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南回应了英子的求爱。他告诉她,第一眼见到她就喜欢上她了。 两人在英子父母出差的时候在英子家第一次做爱。英子发现南是处男。这一点 让英子对南加倍爱惜。 在以后的交往中,南发现英子以前的情事。两人的关系因南的狭隘而紧张起来, 并最后走到了分手。 分手是英子提出的。英子对南说,我不能说你不在乎我的心,但你还太在乎其 他的。其他的其实并不重要,但你不懂。 南冷笑着说,在你之后我就懂了,但这种待遇我会给以后的女人了,而你,因 为是我的第一个,所以该你倒霉。 《挥泪》中,南这个人物到小说的三分之一处就下场了。总结起来这是个不错 的男人,有一点点冷淡、狭隘和自私。相比小说后面英子遇到的三个臭男人,南更 是有一种单纯和清洁的味道。赵啦啦在写到后面的时候,时不时让英子流露出对南 的爱恨交织和幽怨的怀念。 关于初遇,事实没有这么雅致。兰姆的《伊利亚随笔》,赵啦啦是后来在美国 读的,蓝登书屋版。看英文原版看得没滋没味的,只能说是翻完的。以兰姆为代表 的英国随笔味道非常清淡,不欣赏其妙处的读者会觉得特别唠叨、琐碎。她回国后 又读了三联出的刘炳善译的《伊利亚随笔》,这才读出了味道,非常喜欢。由此她 说,这也让她发现自己的英文境界是很低俗的。 初遇是在图书馆。赵啦啦和同学小地瓜在图书馆凑成一团翻杂志。她给小地瓜 找前几天看到过的周润发的一张靓照,是《上海滩》中的许文强。小地瓜迷周润发 几近痴狂。 小地瓜看着剧照,倒吸冷气,说:“梦见周润发好多次了。知道是他,但总看 不清楚脸。” 赵啦啦笑眯眯地问:“跟他做什么呢?” 小地瓜泄气得很:“没戏。人多嘴杂,我总是靠不上去。有一次我用手帕包着 几个熟鸡蛋冲着他喊,你还没吃早饭呢。他被人架着,就像特务把我地下党同志逮 走那样。他拼命回头喊,回去吧,宝贝,没事的。我哭醒了。” 赵啦啦笑。 背靠背坐在后面那张桌子的人也笑起来了。 她和小地瓜都回头看。那人也回过头来。赵啦啦心里一惊,好漂亮的男生。 他说:“对不起,碰巧听到了,不是故意偷听的。” 小地瓜脸通红,又羞又恼。 赵啦啦说:“偷听就是偷听,无所谓故意不故意。你叫什么,哪儿的?” 他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告诉她们他叫夏城南,本校新闻学院88级的。 赵啦啦说:“你就是夏城南啊?”小地瓜也睁大了眼睛。 夏城南问:“我很有名吗?” 后面的发展跟小说里的描述比较一致。赵啦啦早就知道夏城南,知道他的美貌 和他的傲慢,还知道88级女生对他的兴趣。她对他一见倾心,并开始频繁接近夏 城南。这个过程相当漫长,并总有一种有劲儿使不出的感觉。夏城南的性格,说好 点的是——沉默寡言,淡定从容;说的不好听的是——阴。他礼仪很周全,对人也 很随和,对赵啦啦,无论是从对同学的角度还是从对一个女孩的角度讲,夏城南都 可以说是无懈可击的。他总是应约,和她一起参加各种大范围和小范围的活动,跳 舞、旅游、聚众吃饭闹酒,恭维她和其他在场的女孩,嘴甜如蜜。一般是赵啦啦一 约他就来;但他如果察觉到是她的单独约会时,他就会婉言拒绝。他像狗鼻子一样 灵,能够闻到一种危险的亲密的气息。没有一次错了的。 赵啦啦发誓不再倒追男人。想起前面几个牺牲自尊倒追来的男友,个个左想右 想都想不出三个以上的优点,就有一种强烈的懊丧和一种匪夷所思的感觉。她把这 些失败归咎于年幼无知。一个从十六岁开始谈恋爱的女孩,总是要走很多弯路的。 她二十一岁了,遇到了夏城南,她决定从这个男孩开始全面纠正自己的错误。她要 和他细水长流天青云淡。首先,她觉得不能求爱,再怎么着急也不能去求爱。全面 纠正错误的第一步是修复损害严重的自尊心。 小说里写的是女孩英子最后还是向男孩南表白了自己的心意。捅破这层窗户纸 后,两情相悦的一对璧人顺利地成了一对恋人。