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心纠缠的流年(1) (一) 像我这样的女人,已经对爱情没什么追求了。在社会上混了几年,无论是风月 场上的逢场作戏,还是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或是类似于琼瑶剧中的悱恻缠绵,都 已经激不起我的一点感情。用心如死水夸张了点,不过几年来一直波澜不惊,沉寂 地有点不可思议。 自从跨过了28岁,我开始觉得我一生里最好的时光已经去了一大半。谈了几场 莫名其妙的恋爱,挥霍了几年一去不返的青春,我对自己说下一个男人一定要被我 绑来做老公,不能再稀里糊涂地过日子了。按照燕子的话来讲,我就是《涩女郎》 里面的结婚狂,连做梦都喊着“老公,抱抱”的小女人。我冷笑了一声,心想如果 我是“涩女郎”,那你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色女郎”,这个有着魔鬼脸蛋,魔鬼 身材的女人,从15岁起就开始掠夺男人的精子。我们一起洗澡的时候,她会在我面 前把衣服一件件褪去,露出用男人们精子滋润的高耸的乳房和浑圆的屁股,要不是 她是我的死党,我一定在浴室里装针筒摄像机把她消魂的身体拍下来,等以后穷了 也可以卖几钱花花。 我和燕子的关系有点复杂,她既是我的姐们又是我的情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 我们的男朋友总是同一个人,不是我看上了她的就是她看上了我的。起先我还骂她 不要脸,可自从那次我也被她的“磊”迷得七荤八素以后,我们约法三章:她偷男 人的身体,我偷男人的心。但是我们从不在那些男人面前提起对方。所以燕子常常 会在第二天凌晨风骚地向我描述某个男人又被她征服,而我则在白天在网上与那个 道貌岸然的男人谈文学,谈人生。当那个男人爱上我们两个的时候,我们便集体消 失。 我们对这样的伎俩乐此不疲,并认为这是了解人性的最直观的办法。很多个晚 上,我们一起坐在地板上喝得酩酊大醉,一边灌啤酒,一边骂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将来统统下地狱。 所以当我和燕子说我要改邪归正,好好找个老公的时候,她笑得花枝乱颤,差 点没摔到地上去。 “就凭你?省省吧,和我混混算了。 “燕子,这次我说真的,家里催得紧,我也不想再玩了,这些年这么折腾,再 骗男人,老天要罚我们一辈子嫁不出去了。” “静静,你怎么还对男人不死心?还抱幻想?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我任燕这 辈子没想过结婚!” 燕子虽然偏激了点,但我知道这是有原因的。那么多年来,她一直藏着自己的 伤口,连我也不知道她在23岁那年究竟遇到了一个怎样的男人,能让她这样撕心裂 肺地痛了5 年,到现在还没有恢复。不过燕子说得不无道理啊,那些男人在我面前 装君子,献殷勤,到了晚上据燕的描述就是丧心病狂,比禽兽还可怕。我一直都知 道男人的爱和性是分的很开的,然而这样的纵欲使我觉得恶心,所以那么多年来, 我情愿很没面子地被燕子叫老处女,但还是保持女儿身。 (二) 在ARK 遇到他的那天晚上,有一只学生乐队在台上演出,震耳欲聋的重金属摇 滚,酒吧里的喧闹嘈杂,身边一个比一个暴露的美女,让每个人都有一种莫名其妙 的兴奋和骚动。我那天刚拿了一笔稿酬,正和燕子还有其他几个朋友拼酒。燕子他 妈的当然不会饶我,她最好把我灌醉然后自己跑去钓男人。我苦苦撑着,但毕竟寡 不敌众,耳边的音乐开始模糊不清,视线也渐渐迷离,燕子放肆的笑声越飘越远… …当我醒来的时候,燕子坐在我身边看着我,嘴里叼着根烟。“静静,如果我有你 一半的温柔就好了。”我揉揉发痛的头,笑着推了她一下“说什么鬼话啊,你这样 不是挺好嘛,男人都犯贱,越野蛮越合他们意!”