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可以轻易言败的人 但是阿陈不是一个可以轻易言败的人,他的脸由红转白,由白转青,忽然一 扭脖子,咬牙切齿地说:“顾锦盒,别以为你攀了高枝,搭上沈曹,就可以狗仗 人势,三分颜色开染坊了,姓沈的早就另结新欢了,未必还肯罩你!” 这已经迹近污辱了,我忍无可忍,暴喝:“我不需要任何人罩!” 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抬起头来,他们习惯了我的逆来顺受,大概没有料到兔子 急了真会有咬人的时候,脸上纷纷露出吃惊和好奇的神色。 我受够了,忽然间,我觉得这一切是这样的无聊,阿陈的见风使舵,同事的 幸灾乐祸,我自己的隐忍含糊,都让我觉得再一分钟也不能忍下去。我摔出手中 的档案,一字一句地宣布:“我辞职。凡是沈曹势力范围,我绝不涉足。我和他, 井水不犯河水!” 众目睽睽下,我拂袖而出——这样的任性,一生能有几次呢? 坐在电梯里的时候我恨恨地想,如果借助时间大神去到三十多年前,阿陈初 出生的时辰,我扮个护士进去婴儿室,掐住他的脖子猛一用力,或者这个人便从 此消失。 忽然觉得这情形似曾相识——岂非有点雷同美国大片《终结者》中的桥段? 我独自在电梯里“嘿嘿”冷笑起来。 但是一来到常德公寓,我的眼泪便垂下来。 沈曹另结新欢?难怪办公室里每个人见到我都是那么一副怪怪的表情。开始 还以为是我多疑,然而连实习小女生们也满脸好奇,对着我不住打量并窃窃私语, 原来在她们心目中,我已成了沈曹昨日黄花的旧爱。 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沈曹,他并没有在我身边,反而雪上加霜地使我更 立于无援之地。 我抚摸着时间大神的指针,犹豫着要不要再借用一次——不不,当然不是三 十年前的医院婴儿科,想一想还可以,真要杀人害命我还没那胆子,况且阿陈那 种人,并不能伤我那么深,也就自然不会让我恨得那么切——我想见的,仍然是 张爱玲。 张爱玲爱上的胡兰成,曾是一个声名狼藉却偏偏才俊风流的多情种子。他追 求她,却又背叛她,终于使她写下了那封哀艳凄绝的断交信: “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 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时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 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那封信,写于一九四七年。 一九四七年,那便是我想去的年份了。 彼时的张爱玲,在明明白白地面对了胡兰成的负心之后,却还是要忍辱负重, “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才终于痛下决心写了这封绝交信。当时的她,是 如何思虑清楚的呢? 信中的“小吉”,指的是时局动荡,日本战败,国民政府全城搜捕汉奸,胡 兰成当时四处逃亡,十分狼狈。那时的张爱玲虽然实际上早已与胡兰成分开,却 不愿意在这种时候绝情分手,故一再延俄,宁可受池鱼之灾被时人误会迁责,也 要等到胡兰成安全后才致信正式离异。这样的一个女子,在政治上也许糊涂,然 而在情义上,却不能不令人赞佩。 后来她去了美国,后来她再婚,后来她孤独地死在异乡。其间,一直拒绝再 与胡兰成相见。她说她把他忘记了。 她把他忘记了。就像我多年后也会忘记沈曹一样。 曾经的伤害,仿佛皮肤被刀子尖锐地划开,塞进一枚硬币,然后慢慢地发炎, 化脓,经历种种痛苦折磨,终于结痂,脱痂,愈合,长出新的皮肉,并经过日晒 雨淋,使那一寸皮肤完全恢复如初,再不见一丝伤痕。 所有的痕迹都被抹煞了,皮肤假装忘记了一切,可是肉体记录了一切,血脉 深处,埋藏着那枚硬币,每一次血液循环,都从它的身侧经过,都将它重新复习, 然后带着它的气味流遍全身,渗透每一寸肌肤每一缕神经末梢。直至呼吸也带着 记忆的味道,带着难言的痛楚,就好像早晨刷完牙后,会呼出牙膏的味道一样。 是这样么?是这样么? -------- 努努书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