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没想到李勤嗣竟然办起我的申诉案。 一天,曹队长把我叫到办公室,递给我一张纸条,说,这是市检察院李勤嗣的 电话,他们有事找你。 市检院找我什么事,在市检院我没有什么朋友熟人,会不会是我的案子,想到 这里,我的目光一下亮了,我赶紧拨了这个号。 电话通后,我还没有说话,就传来检察院规范用语: 你好!这里是市检察院,请问找谁? 语调平和缓慢,音质厚重低沉,一个标准的男中音。 我说:请找李勤嗣。 我就是,请问你是谁。 当我作了自我介绍后,李勤嗣说:你好,你的申诉材料已经到了市检院,我想 问你几个问题,你给曹队长请个假,来检察院一趟,你看如何。 我高兴地回答:好的,谢谢你,我可以请到假,什么时候都可以,就是不知道 你什么时候有空。 我上午都在办公室,因为本人身体不好,下午在家里面,这样吧,你明天上午 来吧。市检院你知道吧,我在十四楼,监管处。 第二天早上我准时赴约,当我一眼看见他时,我认出他来了,他就是曾经到拘 役队呆了一个星期,曾经教我治疗肩周炎,曾经向我收集举报材料的李勤嗣。 你好,请坐。他显得彬彬有礼,他从柜子里拿出一只瓷杯,到洗手间洗净。 他无拘无束,很快活。他一出办公室,便哼起了俄罗斯歌曲《三套车》,声音 低沉响亮,空荡的走廊响彻着优美的回音。他的音质很好,唱得也很好,这是我们 这代人所熟悉所喜欢的歌曲,我似乎又回到那个年代,音乐拉近了我与他的距离, 对于我来说至少是这样。 上班时间他居然放声高唱,看来他是一个不拘一格的人。 回到办公室,他的歌声嘎然而止。他为我沏了一杯绿茶,小心放在我面前的茶 几上。 茶叶不多,很清淡,很适合我。 他的动作与他的说话一样,稳重而从容,他坐回椅子,收拾好桌上的卷宗,吹 吹桌上的灰尘,把手靠在桌子上,抽出一支香烟,捏松,敲紧,点着,他还是抽二 元一包的劣质香烟。 半晌,他才开始与我交谈: 记得你不抽烟,我也不必客套了。 我们应该是熟人了,怎么样,你的肩周炎好了没有? 他还记起我的肩周炎。我说:很感谢你,已经痊愈了。 他笑了笑,转向了正题。 你写给高院的申诉材料,高院已经转给我们,现在你人在拘役队,属监管处管, 因此这个案子就交给监管处办理,处长又把这个案子交给我,今天请你来,是想问 你几件事。 听到这些,我很高兴,我抑制不住激动,脱口说了一句:总算立案了。 听到我冒出的这句话,他笑了。他说:这不叫立案,现在离立案还早呢,我告 诉你吧,现在是初查,如果觉得案子有问题,有必要再进一步深入时,再复查。经 过复查,发现问题,报处长批准,主管院长同意后,才能立案。现在离立案还有十 万八千里。 要立案真是太难了,不过既然有了初查,也就有了希望,总比不问不查,把你 丢在一边好多了。 李勤嗣接着说:我已看过你的材料,我在山上的时候也听你介绍过你的案情, 当时听你介绍后,我觉得,如果按照你所说,你可能不构成犯罪,但是看了这些材 料后,并不是这么回事,你所叙述的,和材料上所反映的,完全是两回事。 我吃了一惊,我所说的,完全都是事实,没有虚构半点,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出 入呢。会不会卷宗的材料有误,或者,我与他们对案情认识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 论也就不同。看着他认真中肯的神态,我甚至有点怀疑我自己了。 我说:我原来对你说的,以及今天对你说的,完全是事实,我没有掩饰夸张半 句,我所说的一切,可能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但是绝对是事实。在我的申诉中, 我还提到不少证人,他们都可以出来证明。 现在还不是找证明人的时候,现在只是初查阶段,找证人是在立案以后。从卷 宗里的材料看来,他们出具的证据是全面的,无可挑剔的,这些证据对你来说是很 不利的。 李勤嗣收敛了笑容。 这有什么办法,案子是由他们办,我提供的很多证人,他们不去调查,即使去 调查了,得到的笔录不采用,甚至不装入卷宗,他们专门收集所谓有罪的证据,不 去收集无罪的证据,得出的结论自然是有罪。 李勤嗣没有说话,他在沉思。 少顷,他才对我说:你把事情的经过再叙述一遍。 在我陈述的时候,他不时在纸上记点什么,还翻了翻卷宗的材料,他没有打断 我的话,多数时候,他总是静静地看着我,认真地听我说。 讲完了?他问。 讲完了。我回答。 李勤嗣又说:这样吧,有几个问题,你用书面的形式写给我好不好。一个是你 和程平合作的过程;第二个是营业执照的转让过程;第三,你被绑架以及退款的情 况。尽可能写详细一点,你看什么时间能写好。 我今天回去写,明天送来。 倒不用这么急,慢慢写,写好以后,你给我打电话,我们再约。 