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联席会议 这一次“开放性”接见,不但创造了家属、干部、劳教人员三方帮教学合同这 一形式,当场就有近一百三十多名家属和劳教人员主动提出鉴订合同的要求,更主 要的是公开宣布劳动教养的方式方法必须加以改革之后,干部、劳教人员和家属根 据各自不同的体会、要求和出发点。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和改进意见。当天晚 上,刘政委召集各中队指导员和大队教导员联席会议,归纳各队意见,除已经解决 的值班员制度和接见制度之外,大致有这么几方面: 第一、关于名称。自从一九五七年公布《劳动教养条》起始,对受到劳动教养 处分的人就没有一个正式的名称。《条例》里写的是“受劳动教养处分的人”;在 教养所里,干部们讲话,大都称“劳教人员”;一般人说话,大都简称“教养的”。 粮据中央“把劳教场所办成一个大学校”的精神,有人提出用“劳教学员”这一名 称,简称“学员”。 第二,关于学习。多少年来,教养队里的学习,平常日子是读报、漫谈,由指 导员坐镇或者看记录。这种学习往往流于形式。干部在场,冠冕堂皇的车轱辘话随 便说几句;干部不在场,大伙儿聊鬼怪、神仙,聊掏钱包、搞破鞋,发言则由记录 员在记录本儿上随意瞎编。遇上“竟悍然”那样的指导员,还经常闹点儿小笑话。 总之,纯粹是浪费时间。运动来了,揭发批判会又变成了打人骂人会,能说会道的, 骂人不带脏字儿,说个痛快;没有文化水儿的,拳头、唾沫一起上。积极分子趁机 表现自己,机灵鬼地借机诬陷别人──真是花样百出,应有尽有。一句话,社会上 搞运动有什么弊病,教养队里只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徒费时间精力而一无所获的 学习,当然不能再照抄老谱儿了。中央提出要把教养所办成大学校,可是看看这些 学生们的水平,尽管年龄最少都在十六岁以上。表格上登记的文化水平最低是初中 二年级,但是居然有人除了勉强能够歪歪斜斜地写出自己的姓名之外,连一句简单 的句子也写不通,没有几句话的接见信,也要别人代笔。这些人,基本上都是“读 书无用论”的受害者。正因为他们无知却又有些小聪明,才会踏上歧途,犯了各种 各样形色有异程度不同的罪错。归根结蒂,除了贪图享受、盲目追求西方腐朽的生 活方式、热中并满足于官感的刺激等因素之外,知识的贫乏,正是他们在打倒“四 人帮”之后还会走向堕落的主要原因之一。用治本的眼光看问题,提高他们的文化 水平,培养他们具有一种谋生的技能,以便他日自立,也是改造、挽救工作中很重 要的一环。 基于以上情况,有人提出劳教人员的学习,应分为两种:一种是形势和法制教 育;一种是文化和技能教育。只有同时进行并完成这两种教育,才算真正把劳动教 养场所办成一所大学校。有人甚至提出:每一个失足青年解除劳动教养,除了给户 口、粮食关系之外,还应该给三种文凭:一种是劳动教养解除通知书;一种是文化 学习的高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书;一种是技术等级鉴定书。──但是这样做的 前提是学校必须得到教育局的承认,师资必须经过考核。目前农场还不可能聘用专 职教师,师资只能从劳教人员中去寻找解决。向教育局立案的事儿,只能等以后再 说。目前能做的事,是先由十五中队进行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向全场推广。 第三,关于教养期。劳动教养的初期,是判刑有期,劳教无期,强调谁表现好, 谁改造好谁先走。从逻辑上推理:劳动教养既然体现了宽大的精神,期限应该比判 刑短才是;但是从五七年秋开始,一直到六二年夏,近五年时间中,教养所里每年 大量进人,特别是大跃进的五八年,教养所里也大跃进,进来的人数以万计,可是 除了有特殊原因和特殊的后台者外,出去的人却很少很少。由于教养队里待遇菲薄、 劳动强度大、干部态度蛮横、平时不学习、一学习就整人、远在黑龙江和吉林等省 的人长期见不到亲人等多方面原因,加上从六○年开始的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全国 都在饿肚子,教养队里天天死人,劳教人员的情绪一落千丈,五八年大战西荒地、 大战七里海、挖土方量高达二三十方的“打擂得胜者”,都借故推病躺倒不干了。 