“众星捧月”来形容了。有了这 些“特殊身份”,想诈骗点钱财就易如反掌了。 2003年4月,喻晓刚刚被批准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不久,就随团 去了四川省某市。在报名时,喻晓以“中办局长”的身份报给了当地。 实际上,就在喻晓成为“联合国专家”之前曾是一个罪犯。2000年12月 12日,喻晓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其恶 劣手段比起他的诈骗而言,更加令人不寒而栗。 1998年喻晓考取了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但是,他的精力 似乎并没有放在学业上,而是放在投机钻营和想方设法害人上。 先是投机钻营狐假虎威。喻晓考入北京大学之后,很快发现北京大学有很多社 团组织性质的团体,这些团体都是松散性的虚设团体,很多社团只要是北京大学的 师生都可以加入,进行学术的讨论和研究。喻晓一到北京大学就瞄准了一个叫做 “北京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的社团,于是他找到了研究中心主任杨先生。喻晓 对杨先生谎称,他在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读博士后,想参加到中心来,杨先生 表示可以加入进行学术讨论和研究。但是,让杨先生始料不及的是,后来他突然听 到有人反映喻晓成了北大区域中心主任。杨先生开始还不相信,但在网站上搜索时, 杨先生竟然看到喻晓打着北大区域中心主任的旗号进行一些社会活动,杨先生当即 就警告了喻晓。经过喻晓这么一折腾,这个“北大区域中心”在1999年就取消 了。但是,几年之后,国务院办公厅找到杨先生了解喻晓的情况时,出具了盖有 “北京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字样和“北京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学术部”字样 的印章。作为中心主任的杨先生当即告诉相关人员,中心没有成立过学术部,这些 章均是假章,都是伪造的。当然,北大区域中心更没有喻晓所宣称的对外学术交流 的研究项目,更没有委派喻晓参加社会及企业的调研工作。 假冒领导还不算什么,更让北大师生们大跌眼镜的是喻晓的另一种卑劣手段。 喻晓入学不久之后,因为与一位比他小十多岁的张先生产生矛盾。自1998年1 0月至2000年4月间,喻晓虚构了一位“被害人”,并以“被害人”的名义写 信给国家和公安机关领导人,诬告张先生有强奸、杀人、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 犯罪行为。即使这样喻晓还不过瘾,他反过来以张先生的口气多次写信给公安机关 有关人员和记者,一方面承认“自己”犯有多种罪行,希望得到宽大处理,另一方 面恐吓、敲诈勒索对方,并把张先生的地址及电话告知写信对象,以便引起司法机 关的重视。 喻晓的这些卑劣手段确实起了“作用”,由于喻晓的诬告陷害,致使1998 年10月到2000年4月,公安机关对张先生进行了多次调查,干扰了张先生正 常的工作和生活。直到2000年4月29日,喻晓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才真相大白。 而此时,喻晓的博士学业尚未完成。 由于喻晓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检察机关提请法院依法惩处。但在法庭上, 喻晓认罪态度却出奇地好,他委屈地表示自己“只是出于为他人‘出气’的动机实 施了‘举报’行为”,而且自己是个在读的博士生,有能力为社会多做贡献,请求 法院给自己一条改过自新的道路。喻晓一番捶胸顿足涕泪交流的忏悔举动打动了承 办此案的检察官和法官,检方在起诉时也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院考虑到喻晓 的诬告陷害行为虽然给张先生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但尚未造成实质性的严重后 果,加上到喻晓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量刑时酌情从轻进行了处罚,最终仅仅以诬 告陷害罪判处喻晓有期徒刑8个月。 