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是明末短篇小说的代表作之一。 作者凌濛初(1580~1644),字玄房,号初成,别号即空观主人,浙江乌程 (今浙江吴兴)人,是明代著名的小说家和戏剧家。副贡生出身,崇祯初年授上 海县丞,后升任徐州通判。他出身平民,对晚明社会的极度腐败感触很深,常以 自己人微言轻无力回天而痛心疾首。因此他做官清廉,政声很好。当时李自成的 农民军到处烧杀劫掠,他认为这不是成大事的“仁义之师”,曾向朝廷献过《剿 寇十策》,后来被农民军所困,呕血而死。因此被近当代无产阶级文学评论家评 为“顽固地站在封建地主阶级立场上对抗农民革命的顽固派”。 凌濛初一生著作颇多,涉及面也相当广泛,有个人的诗文集,有关于《诗经》 的研究,有杂剧、传奇和话本等。他的诗文平平(读者可以从本书的插诗中领略 他的诗词水平),没有什么特色;杂剧传世的只有《北红拂》、《虬髯翁》、 《宋公明闹元宵》三种。而真正代表他的水平并在后世具有深远影响的,则是他 的“二拍”。 所谓“二拍”,是凌濛初整理、改编和创作的《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 奇》的简称。尽管今天已经很难明确分清哪几篇是他创作的,哪几篇是整理、改 编的,据专家研究,其中创作的小说数量比较大,则无可非议。初刻和二刻各为 四十卷四十篇,但是二刻第二十三卷《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姨病起续前缘》和初刻 中的同题内容完全重复,二刻的第四十卷则为杂剧《宋公明闹元宵》,分明是小 说数量不够拿杂剧来硬凑数的。所以“二拍”实际上共收短篇小说七十八篇。 凌濛初的小说,晚于冯梦龙,而且明显受到过冯梦龙的影响,但是在思想境 界上,他不能突破前人的窠臼,根据学者的研究和评论,成就却在冯梦龙之下。 这也许和他政治上属于“补天改良派”、思想意识上有根深蒂固的宿命论和因果 报应论的迷信观点分不开,因此在他的作品中虽然也有同情贫穷弱小者的积极一 面,不能否认消极因素还是比较多的。 中国古代,“小说家”的社会地位是很低下的。读书人的目标都是“出仕” 即做官,很少甚至没有一个读书人从小就荔枝要作作家的。许多秀才们都是仕途 无望,穷途落魄,到了衣食无着,方才无可奈何地利用自己知道一些典故、会摇 摇笔杆子这一长处,做起小说来。连续了《红楼梦》的高颚,也是在京“候补” 穷极无聊,方才以此“消遣”;一旦他当了“四品京堂”,就和小说绝缘了。古 代的中国小说家,虽然有本事写出动人的小说,却没有报刊杂志可以发表,不能 挣稿费,只能卖给书坊老板刻出来卖钱,或者卖给说书人做说书的底本,所以有 一些短篇小说,就叫做“话本”。凌濛初这个小说家,当然也无法逃脱中国古代 小说家的这个必然命运。 凌濛初出生于明万历八年(1580),考取秀才之后,经过多次省试,但是始 终没有考上举人。科举时代,考不上举人,就等于仕途无望。凌濛初屡试不第, 到四十岁以后开始有些灰心,就把兴趣转向不是“正途”的杂学上,写起小说和 杂剧来。 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拍案惊奇》,根据《二刻拍案惊奇·小引》所说, 动笔于“丁卯之秋”,也就是明思宗天启七年(1627),崇祯元年(1628)在南 京刊刻的(一年多时间写出四十篇作品,速度可谓快矣),那年他已经五十三岁。 书出之后,“不胫而走,风靡一时”。也就是这个时候,凌濛初才得到地方官的 举荐,成为“副贡”,到了晚年,才开始走上“非两榜出身”的坎坷仕途。没当 上几年官,就被农民军围困吐血死了。 尽管他在《拍案惊奇·序》中说:“宋元时,有小说家一种,多采闾巷新事 为宫闱承应谈资。语多俚近,意存劝讽。虽非博雅之派,要亦小道可观。近世承 平日久,民佚志淫。一二轻薄恶少,初学拈笔,便思污蔑世界,广[ 扌庶] 诬造, 非荒诞不足信,则亵秽不忍闻。得罪名教,种孽来生,莫此为甚!