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塞翁得马焉知祸 ──第五个算是丈夫 第一节 死活两条路,我走哪一条? 俗话说:“听人劝,吃饱饭。”我由于不听人劝,不听父母的话,不听老师的 话,以至于多次被骗,多次失身,弄得今天身败名裂,连饭碗也砸了。 古活说:“天作孽,无奈何;自作孽,没法活。”我完全是“自作孽”,正像 舅舅最后说我的那样,见不得男人,也见不得钱;一沾上这两样东西,就会忘了一 切:忘了做人的基本准则,忘了国家法律和社会舆论,忘了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 忘了父母、弟妹、老师的面子,忘了自己曾经下过决心要为之奋斗终身的文学事业, 忘了……总之,是忘记了一切,几乎到了不管不顾的地步。可是自己想想,却又觉 得太冤枉,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至少我的动机并不那么坏。我只不过想有一个 自己的家,一个并不奢华的家,一个能让我安安心心地坐下来读书写作的家。也许 是我对“家”的追求过于热切了,心目中只看见那个我所追求的家,而把其余因素 特别是和我共同组织家庭的那个人的因素全都忽略了,才会造成今天我“不可活” 的尴尬局面吧? 我真的到了不可活的地步了么?再仔细想想,觉得眼前除了“死路一条”之外, 也还有几条“活路”可走:第一是不顾父母的反对,坚持“婚姻自主”的原则,去 与张林结合。这样做,我当然可以取得“胜利”,但很可能要以失去父母、弟妹和 一切亲人作为代价。我并不是不肯做出这样的“牺牲”,问题是值得不值得。如果 我和张林情深谊长,哪怕有跟吴军那么一点儿“爱情基础”,我都会不顾家庭的反 对跟他走的。无数活生生的例子都证明:凡是家庭反对的婚姻,如果自己坚持,暂 时和家庭“决裂”一下,也许冷漠个一年半载,等到抱了孩子去叫“外公”的那一 天,往日的恩恩怨怨,也就一笔勾销了。可是事实上我跟张林确实没有产生过真正 的爱情。尽管我也确实给他写过几封看起来很有感情的“情书”,但那只不过是想 利用他应急,说几句虚情假意的话哄哄他,拿他当傻子,要他相信我的假话,如此 而已。因此,我不想也不会以牺牲父母为代价去建立这样一个“自己的家”。再往 透里说,以他现在的经济条件,能为我创立一个什么样子的“家”,我也可以想象 得到。如果他有几万家财,能够让我舒舒服服地过日子,哪怕我卖给他呢,也还值 得,可是…… 第二,是昧着良心,答应房东太太做她的儿媳妇,只图暂时有个落脚的地方, 以后的日子,以后再说。但是我不忍拿好心的大妈开这样大的玩笑。他儿子为了 “莫须有”的罪名进了监狱,已经够不幸、够伤心的了,如果再让她经受一次“儿 媳妇跑了”的打击,这不是在人家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吗?尽管我在人们的客观评 价上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女人”,有时候自己想想,也觉得我这个人的所作所为 确实太坏了点儿,可是终究还没有坏到这种程度,特别是主动“使坏”的事情,好 像还从来没有干过。我不能因此而例外。 第三,那就是听从父亲的话:实在走投无路了,就回家去,听凭他为我择一个 有钱的夫婿,给人家生儿育女,在做饭、喂猪、洗衣裳的家务劳动中度过我漫长的 一生。但是想想老家那种贫困落后的生活,我实在害怕。我是为了逃避那种生活才 跑出来的,怎么能再走那回头路?现在我已经习惯于北京的生活方式,回家几天都 感到别扭,要我一辈子那样过活,还不如死了痛快呢! 第四,也是最后一条路,那就是还去当小保姆。本来,我对这个行当确实已经 厌倦了也害怕了的。但到了实在无路可走的时候,也还不失为一条“暂时可行”的 “活路”。正如俗话说的那样:“好死不如赖活着”嘛! 思前想后的结果,我当机立断,先顾眼前再说,也来不及去跟王老师商量了, 换了一件衣裳,即刻骑车直奔厂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