在这种情况下,才在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给每个人定了教养期,分为半年、一 年、一年半、两年、两年半、三年共六个等级。但事实上定为半年教养期的人几乎 就没有;而在六一年五月份以前教养的人,不管他已经教养了几年,统统不算,一 律从六一年五月份算起。尽管教养人员不干鼓噪闹事,但是内心中则是人人不满的。 因此虽然有人发明了这一仙丹妙药,却并不能使教养队里五八年的那种冲天干劲儿 起死还阳。实际上,就是从六一年五月算起的教养期,也不能如期兑现。算到六五 年五月,定期三年的劳教人员应该全部解除才对,但是三余庄剩下的那一百零八名 “天罡、地煞”,却因为“祖国的需要、人民的需要、形势的需要”,无限期地延 长了。一直到一九六九年林彪下达了第一号战备疏散令,这才予以解除教养,家在 农村的回农村,家在三大直辖市的去了山西,有的在晋普山挖煤,有的在中条山放 羊,有的在伍胜湖种田…… 现在的教养期,已经简化为一年、两年、三年三个档次。关于教养所里的一切 “秘密”和“教养三字经”,也由“老教养的”传“新教养的”,口口相传地传了 下来,因此人人懂得“一年闹,二年泡,三年冒”,也就是说,头一年不是闹病就 是闹翻案,第二年干活儿泡蘑菇,第三年干活儿冒冒劲儿,求得好评。教养所里特 别重视从落后转变为先进的典型,这么一来,总结、评比、表扬就都有了份儿,比 连续三年一贯表现良好的人更吃香,不仅按时解除教养不成问题,还能混到一份特 别好的鉴定书。 为了切实体现表现好坏不同后果也不同这一精神,有人提出了“教养期学分制” 的办法。具体做法是:把公安局定的教养期按每天十分计折算成总分儿,例如教养 期为一年的,就是365 ×10=3650分儿,每天晚上临睡前开小组评比会,表现一般 的得十分儿,表现好的,例如生产超额完成任务、做了帮助同学的好人好事、揭发 了违法乱纪的坏人坏事等等,班里可以以半数以上票数通过加分儿,但最多不得超 过二十分。表现较好的,可以由小组提名,由中队加分儿,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十分 儿。表现最好的,可由中队提名,报请大队加分儿,但最多不得超过一百分儿;表 现特别好的,例如有重大发明贡献、挽救了生命财产的损失、揭发了重大案件等等, 可以由大队提名,由场部加分儿,分数不限。反之,表现欠好的,如完不成生产任 务、不遵夺纪律制度、骂人或说话带脏字儿、不讲文明卫生如随地吐痰之类,可由 班内扣分儿,最多可扣二十分儿。表现不好的,中队有权最多扣五十分儿。表现较 坏的,大队有权最多扣一百分儿。表现极坏的,由场都处理,扣分儿不封顶,一直 可以报请逮捕判刑。 这个方案合情合理,估计行之有效,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决议也是交十五 中队先讨论后试行,最后才交全场推行。 第四,关于感化教育。这是与会指导员、教导员争论得最激烈的一个问题。 解放初期,新中国接管了旧监狱,取消了一切黑社会式的陋规,制定了以教育 挽救和惩罚相结合的劳改政策。对犯人实施人道主义待遇,伙食标准按解放军战士 待遇而略低,每月发给零花钱之外,还有生产提成奖,劳动好的,每月收入达四五 十元,劳改工作一度出现过新局面。经过改造的犯人走上工作岗位干出成绩的例子 很多。有一个劳改释放的三轮车工人拾到万元巨款送还失主的事迹,还上过《人民 日报》;一个军统特务劳改释放后当上副总农艺师,由于成绩突出,被选为劳动模 范,并被送到北戴河去休养,也上过《人民日报》。那时候的劳改犯人老实好管, 释放以后找工作也不太难。原因之一,是劳改犯中职业犯、历史反革命犯占相当比 重。这些人,对祖国、对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有的甚至有血债,但却不一 定会鼠窃狗偷;一旦找到工作,干活儿也都认真、巴结,唯恐饭碗砸破。一九五五 年肃反运动中,有一家政法刊物发表了一篇读者投书,主要论点是犯人生活水平超 过了农民,工资收入超过了工人,认为长此下去,工人、农民将会因羡慕犯人生活 好而去犯罪。这篇奇文的偏激虽然不值得一驳,但是居然受到了当局的重视,不久 以后伙食标准降低了,提成奖也取消了,更不得人心的是:犯人刑期已满,名义上 释放,却又来一个“强迫留场(广)就业”,宣布一辈子不许离开劳改单位,永远 当“等外级公民”,等于又判了一次无期徒刑。