就在喻晓被法院判刑之后,北京大学依据有关规定,于2000年12月给予 喻晓开除学籍的处分,所以喻晓并没有拿到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此后喻晓与北京 大学也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从看守所里走出来并被开除学籍的喻晓,不但转眼间 变成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而且还堂而皇之地成为“北京大学教授”,而且 变成了“联合国专家”。 喻晓之所以能够成为专家委员,就是有“中办局长”的特殊身份。喻晓自20 03年开始被聘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后,格外受到重视,绿色产业专家委员 会组织活动时也优先邀请喻晓参加。仅仅2003年,喻晓就参加了绿色产业专家 委员会组织的3次活动。 2003年4月,联合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准备对四川省某市某区的绿色产 业示范区进行考核验收。在验收专家的名单里,有喻晓的名字,并注有职务为“中 办调研局局长”。考虑到喻晓的“特殊身份”,当地接待人员不敢怠慢,立即向区 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区委区政府更不敢怠慢,有关领导亲自去机场迎接。在欢迎会 上,“中办调研局局长喻晓”是所有专家中级别最高的领导,自然受到众星捧月的 接待,被安排在主宾的位置上就座。 因为喻晓的身份是“中办调研局局长,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在考核过 程中,当地领导“请示”喻晓:因为喻晓的身份规格高,要不要向市委和省委有关 领导汇报,以便有相应规格的陪同。这一次轮到喻晓害怕了,一旦省委和市委有关 领导前来,发现自己是个冒牌货,就等于自投罗网。但喻晓是经过“大场面”的人, 他温和地说:“我这次考核的主要身份是专家委员,作为领导干部,还是低调一点 好,多做点工作,少给基层添麻烦,你们省委市委的领导也都很忙嘛,我看你们就 不要上报了。” 领导做了“指示”,下面只好照办。喻晓此举更是得到当地领导的佩服,但是 对喻晓的接待工作,依然是按“局长”的身份接待的。由于喻晓的参加,当地对专 家团的接待规格也提高了,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领导都陪同参加了考 察,当地媒体也做了报道。 这次考察结束后,考察团一行人员来到了四川省成都市某县。得知专家团其中 一位是“中办调研局局长”,县委书记和县长匆忙出面,按照最高规格接待了喻晓。 这时候的喻晓已经习惯了前呼后拥的感觉,在酒桌上夸夸其谈纵论时政,让县委领 导佩服得五体投地。推杯换盏之际,县委书记趁着酒劲儿邀请喻晓给县委干部作一 场报告,被吹捧得忘乎所以的喻晓当即答应下来。 第二天,县委干部全部集中在县委大礼堂,听取了“中办调研局局长”喻晓的 长篇报告,喻晓这次报告的题目竟然是《关于十六大十大关系的报告》。对于这次 报告,不但当地媒体作了报道,县委办公室还专门发了通报,并转发了喻晓在会上 所作的报告。 后来喻晓离开四川后,这个县的县长觉得喻晓的讲话水平跟“中办调研局局长” 的身份有点差距,专门托朋友打听喻晓的情况,朋友的回话是中办并没有喻晓这个 人。这位县长尽管知道自己受骗,但却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由于这次在四川省的“精彩演出”,喻晓给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的委员们留下 深刻印象。其中同为委员的某公司法人王女士在这次活动中同喻晓相识。2003 年9月,王女士所在的公司与浙江某县合作,举办了一场经济发展论坛活动。在这 次论坛邀请的4位专家中,规格最高的依然是“中办调研局局长”喻晓,只不过这 次喻晓从“北大博士”变成了“留美博士”,外加一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属的 “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头衔。