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版后记 小说即将付排,有几句故事之外但却是题内的话,想借此机会说说。 这部小说,本来是部中篇,经过三次滚雪球,终于越滚越大了。 一九八○年春天,我的错案宣布改正,终于结束了长达二十多年之久的劳改生 活,回到了原单位国家语委,住在招待所里等待分配工作。──原单位总想把我调 回原籍浙江去,而我却想在北京留下来。因此在招待所里一泡就是半年多,没有工 作,没有工资,甚至连粮票都没有,生活就靠朋友们三元两元的“资助”勉强维持。 住招待所,要没点儿事情干干,那可真叫闲饥难忍,无聊透顶。于是我想到了 文学创作。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我写了一部一百五十万字的历史小说《括苍山恩仇 记》。说实在的,那是一部百分之百的空中楼阁,完全是由子虚加乌有构成的。这 部完全出于杜撰的稿子,当时已经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初复审通过,就等总编终审后 进行修改了。我不能干等着,想趁这闲工夫再写点儿什么。 写什么?文学创作,最好写自己最熟悉的人和事。这是 常识,也是老生常谈。“文化大革命”中我去写我并不熟悉的清代,那是客观 形势逼的,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今没有人限制我了,总可以写我最熟悉的人和 事了吧? 什么人我最熟?什么事我最熟?二十多年的劳改生活,每天跟劳改警察和罪犯 们打交道,一天二十四小时,时时刻刻都得跟“同学们”在一起过集体生活,其亲 近的程度,可以说超过了最亲近的父母妻儿。跟那些形形色色的罪犯们关在一起的 八千四百多个日日夜夜里,可以说,世上一切奇奇怪怪的犯罪行为,这里都有活的 标本,而且随时随地在表演,在叙述,在展览。有道是“贼不打三年自招”,不管 是梁上君子、妙手空空儿还是做鬼也风流的色鬼淫棍们,只要有三两个听众,他们 就会如数家珍似的把他们当年那些“光辉业绩”拿出来炫耀一番。既然生活在一起, 不想听也得听,才几年工夫,在我的心头,就已经给每一个“同学”都备了一份档 案了。 我从小在法院里长大,五十年代自己也干过司法工作,对罪犯们的了解,比一 般人似乎又要深一层。更何况,在某些人的眼睛里,我也是罪犯──像我这样的罪 犯,为数还真不少呢! 于是,我决定写我的这些“同学们”。 经过两个多月的闭门造车,一篇十二万字的小说产生了。题目叫做《从龙种到 跳蚤》。借用的是歌德的诗句:我播下的是龙种,但收获的却是跳蚤。- 一稿子交 给了《十月》,编辑姬梦武同志看了以后,建议改成两篇:写男主角从好学生变成 流氓的前半部分自成一篇,题目依旧;写女主角被男流氓拉下水的后半部分自成一 篇,题目改为《丽达之梦》。经过改写的两部中篇,各长八万字。前一篇《十月》 准备发,后一篇由姬梦武同志推荐给吉林省的《新苑》,当时的设想是作为姊妹篇 两个刊物同时发表。 就在这时候,陈荒煤同志在历史博物馆礼堂做了一个报告,谈了他对电影脚本 《女贼》的看法,其中有这么两句话:当社会上还有流氓存在的时候,我们的银幕、 舞台和文学作品中出现了流氓,是会产生不良效果的;如果社会上没有流氓了,那 我们的银幕、舞台和文学作品中出现流氓,又有什么意义呢(大意如此,不是原话)? 这两句话,其实是自相矛盾的。换句话说,也就是流氓这个主题,文学艺术永远不 能够也不应该去表现。《十月》编辑部受可能受陈老讲话的影响,《从龙种到跳蚤》 被枪毙了;《丽达之梦》呢,《新苑》要求修改。我知道这不是涂涂改改所能解决 问题的,于是干脆就把稿子要了回来。 从此,我的这两篇小说成了“沙龙文学”在我的朋友们中间传来传去。《丽达 之梦》传到了北京语言学院的美国留学生曼丽小姐手里,她回国的时候,把稿子也 带走了,至今连曼丽在哪里也不知道。 四年之后,作协的一次会员活动中,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的胡容同志向我约稿, 我跟她谈了关于把《从龙种到跳蚤》修改成一部长篇小说的想法,她把稿子要了去, 另一位编辑吴光华同志看了以后,要我写成二十五万字左右的长篇,在他们出版的 杂志《长篇小说》上发表。 第一次长篇稿,写到林建国二进宫到了团河农场劳动教养就算结束。这样写法, 虽然历史背景放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也难免有把劳改农场贬得一钱不值的嫌疑。 光华同志要一条光明的尾巴。我虽然在劳改农场一呆就是二十几年,对“文化大革 命”期间及以前的劳动教养生活体会颇深,而对干“文革”之后特别是“严打”之 后的劳动教养却一无所知。为了补上这一课,由中国作协创联部开介绍信通过北京 市劳改局到市郊的劳动教养农场团河农场又生活了一段时间。 从六二年到六九年,我在团河农场干了七年活儿。那时候,团河农场只有我们 一个教养中队,四百多人,清一色儿全是右派。现在故地重游,特别是看到团河农 场清一色儿全是小青年在劳动教养,感触是很深的。 当时团河农场正在进行改革,生动的事例很多。经过消化;我写出了《从龙种 到跳蚤》的下半部二十余万字,连同上半部,竟有四十七八万字之多。书名则因为 把林建国又挽救了回来,改为《龙种·跳蚤·凡人》 稿子送到光华同志处,使他颇感为难。他的《长篇小说》是大型文学杂志,一 期只有四十五万字,即便删去几万字,一期刊物上也不能只发我一篇作品。光华同 志要我第三次修改,字数最多保留二十七万,删去二十多万,方法是把所有复线全 砍去,只保留林建国一条主线。…… 我觉得这样改法很不妥当,简直有点儿近似于开玩笑。我只好很客气地答应考 虑考虑,把原稿要了回来,另找出路。 事隔八年,转了一个大圈儿,这部已经没有了丽达的《丽达之梦》又回到了吉 林省出版,真可谓姻缘难断也。 按照时代文艺出版社编辑部的意见,删去了第一章全文即林建国和他的两个 “四同”弟妹们童少年时代的生活,以及后文中过多的议论,省了大约七万字,情 节紧凑多了。 目前中国文坛上以流氓和劳动教养为主题的长篇小说,似乎还不多见。这种题 材的小说应该怎么写法,也还有待思考。我的这一部,只是一种探索,一种实验。 前半部是不是暴露得太多了点儿(其实只用了素材的百分之几),后半部分是不是 过于理想化了一些,自己也吃不准,请广大读者多提宝贵意见。 吴 越 1988年6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