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三百块钱卖了自己 第四天,四月二十七日,星期六。中午睡午觉的时候,李大明到我房间里来, 给我下跪,苦苦哀求要和我一起睡觉。 我说:既然他打算正式娶我为妻,而不是逢场作戏,那就一定要等到登记以后, 成了正式夫妻,才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睡觉,不然,偷偷摸摸的,既不合法,也太 不庄重了。何况我们现在住旅馆,不比在家里,万一被服务员发现了,多不好。他 说:相爱的男女,只有在一起睡觉,才能产生深厚的感情,何况我已经不是第一次, 用不着羞羞答答。我被他纠缠不过,只好闭上眼睛,不再说什么。 他见我默许了,就飞快地脱光了自己的衣服,发疯似的扑上来解我的衣扣、裤 带,粗鲁地立刻就要做爱。啊,那不能叫解,只能叫撕,只能叫扯;那也不能叫做 “做爱”,只能称为“作孽”!他不懂得什么叫爱抚,也不懂得什么叫调情,更不 懂得如何才能让双方都获得性的和谐。在他的眼睛里,女人只有一种用处,那就是 供他发泄兽性,供他满足肉欲!一旦他的兽欲得到了满足,女人就是没用的东西, 连搂抱着睡觉的兴趣都没有,管自仰面朝天,呼呼地睡着了。 我痛心之极,就一个人起来,到浴室里冲了一个澡,穿上衣裙,然后坐在沙发 上吞声饮泣。 他,是我的第三个男人了。前两个,不管婚事后来是否成功,至少当时我心里 都是愿意的,跟他们做爱,整个身心充满了欢愉,充满了幸福感。独有跟这个男人, 虽然也把他看作是自己的丈夫,但是他那粗鲁的形象和色情狂般的心态,除了只知 道野兽一般发泄之外,简直连一点儿“爱”的感觉也没有,不但无法使我产生丝毫 的美感和快感,而且一想到他那丑陋的形象,还直翻恶心。紧闭着的双眼,也不敢 睁开一丝丝。他已经五十多岁,我刚刚二十,简直很难想象,今后的日子,怎么跟 他共同相处。 我在想:既然是出卖自己了,我理当收取代价。我要他给我妹妹汇点儿钱去, 多少看他出手。等他“午睡”醒来,我就拽他去邮局。他拿出二百块钱来,问我怎 么样。我鼻子里“哼”了一声:“你号称百万富翁,第一次给妹妹寄见不着面的 ‘见面礼’,你不觉得太寒酸点儿吗?”他无可奈何,为了讨好我,又加了一百。 我冷眼看着他,知道他是个“说大话使小钱”的人,能拿出三百块钱来,已经卯了 很大力量了,就不再难为他。 从邮局回来,他说有事情要找穆照生商量,我就坐下来给首都汽车公司党委写 了一封信,告了陈全志一状。一者表示我既然答应嫁李大明,就不应该再对陈全志 存在任何幻想;二者既然你对我不仁,就别怪我对你不义。 没有想到的是,信刚发走,陈全志就给我来电话了。他直向我说对不起,要我 赶紧回去,说是他会给我安排一切。 我明确告诉他:“你不要我,就不要再管我的事了。天下男人有得是,比你好 的,比你有钱的,都不难找到。”他一定要和我面谈,问我住在哪里。我说没有必 要了。他说他的照相册还在我的手里,关系既然结束,照相册就不应该留在我这里。 我说相册可以还给他,让他到丰台340 路汽车站来找我。他没有想到我会住得那么 远,说是下午还要出一趟车,大约要到晚上十点钟才能来。 吃过晚饭,不到十点钟,我就说服李大明早早地上了床,让他好好儿休息一下, 过十二点以后再到我房间来。他果然很听话,高高兴兴地睡了。 十点整,我悄悄儿溜出去,到340 路车站等陈全志,果然没过多久,他就开着 车子来了。他装得特别热情,一见面就要搂我。我只告诉他,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懊悔也没有用了。 他一定要我到他车子里坐着好好儿谈谈。我想:如果我一上车,他开车就跑, 我可就被他“劫持”了。他见我死活不肯上他的车,也没有办法,就问我要他的相 册。这时候我才想起:他的相册,放在我的箱子里,而箱子却是放在李大明的房间 里的,忘记取出来了。没奈何,只好返身回去敲李大明的门,把照片本子取出来, 送到招待所大门口。 