当然,喻晓这次还带了一个令人深 信不疑的道具:他自己印制的印有“中办调研局”的信笺。 同样在浙江,喻晓还以“国务院地区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的身份参加了某著 名城市组织的“名牌战略论坛”。喻晓在论坛期间还有过一次讲演,获得一些劳务 费用。 实际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内设有调研室,但却没有调研局这个单位,也不可能 存在抬头为“中办调研局”的信笺。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未成立过“地区经济 研究中心”或类似机构。 喻晓频频出席各种会议和论坛,并不反对媒体报道,这种大张旗鼓的公开假身 份实在是反其道而用之,尽管很多会议不但有被人识破身份的风险,而且除了吃喝 得不到别的好处,况且喻晓根本看不上那点可怜的“劳务费用”或者“讲课费”, 喻晓的胃口很大,他看重的是参加这些论坛能够获得一些“人脉”,一些媒体的报 道只是区域性的和网络上的,不会引起官方高层的关注。而这些活动可以结识很多 大集团公司的高层领导,媒体的报道可以印证他是“真局长”,而从一些大型集团 企业骗钱,才是喻晓假冒“中办调研局局长”和骗取“联合国专家”身份的真正目 的。 喻晓的这些目的很快实现了。按照喻晓诈骗数额的大小,要先从浙江的甲集团 说起。 浙江甲集团是国家520家重点企业之一,是一家有40多年发展历史的综合 性制药企业,是中科院和科技部共同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目前拥 有1家A股上市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全资工厂,总资产25亿元。毫无疑 问,这是一块肥肉。 2003年底,喻晓在与浙江甲集团高层认识的某报记者的陪同下来到甲集团。 那位记者介绍喻晓是“中办调研局局长”,来考察企业情况。喻晓交给集团领导的 都是内容为“中办调研局局长、北京大学教授”的名片,而且用着抬头是“中办调 研局”的稿纸。这让集团领导十分相信喻晓,因为喻晓表示要针对甲集团的情况写 一份报告,报送中央领导。当然,喻晓明白,如果自己不是以中办局长、北大教授 的身份出现,甲集团当然不会理睬他。 在装模作样地“视察”了一番之后,喻晓向甲集团董事长表示,甲集团很有发 展,他愿意邀请一些国内顶尖专家为甲集团的发展出谋划策。中办的局长主动帮助 企业的发展,令甲集团高层领导深受感动。当喻晓提出由他组织甲集团在北京人民 大会堂举办一次高层论坛时,甲集团的领导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2004年4月18日,喻晓以中国区域研究中心主任的身份组织了甲集团在 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的论坛,甲集团为此支付给喻晓人民币56万元。这次论坛的 收获是喻晓为甲集团出了一本论坛资料汇编。 一个月后的2004年6月,喻晓带着四五位专家来到甲集团,经过一番“调 研”之后,肯定了企业的成果。因为喻晓请来的专家在国内有一定的名气,集团领 导相信了喻晓的能力和诚意。所以,当喻晓提出为甲集团的发展作一个企业发展战 略研究课题,需要甲集团支付人民币120万元时,尽管董事长认为费用过高,但 考虑到喻晓的“中办调研局局长”和“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又请来专家帮助企 业,就爽快同意了喻晓提出的价格。甲集团同喻晓注册的北京博研宇晓经济研究中 心(以下简称博研宇晓中心)签订了合同,120万元分几次汇入博研宇晓中心的 账户。 上次的调研课题还没有完成,2005年1月,喻晓再次提出,要为甲集团完 成第二项企业文化课题调研,需要人民币200万元。尽管费用出奇地高,但是考 虑喻晓的身份,董事长还是勉强同意了。 喻晓先后十余次到甲集团,每次少则四五人,多则十余人,喻晓带来的均是货 真价实的专家、教授,每次来都会给甲集团高层讲课,而合同中的一切费用也都交 给了喻晓。前前后后,喻晓骗取浙江甲集团人民币376万元,这数额都是专家们 所不知道的。 而喻晓骗取广东乙度假村人民币59万元的手段,也如出一辙。 