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是狡兔,他是饿狼 在黎伯伯家吃过午饭,他就带我去见“未来的老公公”。 洪家住在甘家口商场附近一所十六层的住宅大楼里。老头子住第十二层,两室 一厅;儿子住第十五层,一室一厅。 老头子是个大胖子,退休在家,老伴儿故去多年,也没有续弦。他一共两个儿 子一个女儿,胜利是“老幺”,另一子一女都已经婚嫁,女儿在北京师范学院工作, 大儿子也住在这所大楼里,而且也是第十五层,只是不在一个“单元门”内而已。 老头子每天除了钓钓鱼、打打麻将之外,关心的就是小儿子的婚事。他见了我,问 了问我家里的情况,就表示对我很满意。他带我到他儿子的房间里看了看,果然如 黎伯伯所说,一切都是现代化的,生活条件相当优越。老头子问我对这个家是否满 意,又说:他那个小儿子,是五八年“大跃进”的产品,出世不久就赶上灾荒年, 三天两头饿肚子,自小营养不良,所以个子长得特别矮小。再者,孩子身体单薄, 又是个老疙瘩,大人不免多疼他一些,多宠他一些,于是,这个属狗的儿子,脾气 也跟狗一样,说翻脸就翻脸,用北京话来说,就叫做“狗食脾气”,加上年龄已经 这么大,因此对象很不好找。如果我肯屈就,以后胜利要是闹起“狗食脾气”来, 叫我去找他,他会给我作主的。 我不否认,我现在要找的是一个舒适的家,至于男人如何,倒是次要的因素。 对方个子矮小,我也不是什么“苗条淑女”;对方脾气“狗食”,我的脾气也不见 得是“温良恭俭让”。看起来我们俩倒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所不般配的,倒是他 年纪略为大了点儿,而我的年龄又太小了点儿。不过我连李大明那样年过“天命” 的人尚且可以忍受,对这个年仅“而立”的人,就更无所谓了。何况我嫁的是“家” 而不是人。于是,尽管我根本就没有见到洪胜利此人,却立即表态说:我对这桩婚 事是满意的,可以答应嫁到洪家来。 老头子接着说:他这个儿子,由于接连被几个条件都不怎么好的姑娘所拒绝, 对自己的婚事有点儿悲观失望,简直都不敢再提搞对象的事情了。现在既然我这方 面已经答应,他儿子那方面,就必须解除他的顾虑,做到一拍即合,一槌定音才行。 他考虑了一下,出了一个主意:他要我明天下午再来一趟,他把大儿子和女儿都叫 来,让他们先跟我见见面,如果他们都没有意见,胜利那方面基本上就没有问题了。 事情就这样初步说定。我谢了黎伯伯,离开洪家,立刻给王老师打电话。王老 师见是黎伯伯介绍的对象,家里又不同意我嫁张林,也不便说什么。只提醒我:这 是我第一次通过介绍人介绍“正经八百”地搞对象,千万要稳重,不要让对方感到 轻佻。关于非处女身份如何交待的问题,也要事先考虑好说还是不说。聪明的男人, 对于女方婚前的事情一般不会追究,因为这种事情问得越清楚越恶心,只要以后不 再发生同样事情就可以,何况现代姑娘婚前有性经验的事很平常;如果男方计较, 那也不妨明说,但说几个,在什么时候说,怎么说等等,都要慎重,而且只能随机 应变,不能刻板,不然就会把事情弄僵,不是当时吹灯,就是落一个疙瘩,从此不 得安生。我苦笑一声说:这些事情,我自己都会处理,不用他教,只请他给张林写 封信解释解释,希望不要因为我的反复无常给人家带来无端的痛苦,就感激不尽了。 第二天下午,我一个人到洪家去,见到了胜利的哥哥、嫂嫂和姐姐。她们对我 的印象还不错,都同意我做她们的弟媳。于是姐姐和嫂嫂就张罗着做了几个菜,留 我吃饭,好等胜利回来以后跟我见面。 这件事情,胜利根本就不知道。他下班回来,他爸爸给我介绍,还直埋怨爸爸 早上不通知他。我观察了一下我这个“第五任候补丈夫”,见他的身材跟我几乎一 般高低。在女人当中,我的个子都已经嫌矮小了,一米五几的男人,不是个侏儒也 是个武大郎,用北京人的话来说,就叫做“三等残废”。除了身材矮小之外,他那 相貌也不像我见到过的那张照片清秀上眼,估计那还是五六年以前照的“历史档案”, 不但看上去要年轻好些,头发也还挺多的,而现在他的头发已经脱得没几根了,猛 一看,跟电影演员葛优的形象颇为相似,只是看上去比葛优的年龄还要大些,当然 也没有葛优那样潇洒的风度。葛优是以相貌长得丑为其特征的,这个胜利的尊容究 竟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每次搞对象,都是戴着头套的,今天埋怨他爸爸事先没有通 知他,主要原因就是让我看见了他的“庐山真面目”。不过平心静气地说,他那副 相貌,就是戴上头套,也还是个马戏团的丑角。好在我今天找对象,目的只是为了 有个自己的家,我爱上的,也是他的这个“家”而已,至于“他”可爱不可爱,并 不计较。