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关于敖乃松其人其事的说明 关于敖乃松“殉情”自杀的故事,凡是当时在清河农场呆过的右派们,几乎没 有一个不知道的。只是有人知道得详细些,有人知道得简单些;有人是目击者,而 有人则是道听途说而已。 1999年初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刘乃元先生所著《历劫不悔》一书中,有一 章题为《死情》,就是专门写惨死在清河农场的难友敖乃松先生的。 关于报道敖乃松先生死难的文章,如果以发表的先后次序排列,刘先生的文章 已经是第四篇了。前两篇是我写的,先后发表在《今古传奇》杂志和《我亲身经历 过的政治运动》一书中。另一篇,则是从维熙先生在《走向混沌》一书中附带写到。 1997年夏天,我应邀到武汉为《今古传奇》杂志社全体同仁开办电脑学习班, 闲聊中谈起难友敖乃松被迫害致死的惨痛故事,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舒少华同志听了 非常感动,一定要我把它写出来,供他们发表。 其实,我对敖乃松并不熟悉,因为我是1964年底离开团河农场二大队右派教养 队的,而敖乃松则是1965年从别处调来团河农场右派教养队,我跟他虽然都是“三 余庄庄员”,却无缘与他谋面。后来我们虽然都调到了清河农场,但我与敖乃松仍 不在一个分场。因此,我根本没见过敖乃松。关于他的故事,特别是关于他自杀的 过程,都是事后听人家说的。 为了报道得更加真实,我回北京以后,立刻去拜访了与敖乃松关系最好而且对 敖乃松一生都有所了解的刘乃元先生。 据刘先生说,关于敖乃松的故事,他正在写作的自传体著作《历劫不悔》中也 将要单辟一章加以叙述。我能够先于他发表一下敖乃松的惨痛故事,也是对死者的 一种纪念与安慰。因此刘先生欣然地在百忙之中与我长谈了两个多小时,详细介绍 了敖乃松被错划为右派的经历及自杀前后的详细过程及情况。当时我用小字密密麻 麻地简单记录下来的原始笔记,就有六页之多。 根据刘先生的介绍,再加上一些从别人处听来的故事和资料,我写了一篇短文, 题目叫做《自杀殉情者的遗书》。文章是用刘先生给我讲故事的形式写的,用的是 第一人称,文章中的“我”,完全是刘先生的口气,所以特别加了一个副题,叫做 “大刘给我讲的故事”。 文章写完以后,我拷贝了一张磁盘送请刘先生过目。后来才知道他不懂得怎样 从磁盘中调阅文件,原稿是怎样写的,他并没有看。文章寄给了《今古传奇》杂志 社,刊印在1997年第六期上。可惜的是,文章只突出了自杀部分,把前面一大半关 于恋情的部分几乎全部删除了。我把杂志寄给刘先生,他看后打电话告诉我说: “文章写得不错,文笔也很生动。”1998年4 月,《百年潮》杂志编辑部计划编辑 出版一部《百年潮精品系列》,向我约稿,我就把这篇稿子的全稿给了他们,收进 了当年8 月出版的《我亲历过的政治运动》一书中。稿子编辑部也有所删节,不过 字数比《今古传奇》倒是多了不少,写敖乃松与蕾蕾的恋情那一段,基本上都保留 了。但是糟糕的是,编辑先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偏偏把副题给删除了。于是原 本是刘先生讲故事的口气,在读者看来,文中的“我”不是刘先生,却是我吴越了。 而文中一再出现的“大刘”,则不知道究竟是谁。 我把这本书也送给了刘先生。据他说,他因为看过了杂志,书中的文章没有细 看。 没有想到的是:《我亲历过的政治运动》一书出版以后,却给刘先生带来了很 大的麻烦:由于我的书出版在他之前,而副题“大刘给我讲的故事”又被编辑先生 无故删除,于是有人竟以为刘先生书中所写,是抄袭我的。 为此刘先生把我叫到他家里,对我大发雷霆。可以说,在我的一生中,还没有 人如此严厉地指责过我,就是在五七年的批判会上甚至进了劳改队以后,都没有人 这样对待过我,可见刘先生火气之大。不过刘先生年纪比我大,学识、修养都比我 高,我一向以兄长之礼待之;兄长对小弟的谆谆教导,爱之深而言之切,尽管言词 激烈了点儿,我也只有听着的份儿,并不生气。 刘先生列数我的过错,大小有十几条之多,其中主要是这样三条:第一谴责我 无故删除了副题,等于是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他恨不得要告我;第二谴责我 “不顾事实,只会瞎编,根本就不懂得文学是什么东西”;第三缺乏文德,根本不 是我亲历的事件,为什么要发表在以《我亲历过的政治运动》为名的书里。 这可真叫我有口难辩。第一,副题的确是编辑先生删除的,我也是事后才发现, 无可奈何,但是刘先生绝不相信,认为没有一个编辑会干这样的事情。第二,指责 我胡编,主要指的是敖乃松的那封遗书。那封遗书我并没有见到过,的确是根据许 多人的转述由我综合“编写”出来的。但是刘先生坚持他看见过那封遗书,而且至 今记得清清楚楚,全文是: 第一,我自杀是因为失恋,不是政治原因。 第二,自行车留给大刘作个纪念。 第三,奉劝想自杀的朋友不要忘了喝酒,酒可以把你带到极乐世界。 第四,收我的尸体时,请拉绳子,以免弄湿你们的鞋。 全文连标点一共88个字,根本没有提到什么“二锅头”和棉大衣。他相信自己 的记忆力,保证绝不会错一个字。但我总觉得这88个字写得过于冷漠,不像一个内 心中充满着爱和激情的敖乃松在自杀之前留给难友们的遗书;而给我转述遗书内容 的朋友们则特别强调其中的二锅头和棉大衣。刘先生的理由是:这篇遗书是敖乃松 在1973年3 月28日凌晨坐在养鱼池旁边打着手电写的,不可能写得那么长。但是反 过来,不也正可以解释为那时候四周静悄悄,没有任何外界的干扰,他有足够的时 间可以慢慢地写他的遗书吗?从情况分析起来,我倒是更加相信多数人的转述,尽 管那里面很可能有“群众创作”的成份;而我所写的,则的的确确是我的“综合稿”, 绝不是原文。既然我的确没有看见过这封遗书,不掌握“第一手资料”,就没有发 言权,只能把刘先生的记忆所及转录在这里,以供参考吧。 至于不是我“亲历”的事情,为什么要发在以亲历为主题的书中,说起来也好 笑,《百年潮》编辑部向我约稿的时候,根本就没告诉我他们要出版的书叫什么书 名,稿子拿走以后,四个月后就出书了,其间更没有跟我联系过。出书以后,至今 快两年了,也没有给过我一分钱稿费。如果文章的副题不被删除,读者知道这是大 刘给我讲的故事,而大刘即便不是敖乃松自杀事件的“亲历者”,至少也是知情者, 而且是最权威的知情者,问题似乎就没有了。现在副题被删,尽管我再三解释,大 刘就是不相信,这个“缺乏文德”的罪名,只好让我来承担吧。 为了尊重事实,特说明如上。 ──2000年元旦写于北京蠲兴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