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恶俗 眼前的电影花样多起来了。不同品种,不同类型,不同流派,不同风格,争 奇斗巧,俨然一派繁荣的样子。比起“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来,也确实可以说 是繁荣,只要六谷丰登,有一点杂草稗子,原也难免的。尤其不必悲观。 然而,喜剧是成人的幽默,闹剧是儿童的天真。老莱子“行年七十,言不称 老,常着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常取水上堂,诈跌仆地,作婴儿啼, 以娱亲意”,虽然“百善孝为先”的道德家许为孝子,且名列《二十四孝图》, 在正常人看来,这样的“诈”伪,终归恶俗吧? 佳作是有的。如《红樱桃》,如《吴二哥请神》。在文化——思想的意义上, 可以说取得了卓异的成就。 认真求索,努力创作的导演、电影艺术家是有的。如创作《民警故事》, 《混在北京》,《打左灯,向右转》等等的编导、摄制组。也许不到呕心沥血的 程度,那殚思竭虑,有所追求,艰苦攀登的足迹是鲜明地留在了创作的长途上, 令人肃然起敬。 是的,又要然而了。然而,1995年生产的电影,恶作之多,简直忍无可忍。 为什么会这样?是谁在放任恶俗? 胡闹的影片不足挂齿;弄到一笔钱玩电影的戏作也不足挂齿。那些像“老莱 娱亲”一样题材重大,题旨重大的影片,也像“老莱娱亲”一样诈伪,恶俗,就 值得重视,必须重视了。 比如演映抗日战争的影片,不仅人物的行动毫无逻辑可言,而且连战争的常 识,反汉奸防间谍的常识也一点都不顾,胡乱猜疑,打斗。 比如演映“慰安妇”的影片,不去暴露,控诉,谴责这种日本侵略者比野兽 还残酷的摧残妇女的兽行,却胡编乱造日本人之间的乱伦关系,用这种异常的情 节掩盖屠夫的普遍性的凶残。 比如把体现五四新文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小说,改编为恶俗的武打 片。 比如装神弄鬼,把夺妻霸女的深仇大恨,化为偷情、性变态的劣等侦探故事。 等等,等等。 谁需要这样的恶俗影片?谁放任这样的恶俗影片呢? 观众是被动的。观众只能无可奈何地拒绝。这种影片断然没有票房价值,也 就表明观众不需要恶俗,抵制恶俗。 影评人拒写这样的影评,也从不座谈这类影片。甚至有人说这样恶俗不堪, “骂”都不知怎么“骂”。可见影评人也痛恶,也拒绝。 投资人喜欢吗?需要吗?赔本生意,但“周瑜打黄盖”,古已有之,所以很 难说。 出品人喜欢吗?不得而知。 导演喜欢吗?如果说电影家也像作家:“文章都是自己的好”,那一定是喜 欢,需要的了吧?但也很难说,作家不是既有“悔”其少作的,又有焚稿的吗? 最后,无可推诿而又责无旁贷的,是不是可以说是审查通过的诸位同志? 这是观众都看到的:每一部公映的影片,第一个画面就是红彤彤的画幅上印 出“电审”字样的画面。不言而喻,既有“电审”的同志,而又得到“电审”诸 同志的认可,通过,放行。假如他们不认可,不通过,不放行,恶俗的影片能出 世么? 我想起了工厂的产品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的产品都打上了工号。 我又想起了合法出版的每本书后印出的“责任编辑”姓名。 手握生死予夺大权,当负激浊扬清的责任。有一位诺贝尔经济奖得主,用一 句通俗的话概括他的理论,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然耶?非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