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起解押送回原籍 提审以后的第三天,天刚蒙蒙亮,看守就把我喊起来,带我到拘留所所长办公 室。那里坐着两个年轻民警,所长正把一叠案卷装进信封,交给那两个民警。一会 儿,从别的监房又提来一个面黄肌瘦的犯人。民警取出一副铐子,把我的左手和那 个犯人的右手铐在一起,就示意我跟他们走。 四个人在静悄悄儿的街上默默地走着。一走走到火车站,进了候车室,民警拿 出四张车票来,检票进站,上了北行的火车,没过几分钟,车就开了。原来他们是 计算好了时间,掐着钟点提人的。 我估计是要把我押回原籍处理。人到了这个地步,一切都只能听人家摆布,还 有什么可说的?但愿回到景云以后,案子很快能审清。 车到弋阳,列车广播买早饭。一个民警去买来两碗面条,递给我们俩一人一碗。 我被铐的是左手,右手还能拿筷子;那个犯人被铐的是右手,就只能用左手吃饭了。 我早饭本来吃得不多,加上心中有事,只吃了小半碗,就放下不吃了。那个犯人早 已经把自己的面吃光,见我放下碗筷,急忙抢了过去,三口两口,就龙吞虎咽地扒 进肚子里去。看他那个慌劲儿,大概在牢房里关的时间不短了。 民警等我们俩吃完了面条,这才替换着到餐车里吃过早饭。不久车到衢州,民 警带我们下了车。我估计那个犯人一定是衢州人,在贵溪犯了案,也是押回原籍处 理的。到看守所接待室,民警给我们开开铐子,把那个犯人交割清楚了,就把铐子 收进提包里,不再铐我。这时候我才知道,他们是用我当“锚”使,坠着那个到衢 州的犯人,要是只押我一个人,是不用铐铐子的。 一行人又回到火车站。这时候已经中午,民警把我带到车站饭店,叫了三碗肉 丝面。我见他们对我比对那个犯人客气,这会儿连铐子也不给我铐了,就想跟他们 开个小小的玩笑,装得很委屈的样子说:“二两一碗的面条,只能填个肚角。按一 斤一天的定量,中午饭四两总该给我吧?” 一个民警说:“我们对你一视同仁,我们吃多少,你也吃多少,总不算亏待你 吧?” 我就发开了牢骚:“我哪儿能跟你们比呀?我是个犯人,肚子里没油水。你们 总不能克扣我的粮食定量啊!” 另一个民警就说:“粮食有定量,出差费也是有标准的,中午多吃,晚上就得 少吃,反正一样。那就给你再叫一碗好了。”说着,果然又去买了一碗。 其实我是眼睛大肚子小,两碗面只吃了一碗半,就不想吃了。幸亏那两个民警 并不怎么在意,也没批评我。两点正,我们又上了火车。在车上,一个民警把我的 案卷取出来看,一面看一面嘻嘻地笑,又叫另一个民警看,看了之后,两人都哈哈 大笑起来。我估计一定是孙科长写的意见不那么严重,心里又放宽了些。 车到金华,已经黄昏。一个民警就说:“你是个特殊犯人,一天伙食费批了一 块五角。早晨在火车上吃了一碗面,花了五毛钱,中午两碗面,花了六毛,晚饭只 有四毛钱了。我们出差,一天补助八毛钱。你总不能让我们给你掏腰包吧?如果这 里你有认识的人,可以去借几块钱,吃一顿饱饭,还可以买盒烟抽抽。” 我很感谢这两个民警的通情达理,忙说华星旅社的赵经理和我认识。两个民警 带我到华星旅社,向赵经理借了两块钱,就在华星饭店吃晚饭。我要了一菜一汤一 碗饭,花了一块九毛钱,剩下五毛钱正好买一包烟。两个民警倒是很守规矩,依旧 一人一碗面,严格遵守纪律,绝不吃犯人的东西,连烟也不抽一根。 吃过晚饭,我要求就住在华星旅馆,住宿费由我自己负担。两个民警商量了一 下,说是这不符合规定,他们不敢自作主张,一定要把我带到金华拘留所去过夜。 我无可奈何,只好让他们把我带到拘留所。 金华拘留所也不比贵溪拘留所好多少,卫生条件极差,犯人又多,加上我是当 天最后进去的一个犯人,按例只能躺在尿桶的旁边。臭气熏人,无法入睡,幸亏有 一包香烟,就偷偷儿地坐着抽烟,解解臭气。 第二天一早,两个民警就来提人,先带我到汽车站对面吃油条、豆浆、糍米饭, 然后坐上七点钟的班车,上午十点,就到了景云了。 两个民警都没有到过景云。我给他们当向导,带他们到了看守所门口,我知道 监规制度不许抽烟,就把半包烟掏出来递给他们。不料他们却说:“我们的任务是 把你送到县公安局,不是看守所。”愣把我从看守所门口拽了回来,要我带他们到 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传达室,他们交出卷宗,拿了收条,跟我招招手,就走了。一个传 达拿了我的案卷走进里面去,我就坐在大门口旁边的一间空房间里等着。过了一会 儿,出来一个小青年,对我笑笑说:“你回来了,很好。外流他乡,总不是好办法。 希望你以后安心生产,不要再到处瞎跑了。千好万好,总不如自己家里好嘛!” 正说着,门外进来一个中年警察,那小青年说:“这就是城关镇派出所的丁所 长,你跟他回家去吧!” 我和丁所长刚走出公安局的大门,不知是谁看见我回来了,到我家去通知了我 父母妻子,他们一起赶到公安局门口来,怕我饿着,路上顺便买了几个烧饼,这时 候一个劲儿地往我手中塞。丁所长笑笑说:“你们先回去吧,他一会儿就回家了。” 我父亲还不相信,叫我老婆回去做饭,他自己在后面跟着,所长也不撵他。 到了派出所,丁所长叫我坐下,还给我倒了一杯白开水,似笑非笑地说:“尽 管我刚调来不久,可是你的鼎鼎大名,我早就有所耳闻,知道你解放前是个富商, 解放初期窜进大上海,成为亿万富翁,后来入狱改造五年,回到故乡,又窜到江西 去了。据说你能力很强,在江西红得发紫。现在党中央号召精简机构,他们把你送 回来了。希望你再不要三心二意,要把力量用在家乡的建设上。你历史上判过刑, 我暂时不决定你是社员还是非社员。不过有一条规定你必须遵守:以后不论大队通 知你开什么会,你都要服从。要知道不革命就是反革命,中间路线是没有的……” 这时候,我老婆炒好了一碗米粉干,烫了一壶热酒,送进派出所来。丁所长就 挥挥手,叫我和她一起回家去吃。 就这样,我希里糊涂地被关了一个多月,又希里糊涂地被放了出来,也不知道 究竟犯了什么罪、是不是真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