广东乙度假村是集温泉度假、休闲、养生和娱乐为一体的四星级度假村,也是 一家AAAA级绿色酒店。正是乙度假村打出的“绿色酒店”的旗号,让“联合国 专家”喻晓嗅到了“商机”。 身为“联合国专家”和“国务院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专家组负责人,喻晓 在考察时发现乙度假村“很有特色”,于是他对乙度假村的总经理夸下海口,准备 形成调研材料上报国务院,提高企业知名度,帮助企业发展。因为当时喻晓还带来 几位国内知名的专家,总经理很快相信了喻晓,并爽快地与喻晓签订了“调研”协 议。 喻晓以“国务院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与乙度假村签订了协议,并索要人民 币20万元作为调研经费。按照协议,喻晓应当为企业召开推介会,但是签约后喻 晓一直没有履行。直到2003年11月,在乙度假村的一再催促下,喻晓才帮助 乙度假村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一次研讨会。这次研讨会对企业没有任何实际帮 助的效果,只是流于形式。喻晓曾经许诺有多位国家领导人参加,但实际上没有在 任的领导人出席,只是一些退休干部和学者。后来乙度假村见到喻晓提交的调研材 料都是一些专家书写的,喻晓拼凑一下应付一下了事,对乙度假村并没有什么帮助。 本来喻晓还提出请专家为乙度假村撰写一部书,但喻晓组织的人给度假村写的提纲 让度假村高层很不满意,所以也没有让喻晓再出书。至于喻晓写的调研报告是否上 交国家领导人,度假村的领导们当然更不清楚了。 这一次,乙度假村先后支付给喻晓人民币13万元和46万元。而喻晓所花费 用只是在人民大会堂组织研讨会时支付给一家广告公司人民币10万元。这10万 元除了用于布置会场、支付到会记者、专家的费用之外,广告公司只得到了300 0元的利润。 喻晓的骗术之高,还在于他什么事情都敢拍胸脯打包票,就连修铁路这样的事 情他都敢答应“找国家发改委立项”。 内蒙古丙集团是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业,以铁路运输、煤制油为产业延伸的 大型企业,也是中国企业500强之一。这家企业的董事长曾联合几家煤炭企业, 准备修建一条专用铁路用于煤炭运输,但一直没有通过审批。2004年9月,丙 集团邀请一些专家参加庆典活动,当董事长得知坐在主席台上的喻晓是“中办调研 局长”时,希望喻晓能够帮助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喻晓当即答应下来,信誓旦旦 地表示马上帮助集团写一份调研报告“向国家发改委说明情况,帮助丙集团修建铁 路立项”。在喻晓的要求下,丙集团董事长让下属写了一份调研报告的底稿交给喻 晓。喻晓在这份报告上面做了一些简单修改,经董事长审查后交由喻晓带回了北京。 不久之后,喻晓给丙集团发来8页传真,前面7页是写给国家领导人的信件,后面 1页要求丙集团支付专家论证会议费20万元,汇入到博研宇晓中心账户。丙集团 当即给喻晓汇了人民币20万元。之后丙集团有关人员就修建铁路事宜和喻晓多次 联系,喻晓称已经上报到国家发改委,让丙集团等待消息。但是,直到喻晓被捕后 也没有任何结果,因为喻晓压根儿就没交给发改委任何报告。 除了向企业骗取钱财之外,更为可笑的是,喻晓在骗钱的同时,还不忘为他的 弟弟骗取了四川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副总经理的官衔。 四川丁集团是一家总资产12亿元人民币的大型企业,这家公司因为确立了 “维护绿色环境,倡导绿色消费”的经营理念而被喻晓纳入诈骗的视野。2003 年4月,喻晓跟随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到四川时,以“中办调研局长”的身份来到 集团参观并询问了发展情况。2003年6月,回到北京的喻晓给丁集团董事长打 电话称,他找了许多专家,准备为丁集团在北京召开讨论集团发展的研讨会。董事 长考虑到喻晓的身份和建议可能会对集团很有帮助,就同意了喻晓的提议。之后, 喻晓传真了一份印有“中办调研局”字样的信纸,提出需要人民币10万元的费用, 董事长表示同意支付。很快,10万元打到了博研宇晓中心的账户上。当然,这个 会至今也没有开。 但是,拿到钱的喻晓却很快再次来到了四川。