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严打运动当典型 当天下午,我就四处托人情请朋友打听彪儿的案情。 景云是个小地方,彪儿被捕这样的大新闻,早已经传遍了县城。也不过两个多 小时,基本情况就都摸清楚了。当然,有些情况当时还不清楚,是后来才知道的。 彪儿好吃懒做,喜欢结交不三不四的干部子女,到处游逛,这个毛病我不是不 知道,也不是不管,可就是管不过来。一方面我确实忙,一方面也有些放任自流, 只要他不闯大祸,也不去管得他太严,结果真应了“养不教,父之过”这句古话了。 跟彪儿最要好的干部子女,以前是胡雄,后来胡雄的父亲调走了,他又勾结上 大崔、小崔兄弟二人。崔家兄弟的父亲是个在景云当了几十年县委的南下老干部, 兄弟二人也和我儿子一样的性格,所以三人一拍即合,成了生死与共的“铁哥儿们”。 他们经常在一起看电影、打台球、练武术、下馆子,也经常在一起打群架、恶作剧。 这些情况我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没教训过他。可是一者做父母的不能一天到晚跟在 儿子屁股头,二者总觉得他们年纪还小,小小不然的吵吵闹闹,总也难免,反正不 是偷鸡摸狗耍流氓,也就没有坚持要他们断交。再说,我的话他根本就听不进去, 要他们断交,也不可能。 经过我四处打听,这次公安局出动警车来抓小彪,来龙去脉大体上是这样: 南乡沿路头村有个孩子叫周银根,还只有十五岁,从小就不肯好好儿念书,初 中没毕业就不上学了。在家里也是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当年春天进城来,本想找 一份儿费力少、挣钱多的活儿干干,却被一个以偷窃为业四处流窜作案的贼头骗到 了温州,教给他一手扒窃的本事,让他当上了职业小偷儿。他在温州混了半年多, 偷来的钱统统都要交给贼头,还经常要挨贼头的打。他想想自己有了“本事”,老 是给别人“干活儿”,太窝囊了。一天他偷到了一笔钱,就打算不告而别,自己一 个人去“闯天下”。不料事机不密,被贼头知道了,还没等他上汽车,就把他抓了 回去,先脱光了衣服一顿狠打,又饿了他一天,夜里把他关在一间空房间里。幸亏 有个“师兄弟”同情他,悄悄儿扔给他一套衣服,他半夜里撬开后窗户连夜步行逃 出了温州。半路上扒上了货车,这才回到了景云。 银根回到景云,仗着有一套“妙手空空”的手艺,吃饭倒是不愁,可他一个才 十五岁的孩子,有钱没证明,却住不了旅馆。没奈何,只好找一个叫王大民的同村 人要求借宿。王大民的父亲在县人民银行工作,家里房子窄,就把银根带到了崔家, 以同学的名义在崔家住下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银根在崔家住了不到两天,大崔和小崔就跟他打得 火热,而且靠银根“干活儿挣钱”供他们两个花。葛彪既然是大崔、小崔的好朋友, 当然也就间接地认识了银根。没过多久,周、王、崔、葛四姓五个孩子就天天裹在 一起,形影不离了。 银根是个“掏钱包专业户”,一伸手就来钱,四个孩子明知道他的钱是怎么来 的,不花白不花,也不客气。从此景云的电影院、弹子房里,就多了这样五个成伙 儿的“小混混儿”了。 一个多月过去,五个小混混儿正玩儿得兴头,昨天银根忽然看见他的“师傅” 也就是那个贼头到景云来了。按照他“师傅”的规矩,他学会了手艺以后,是要帮 师傅干三年“活儿”,才能“出师”单干的,如今他没出师就“背叛师门”,悄悄 儿跑了,师傅找到了他,要按“贼帮”的规矩办事,自己可就要吃不了的兜着走了。 不过现代的“贼帮”可不比当年的贼那样讲“义气”,对“师傅”更不是那么尊敬。 银根心想:我在温州的时候,那是你的天下,你想怎么着,我也没办法;如今你到 景云来,这里可是我的天下,我想怎么着,该你无可奈何了。 于是,他就通知大崔、小崔和王大民,打算把他的贼师傅骗出来狠揍一顿,一 报还一报。 银根还打算到我家来叫小彪一起去,大崔告诉他:八月十五是我的六十大寿, 小彪在家里张罗寿宴,忙得不可开交,就没来叫他。