李大明随后跟了出来,看见我半夜里接待“情人”,非常生气。跟我进房,任 凭我怎么解释,认定了一条:如果我不往外打电话,人家绝不会知道我的住址。第 二天一早,他就通知所里把我房间里的电话给拆了。好在他亲眼看见我和陈全志 “绝交”,以后倒也没有再提起这件事儿。 打这以后,他几乎天天夜里都要到我房间里来睡。尽管我一看见他就恶心,一 看见他脱裤子就害怕,可我已经成了“他的人”,又没办法不叫他来。 过了一段时间我才知道,登记住宿的时候,他登的是两男两女,一共要了两间 房间四把钥匙,我的房间,他也有一把钥匙。也就是说,这些事情,他都是早就安 排好了的。也说明他这样做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果然,逐渐混熟以后,在谈话中,他毫不掩饰地说:在广州,到处是野鸡,他 自己都不知道跟多少女人睡过觉了。 还说:离婚以后,单是和他同居的女人就有四个。三月份还跟一个二十三岁的 沈阳姑娘叫田小凤的在一起。只为那姑娘有病,一个月中有二十几天来月经,“可 用期”太短,只好给她几千块钱,把她打发了。他很感慨地说:我是他所有好过的 女人中最难到手的女人,居然要到三天以后才和他一起睡觉,像田小凤,见面不过 三个钟头,就钻进他的被窝里去了。 我真怀疑他有梅毒,但又不敢去检查,也没有理由去检查。我曾经不屑地问他: “像你这样儿的,也算是共产党员哪?”他还恬不知耻地说:“我看就很够资格, 比我搞女人搞得多的大首长,你知道有多少?”四月二十九日是星期一,上午王老 师在班上,我跟他通了一个电话,说要见他。他约我下午三点到北海公园门口见面。 吃过中午饭,我跟李大明说要到城里办点儿事情,就一个人进城来了。却完全没有 估计到他会换件衣裳扣上一顶大草帽悄悄儿地跟在我后面钉稍。他可能怀疑我是跟 陈全志约会,却不知道跟我见面的是个比他年纪还大的老头子。 在北海公园里,我把这几天来所发生的事情全跟王老师说了。他从一开头就不 相信李大明会是个百万富翁。他说:如果李大明果真承包西苑饭店十层客房,接管 之前,也必定住在西苑饭店里面,怎么可能大老板住小旅馆,还亲自到保姆市场去 找服务员,而且只找一个呢?登个广告,还怕招不到最漂亮的服务员吗?看起来, 他是个到处招摇撞骗的骗子,主要是骗钱,骗个姑娘陪他睡觉,不是主要目的,而 是顺手捎带。我不信,拿出一张广州雅苑酒家的收据来给他看。这是李大明给我看 过的“财产证明”而我趁他不注意悄悄儿从他那里“偷”出来的,上面明明写着: 收到李大明房租预付款六十三万元,盖有雅苑酒家的财务章。王老师接过去一看, 不过是一张“内部转账收据”,本来就不能作为任何凭证,何况字写得歪歪扭扭, 很可能还是伪造的呢。 王老师很生气,首先谴责我小小年纪不应该老是把心思用在搞对象上,背叛了 二十二岁以前不搞对象一心扑在文学上的诺言,接着又谴责我:即便搞对象,也应 该小心谨慎,不该在二十天中间接连“嫁”了两个男人,而且都是对男方的情况毫 不了解、都是见面几天就发行性关系,太草率也太不自爱了。他要我赶紧离开李大 明,我说事情到了这一步,不弄个水落石出我决不就此撤退,不然我就太吃亏了。 王老师说:如果我现在不撤,以后一定要吃更大的亏。我表示:反正我已经三次失 身,最大的亏我都吃过了,也无所谓了,难道他还敢拐卖我不成?王老师说:“目 前他还用得着你,拐卖也许暂时不会。日子一长,他那种人,喜新厌旧是其特性, 找个新的,可就要处理旧的了。”我见王老师既不理解我也不支持我,就要求他: “我的事情,以后请您不要再管了,不过还要请您暂时别把我最近发生的事情告诉 我家里,不然,我父母非急死了不可。”王老师却说:“接连出了这么多的问题, 不弄清楚了,我也无法向你父母交待。这个李大明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非弄清楚 了不可。”我们俩看法不同,结论不同,说不到一块儿去,这一次见面,落一个不 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