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 曾有人和我说,她渴望收到一封信,时代进步了,科技发达了,人就懒了,N 年没收过信了,我说,信其实并不是那么好收的,欢喜的时候,它是信,挪一步, 就成证据了,呵呵,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如果,爱情还停留在信交的时代, 也许会纯真许多。 我不愿意再写信,因为我发现,我其实就生活在时代进步\ 科技发达的时空里, 今天偶然看到月月对爱情婚姻的感慨,就乘着酒意,牢骚一通,权作练习写信吧。 爱情,婚姻,其实我都很有发言权,不一定是说我懂了,或通了这两个词,而 是我经历了。既然有经历,当然有理解,我的理解是,爱情是一个牵挂的过程,只 是过程,没有结果,板上钉钉的爱情还叫爱情吗?爱情应该是意会的,而不可描述 的,象中国画里的留白,而绝不是西方油画里的写实。也象是古诗里的点到即止, 余味悠长,绝不是西方小说里的赤裸裸——这么说来,似乎中国人最懂爱情了,当 然这也是不一定。 婚姻呢,正好相反,不允许留白,也不允许占到即止,一定要钉钉,也一定要 赤裸裸。碗该谁就是谁洗,地该谁拖就是谁拖,孩子哭了谁去哄就是谁去哄,绝对 来不得半点意会或是点到即止。 记得前几天我和一个做讲师的朋友聊起说,为什么再相爱的两个人一结婚,果 真就走进了爱情的坟墓。我突然灵光一现,(注:绝对灵光,之前从未认真想过这 问题的),我说:正困为相爱,才有坟墓。此话多少有些惊世骇俗。我在满桌期待 眼光中得意洋洋地娓娓道来: 爱不可能平等,对吧,总会有一方爱对方多一些的,对吧。爱得多一些的那个, 一定会傻乎乎地认为,他或她必须去迎合她或他,原因只有一个,想永久留住他或 她。那么,这一方肯定会按着对方的喜欢去改变自己。殊不知,这是最最愚蠢之举, 因为对方之所以爱你,因为你是你,你包含了一切,好的坏的,只是因为当时你是 你,所以对方爱上了你,当你改变(改造)完了后,你已经不是你了,你变成了陌 生人,她或他还会爱你吗?当然不会,如果对方仍然和你在一起,那只有两个词: 道义或责任。 理所当然,我的解释博得了众人深思,这让我很有面子,后来,回家路上,一 直到第二天,我仍然在想这个事,虽然是我灵光中脱口而出的,但似乎给我的灌顶 最深,这么些年,我一直在困惑,我总是背负着喜新厌旧的恶名,可是我还很委屈, 一直认为自己从未恋爱过,真正爱的感觉似乎离我总隔着一张纸。我非常非常地渴 望一次真正的爱情,惊天动地也好,刻骨铭心也罢,最终拨头散发也好,落荒而逃 也罢,我只是想拥有一次。只是一次,因为我知道生命对于我也就一次而已。 我知道自己有时过于随意,过于模棱两可,这可能会被人认为是不负责的托辞, 我也罢了,无谓解释。反正这带来的恶果只有自知,这让我不胜其烦。 说完爱情与婚姻,我还想上升一个高度,说说人生,或者说生命,生命与爱情 都可贵,最后,自由压倒一切。这是真理吗?如果是,这个真理恐怕是世界上最令 人憎恨且最让人咬牙切齿的真理了。自由的代价通常是良心的谴责。道义的背叛, 亲情的疏离,再往极端走走,付出生命代价也很近很近了。 自由还没说完,自由在我的理解里,是孤独,是逃离。自由的世界里不可能再 存在爱情,甚至友情,更惶论婚姻了。世界很大,生活却很窄,窄得让人窒息。你 要生活,就必须遵循每一条祖宗留下来的套索,自从孔孟那两个老王八蛋很细心地 教会我们如何生活以来,(他们甚至很仔细地指出哪些事我们应该欢喜,那些应该 痛哭)(几千年来,有几个人真的在那些事情上真心欢喜或痛哭过呢?)我们只要 露出个脚尖在这个圈圈外,便会有无数的道德利矛稀里哗拉剌得你体无完肤。 我已经体无完肤。我已经手脚冰冷,我常常仰天,我却啸不出声音来,我怕吵 醒熟睡的邻居。而我,甚至连脚尖都没划出圈圈,只是开了句玩笑:圈圈外的利矛 未必会丧我命吧,呵呵。 我写了好几年小说,有好心的人告诉我,你写写言情的东东吧,那个能卖钱。 我笑笑说,我知道,问题是我写不出来,因为我从没有言过情。这个情字如何 去言,实在难倒阁楼也。好心人嗤之以鼻,鼻涕差点到我脸上。 我还会继续写我的小说,无他,小说里,我是自由的,我可以快意恩仇,想杀 哪个杀哪个,我还让警察破不了案。嘿。法律算个P ,连道义我都不要了。 我一定会让坏人活千年,而好人不长命的,等着瞧。 -------- 梦远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