这样,本来这事儿跟小彪是没 牵扯的。不巧的是,昨天下午我打发小彪到县委招待所去通知几个外地客人,他一 出了招待所,正好碰见大崔、小崔、王大民和周银根。小彪问他们四个人到什么地 方去,大崔说:“银根的‘师傅’来了,住在献东客栈。看样子他是来找银根算账 的。这小子算是瞎了眼了,敢到这里来找不自在。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 殃,咱们去把他骗出来,狠狠地打他一顿,算是给银根报仇。怎么样,有工夫一起 走一趟么?” 小彪一听是这么回事儿,平时也使过银根的钱,在这样的节骨眼儿上,尽管家 里确实很忙,怎么能说没工夫?就一拍胸脯,说了声:“自己兄弟的事情,有福同 享,有难同当嘛!”当即愣充好汉,一起走了。 进了献东客栈,问明了贼头所住的房间,五个人一起进去,银根用手一指,说 了声“就是他”。大崔就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红本本儿来冲那贼头一晃,装模作 样地说:“你的事儿犯了,跟我们走一趟吧!” 那贼头只以为是银根到公安局把他告下来了,心里倒不十分害怕。凡是做贼的, 不抓住他的手,向来是铁嘴钢牙,什么也不会承认的。何况当地还有一句话,叫做 “贼送官,烂稀宽”,意思就是说贼并不怕送公安局。不过现在是“严打”期间, 对于惯窃是要特别从严处理的。他心里胆虚,忙着递烟,嬉皮笑脸地打算抹稀泥, 被大崔一把打落地下。他看着赖不过去,只好提起一个小旅行袋,跟着这五个小魔 头往外走。 出了客栈,大崔要他往北走。景云县的县委、县政府都在北门,公检法系统却 都在县前街也就是县城的中心。那贼头不明就里,只当是送县政府的“严打办”。 等走过了县政府的大门口,那贼头看情况有些不对,问:“你们要把我弄到哪里去?” 大崔答了一句:“少啰嗦,老老实实跟着走。”那贼头急了,站住不走,几个人就 一哄而上,扭住了他的胳膊,要往北门外面拉。那贼头是个老狐狸,心知一到了城 外荒僻的地方,自己两个拳头,可就不是这十条胳膊的对手了。他灵机一动,趁几 个孩子不注意,身子一扭,用力一挣,就想逃跑。小彪一把抓住他左手,他往回一 抽,把他的一只手表捋了下来。王大民抓住了他的小旅行包,他干脆一撒手,把旅 行包扔给了王大民。大崔一把没抓住他,火气上来,飞起一脚,正踢在他屁股上。 他一个趔趄,扭头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土匪抢东西啦!土匪抢东西啦!” 他这样一喊,引得许多过路的人住脚观看。还没出城,就是追上他也不便揍他, 几个孩子互相笑笑,算是出了一半儿气,把贼头的的东西交给银根,大家商量着等 找到了这个贼头再治他,当时就散了。 这个贼头回到献东客栈,一问客栈的人,得知了这几个孩子的姓名,来一个 “恶人先告状”,当即到“县严打办”控告周、王、崔、葛五个人“冒充公安人员 大白天行抢”。 在“严打”期间,居然有人敢于冒充公安人员大白天行抢,那还了得!当即就 立案,转到刑侦队处理。分队长明知道第二天是我的寿辰,也许嗔着我没请他们, 也许确实出于“严打”的需要,总之是还没问出个青红皂白来,就出动警车,把这 五个现行的“抢匪”抓走了。 据知道内情的人分析,像这样的案子,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出动警车的。之所以 要这样办,第一是要造成一种“严打期间办案雷厉风行”的气氛,更主要的,还是 因为崔、王两家的大人当年是造反派的头头儿,而且与县公安局现任管治安的头头 儿不同观点不同派,当年的冤家对头,现在总算有了“清算”的机会,再有一条, 那就是我跟刑侦队分队长的那点儿“夙怨”了。 我得知了底细,立刻就到崔、王两家去问讯。老崔和老王两人怒容满面,一面 大骂刑侦队队长不是人,居然小题大作,公报私仇;一面叫我放心,他们立刻去找 县委书记,要书记出面来干涉、制止这种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的事情。 