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谈纳税人 曾昕过一个外国小幽默:一家体育馆主办大力士比赛,比赛方法极简单,由 裁判拿一枚柠檬,然后请一位大力士用手捏尽这柠檬内汁液。这时裁判宣布道: 谁能把这枚柠檬再挤出一滴汁,谁就是天下第一名大力士,奖金10万美金! 结果好几位壮汉不服气,登台捏挤柠檬,无一不扫兴而归。这枚柠檬悬在裁 判掌上,向观众投以绝大的蔑视。突然走上一位干瘦老者,取过柠檬,略一挤捏, 那汁水竟滴滴嗒嗒,落个不停。大力士与裁判大惊失色,知道遇见了高人,遂请 教干瘦老者职业,老人傲然笑曰:“我是税务官。” 这则小幽默道出了美国人对纳税的无可奈何,自然也讽刺了税务人员的无孔 不入。 纳税是天经地义的事。 偷税逃税是与偷窃一样可耻的行为。 这两点意识,西方先进国家是从小就向人们灌输的,因此纳税人的义务与权 益也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 我也是纳税人,而且是资深的纳税人。早在八十年代初期自己出版了第一本 书之后,出版社在寄稿酬的同时,附一张税单:按稿酬扣除800 元余额的20%纳 税,从那次纳税之后,先后有二十几本著作问世,累计起来,恐怕也有上万元的 贡献,但我至今未曾与税务官打过交道,一切手续由出版社出面,很方便。 进入九十年代,纳税意识开始深化和普及。这无疑是社会富裕和进步的体现, 我知道为了纳税,不少名人与明星几乎身败名裂,盖因为他们或她们不懂得一个 国家的财政税收是极重要的收入,而身为公民向国家纳税,又是义不容辞天经地 义的事。他们或许从《红旗谱》这部小说上感受到朱老忠反“割头税”的英勇, 并认定“共产党的会、国民党的税”是永恒的律动。当然,更主要的是人民币一 旦进入个人腰包,再拿出来谁都心疼。 可见税法普及是富国利民的大事。不纳税,铁路公路怎么修?机场电厂如何 建?不纳税,剧院影院图书馆,凭空能立起来?医院产院养老院,又怎么扩大和 建设?不纳税,军费开支从哪里出?真应了那首著名的歌子:“谁来保卫祖国谁 来保卫家?” 一个国家没有了税收,那除非这个国家有名无实,或是把显形税收化为隐形 税收,拿公民开心。 一个纳税人越多的单位,就越富裕、火爆;同样,一个人人纳税并多纳税的 国度,肯定也就更富庶强盛。 纳税人由此也拥有了更多的公民权利。权利与义务是双载体,没听说纯义务 而无权利,更不可能仅拥有权利而不尽一点义务。 故而身为纳税人,我建议把纳税宣传制度化、艺术化、广泛化,并且最好能 与中小学生的品德教育相衔接,使一代新人在具备“四有”之外,再增一点纳税 意识,纳税毫无疑问是最直接、最具体的爱国主义。 不久前收到一则新闻:一位工程师因为偷税漏税而上了法庭,继而被判徒刑。 这个消息使我想起很多。对此公我毫无同情之意,并希望继此之后能不断惩 处偷税漏税者,直到公民中确立偷税如偷窃一样可耻的观念为止。 可是我也不无担心地读到另一些传媒的消息;苛捐杂税使农民负担过重,几 至不堪重负,与政府税务部门抗拒,当然这也许仅是个别的地方个别的事。 这就提醒我们执行税法或制订政策法规时应掌握的“度”。否则苛捐与杂税 会引起群众的反感。这就极大地违背了中国共产党的初衷,践踏了无数革命先烈 奋斗的宗旨,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千古一理,税务官们岂可等闲视之! 纳税人,路漫漫其修远兮,唯愿认真而纳税。 此语当与税务官们同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