2003年10月,喻晓带着一 些专家来到集团进行讲课和考察,喻晓还表示将调研报告上呈中央领导,其间的费 用当然全部由其集团支付。如果喻晓不是以中办局长的身份和“能够向中央领导反 映集团情况”的允诺,丁集团绝不会和喻晓往来,因为丁集团的主产业是国家扶贫 项目,不缺有识之士。但是,他们更架不住喻晓的忽悠功夫,2003年底,喻晓 给董事长打电话称,给集团介绍一位营销高手到集团工作。后来,董事长得知喻晓 推荐的“营销高手”竟然是喻晓的弟弟喻修敏。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董事长发现 喻修敏工作能力平平,没有什么业绩,但碍于喻晓的身份,只好按照喻晓的意思聘 用喻修敏为丁集团副总兼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5月,丁集团在得知喻 晓是骗子之后,将喻修敏辞退。 除了虚构的“中共中央调研局局长”和骗来的“联合国专家”身份之外,喻晓 之所以能够骗取他人信任,还有一些必要的道具。这些道具除了喻晓印制的假名片、 假信笺和刻制的假公章之外,还有一些货真价实的道具,那就是随从喻晓到企业调 研的专家们。可悲的是,直到喻晓被捕之后,这些包括喻晓的恩师在内的专家们, 才知道自己也被喻晓忽悠了。 山东戊煤矿是一家特大型现代化煤矿。2002年上半年,戊煤矿要建立学习 创新型企业,得到这个消息的喻晓立即带着几位专家来到煤矿“考察”。喻晓自称 是北京大学教授,在中办调研局工作。喻晓的这些身份正是戊煤矿求之不得的,为 了达到创建学创型企业的目标,戊煤矿和喻晓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内容分为三个阶 段,每个阶段时间约为一个月。第一阶段以喻晓为主组成专家组;第二阶段为矿井 创建学创型企业进行策划;第三阶段为企业总结经验,出一本关于戊煤矿创建学创 型企业的书。为此,喻晓要求支付人民币30万元。煤矿认为费用太高,经商谈确 定为20万元。戊煤矿先期支付给了喻晓人民币10万元,待出书后,再支付另外 10万元。 但是,直到喻晓被捕,喻晓所说专家组成员也没有为企业要达到的目标进行策 划,更不用说出书了。虽然喻晓带着专家先后到戊煤矿三四次,每次也都讲讲课, 但距离企业的要求差距很大。当时,戊煤矿得知喻晓在中办调研局工作,对煤矿在 集团和省里提高知名度以及创建先进矿井都有很大帮助,并且喻晓也找来几位有名 的专家,所以才与喻晓签订协议并支付了10万元调研费,否则他们不会相信喻晓。 喻晓被捕后,警方和检察机关找到了几位随从喻晓参加调研的专家,当专家们 得知喻晓竟然诈骗了475万元时,那些包括院士在内的专家们一个个都惊讶地张 大了嘴巴,他们根本想不到喻晓会从企业拿到那么多钱。 知名专家梁先生称,他1987年与喻晓结识,喻晓好多会议都请其参加。2 000年之后和喻晓去过多家企业,为企业经济战略发展进行调研、授课,都是喻 晓出面联系的。一同去企业的的专家进行调研谈不上报酬,只有劳务费。每次都是 喻晓给他们支付费用,每次大约一二千元,只有去浙江甲集团那次喻晓给了500 0元。因为每次都是喻晓一个人和企业联系,企业把钱给喻晓,所以这些专家其实 并不了解喻晓的真正底细和拿到多少钱。 每次组织到企业调研,接待费用和差旅费用全部都是由企业出钱,但是喻晓总 跟专家们讲,支出的费用很大,以至于为企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讨论会,与会 的专家们根本拿不到报酬,有时只能拿到一二百元的交通费。 喻晓之所以能够骗取企业的信任,除了虚构自己的身份之外,还邀请了一些真 正的政府官员一起前往,而那些政府官员开始并没有怀疑喻晓的身份会有问题。直 到2004年10月,国务院下属某单位一位官员受邀请到四川某市考察,为了撑 面子,他对当地称可以邀请“中办喻晓局长”一同前往,当地市委对此很重视,专 门对喻晓的身份进行了核实。但核实的结果是中办并没有喻晓这个人。此时,那位 官员对喻晓的身份开始怀疑,他向喻晓核实此事时,感觉到喻晓很慌乱,没有作出 正面回答。最后,喻晓找了借口没敢去四川考察。 其实,最为寒心和可悲的应该是喻晓在北京大学读博士时的导师闫先生。喻晓 因诬告陷害他人被学校开除,闫先生是了如指掌的,他对喻晓的人品也应该是最了 解的。但当喻晓走出监狱后,突然以“中办调研局局长”的身份邀请他去企业调研 时,闫先生应该警觉,至少应该清楚喻晓刚出狱,怎么会突然成为政府高官呢。