因此,一个人一旦犯了罪就算堕入 了万劫不变的深渊,成了社会的弃儿,不论犯何种性质的罪,每个人都必须跟他们 划清界限,否则就是立场不稳或丧失立场。他们不能得到人们的同情,生活中再也 没有温暖和希望,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实施这种“左” 的做法的结果,是罪犯们对社会更加仇视,抱着“破罐子破摔”的绝望心理,自暴 自弃,抗拒教育改造,甚至重新犯罪。 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劳改部门汲取过去的错误教训,进行改革,突出的一点是 强调对罪犯采取关心、挽救、争取、教育的方针,许多先进省市在改造犯人特别是 教育、挽救青少年罪犯的工作上有了根本性变化。一些从事劳改工作的干部以满腔 热情和耐心说服的实际行动对罪犯们进行感化教育,帮助他们走向新生。北京市劳 改局多次派人到成绩突出的兄弟劳改单位去参观学习,听了许许多多先进典型的汇 报,其中有许多事例和做法都毫无疑问是成功的,值得学习并可以立即付诸实施的, 但也有一些事例似乎过份片面强调了感化教育的作用,结果是以一种倾向掩盖了另 一种倾向,忽视或放松了惩罚或强制教育的作用。 少管所的少年犯和工读学校的学生,由于未曾成年,对他们的改造,以教育为 主,惩罚为辅。而对于成年的罪犯,不论是受到刑事处分关进监狱的犯人,还是受 到宽大处理只给行政处分送进教养所的劳教人员,对他们的改造方针,应该是惩罚 和教育并重。总之,不论罪犯年龄大小、罪错轻重,都有惩罚的一面,这是绝不能 忽略更不能忘记的。罪犯们都犯过罪,对社会、国家、人民造成过危害。在改造这 些罪犯成为新人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严峻无情的法律的威慑,没有强制性的管理和 正面的教育,仅仅靠感化,绝不能解决问题。法律和纪律,从来都是对自觉遵守的 人给以自由而对不自觉遵守的人则不给以一丁点儿自由。劳动改造的最终目的,也 就是要人做到自觉遵守,不再违法乱纪。因此培养罪犯们的自觉性,有着特别重大 的意义。一大家讨论的结果,一致认为:对待罪犯,既不能单纯惩罚,只罚不教, 也不能强调感化万能,只教不罚。在管理方面,要因人而异,不能一律对待。对能 够自觉遵纪守法的人,可以适当放松一些,多给一些自由;对于不知自觉遵纪守法 的人,对那些继续犯罪的人,就要管严一些。少给一些自由;对重新犯罪而又不知 悔改的人,要限制他一切自由,严重的还要逮捕判刑、易地改造。 我国的犯罪分子,除去历次政治运动中制造的冤假错案不算,“文革”以后的 数量确实要比文革以前多得多。解放以前的上海,被称为“冒险家的乐园”,各种 各样的犯罪分子,在那里拉帮结派,为非作歹;解放以后,人民政府清理了这些旧 社会遗留下来的渣滓,把他们送到苏北去劳改,新上海的社会治安日趋安定。据五 七年国庆前夕的《人民日报》报道:上海市当年一至八月份居然没有发生过一件盗 窃案;“文化大革命”中间,人工制造了那么多的犯罪分子,倒是不足为奇的。打 倒“四人帮”以后出现的那么多流氓、小偷儿,人们总是把犯罪的根源归结为“四 人帮”的影响和社会对他们的不公正待遇,把他们统统说成是“受害者”,而对于 他们自身的因素,却往往在原谅的前提下被忽视了。基于这种认识,所以才有人特 别强调感化,认为只要对他们无微不至地关怀,唤起他们的天良和人性,他们就会 幡然悔悟,坏人也就变成好人了。于是在劳改单位里,罪犯和管教干部的关系发生 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罪犯犯了罪,倒好像立了功,耀武扬威,不可一世;而管教干 部反而变成处处受气的小菜碟,要看罪犯的颜色行事。为了达到感化的目的,不惜 忍气吞声,对罪犯们重新犯罪,也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加以原谅。爱护变成了袒护, 行为近似东郭先生,迂腐而可笑。厅前强调惩罚,罪犯家属不离婚的干部也要出面 唆使其离婚,现在强调感化,强调亲属的关心和温暖是改造罪犯的力量,对受害的 家属提出离婚,干部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工作”劝阻。这样做的客观效果,是 犯了罪并不可怕,并不可耻。失去了法律惩处的威慑性,给敢于以身试法的人销除 了顾虑。