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新闻·官司 如果说正因为中国人不中庸,所以孔老夫子才提倡中庸,那么,是不是因为 中国人喜欢“窝里斗”,孔夫子才提倡“和为贵”呢?既然喜欢“窝里斗”矣, 而又不喜欢“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法家,使这名在六家之列,功 垂始皇一统的大家几乎无所作为,而要到公元一千七百年许有人大搞“评法批儒” 的运动,才又轰轰烈烈,火爆了一番。人间事多么难以评说呵! 现在好了,虽然名称还没有统一,有说“文人官司年”的,有说“名人官司 年”的,有说“新闻官司年”的,也有说“官司新闻年”的,要之,名人、新闻 和官司,去年是“年”了一下子。报纸有专版,文摘有花絮,唯人言而不可畏, 因为“一断于法”了。法官说了算。 因为这么“年”了一下子,有人认为这是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加强了,名人知 道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名誉权了,云云,窃以为未必,还有商量的余地。 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强弱如何,属于比较文化的范围。中国的事我都搞不清 楚,何论外国,所以没有发言权。但中国人决不是没有法律意识的民族,我敢断 言。说是龙种,实则出身无赖的汉朝的高祖刘邦,一统中国,“与父老约法三章 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据说深得我们祖先的心,邦国得以巩固。这不 就是一种法律意识?再看历史,多少为民父母深受爱戴的清官呵!而清官之“清” 的一点,就在于所谓“明镜高悬”,断官司断得公道。至今我们谈起来就眉飞色 舞,心向往之的黑脸包公包龙图包爷爷,什么“铡美案”啦,什么“斩包勉”啦, 什么“打黄袍”啦,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法律意识?就是老百姓死记在心的谚语: “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也不能说不是一种法律意识吧? 也许这只不过是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中的一个指头吧,中国人是颇喜 欢打官司的。书,有《萧曹遗笔》,专门教人写状纸。笔,有“刀笔”,出轻出 重,随心所欲,恰如《秋菊打官司》中的代写状纸的老头。人,不但有“师爷”, 而且有“讼棍”,咱们历史悠久,什么人没有呢?什么意识没有? 其实,名人之所以出名,新闻与有力焉。没有“新闻”的帮忙或帮闲,单靠 口头文学,名人的知名度——响亮度和迅速度,总得打个折扣,黯然失色吧!虽 说小道消息也可以满天飞,到底不能和新闻相提并论的。不然,奥运之类的会的 转播权能值那么多美元!为什么名人忽然忘乎所以,不约而同地要和自己帮忙或 帮闲的朋友的新闻打官司呢?未必是一觉醒来,都有了法律意识吧!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虽然,两千多年间他老人 家及其徒都没能落实这妙不可言的”论语“,但话还是不错的。您老以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