这些材料我不知写了多少次,底稿还在,当时发生的事,现在回忆起来历历在 目。三天后,我把写好的材料送给高中旭。 我把我自己收集到的证据都带来了,还带来了盒录音带,这盒录音带是弟弟在 与李新维谈话时偷偷录下来的,其中谈到了我与程平的合作关系及案发后的有关过 程。 对于我煞费苦心收集到的证据,李勤嗣可以说是不屑一顾,他说,我象拾破烂 一样把所有想说明想证明的都拿来了,有些几乎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有些虽然能说 明问题,可是没有用,一切证据没有得到法庭的认可,是不能起到任何作用的,尤 其是当事人出具的证据。我国的庭审不同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是,只要有了证据, 如果对方拿不出比我更过硬更有力的证据,什么事实都可以推翻,一个证据就可以 证明有罪无罪,就可以决定是否当庭释放。在刑事案件中,我国法院只认定由司法 机关收集的证据,只是验证这个证据是否合法,是否事实,是否成立,对于当事人 或辩护人的证据,可以出具,可以阐明,但是该不认时就不采纳。 对于录音带,这更是违法。他说,作为证据的录音,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否 则是无效的。既然带来了,也无妨听听,使他更全面地了解整个案情。 李勤嗣找来一台录音机,播放起来。 关于与李新维谈话那一段,杂音太大,听得不清楚,说明不了多少问题。反过 面来,听到了如下的对话,很清晰,听得我和李勤嗣都大吃一惊。这是弟弟与乐里 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薛慰群的对话,我从来没有听见过,虽然录音带在我手里。对 话内容是: 喂,喂,你是薛慰群? 哪个,哪个,我是薛慰群,你是哪个? 我是黄筑平。 黄筑平?喔,黄筑平。 你不是说要去找李新维收集证据吗?办完没有? 办完了,我正要找你。 办的效果怎么样? 效果很好,对你家哥很有利,我还想找程平,也作个笔录,这样更加全面。 谢谢你,太感谢你了。 谢什么,我们找个地方见个面,李新维的书证在我身上的,你看看。 太好了,你看,我们在哪里见面。 随你定,但是要选一个清静点的地方。 我看,在碧云轩怎么样,哪里又近,又清静。 碧云轩在哪里,是不是师大附近。 对,就在师大后门的哪里。 你看什么时候? 对我来说,什么时候都行,根据你的时间,由你定。 这样吧,明天,明天晚上八点,你看如何? 完全可以,那就明天晚上再见。 好,再见。 听完这番对话,李勤嗣半晌不说话,他在想着什么。他突然问道: 第二天见面没有? 见了。我又补充了一句:薛慰群要了三千元。 他又陷入了沉思。 在他沉思的过程中,我想,他会不会把这件事反映上去,将薛慰群这样的腐败 置于死地。 他没有这么做,他换了一个话题,就当没事一样对我说: 你写的说明呢,我看看。 我把所写的材料拿出来。 我的语言表达能力比写作能力要差,尤其是急于表达时,一下子想把自己的想 法说出来,又希望别人能听懂听明白,东一句西一句的,反而说不到点子上。我写 的申诉书,我认为写得很好,什么都写清楚了,有关法律依据都用上了,专业人士 看后,没有一个觉得写得好。 李勤嗣看完后,说:写的比说的好,清楚多了。但是你写的申诉书,看不出是 具有文学学士水平的人所写。 他笑着看着我。 我说:确实是我写的,我还以为写得很不错呢。 李勤嗣说:撇开专业术语不说,你该写的没有写清楚,不该详写的又写得很多, 没有重点,没有层次。你的律师写的这篇辩护词,很简明扼要,交待得也很清楚。 我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其实我还是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只是想表达的事太多, 什么都想说到,什么都想说清楚,最后反而没说清楚。 李勤嗣笑了笑,说:开个玩笑,好,书归正传,我们又回到案子上。今天我们 对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核实一下,这些证据你都看过吧。 我没有看过。 公诉人在法庭上出具时,你应该听过。 听见过,但是没有看。 听见和看见并不是一回事,何况公诉人在出具证据时,只是说明这是什么证据, 并不去读里面的内容,其中有什么诈并不清楚。 李勤嗣便一个书证一个书证地出示给我看,我根据这些证据向他作出解释。 他对我说:关于今天你所说的这些,我再核对一下,你先回去,下次再约。 -------- 梦远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