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我”是一种本能的冲动 当我们面对各种心理现象个案或者面对自己的心理体验时,我们都能发现,弗 洛伊德关于“本我”、“自我”、“超我”三合一的人格结构模式有着相当的真理。 这不是抽象的逻辑演绎,而是生动具体的心理事实。只要我们能够超越多少年 来说的几乎陈旧而麻木的概念,透过语言文字直接进入风云变幻般生动的心理世界, 就不仅能够重新发现弗洛伊德曾经做出的发现,而且可能有新的补充。 我们首先会发现,“本我”确实存在着。 它当然不是以这个简单的词汇存在着,而是以每个人的各种生物本能性的冲动 表现出来。饥、渴、暖的要求,性的要求都真实不虚地存在着,一目了然的事实是, 这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我们用自省的目光稍稍审视一下,就知道这些本能的 需要与冲动总是作为生命的本质部分存在着。当它得以满足时,便不声不响,安安 静静。稍有不满足时,就在身心内部隐隐骚动。如果受到极度压抑,它就会强烈起 伏骚动,直到理智充分意识并满足它为止。只要人活着,这些活生生的本能与冲动 就都存在着,我们只是把它笼统称之为“本我”而已。 接着我们也便发现,“自我”也是存在的。 当我们用“我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和自己时,当我们以一个有意识的个体面对 世界时,当我们仔细探究和体验我们对“自我”的意识时,便能够既确切又十分混 沌朦胧地觉出那个 “自我”的存在。这依然很难用一个词汇简单代表,只是姑妄 用“自我”二字而已。 我们的全部思想、行为都是这个“自我”在指挥实施,我们就是用“自我”的 眼睛在看世界,用“自我”的耳朵在听世界,用“自我”的思想在思想世界,用 “自我”的态度在对待世界,用“自我”的所有感觉在感觉世界。“自我”既存在 于我们的目光里,也存在于我们的大脑里,还存在于我们周身身体的感觉里。这个 “自我”大概是人类的哲学、心理学永远难以穷尽的概念。 而且,我们也常常能够感到它和“本我”的联系。无论是饥渴,还是性的冲动, 冷暖的要求,在生命中一旦涌起,就会懵懵懂懂觉出那就是“我”的要求。为了满 足这些要求,“ 我”便会想方设法地采取行动。 进一步细细体验,那个对世界带有很大观察性质、思想性质的“自我”与饥渴 性的本能冲动似乎又有分别。就好像人有时候会拍拍肚皮说:“这下你吃饱了吧?” 大脑和肚子似乎是两个人。和“本我”既相连又有分别的“自我”此时就在参与对 俄狄普斯情结的批判;显然,我们那些有关饥、渴、暖、性的本能冲动并不一定直 接参与了这个研究。 再接着,我们也便发现,“超我”确实也是一个真实不虚的心理存在。 最浅显地看,每个人头脑里都有一堆关于世界的道德、伦理、秩序的规定与条 文。更深入地体察,就知道我们心中潜藏着比明显的规定、条文大得多的自我规范 力量。那是在做每一件事时都不由自主地影响和制约你的力量;常常在你不假思索 时已经表现出来。它使得你在做某些事情时显得犹豫、矛盾、疚愧、痛苦、不安、 恐惧、忧虑、焦灼、怯懦,它无时无刻不在规范着你,你的“自我”在大多数情况 下可能并不自觉,却已经受到了规范。 只要认真想一下就会明白,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做很多事情不是畅行无阻的,不 仅在外部世界不能畅行无阻,在自身内部也同样不能畅行无阻,正是这个暂且可以 叫做“超我”的力量在支配着我们。 人格与心理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存在,人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它做不同的结 构描述,甚至把它划分成许许多多的方面。在这里,一切模式的建立在于尽可能简 捷而准确地符合心理事实,并有助于研究心理运动的规律。就这个意义上讲,我们 承认弗洛伊德关于人格结构的三合一理论是有道理的。 我们接着就会发现,在活生生的心理活动中,那个可以称之为“自我”的力量, 作为“ 本我”与客观世界的中介,经常与“本我”发生冲突。 “本我”是一种本能的冲动,它只有一往无前地满足自己的趋势,而“自我” 因为接受和概括了客观世界,它就不能够百依百顺、不打折扣地去满足“本我”的 需要。它要考虑实现“本我”的种种可能性与途径。它要背景于客观世界的实际情 况,从而对“本我”不加克制的要求做出种种规定与限制。每个人都会经常体验到 “自我”对“本我”的各种本能冲动的克制与掩盖。 我们也同样会发现,“自我”作为“本我”与客观世界的中介,常常又是“本 我”的惟一代表。“自我”携带着“本我”的全部冲动去想方设法地利用客观世界 和战胜客观世界,在它实现“本我”要求的种种努力中,不断与面对的客观世界发 生剧烈冲突。“自我”确实处在两条战线中。当它代表客观世界时,它要抑制“本 我”。当它代表“本我”时,它要与客观世界作斗争。 我们接着就又发现,“自我”又处在“超我”与“本我”的中介。当它作为 “本我”的惟一代表面对“超我”时,它极力要突破“超我”的禁忌与限制。一个 人为了满足种种发自本能的冲动,排除可以称之为“超我”的伦理道德观念的束缚, 常常要在思想中经过一番冲突,只有战胜了“超我”的条条框框,才可能无所顾忌 地行动。 我们自然也就发现,“自我”又经常代表“超我”对“本我”进行抑制和斗争。 一个人会经常由显然的或潜在的道德伦理观念出发,对自己种种肆无忌惮的本能冲 动实行规范。这种规范与斗争常常十分艰难,引来内心的剧烈冲突。 这样,我们大致了解了弗洛伊德所说的“本我”、“自我”、“超我”三种心 理力量,它们都活生生地难解难分地存在于我们的心理活动中。对它们的划分绝非 像领土的划分那样空间分明,而是一种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相互同一、相互对立 的血肉交织的关系。 弗洛伊德及其后的心理学家们这样叙述人格三部分在整个人类意识中的分布: “自我”有一部分是以显意识表现出来的,更大的部分是储藏在潜意识中的。 在显意识和潜意识中间,“自我”的一部分又以下意识(或前意识)表现出来。当 一个人严肃思考时,无疑是显意识的“自我”。当一个人走路或者骑自行车时,是 下意识在操作肢体。当一个人夜晚睡眠时,梦中的所见、所闻、所做、所为,是 “自我”的潜意识流露。 看来,“本我”完全沉默在潜意识中了。当“自我”失去知觉时,通常觉不出 “本我” 的存在。当“自我”有知觉时,“本我”的全部冲动才被意识到。当 “自我”不知不觉时, “本我”就以潜在的方式影响“自我”。稍加体验就会知 道,“本我”虽然能被显意识意识到,然而,那显意识是“自我”的显意识,“本 我”自身总是潜伏在潜意识的大海中的。 至于“超我”,似乎比较当然地分别存在于显意识和潜意识中。显意识中是抽 象的理论条文,潜意识中是混混沌沌、无边无际的巨大支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