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夜之魅惑》和《苔藓》分别只印了三千册和四千册,社里书库里还有存货, 是书店退回来的。出赵啦啦第三本小说《挥泪》前,我的压力很大。发行部的人说, 这个作者还要用啊?积压这么厉害。我做了很多工作,力陈千百魅的市场潜力,也 反复重申出版社培养自己的当家作者应该有耐心,要经得起一个前期的投资过程。 《挥泪》总共印了二万八千册,我松了一大口气。我对赵啦啦说,战绩辉煌,对于 一个你这样的作者来说。赵啦啦说,这就叫战绩辉煌?周围的人有几个读过? 书店那十本《挥泪》让赵啦啦情绪越发坏了,她继续唠叨:“我的书别人没兴 趣读。也不能说现在的人没兴趣读书,是人家没兴趣读我赵啦啦的书。看看书店, 就知道浩若烟海是什么意思,我被挤压在角落里,努力地露一小脸出来,看能得哪 位看官的欢心?上一次书店我难过一次。有时会收到一些读者来信。看完那些信, 心情更坏:妈的,都是些什么人在买我的书?” 现在的所谓文学,所谓写作,完全是个行业化的东西。除了极少数成为公众人 物的作家,绝大多数写作的人都被遮蔽在这个行业里面,不为人知。有时候所谓的 出名,不过是行业内部有了点小名气,其他写作的人知道你,一些编辑知道你,几 个出版社知道你。这跟医生知道北京各家医院里面谁做白内障比较在行谁做阑尾手 术比较麻利是一个意思。应该说还不如了。写作这行当说起来有点像自产自销,就 那些人在写,也就那些人在看。在这一点上,赵啦啦很有点自省意识。其实,她已 经很不错了。我没有对她说,其实你跟纯文学好像没什么关系,你走的是畅销书的 路子。但我不敢说,会伤她的。 我拍拍赵啦啦,拉她去吃冰激凌。女人情绪不好的时候,吃点甜东西效果很好。 我当然知道她情绪坏的根本其实并不在书的问题上。 我居然可以和他在街上邂逅这种事我从来没有遇到过。我几乎没有在街上遇 到过任何一个和我相关的人,同事、朋友、熟人、亲戚什么。但是,我居然会和他 在街上相遇 我和他站在同一条斑马线上,他在那头,我在这头。两头的人很多。他站在那 头人群的前面,而我站在这头人群的后面。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他了。这段日子里,我每天脑子里转的都是他。我把之前 每一次见面的细节反复回味,直至筋疲力尽。这些细节,在我的反复回味里,被一 次次地磨损,已经开始起毛了。它们到了后来都有了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仿佛并 不是来自往事,而是出自我的臆想。 这种臆想的味道刚刚飘出来的时候,很让我害怕。渐渐地,它们的味道越来越 浓厚,把我关于他的所有回忆都包裹在里面,成了一颗颗裹上了糖衣的药丸。我不 知道这药是什么,我只是把它们一颗颗吞下去,似乎这样可以医治我自己。药丸糖 衣里面的苦我已经忘掉了。 他出现在斑马线的那头,像是专门来告诉我,这一切曾经发生过。 但是,我第一眼看到他并没有我想象中应该有的百感交集。我激动的时候,鼻 子会酸的。但是,我的鼻子很正常,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 他没有看到我。 他站在人群里。他就站在那里,身上没有任何我必须爱他的特征。他和我几个 月前见到的他没有区别,既不更好,也不更糟。他的神情依然淡淡的,温和的,也 是友好的,就像我当初第一次见到他并在一瞬间里就爱上他一样。 但是,此时此刻,我看到了一个景象出现在面前:情感的潮水退去了,退得非 常快,水下面的土地迅疾地露出来,像一种新生的东西,疯长着。它不是像植物一 样地往上长,而是在我面前快速地长着。 我惊讶极了,以至于我以为在眼前真的发生了这样的奇观。 我往回走,后面是一家快餐店,有落地大窗。我进去,坐在窗边;正好行人绿 灯亮了,他从那头快步走过来,然后,从我的面前走了过去,这中间,隔着一道反 射着北京冬天太阳的大玻璃。他走得很快,好像还很激动,那感觉像是去赴情人之 约。 我还是被刚才那种奇特的感觉给魇在里面,回不过神来。我要了一杯可乐,慢 慢喝着,让自己受了惊吓的神经平静下来。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今天这样的一次 意外相遇,便终止了我对他那种感情?这几个月来那种强烈的爱意和随时随地泪水 就要喷薄而出的情形,结束了? 我没有想过嫁他,一丝一毫的念头也没有。他不是能和我耳鬓厮磨过日子的人。 如果女人足够清醒,那一定要去嫁一个有亲人感觉的男人。只有和这样的男人在一 起,婚姻才是安妥的,幸福的。 他身上的气息对于我来说过于飘忽。也许是我太爱他,舍不得把他跟婚姻、同 居这一类的念头联系在一起。我舍不得固定他,我迷恋他的飘忽。其实,对于我来 说,他也许就是一个概念,他的忧伤、沉默、寒冷、性感,满足了我对男性的所有 幻想,这种幻想的基础,在我三十二年的生命里被文学艺术给一点点夯实。也就是 说,我早有这样的一个描画,而他,落下来,落到我的纸上,和这个描画丝毫不走 样。 而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一无所知。 我想知道,我努力过,但我失败了。 他刚刚走过去的那种姿态,实在很像是一个去赴情人之约的男人。我想过他另 外有情人,我早想过的。刚开始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还是有一点醋意的,但相当 稀薄,很快就挥发掉了。说到底,我不在乎的。他和我之间没有任何生发醋意的环 境。他是我的情人,但是,准确说,是我的梦中情人,飘忽、快乐、天亮之前就会 消失的。 我坐在那里喝着可乐,想着已经走远的他,突然间觉得很快乐。我喜欢这种感 觉,我觉得这种躲在背后的爱恋非常美妙,飘飘欲仙,但又非常安全。 我终于明白了,我做错了一件天大的事情——其实,他应该是我的暗恋对象。 我后悔莫及。 居然连着下了几天的雨。早上出门,风又冷又湿,不像刀子似的谋杀那么痛快, 而让人感觉另一种不太体面的死法。赵啦啦讨厌下雨的日子,尤其是冬天的雨。 开车的头十分钟她还是要摇下窗户,让风裹着雨丝抽一抽自己的脸。她讨厌风 雨交加的人生,她用这种方式来提醒自己的讨厌。 这雨让赵啦啦怀念从前像个疯子一样的日子。 其实她从来就没真的成为一个张牙舞爪的疯子,她倒是愿意那样。那时她只是 老实巴交地疯着,像个痴呆儿似的爱着夏城南,并在他面前装出一副不咸不淡不愠 不火一个合格的搭档的模样。 在阶梯教室上大课,赵啦啦一定早早去坐在高处靠窗的位置,因为曾经在上课 的时候往外一瞄,瞄见夏城南从窗外的冬青树丛跃过去,穿过草坪而去。在她的日 记本上,她写道:“我爱的那个人,像只豹子一样,跃了过去,轻盈而傲慢。”他 跃了那么一回之后,赵啦啦从此就一定要坐在那个位置上,等着那个身影再次被眼 睛捕获。她迷恋那种旁观者的身份。从窗户看出去,亲近者不再亲近,有了陌生的 却新鲜甜蜜的感觉,像以前不曾吃过的一颗好糖。他像是一个意外。 意外就是意外,只有一次。赵啦啦守株待兔等在窗前一年多,他却再没有出现 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