但 是,闫先生不但跟随着昔日让他蒙羞的学生去了企业,而且没有得到比其他专家更 多的报酬,也只是混个三千两千,混个吃吃喝喝而已。 更为可悲的是,喻晓利用专家“拉大旗,做虎皮”,就像是“穴头儿”带着专 家们到企业“走穴”,骗取企业的调研费用。但喻晓的真正目的专家们并不清楚, 而且这些专家们“非常愿意参加企业调研”,除了“感觉喻晓在其中很神秘”外, 并没有怀疑喻晓竟然是在诈骗。在这些专家学者中,也曾经有人怀疑过喻晓的身份, 但是他们没办法核实真伪,甚至懒得去核实。专家们的理由极其可笑:因为喻晓组 织他们进行企业调研,他们“可以从中得到最真实的经营数据,为学术研究提供帮 助,也就没对喻晓的身份追究”。喻晓也就是利用这一点,利用专家们的名气,向 企业骗取调研费。 喻晓向多家企业骗取了475万元,但每到一个企业只给专家们每人一二千元。 而且专家们也发现“喻晓本人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较差,没有能力为企业调研”,但 是,那些调研工作自然是由专家来完成,然后喻晓将专家的调研结果拼凑一份调研 报告给企业。 就这样,专家们每次都是按照喻晓的通知,到机场聚齐后奔赴企业。每个专家 根据自己负责的部分写出调研报告,交给喻晓整稿。而这些临时拼凑起来的专家, 在喻晓那里变成了“为企业专门成立的课题组”。而专家们之所以愿意跟着喻晓去 “走穴”,还有一个原因是这种调研很闲散,每次的会议或者授课进行得都“很不 正规,就是坐一坐,随便聊一聊,给一二千元的酬金”。接下来的议程就是游山玩 水,遍尝各地美食。 喻晓并不是一个挥霍的人,而且很有投资意识。在他诈骗来的钱款中,除了购 买奥迪A6、风神蓝鸟和捷达3部轿车外,其余钱款大多用来购买了房产。公安机 关最后冻结喻晓的博研宇晓中心账户时发现,除了账户上的100多万元之外,从 这个账户上支出的钱款,为喻晓在北京一些黄金地段购买了6套房产。 喻晓被捕后还想故伎重使。在法庭上,喻晓再三表明自己“主要是以默示冒充 中办工作人员方式而非主动炫耀地明示虚假身份,目的是追求虚荣,社会危害程度 不大,并未给国家机关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情节不属特别严重”,要求予以从轻 处罚。但是,在案的证据证明了喻晓为了冒充中央国家机关部门领导,印制了大量 具有虚假身份的名片和具有“中办调研局”字样的信笺,并在其后的活动中使用, 喻晓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所以法院并没有采纳喻晓的辩护意见。 经过慎重审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喻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利用虚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骗取企业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 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造成了恶劣 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威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 骗罪,依法应与其所犯诈骗罪并罚。虽然喻晓诈骗所得赃款经司法机关追缴在案, 但喻晓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次犯诈骗罪、招摇撞骗 罪,系累犯,故依法对其所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均应予以从重处罚。 2007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喻晓无 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喻晓有期 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 个人全部财产。 -------- 流行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