小说中的南是羞涩的,英子的主动 进攻合情合理。事实上,赵啦啦的确是坚持不住主动向夏城南求爱,并几乎是“诱 奸”了夏城南,破了他的处男之身。但是,她从来没有和夏城南成为一对恋人,按 夏城南的话,他们只是一对“搭档”,床上的搭档。夏城南从一开头就向赵啦啦声 明他另有所爱。他不爱她,但他爱她的身体,他也从来不在乎她的过往情事,他只 需要享受她的风情。 赵啦啦和夏城南“搭档”了两年多,从一九九一年三年级下学期开始到一九九 三年秋她出国。回想起这一段,赵啦啦恼怒且伤感。这个内心像谜一样的男人给了 她很多的快乐和太多的悲伤。她喜欢和他做爱。在床上,也只是在床上,他才是一 个完美的情人,温存、体贴、强壮,甚至有一种爱情的感觉。 赵啦啦对我说,她不明白,是更了解自己的心还是更了解自己的身体。对夏城 南,他的身体至今还是印象鲜明,但他的心,从来一无所知。 小说里两人分手时南说了一句冷酷的话,“在你之后我就懂了,但这种待遇我 会给以后的女人了,而你,因为是我的第一个,所以该你倒霉。” 赵啦啦对我说,夏城南没有说过这样的话。这么恶毒发狠的话,只会从恋人的 嘴里吐出来。如果真有这么一句话,她心里会好过很多,这至少说明他曾经也爱过 她。我听了这话突然就流出了眼泪,把赵啦啦吓了一大跳。她赶紧握了握我的手, 对我饱满的同情心表示感谢。天知道我为什么流了眼泪。 我为什么流泪? 我发现,我在嫉妒赵啦啦。 她的爱情我听得越多,这种嫉妒越发浓厚。换一个人,同情还来不及了。但我 比她更穷。 我和她都是爱而不得。按说,我们都得到了我们爱的那个男人的身体,但是, 我们更想要的是男人的心。或者说,像一句歌词里说的,我们想把自己的心变成他 最想到达的地方。 有个男人问过我,你们这些女人聚在一起聊什么?我说,主要是骂男人,顺带 讲讲自己如何练功的,练的好的模范人物讲讲如何见招拆招。那男人笑着说,哦, 这么好玩啊。那我现在使一招出来,你给我拆拆看。我说,好啊,什么招?我看看。 那男人想了想,也笑了,说,就你这副女金刚的模样,我哪有什么招啊? 这些场面上的玩笑话,现在谁都会说。我不太明白其他女人是不是真的有什么 武功,我是没有的。我不爱的人,没有过招的可能。我爱的人,我毫无招架之力。 最近的几次巫婆聚会,都围绕着美国火得一塌糊涂的系列电视剧《欲望城市》 来说话。这一年多来,这把火烧到中国,让女人们相见恨晚。真是全球化了,连女 人的故事都一模一样了。前两年就有女人对我说:“男人?我是不懂的。哪怕我和 一百个男人交往过,我也搞不懂他们。男人和女人分明就是两个物种的动物,就像 猫和狗的区别。”这种话后来我在《欲望城市》里又听到了。真是全球同此凉热。 女巫聚会有一次说到《欲望城市》中的一招,说是那个女专栏作家早年喜欢的 一个浑蛋,睡了后就翻脸不认人,把女作家弄得痛不欲生;多年后,女作家又遇到 那浑蛋,还是被他吸引,但此一时彼一时,女作家已经炼就十分了得的武功,于是 又和浑蛋上床。浑蛋还蛮有绅士风度,先服务,把女作家伺候得很爽,然后,浑蛋 高高兴兴地说,该我了。女作家翻身爬起,抱歉地说,我得走了,要赶到杂志社开 一个会。浑蛋吃惊地说:你确定?女作家微笑地说,我确定。出得门来,女作家美 滋滋地几乎要吹口哨了。 大家哄堂大笑。赵啦啦拍着桌子说,嘿嘿,太好了,我怎么没有看到这一集呢, 太他妈绝了。 我也跟着笑,心里一阵阵绞痛。我是不是也遇到了一个穿上裤子就翻脸的人? 都是说得轻松。所谓武功,其实是在不爱的时候才能练成的。是那专栏女作家 不爱了,不喜欢了,才能如此这般既享受了性又报了仇。 可是,这样的性真的能成为一种享受吗?我是不明白的。 那天巫婆聚会上,女人们被我最后的一句话弄得一片沉默。我说,你们谁能告 诉我,应该用什么功来对付自己爱上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