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之谜——《上帝的预谋》 之一 据说,人是上帝创造的。 又据说,上帝最初只造了一个人。 这个人叫亚当,意思是出自泥土、被造者、人,或第一个人。 这“第一个人”是个男人,或者说,被说成是一个男人。因为这时世界上还只 有一个人,并无性别的差异,因此他是男是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是仿 造上帝的形象造出来的,是上帝的一个赝品。 上帝很疼爱他的这个赝品,特地为他造了一个又漂亮又舒服的大园子,让他住 在里面,过着快乐的日子。这个大园子是在东方的伊甸造的,所以叫伊甸园,也叫 乐园。人住在伊甸园里,吃喝玩乐,优哉游哉,无所事事。虽然也有管理园子的任 务,但那管理,亦不过“无为而治”,顶多只是给那些飞禽走兽一一起了名字而已。 这是上帝创世的第六天,也是最后一天。 据说,上帝对于他的这些创造都很满意。 所以,第七天,上帝就歇了工,休息了。 事实上,如果上帝的创造到此为止,也就是说,他只是造出一个人来满足自己 的表现欲,伊甸园里也许至今都是风平浪静,什么案情也不会发生,我们的故事也就 不大讲得下去。但是,不知是上帝兴犹未尽,还是得意忘形,抑或果真认为“那人 独居不好”,要不然就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总之,上帝竟然忍不住又造了一个人。 这个人是用亚当的一根肋骨造的。上帝让亚当沉睡(不知是用了麻醉剂还是催眠 术),动手术从他身上取出一根肋骨,又造了一个夏娃。 夏娃的意思,是母性和生命之源。 这下子可就麻烦了。 麻烦显而易见。 因为上帝再造的这个人,是个女人。 女人的形象在伊甸园里是前所未有的。夏娃也不再是上帝的一个赝品。她不但 不同于亚当,也不同于上帝。无论对于亚当,还是对于上帝,她都是一个相异的存 在,一个异性。有一个异性作伴,对于亚当来说,自然是乐不可支,但对于上帝而 言,却很难说是好事还是坏事。一方面,夏娃的出现,固然意味着上帝这一回的工 作,已不是仿造而是创造,而创造的意义又无疑高于仿造,因此上帝实不妨为此而 自鸣得意或自我陶醉一番。但是,另一方面,创造往往也同时意味着异化,一个相 异的存在则更是意味着一个矛盾对立面,一个有可能反对自己的潜在的叛逆者。更 何况,这个对立面和叛逆者,又是“母性”和“生命之源”? 果然,似乎没有多久,夏娃就在伊甸园里惹是生非了。她不但在蛇的诱惑下偷 吃了上帝严禁吞食的知善恶树上的果子,而且还引诱他的男人也偷吃了这禁果。 夏娃不听上帝的话而接受蛇的诱惑,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她在伊甸园里原本是 一个异性(或曰异端),是一个与上帝相异的存在。亚当不听上帝的话而接受夏娃的 诱惑,也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异性(夏娃)总是比同性(上帝)更具有诱惑力。夏娃要 去引诱亚当,同样是伊甸园故事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因为如果夏娃不能对亚当构成 诱惑,而是处处听从,时时追随,一模一样,则当初对她的创造就显然是多余。 夏娃必得做一点出格的事,才成其为夏娃;亚当也必得受一点夏娃的诱惑,才 成其为亚当。所以,当后来上帝追查此事时,亚当的辩解便是:主啊,是你所赐给 我的女人叫我吃的。那意思分明是说:如果我不能听那女人的话,那么,你赐给我 这个女人干什么? 然而,尽管这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必然,其结果却仍然十分严重:亚当和夏娃被 双双逐出伊甸园。被逐的人赤身露体,一无所有,只能自己去开辟自己的世界。更 重要的是,他们从此世世代代成了罪人,而且单靠自己的力量,即便再努力,也无 法救赎,只能无望地等待基督的降临和末日的审判。 这就是人的创世记。这个故事,不少人都耳熟能详,不说大家也知道。 然而,这个被反复宣讲的故事,却是一个疑案。 