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生死与共的三位一体 赵子林那出乎寻常的援助,只能解释为友谊第一,并无其他私心。夏秋被他的 义举所感动,认为他是个难得的好人。尽管他以前有过种种不法行为,现在也还跟 许多姑娘不清不白,但前者是十年动乱的产物,人所不免。那会儿,自己不也曾经 随波逐流过一阵子么?后者是从外国传来的“性解放”时髦风尚,未婚男女,只要 双方愿意,外人谁也管不着。 回到公安局,夏秋就把刘兰香揭发赵子林的材料附上她后来的推翻材料批上几 个字结案归档了。这叫公事公办,照章办事儿。要是今天不见到赵子林,不知道他 办了这么多好事,即便有刘兰香后来的推翻材料,仅凭“事出有因,情况可疑”八 个大字,不也可以立案调查么? 对于王梦,经过否定之否定,爱情发生了一次飞跃。直到今天,他才发现自己 对王梦的爱情并不像王梦对自己爱得那么深。他为自己那么长时间来没有真正了解 王梦而感到内疚。王梦为他做出了一般人难以做到的牺牲,忍受了一般人难以忍受 的苦难,而自己却仅仅凭想当然不经过实际了解就决定把她抛弃,真是轻率而又无 情,想起来自己都觉得惭愧。本来,今天他遇见了赵子林,之所以决定跟他去见王 梦,当时的主要想法和动机,是要去对她下战表,宣布:一,你是我杀父仇人的女 儿,我与你不共戴天,但是冤有头,债有主,你父亲作恶多端,已经自食其果,我 们共产党人不搞株连,前账到此结清;二,你是个玩弄爱情游戏的丑类,分手才三 个月,你就琵琶别抱,可见当年的情绵绵意切切,都是游戏一场,从今以后,各自 东西,视同陌路;三,你的丈夫赵子林,不但是头色浪,还是个财迷,犯有多种罪 行,如今我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中,早晚要叫他吃不了兜着走,你就等着做犯 人家属,享你的清福去吧!案子中要是牵连到你,对不起,那就两口子一起抓,让 你们同关在一所监狱里,却永远无法见面!四,…… 但是,如今一切都变了,变得跟原来的设想完全不同了。王梦是好人,赵子林 也是好人。他们一个重情感,一个讲义气,都不计较个人得失。相比之下,只有我 夏秋一个人不够意思,主观,无情,猜忌,报复,简直占全了。唉,我还是个专学 刑侦的公安人员哩! 夏秋经过一番自我谴责之后,决定把刘建民的事儿深深地埋在心底,在王梦的 面前,一个字儿也不提起,就好像刘建民这个名字他连听也没有听到过一样。这时 候,他忽然庆幸自己这次东北之行没有亲手杀死刘建民不是一件憾事而是一件好事 了。要不然,往后跟王梦怎么相处呢!他想起了“冤仇宜解不宜结”这句老话来。 老一辈儿的冤仇,如果后辈们冤冤相报起来,岂不是无尽无休,永远没有终止的一 天了么?难道真要像罗米欧与朱丽叶那样,非要双方都付出血的代价之后,两家的 冤仇才能和解么? 往常想不通的问题、解不开的扣子,通过王梦重又点燃起来的这一把爱情之火, 全都烟消云散了。 难办的是小月。这个感情内向的姑娘,二十五岁了,第一次谈恋爱,从来没有 听见她说一个爱字,两人单独相处,也从来没有进发出一星半点儿爱情的火花儿。 她只会用心去爱一个人,不会用言词行动音容笑貌去爱一个人。这种无声的爱,跟 王梦那种火一样的爱同样执着,同样具有不可破灭的永恒性。夏秋如果把 曾经给 过她的爱突然中止,突然收回,她外表上可能依旧那么平静,显得无动于衷,实际 上心海的怒潮汹涌澎湃,只有她自己一 个人知道。就是哭,也要关上屋门,躲开 众人,才能尽情一泄! 夏秋不能同时爱这两个外貌相似性格各别的姑娘,但又不能伤害其中的任何一 个。他与王梦的爱是自然形成的。当时他只想到要报仇,并不想把自己的爱给任何 一个人。但是在王梦的诱发之下,他失控了,不由自已地把爱给了她。对于双月, 他自己心里很明白,仅仅因为她长相模样儿极像王梦,自己才会把对王梦的思念和 爱怜一点儿一点儿地移到了她的身上,拿她代替王梦,聊以抚慰那难以抑制的对王 梦的渴念。他喜欢王梦那种爽朗的、开放型的性格,爱她的坚强,也爱她的任性。 所有这些他喜欢的东西,双月都没有。当夏秋发现王梦背叛了自己,竟然去跟赵子 林结婚的时候,他恨过她,连带地也恨过她那种放荡不羁的浪漫型性格,转而有些 喜欢起双月那种典型的东方女性的内向美来。但是随着他与王梦之间误会的冰释, 他发现自己爱的仍然是王梦,仍然是她那种热辣辣火燎燎的性格。他感到这一段时 期中自己在昧着天良违背本性欺骗了自己,也欺骗了双月。 为了尽量减轻对双月的伤害,夏秋不能不装得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见了双月,虽然内心不免产生一种负疚感,却仍然一如既往地有说有笑。他一方面 打算用不易觉察的速度渐渐地、渐渐地降温,一方面在设计一种事件,既不有损于 自己的威望和形象,又要让双月感到自己并不可爱而主动撤兵。