而且纸为之贵, 无翼飞,不胫走。有识者为世道忧之,以功令厉禁,宜其然也。”但是我们翻阅 他写的小说,这些“污蔑世界,广[ 扌庶] 诬造,非荒诞不足信,则亵秽不忍闻” 的内容还有不少。这是什么原因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明朝末年的社会背景。 晚明时代,“承平日久”倒未必,“民佚志淫”却不假。宫廷中,皇帝不理 朝政,沉耽于女色,在皇宫里面,竟听信方士的胡说,设什么“鼎器”,搞什么 “肉灶炼丹”,名为祈求长生不老,说穿了,无非贪图淫乐而已。“上有所好, 下必甚焉”,风气之所及,稍有几个钱的士大夫和乡绅们,也照方抓药,无不广 置姬妾,日夜淫乐。那个时候,茶坊酒肆中,大庭广众下,谈论男女房帏之事, 就好像谈论里巷新闻一样,并不以为羞耻。正因为如此,戏台上演戏,书场中说 书,必须加上男女这个话题,不然就没人听没人看;正因为如此,才会在那个年 月出现《金瓶梅》这样充满了性爱描写的小说。 凌濛初的小说,不论他是卖给说书人也好,卖给书坊老板也罢,买主都会根 据读者和听众的爱好,提出来必须加上一些色情的描写,不然就不买他的。这种 现象,和今天的书商要求美女作家们尽量多写一些“床上动作”,如出一辙。因 此,凌濛初的小说中出现色情描写,是那个时代的烙印,不一定是他的主观愿望。 他在序言中所推崇的“独龙子犹氏所辑《喻世》等诸言,颇存雅道,时著良规, 一破今时陋习”,可以说是他无可奈何的心声。要不然,为什么不学冯梦龙的 “雅道”,却要坚持他自己所反对的“陋习”呢! 但是瑕不掩瑜,总的说来,凌濛初的小说,在中国小说史中特别是短篇小说 史中,有他一定的地位,这是无法抹杀的事实。 由于古今语言文字的规范不同,加上语文的发展,尽管《拍案惊奇》当时是 以“白话小说”的面目出现的,但是四百多年前的“白话”和今天的“汉语普通 话”,已经相去很远了。最明显的,例如没有第三人称女性的代词“她”,表示 多数不用“们”而用“每”,等等。为了祖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需要,我们把 “二拍”列入“古本小说现代普通话改写丛书”中。改写的原则,仅仅着眼于文 字的规范,而对于内容,则不论他是糟粕还是菁华,基本上保持原貌不动。 但愿这个版本,能为祖国语文的规范化,做出一定的贡献。 吴越 2004年国庆节于北京 《拍案惊奇》序 语有之:“少所见,多所怪。”今之人,但知耳目之外,牛鬼蛇神之为奇, 而不知耳目之内,日用起居其为谲(jué决)诡幻怪,非可以常理测者,固多也。 昔华人至异域,异域咤以牛粪金;随诘华之异者,则曰:“有虫蠕蠕,而吐为彩 缯锦绮,衣被天下。”彼舌挢(jiǎo 角)而不信,乃华人未之或奇也。则所谓 必向耳目之外,索谲诡幻怪以为奇,赘矣。 宋元时,有小说家一种,多采闾巷新事为宫闱承应谈资。语多俚近,意存劝 讽。虽非博雅之派,要亦小道可观。近世承平日久,民佚志淫。一二轻薄恶少, 初学拈笔,便思污蔑世界,广[ 扌庶] 诬造,非荒诞不足信,则亵秽不忍闻。得 罪名教,种孽来生,莫此为甚!而且纸为之贵,无翼飞,不胫走。有识者为世道 忧之,以功令厉禁,宜其然也。 独龙子犹氏所辑《喻世》等诸言,颇存雅道,时著良规,一破今时陋习;而 宋元旧种,亦被搜括殆尽。肆中人见其行世颇捷,意余当别有秘本,图出而衡之。 不知一二遗者,皆其沟中之断,芜略不足陈已。因取古今来杂碎事,可新听睹、 佐谈谐者,演而畅之,得若干卷。其事之真与饰,名之实与赝,各参半。文不足 征,意殊有属。凡耳目前怪怪奇奇,当亦无所不有,总以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 以为戒,则可谓云尔已矣。若谓此非今小史家所奇,则是舍吐丝蚕而问粪金牛, 吾恶乎从罔象索之? 即空观主人题于浮博 ---------- 晋江文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