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感化工作是必要的,但绝不是万能的。劳改干部 对于罪犯们的自食恶果,必须看成是惩前毖后,不能过份同情。 第五,关于生洁待遇。劳动教养初期,《条例》上规定是发工资的。但是各个 单位各行其是,有的单位只管饭,别的什么都不管;有的单位发十三到二十四元工 资,但扣去伙食费之后,有的所剩无几,有的还不够。而服装、鞋帽、被褥之类, 除对没有亲属的人实行社会救济之外,凡是有亲属的人,则一既不发。因此开头几 年,劳教人员的生满待遇还不如犯人。特别是服装穿着,犯人出来,夏天有单衣, 冬天有棉农,整齐划一,教养队出工,身上的衣服补一片、挂一片,脚下的鞋正一 只、反一只,简直比叫花子还不如。那时候,买布要布票,而劳教人员是不发布票 的,因此即便有钱,也买不到衣服,何况多数人都没钱。六一年以后,劳教人员实 施工资制,标准是平均三十二元,按体力强弱评级。最低二十五、二十七元;最高 三十六元五角、四十三元。现行的劳动教养待遇,不分体力强弱,伙食费一律每人 每月二十七元,零化线每人每月头一年两元第二年三无,第三年四元。两者加在一 起;标准仍低于六一年的平均三十二元。虽然八三年的物价比二十年前上涨了不少, 但是教养队里的实际生活水平却比二十年前高。这是因为人员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 化:二十年前,青少年犯罪率不高,教养人员中,不论是贪污、诈骗、流氓、盗窃、 右派、反革命,年龄大都在二十岁以上,换言之,大都是一家之主,是家庭经济的 主要仰给着。这些人一进公安局,家庭经济大都陷入崩溃的窘境,根本没有余力给 他们送钱和吃的。每次接见,还要从丈夫手里接过去十元八元的“节余”,贤惠的 妻子,只能自己多吃几顿窝窝头,省出三斤五斤白面来,炒熟了给丈夫送去,以便 饿急了的时候可以吞两口压一压饥火。现在的教养队里,百分之九十上是二十五岁 以下的青少年,即便有人结了婚,生活也还是取决于父母,平时娇生惯养,在家里 喝牛奶、吃白面馒头尚且嫌没味儿,进了教养队,棒子面窝头怎么咽得下去?因此 每逢接见日,做父母的总是大包儿小包儿的往教养队送。不到接见的日子,就寄邮 包。糖果、点心、罐头、奶粉,什么高级的送什么。关于这个问题,干部们有两种 不同的看法。一种人认为:在北京地区,二十七元的生活标准确实低了点儿。因为 一者这些少爷公子哥儿在家里口味都很高,二者果园劳动强度虽然不十分大,但总 是体力劳动。如果老是依靠家里接济,也不像话。再说,也不是每个劳教人员的家 里都送得起大量的高级食品,还有家庭经济条件差的,还有父母从严要求虽然送得 起也不愿意送的。因此教养队伙食有必要稍作提高。另一种意见是:这些少爷、衙 内们正因为以前生活太舒适了,不知天高地厚,不知稼穑艰难,不知一饮一啄来之 匪易,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教养期间,如果依旧美撰馔珍馐,就改不了他们那种 剥削寄生思想,因此教养食堂只能做到吃饱,不能做到吃好。对于家里送来的食物, 也必须严格控制在每次一公斤的规定之内。 两种意见虽然是针锋相对的,但在“二十七元的标准内尽量改善”的前提之下, 最后也渐趋统一。因为伙食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农场不能补贴,也不能克扣。家里 大量送食物,等于是“人在教养队,饭在家里吃”。与众不同的特殊化生活,肯定 不利于思想意识的改造。但是教养队里伙食太次,顿顿窝头,也无法阻止劳教人员 向家里要吃的。只有在伙食适当改善提高之后,才能理直气壮地劝阻家属不送或少 送食物。 会上发言很热烈。面对如此重大的改革,人人争相各抒己见,这些劳改队的指 导员、教导员们,大都跟犯人和劳教人员打过十年以上的交道,加上近来外出参观 的所见所闻,早就有一些方案或者想法在脑子中形成。看起来,要讨论的问题还很 多很多,但是夜已经很深了,会不能再继续开下去。劳改局基层干部的工作,不分 日夜,也没有星期假日,越是节目越是忙。他们的眼睛红,那是熬夜熬红的。一半 儿人的头发白,那是操心操白的;他们的脸皮黑,那是风吹雨淋太阳晒变黑的。刘 政委看看这些不计较个人名利地位,不辞日夜操劳的干部,有些心疼他们,站了起 来,简单小结几句,宣布讨论暂时结束,希望大家继续思考,收集意见。下次会上 再作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