三十几岁还找不上老婆的男人,无疑是人家挑剩下来的“次品”,能赶上 个漂亮点儿的,当然更好,赶上个丑八怪,看在他那个“家”的份儿上,也只好认 命了。所以见了他,尽管心里不喜欢,也还是演戏一般客客气气地跟他说了许多话, 吃过晚饭以后,高高兴兴由他送我回莲花池。 到了我的住所大门前,我想起王老师的关照,摆出一副矜持的姿态来,客客气 气地跟他说了再见。他见我不让他上楼,还以为我对他不满意,急得不知道说什么 好。我跟他解释说:我和一个姑娘同住,晚上带男朋友回家不方便。介绍对象的规 律:俩人见了面,如果一方不满意,就不会再定见面的时间地点了,即便一方提出, 另一方也会借故推托。他听我这样解释,觉得还有希望,忙问我明天有没有空。我 说我现在不上班,一天到晚都有时间。他就约我明天下午六点半在玉渊潭公园门口 见面──白天他要上班。 第二天,我们准时在玉渊公园见了面。这种“约会”,其实不过是我登堂入室 打进洪家去的手段和必经的过程,对他这样一个武大郎似的“人渣子”来说,特别 是跟刘昆一对比,一个是标准的美男子,一个简直就是个猪八戒,尽管公园里湖水 粼粼,垂柳依依,彩霞满天,晚景如画,却哪里引得起我一丝儿谈情说爱的兴趣? 特别是看见身边一对对风流潇洒的情侣比肩而过,我的心头就涌起一股“败柳残花” 的惆怅,“廉价处理”的悲哀,“老天负我”的妒忌。尽管我脸上带着微笑,眼泪 却往心里流淌,流淌…… 可是他却兴致盎然,不但一点儿没看出我的愁绪,还以为我心里很高兴,因此 谈锋甚健,一个劲儿地向我“交待历史”。他说他十八岁那年搞过一个对象,一拖 拖了整整五个年头,到他二十二岁那年,总算可以登记结婚了,那女的忽然间爱上 了别人,竟掉头不顾,离他而去。经此打击,他伤心之极,发誓在十年之内不再搞 对象。现在十年早就过去,他都已经三十四岁了,誓言也兑现了,可以搞对象了。 我懂得,这是他为自己这十几年来搞不上一个对象而发的“遁词”,不然,不 就脸上无光,太寒碜了么? 接着他说,自从他“十年不娶”的誓言兑现,这一年多来,亲友们给他介绍的 对象多了去了,有时候中午见一个,晚上见两个,走马灯似的一个去了一个来,都 把他给见累了,也伤了心了。因为那么多女郎中间,竟没有一个他看得上眼的。不 过脸皮倒练出来了:以前一看见姑娘就脸红,连话也说不出来,现在一天见三个也 无所谓,有的是话说。 我知道,凡是大龄青年,搞对象总是高不成低不就,成功率很低,但是对外人 说起来,总说是他看不上人家,人家看不上他的事情就不提了。仅仅在不久之前, 不是还有两个外地的农村姑娘就拒绝了他的求婚么? 接着他话题一转,说是见了那么多姑娘,一个也不喜欢,但是第一眼看见我, 就喜欢上我了。可见这是跟我“特别有缘”。接着就再三问我对他的印象如何,意 见如何,要我立即表态。 这也是常搞对象的人所惯用的“水词”。这样说,十个姑娘有九个爱听。我之 所以不愿意让人家“介绍”对象,就是不喜欢这种不自然的“谈恋爱”。一男一女 本来不认识,经人一介绍,跑到公园里去“谈谈”,于是就用选择妻子、丈夫的眼 光和要求来审问对方。女方不是查男方本人的历史,就是查人家的祖宗三代,男方 呢,不是自诩怎么有钱,就是自吹有多少姑娘想嫁他而他不要,偏偏爱这个什么也 不了解的、还是初次见面的姑娘。这个修理门窗的小木匠,肚子里就那么点儿文化, 尽管出过国,但去的地方比中国还落后,而且是去干活儿的,也长不了多少见识, 能够说出这么一大套话儿来,还是这十几年中搞对象的经验总结和积累,也算很不 容易了。 我知道他急于想成家,好不容易逮住一个不嫌他长得丑的,当然不肯当面错过; 我呢,也急于要嫁人,以便有个落脚的地方,好不容易碰见一个生活条件还可以的, 也不愿意轻易放弃。当时我们俩的心情,其实是完全一样的。因此,我只想速战速 决,并不打算给他来虚的,但是想到“得来容易的东西就不宝贵”的哲理,我不能 不多少“抻”他几下,不然,我就卖得太贱太不值钱了。我告诉他:我原来在书店 里工作,现在被解雇了,眼看着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因此,我确实急于找对象嫁人。 既然我自己条件不好,对男方的条件也不会过于挑剔,只要把我当人看待,尊重我 的人格,相互之间能够和平共处就可以。我自己没有任何嫁妆,所以也不要男方任 何财礼。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婚后保持我的自由,包括通信自由和行动自由。 至于对他的印象如何,因为是刚见了两面,我还无法做出判断,希望今后能够多多 接触交往,等到互相之间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感情以后,才能作出判断和下一步 的决定。 