只是这样的事情一 时间也很难于办到。 夏秋不是没有考虑过,跟双月结婚,要比跟王梦结婚有利得多也方便得多。大 老关现任二处处长,局党委成员之一,又是父亲的老战友,跟他的女儿结婚,前途 灿烂似锦:自己是公安大学的第一期毕业生,受过专门训练的高级刑侦人员,实习 期间成绩特等,分配工作以后表现突出,没几个月就当上了分队长,如今的刑警队 队长不仅年老,文化也不高,对于现代化、科学化的高超侦破技术根本无法驾驭, 只要自己成了大老关的女婿,老队长一离休,队长的职位就舍我莫属了。 但是夏秋不能对王梦忘情。她除了是仇人的女儿这一条之外别的无可挑剔。好 在他跟双月的关系并没有肯定,大老关那里,除了心里别扭之外,明面上也说不出 什么来。难办的只怕是组织批难这一关不好过。他是个党员,又是个公安局的干部, 娶什么样的媳妇儿,并不是自己决定了就算数,还必须打报告呈请组织批准。如果 王梦不怀孕,平平安安地读完了外语学院,分配了工作,申请跟她结婚,组织上还 会有什么意见?如今可好,组织上一了解,就不难查到:第一,她是在上学期间因 乱搞两性关系、又拒绝交代而退学的。这个关系,对他们两人说来,虽然清清白白, 但是却无法对组织说清楚。第二,尽管她跟赵子林是假夫妻,但却是合法的。即便 通过法院办了离婚手续,总也是赵子林的离妻。赵子林是个个体贸易公司的经理, 如果一点儿问题也没有,事情还好办些;如果他有这样那样的经济问题,如果连王 梦也牵连在里面,申请跟她结婚,那不跟玩笑一样吗? 赵子林那边,倒是完全遵守诺言,两人写好了离婚协议书,向街道办事处申请 离婚了。只是这种离婚,哪方面也不能开罪,除了感情不和之外,别的理由,都不 好提。偏偏街道办事处对于因感情不和而申请离婚的夫妻,总要反复多次地做调解 劝和工作,拖泥带水的,办得不可能那么痛快。 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赵子林名义上是在公司里独宿,实际上哪天夜里也不缺 少女人陪伴,过三五天还要到刘兰香那里去对付对付。这个女人,第一是醋劲儿大, 第二是公司里的秘密大都知道,第三是没有当上经理夫人心里有火,要不(音tu ǎn )住她点儿,再写份揭发材料捅到检察院去,夏秋就是想帮忙也帮不上了。 好在眼下他正在跟王梦“闹离婚”,刘兰香觉得自己“候补”有望,醋劲儿和 火气都下去了不少。 在这期间,王梦正式辞去了国华贸易公司秘书职务,每天大部份时间都在家里。 夏秋自从眼王梦重新接上线以后,虽不是每天都要到她这里来坐会儿,至少每隔一 两天总要到她这里来一次。他们如今还不能公开地在公共场所露面,只能在王梦的 卧室里亲热亲热。有道是“新婚不如久别”,一对久别重逢的恋人又是在误会冰释、 嫌隙消除之后,反正不久就要结婚,两个人都无所顾忌,每次相见的时候,“热火 朝天”、“无所不至”地“重温旧梦”,自然不在话下。 一九八三年秋天,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第一个战役进入了高潮,赵子林申 请离婚的案件还没有解决,揭发他各种各样罪行的材料又接二连三地送到了夏秋的 手上。其中一部分是赵子林那些“姑娘们”失宠以后的醋意,或者是金钱得不到满 足的报复,这些事情都好办,只要通知赵子林一声,花不了几个钱就可以把她们的 嘴全堵上,什么罪行也没有了;一部分是本市企事业机关单位转来的材料,揭发的 大都是倒卖汽车、摩托、彩电,非法经营走私物资,收买腐蚀经办人员以次品充好 货牟取暴利之类的经济问题,证据确凿,性质严重,夏秋作为办案人员,本来是绝 不能向外透露任何消息的,但是考虑到赵子林如果一判刑,他申请跟罪犯的离妻结 婚将会遇到极大的阻力。从“得到王梦”这一前提出发,他冒着风险,把底牌全都 亮给了赵子林。这时候赵子林的父亲虽然不当商业局局长了,不过还当着局长级的 督导员,手里还有一定的权力和活动能量,更何况国华贸易公司名义上是赵子林当 经理,资金、房屋、货源、销路等等实际上都是凭他父亲的权力、面子、关系加上 利益均沾方才一路绿灯打开通道的,不论从血缘关系上说还是从事业关系上说,都 是一荣俱荣,一辱俱辱,想拆也拆不开。就这样,凭着父子二人的活动能量和广大 神通,加上夏秋从内部提供的准确情报,一件一件案子,都在私下里了结之后,再 走过门一件件撤销。有夏秋在那里经办,还有什么可说的? 赵子林对夏秋有恩,夏秋对赵子林有利;两个人互相感激涕零,互相配合默契。 夏秋冒着危险保护了赵子林,赵子林提供方便保护了王梦,而王梦又曾经牺牲自己 保护过夏秋。共同的利益,把他们结合成生死与共牢不可破的“三位一体”了。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