他们两位都是县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何况我们的孩子并没有抢劫,至多 不过是个“强出头”,如果算“打抱不平”,还是“好事”呢。 第二天,这件新闻传得满城风雨。当时社会上对于这批干部子女不务正业、聚 众闹事本来就很有意见,因此舆论导向都认为这几个孩子胆敢在城内当众抢劫,政 府再不管管,简直无法无天了。 夜间我再次到崔家去打听动静,据老崔说,他已经跟县委书记谈过这件事情, 书记答应这件案子他一定要过问,等公安局把情况汇报上来再说。我把街谈巷议的 舆论告诉老崔,他说案子处理不处理,处理得是轻是重,老百姓说了不算,要政法 部门说了的才算。我也稍稍地安心了些。 我只好继续打听消息。那年月,连党中央开会都有小道儿消息传出来,别说是 公安局里公开审案了。据说小彪等五人在拘留所里关了两天,这才由公安局预审员 提审。他们第一否认冒充公安人员,第二否认当众抢劫。但是问他们为什么要把这 个温州人劫持到北门外去,五个人事先没有统一口径,结果一个人说了一个样儿, 根本对不上茬儿。大崔、小崔和王大民不想把周银根当过小偷的事情抖落出去,因 此只说是在路上有过口角,找他是为“讲理”;而小彪听从我嘱咐他的话,一上堂 就把这个温州人怎么教唆周银根犯罪的事情说了出来。但是温州人铁嘴钢牙,一口 咬定从来没见过这五个人,与他们根本就不认识。再去问那几个孩子,一个个都咬 定从前并不认识这个温州人。于是案子审不下去,暂时挂起来了。 这期间,县委书记的确找公安局局长了解过这件案子。两人一致的意见是:如 果是在平常时候,这种流氓打架的事情,关两天,教育释放,也就完了;问题在于 现在是严打的第一个高潮,在这样的时候居然敢于“顶风上”,可见这几个孩子平 时闹得够可以的,胆子也够大的,何况老百姓的舆论,都认为这批干部子女,早就 应该管一管了,再不管,就是“官官相护”了。特别这一次严打,据说是邓小平发 了火儿的,任何人不得干预,不管牵涉到多大的官儿,一律按“严打条例”处理。 两人商量的结果,觉得这宗案子不好处理,不如移交给法院,公安局来一个釜底抽 薪,不再过问。 “严打”期间,一切从严,一般的小偷小摸,在公安局就判劳动教养,根本不 移送法院的;凡是送法院的案子,都是要案重案。法院根据这一原则,开庭之前, 就定好了重判的调子。 建国已经三十几年,特别是打倒“四人帮”以后,法院办案,也讲究“重证据”、 “讲法律”了。经过审讯,根据原被告的口供,法院否定了双方本来相识的可能性, 终于把“流氓报复”的案子,定性为“抢劫团伙”,而且列为典型案例,要公开宣 判,从严惩处。 抢劫案子,要根据所抢实物的价值量刑。这五个孩子,所抢实物,计有钟山牌 手表一块,按八成新折价二十四元;小旅行袋里的衣服杂物,估价十一元,总值为 三十五元。没过几天,县里召开了有几千人参加的严打第一阶段总结与宣判大会, 当众宣判十几件典型的刑事案件。小彪一案,大崔和小彪各判有期徒刑八年,小崔 和王大民各判有期徒刑七年,周银根年纪最小,从轻发落,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 人的刑期加在一起,共判有期徒刑三十五年,正好是一块钱合有期徒刑一年。 这件案子这样一判,据说在县里是大快人心,人人振奋。老崔和老王却蔫儿了, 不但不敢上诉,躲在家里连门都不敢出。据说凡是严打期间上诉的案子,上诉十件 中就有九件是认为原判量刑过低,要求改判,就等于是“申请加刑”的。 碰上这样的“节骨眼儿”,人家当官的都没了办法,我能有什么主意?只好在 宣判以后到拘留所去探监的时候,语重心长地告诉彪儿:“你在家里,做父母的没 好好儿教育你,但愿你进了劳改队以后,把监狱当成是一所大学,好好儿洗心革面, 从头学习,让坏事会变成好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