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不是痞子 吴 永 我爸爸是个作家,他有许多文友。 我是个小学三年级就发表作品、小学四年级就入了“全国少年文联”的“小作 家”,但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年龄相仿的文友。于是乎,爸爸的文友,也成了我的 文友。 我们家的规矩:大人说话,孩子只能听着,不许多嘴。因此,实际上我只是他 们的“旁听文友”,或曰“半导体”式的文友。 爸爸的朋友大都是作家。是作家,当然都有作品。在这些作家当中,我最爱看 的是抗抗阿姨的文章,特别是她的散文,特别是她游峨嵋山的那篇游记,美极了, 感人极了。我最不爱看的,是王朔的文章。他的《一半是火焰》我刚看了一半儿, 兴趣就被那另“一半儿是海水”所浇灭,看不下去了。再看看另几篇脍炙人口的名 作,我觉得他的文笔也像琼瑶的作品似的,一个味儿;而所写的人物,则距离我的 生活太远太远了。 后来听人说他的小说是“痞子文学”,他本人也是个痞子。我不想受痞子影响 变成个小痞子,所以他的小说以后也就没再看。 我们家里,赠送的各种报刊多得看都看不过来,所以我只定一份报纸:《北京 青年报》。原因就因为我是个青年,应该有一份“自己的”报纸。近来,报纸上连 篇累牍地大力宣传王朔,包装王朔。特别是《我看王朔》,尽管没有署名,却连我 这样的孩子都看得出来,那文章明贬暗褒,不是王朔自己写的,就是他的“托儿” 帮他写的,之所以要这样大喊大叫,正好像市场上的小贩,目的无非是要把手上的 货物推销出去。尽管王朔的作品在一部分青年中拥有相当的读者群,但是平心而论, 如果愣要把王朔推出来作为中国当代作家中的“顶儿”、“尖儿”,中国文学似乎 也太可悲点儿了。 《我看王朔》据说是王朔为解剖自己而写的。要解剖自己,不免要经受痛苦, 甚至要牺牲机体上的某些部件;我看王朔在给自己下刀子的时候居然那样轻松,带 着调侃的微笑,没有丝毫的痛楚,给人的感觉就是银屏幕上的“艺术手法”,而不 是在手术室中真正开刀。 王朔的文章我读得不多,人也不太熟。印象中,我只见过他一次。那还是1994 年,我们老家有个姑娘到北京来当了四年小保姆,尝遍了酸甜苦辣的人生百味,以 她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小保姆自述》,爸爸介绍给时代文 艺出版社出版了。那时候,以王朔为首的“海马”集团中有个叫葛小钢的,正给我 爸爸当助手。通过葛小钢的介绍,王朔看了《小保姆自述》,觉得有点儿意思,亲 自开车来我家跟我爸爸商量,打算改编为电视连续剧。我看他坐在我家的破沙发上, 文静而庄重,说话轻声细语,穿着朴素大方。爸爸告诉我这就是王朔叔叔,我眼睛 睁大了:他不像是个痞子呀? 谈判进展顺利:我爸爸做了小保姆的版权代理人,与以王朔为代表的时事公司 签订了一份《影视改编权合同》。合同规定:小保姆在两年之内不得将著作权转让 给第三方;而时事公司则在电视剧开拍之日一次性付给小保姆作品使用费五千元。 这以后,王朔委托中央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四年级一个叫马琳的女学生动手写 本子,而且多次在报刊上作了宣传预告:这部电视剧,将作为王朔的“小说电视系 列”于1995年推出。马琳到我家来的时候,我一看就有想法:她比小保姆的年纪还 小呢,又没有什么生活积累,能编好这部电视剧么? 果不其然:马琳花了几个月时间,十二集电视剧本初稿拉了出来,王朔看了不 满意,给了她几千块钱的“辛苦费”,稿子就作废了。直到1995年8 月,王朔才通 知我爸爸:小保姆的剧本,他们放弃了,不打算上了,提前半年多中止合同。也就 是说:小保姆可以把著作权卖给另一家公司了。 我爸爸问他:那么,你们给小保姆多少钱呢?答复竟是:“合同只规定开拍就 给钱,不开拍,给什么钱?我们照合同办事!这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损失,而我们给 马琳付了钱,已经有损失了。”多么严谨的逻辑!爸爸耍了一辈子笔杆子,五十年 代还在法院干过,没想到竟让人家钻了文字的空子。如果诉诸法律,这官司多半儿 是要输的。用一句老北京人的话说,就叫做“老家雀反被小家雀给算计了”。 由此我得出一个结论:王朔叔叔不是痞子! 1997年9 月,我爸爸应邀到四川去参加沙汀墓揭幕典礼,顺便去找欧阳奋强, 向他推荐这一题材。欧阳哥哥一看这部小说,就拍板了,暂名《我想有个家》,并 决定由他来担任这部电视剧的导演。欧阳哥哥可不同于王朔叔叔,鉴于我爸爸跟王 朔有过一次不愉快的“合作”,所以四川电视台电视剧部特别在合同中明文规定: 协议签订之日,先付五千元,开拍之日,再付五千元,如果一方无故违反合同,赔 偿两万元!瞧人家的气派! 四川电视台委托峨嵋电影制片厂的一级编剧梁沪生执笔改编电视剧剧。可惜, 关于小保姆的题材,有点儿过时了,因此剧本又没通过。也就是说,这一题材的最 佳播出时间让“时事”公司给耽误了。如今合同已经期满,两万元也没给。四川电 视台的解释是:因为剧本的原因不开机,不属于“违反合同”范畴,因为我们是在 运作的,不是无故中止。爸爸要给小保姆一个交代,打算诉诸法律。好在这一次是 有合同可据的,是否属于“违反合同”,相信法院总会有个“说法”吧。只是“被 告”远在四川,不知道这官司应该怎样打,何况爸爸跟欧阳哥哥是多年的老朋友了, 有他夹在中间,也不好说话,所以至今还只是“说说而已”,没付诸行动。 话说远了,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