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躲过灾没躲了罪 在杭州住了十天,省参议会闭幕后,我又和大烟筒夫妇一起回到了景云县。 大烟筒关照我:“你放心做生意,如果警察局来拘传你,我不会不管的。到了 警察局,胆子要放大一些,不要不打自招,懂吗?” 我点点头,回到家里。父亲见了我,就说:“你走了以后,李锦西天天来动员 我,要我拿出一笔钱来,由他出面去向温州姑娘交涉,私下协议,不再起诉,来一 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一生胆小怕事,也知道当年为了那块‘独建观音堂’的 匾额,三爷一直怀恨在心,如今还不肯放过你。我想想自己势力小,只能逆来顺受, 钱是身外之物,也是赚得回来的,就答应支付二十担大米的钱,由李锦西转交。那 两个温州姑娘签了协议书,已经回丽水去。如今事情了结,可以安安心心做生意了。” 既然父亲已经把事情料理清楚,我也不便多说。但仍不大放心,又托大烟筒到 警察局去打听消息。警察局局长陈友智说:李锦西倒是不再提起这件事情了,但是 胡镇长还经常到警察局去,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弄得局长也很为难。不 过有他大烟筒的面子在那里搁着,总还不至于把我拉去坐班房的。 我一听,也就没再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不料五天之后,警长胡廷仁带了两名 警察来传我到警察局去服拘役。我自恃有大烟筒的后台,不肯跟他走。胡廷仁这个 人,一向办事认真,六亲不认,只知道执行上级命令,见我反抗,当即指使两名警 察一人抓住我一只手,他自己在后面推,连拉带拽地把我抓进了警察局,关进拘留 所里去了。 我一被抓走,我父亲就去找商会会长李怀薪。李怀薪又打电话通知仙都中学校 长蓝文秀,两人一起去见陈友智。我正在拘留所里大吵大骂,督察长走来把门打开, 把我带到局长办公室。我一见李会长和蓝校长都在藤椅上坐着,心里就放松了一多 半儿。陈局长向我笑笑说:“事先我们不知道葛老板是樊先生的门生,匆忙做了判 决。现在判决已经见了报,不执行也无法交待。咱们都是自己人,有了矛盾,总应 该设法解决的。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只好委屈葛老板一下,请你在督察长房间里住 上七天,每天由饭馆里送饭菜进来。这样做,无非为了遮遮民众的眼睛,请葛老板 一定帮忙。” 我也知道这是软刀子宰人,可是陈局长满脸堆笑,我也只好答应下来。李会长 和蓝校长见事情这样解决,当即起身告辞。我也由督察长带到他的房间里,又给我 找来许多小说让我消遣。我只好既来之则安之,平时忙于做生意,奔波劳碌,没有 读书的时间。如今进了“静室”,正好借此时机,好好儿看几本书。 丁兆基是条硬汉子,听说我进了拘留所,自己扛着被褥到警察局来要跟我“陪 坐”。陈局长卖我一个面子,叫他也到督察长的房间里坐着。我有了伴儿,聊聊闲 天儿,看看小说,日子倒也不难打发。听丁兆基说起:王悠庚一听说我被抓进了警 察局,他这个动手打人的真正肇事者,倒掉转屁股立刻逃到乡下“避难”去了。 七天“拘留”期满,放了出来。尽管并没有人用冷言冷语讽刺挖苦我,可自己 总觉得矮了一截,在人前抬不起头来,就跟父亲商量,决定再到上海进一趟货。大 烟筒正好刚卖了一块地皮,手里有一笔现款,就全部交给我,让我给他买丝绸棉布, 还给我写了一封信,叫我到上海去找他二哥。好在我和他二哥已经见过面,到了上 海,一切事情有他二哥照应,总比头一次像没脑袋苍蝇似的瞎撞强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