他见我说话四平八稳,态度也端庄持重,就不急于多谈婚姻问题,只拣那他自 以为有趣的话题来说。 我们在公园里转了一圈儿,又去看了一场电影,出来以后,他怕我明天不陪他 玩儿,又买了两张明天下午六点的电影票,这才送我回莲花池。这时候已经是深夜 十点多钟,他一定要到我的房间里去看看,我推说太晚了,仍没让他上楼。 第三次见面,是在电影院门口。他是下了班就赶来的,连饭都来不及吃,买了 汽水、面包一面蹬车一面啃。尽管他急于找对象结婚,连连向我表示好感,可我一 直绷着劲儿,对他若即若离的,既不远也不近,他也不敢放肆,不论是在公园里还 是电影院里,都是规规矩矩的,连手都不敢拉一下。 看完了电影出来,天还不怎么黑,我们就在公园的长椅上坐着聊天。聊着聊着, 又聊到了婚姻问题上来。他问我对他的印象究竟如何,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其实, 我心里比他更着急,尽管这桩婚姻跟买卖也不差多少,但终究不是买青菜萝卜,办 得太仓促了,会显得我不慎重。可是又绝不宜于打持久战,形势逼迫我越早搬走越 好。我见他又一次提到婚事,知道他心里着急,就很大方地说:经过这几次接触, 觉得他是个老实人,对他的印象还不错。如果他愿意娶我,我就嫁。 他听我这样说,激动起来,一把将我搂进了怀里,就要亲我。我看了看左右的 情侣们,心里三分恶心,七分凄惶,就推开了他,要他在大庭广众之中,注意点儿 影响。他想趁热打铁,就一再要求到我的房间里去,我明知道他的想法是什么,但 是既然关系已经肯定,再要拒绝,从情理上说,就有些讲不过去了,只好答应。再 说,我也有意要在这个“关键时刻”实施我的计划,于是就一起蹬车回到了莲花池。 一到了我的房间里,我就是他名正言顺的老婆了,更何况这里已经不是“大庭 广众”。关上房门,他也不是个老实人,接吻拥抱根本无法解决他多年的性饥饿, 迫不及待地就要得到我,还一个劲儿地问我:“你是处女不是?我可是很计较这个 的呀。”我跟他一绷脸:“我是不是处女,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的,这时候你问什 么?”他又急忙向我道歉,说他不该这样怀疑我,但是却更加迫切地想要立刻得到 明确的答案。 本来,我听从王老师“一定要庄重”的劝告,是打定了主意非要等到正式登记 结婚以后才给他“甜果子”吃的,可是考虑到我的非处女身子,而他又明确地向我 表示了他“很计较这个”,如果现在就跟他说明我几次被骗失身的经过,或者仅仅 说出了一次,甚至只说是不懂事的童年时代被骗失去了童贞,像他这种单知道“刺 刀见红”就是好姑娘的患有“一事幻想狂”的男人来说,其结果,无非是感到失望 而掉头他去,什么解释都将是无济于事的;如果等到新婚之夜再跟他说明或者让他 发现,其结果肯定会更糟,那时候我已经进了他的家门,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万 一不被他所谅解和原谅,又不肯跟我离婚,天天拽着我的小辫子更我闹,往后我的 日子可就无法过了。巧的是:今天正好是我月经期的最后一天,如果这个在女人面 前得不到青睐的人渣子以前确实没有过性的经验,真是个“老处男”的话,在他这 会儿饥饿难耐、欲火烧身、万分着急的前提之下,只要让他见了红,倒是可以冒充 一次大姑娘,消除他的疑虑的。我灵机一动,决心冒一次险,如果能让我蒙混过去, 则万事大吉;万一蒙不过去,哪怕现在就分手,不也比婚后再翻车要强得多吗? 于是我半带娇羞地装出赌气让他验证的样子,半推半就地向他开放了“禁区” 的绿灯,而他也确实是个“雏儿”,加上是在急切之中,何况还有我的“即兴表演” 配合,见到了“真凭实据”,果然完全相信我的“白璧无瑕”,于是他感到心花怒 放,感到乐不可支,感到无比幸福,在心满意足之余,又用他所能办到的拙劣方式 继续向我表示了一番好感和谢意,这才高高兴兴地走了。 临走之前,他要我明天到他家里去。他说他有一台相当不错的电子琴,可他却 连简谱也不认识,放在家里,变成一种时髦而无用的摆设了。他知道我会弹琴,一 定要听听我的演奏,让家里的电器化设备“物尽其用”。 我当然知道这是“引言”,醉翁之意不在酒,弹琴的后面,肯定是另有“文章” 的。我既然已经把“一切”都给了他,又不是逢场作戏,正要以此作为进身之阶, 来一个登堂入室,从而成为他家的一员,当然不会害怕或反对,当即表示欣然同意。 没有想到的是,我“正经八百”地搞对象,也还是见面第三天就上床。我的一 生,难道命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