燕苦笑了一声,意味深长地说了 一声“你不会明白的……”便自顾自地抽烟。不知道她又发什么神经,不过我也习 惯了。没把燕的话放在心上是因为我留意吧台边一个男人很久了,他一杯杯地不停 喝酒,不说话也没表情,长长的头发遮住了英俊的脸,不像是失恋,更不会是等人, 那么就是……钓马子。“燕,有目标。”我笑眯眯地向燕示意看那边,“今晚没兴 趣,你上吧。”“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他看上去不错的样子哦!”“留给你吧, 色女!”燕大笑着把我推过去。 借着酒精的作用,我壮胆坐到了他身边。“嗨!一个人吗?”他看了看我,没 有表情地继续喝酒。靠近这个男人,才发现他很瘦,瘦得离谱。不算帅,但是有气 质,像一块冰一样拒人于千里之外。“不说话就算了,但是不要喝那么多酒,你已 经那么瘦了。”我随手把电话号码抄在杯垫上,“有空找我。” 摇摇晃晃地回到燕身边,被燕嘲笑了一顿,“你还不够大胆,要是我,直接就 问your place or my place了,谁像你妞妞捏捏的,一点没经验!”我拿起包, “爱谁谁吧,这种男人我才不稀罕!” 走出ARK ,被冷风一吹,酒醒了不少。望着身边浓妆艳抹的燕和灯红酒绿的城 市,我突然有一种找不到自己的感觉。大学毕业6 年了,理想呢?抱负呢?事业呢? 感情呢?每天忙忙碌碌,生活好像调色板一般斑斓,但是用清水一洗,什么都是空 的,什么都留不下。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生存成了最大的信仰。能抬头挺胸 地走进恒隆,能在情绪高涨的时候到酒吧里醉生梦死,能买正版的CD犒劳自己的疲 惫的神经,我已经很满足了。常常“千金散尽”去换回一时的放纵和骄傲,也不管 很多个日子天天以方便面和纯净水为生。燕说我们都是没有未来的人,要趁现在年 轻好好活一把。我摇摇头,扬手叫了一辆车,回家睡觉。 (三) 接到他的电话是一个星期以后了。在这之前,我几乎忘了这个装酷的男人。反 正闲着也是闲着,套上新买的esprit裙子,打扮了一番去见冰男。冰男是我暗地里 给他起的名字,不知道我能不能融化这座冰山呢? 坐在星巴克明亮的店面里,我看了他很久。他让我想到,他的手上也有和宏一 样的伤疤。宏是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男人,我和他有个来世的婚约,可惜今生, 他只能是别人的老公。宏对我说,不是我不爱你,而是我不能爱你,我笑了笑,这 有什么分别呢?在这场感情的游戏里,我们都是失败者,他现在不知在哪个女人身 上开辟疆土呢?我回神,情不自禁地摸着他手臂上的伤“你和我认识的一个男人很 像,你们都不爱惜自己。”“你不也是吗?喝得烂醉还跑过来挑逗我,胆子不小啊!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吗?”“你不怕我是坏人吗?”“你?哈哈,下辈子吧!”我们 一起笑了起来,“为了我们都不是坏人,干杯!”我举起杯子,才发现里面只有令 我反胃的咖啡。他接过我的咖啡,放下,顺势握着我的手。在那一瞬,我突然被窗 外的阳光照得恍惚起来,我知道我完蛋了。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我把瓶子里的百 合叶子一边扯下,一边念念有词。需要!最后一片居然是需要!如果非要一个理由, 我喜欢他冷漠的样子,激起了我融化他的欲望;如果非要一个理由,他与宏有一样 的伤疤,让我忍不住要好好爱他;如果非要一个理由,他在握着我的手的瞬间,我 有久违的心动;如果非要一个理由,我真的,想结婚了。 2002年1 月,我爱上了一个叫何然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