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老朋友见利忘义 帽子摘掉,身份明确,我该轻装上阵了。 给胡源石料厂推销花岗岩制品,提成额高,大可一试。但是出门在外,特别是 上海那种只重衣冠不重人的地方,一套漂亮的行头,是少不了的。这不比去东北卖 一块钱一包的苦竹花,单凭我的一部飘然长须,就可以蒙人。给厂里出去跑关系, 车旅费固然可以报销,“治装费”当然是没有的。家里当年的好衣服,早就没有了, 要新做一身说得过去的衣服,至少也得几十块钱。这半年多来,为了等待摘帽子, 去年冬天从鞍山挣回来的那一百多块钱,早已经填了窟窿,无影无踪了。 想来想去,忽然想到了老伴儿过门的时候,脖子上戴有一个挺粗的银项圈儿, 那是她唯一的一件“贵重饰物”。结婚以后,我和她之间毫无感情,有夫妻之名而 无夫妻之实。从温州进货回来,尽管那时候我和宝宝还没有肌肤之亲,就已经给她 带过金戒指、金项链儿了。可对自己的老婆,却连银戒指、银项链儿也没带过。后 来从宝宝那里拿回来的钻石戒指,也没有交给她,而是自己保管起来。这不仅仅是 因为当时已经没有人再戴钻戒,更主要的原因,主要认为她是个只会洗衣服做饭的 乡下女人,根本不配戴这样名贵的饰物,连收藏都不配。现在我穷得连一套出客的 衣裳都没有,把脑筋动到了她从娘家带来的“嫁妆”上去,是不是会惹恼了她,惹 火了她呢? 我犹豫再三,终于还是开了口。想不到她二话没说,开开箱子,就把一个又粗 又大的银项圈儿取出来递给我。更没有想到,她又从箱底摸出一个红布包,里面是 八块银圆,一面掂着,一面告诉我说:这是从我父亲送过去的九十八圆“聘金”中 带回来的“子孙钱”,意思是“八字好,团团圆圆”。如今是子女全都长大成人了, 夫妻也终日厮守,团团圆圆了,这八块“子孙钱”,也给了我做衣裳吧。 我接过银项圈儿和子孙钱来,心里好不是滋味儿。我这个老婆,尽管我对她毫 无感情,甚至很少给过她好脸色,但她却对我一直忠心耿耿,绝无二志。虽然她和 我同样都是封建婚姻的牺牲者,实际上她比我所付出的牺牲要大得多。 按老辈人的规矩,“子孙钱”是应该在老人过世以后,才由小辈分存,以作纪 念的。但是现在确实手头拮据,应急要紧,也顾不得那许多了。 我拿上银项圈儿和银圆,在人民银行门口徘徊了好久,还是没那勇气走进去。 从道理上说,所有金银,都可以拿到银行去按牌价兑换;但是“文化大革命”之初, 红卫兵的“通令”中,就有“黄金白银收归国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收藏,持有者限 期到银行兑换”这一条,尽管现在“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但若银行的人问起十 年前为何不换,我作何解答呢?如果因此宣布没收,岂不冤哉枉也? 我正在犹豫,正好碰见老友郑云钟。他笑着问我在银行门口转什么,是不是想 捡钱?我就悄悄儿把自己想兑换银圆又怕惹事儿的顾虑告诉他。他倒是挺仗义地说: 这点儿小事儿,他帮我去办,保险没人知道我家还藏有金银。我跟他也是老熟人了, 就把东西送到他家里,当面交割,再三拜托。 两天之后,郑云钟给我送来了二十块钱,说是按照银行牌价,银圆与人民币是 一块对一块,八圆银圆,共兑换人民币八元;白银是按重量计算,每两兑换两块钱, 我的银项圈儿六两重,正好卖十二块钱。我见他办事快捷,连连道谢。 郑云钟走了以后,我老婆听说一共才换了二十块钱,大叫起来,跺着脚骂我是 大傻瓜。因为“文革”以后,民间收藏的银圆和金银首饰已经很少,而当时温州沿 海的走私船交易,都要用银圆或金银首饰,因此有人专门下乡收购,银圆和金银饰 物的黑市买卖价格都相当高,一块银圆要卖到十一二块钱:有孙中山头像的“小头” 每个十元,墨西哥“鹰洋”每个十一元,“袁大头”每个十二元。纯净白银,每两 价格最低也在二十元以上。我的银圆,全是“大头”,郑云钟这一转手,足足赚了 我二百元,而且是在我捉襟见肘经济十分窘迫的情况之下。我老婆一定要我去拿回 来,说他一者乘人之危,二者赚得也太狠了点儿。我知道,羊落虎口,肉进狗嘴, 要想拿回来,是不可能的了。我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只记得上次在杭州卖钻戒是按 照国家牌价出售的,没想到彼一时也此一时也,情况已经有了极大的变化。我叹了 一口气:“就算是我到银行兑换吧!我心痛的是丢了二百块钱,还丢了一个朋友!” 我花了十二块钱,买了一块浅灰色人造毛的料子,又花了三块钱,请本县最高 明的裁缝师傅做了一套合身的中山装,再把三寸多长的胡子刮了个一干二净,擦上 点儿雪花膏,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自己都觉得年轻多了。──人逢喜事精神爽,摘 了反革命帽子,回到了“人民”的行列,是应该面目一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