的确,只要我们稍稍仔细认真推敲一下,就不难发现,此案疑点甚多,而最大 的一个疑点,又集中在既是原告又是法官的上帝身上。 上帝身份不明。 上帝怎么会身份不明呢?他不就是神么?不但是神,而且是至高无上的神,独一 无二的主,是创世神和造物主。正是他,创造了时间、空间、万物和人。一句话, 创造了一切。 那么蛇呢?蛇也是上帝创造的吗? 蛇无疑是上帝的对头,是专门和上帝唱对台戏的。上帝曾谆谆告诫亚当:所有 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知善恶树上的果子吃不得,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这话亚当听进去了。不但听进去了,而且还告诉了夏娃,而夏娃似乎也听进去了。 然而蛇却来拆台。它特地跑去对那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却没说一定不死,更没说 会有别的什么严重后果,真是何其狡猾乃尔)。不但不一定死,而且还能捞到不少油 水,比方说眼睛就明亮了,就能和上帝一样知道善恶等等。 既无风险,又有好处,这可真是“挡不住的诱惑”。 亚当和夏娃果然上当。 蛇的狡猾之处就在于:它知道女人往往轻信,比较好骗,又总是难以克制自己 的好奇心,而男人则多半爱听女人的话。女人的怂恿,往往比老师、长辈、领导和 上帝的话更管用。所以蛇便居心叵测地先去诱惑女人,然后又通过女人去诱惑男人, 最后把他们统统拉下了水。 蛇,真是一个狡猾的犯罪分子。 问题在于,这条蛇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如果它也是上帝创造的,那么,上帝就无 异于创造了一个自己的天敌和掘墓人;如果它是从别处混入的,那么,且不说当时 并没有什么“别处”,仅就上帝居然不能发现其混入而言,也就够窝囊的了。无论 哪种情况,都说明万能的上帝并不万能。 我们甚至还可以说,如果蛇是上帝创造的,那么,上帝就无异于创造了罪恶; 如果蛇是从别处混入的,那么,上帝就无异于纵容了罪恶。无论哪种情况,都说明 全善的上帝并不全善。既不万能,又不全善,则上帝何以为之上帝何以为之神? 所以我们说,上帝身份不明。 其实,不但蛇的问题不可思议,就连人的创造也莫名其妙。 可不是莫名其妙么!上帝创造了人,人却背叛了上帝。苟如此,我们岂非可以反 过来说:如果上帝不创造人,他就不会被谁背叛了? 那么,上帝又何必造人呢? 认真说来,上帝此举,显然是不明智的,起码也是不上算的。因为他创造的, 乃是自己的叛逆者、对立面和异化物。上帝创造了人,人却处处和上帝作对。尽管 上帝把人逐出了伊甸园,人也为自己的背叛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人却并没有因 此而沉沦,更没有因此而消亡。相反,正是通过自己的筚路蓝缕艰苦创业,通过自 己的劳动、创造、奋斗和抗争,人不但生存了下来,而且发展了起来,创造了上帝 不曾给人也不可能给人的种种文化和文明,比如真善美,比如科学、道德和艺术。 显然,在这场较量中,胜利者是人。人失去了庇护,却获得了自由;失去了不愁温 饱的乐园,却获得了开拓进取的能力。这就很难说是不幸还是幸运,至少是得失相 当,两下扯平。然而上帝却一无所获。不但没有些微红利,反倒威风扫地,脸面丢 光,当年的一番苦心,都赔得干干净净。 但是,上帝不把人逐出伊甸园,也是不行的,因为人在本质上已不属于伊甸园。 居住在伊甸园的条件是:浑浑噩噩,懵懵懂懂,无知无识,稀里糊涂。然而人在偷 吃了禁果之后,已经心智洞开,聪明通晓,知善恶,识好歹,明是非,有智慧,再 留在伊甸园里,只能是个“祸害”。不再给上帝惹是生非,才是怪事。 留下来要惹麻烦,赶出去又等于成全了他们,这可真让上帝左右为难。那么, 干脆把人毁灭了如何呢?也是不行的,因为这等于上帝自己毁灭自己的作品。所以, 尽管后来上帝后悔自己造了人,要发洪水毁灭天下,却终于网开一面,并未赶尽杀 绝。 于是,上帝别无选择,只好把人逐出伊甸园。但是,人虽然失去了乐园,却因 此而成其为人;而伊甸园失去了人,却因此而变成了废园。因为伊甸园原本是为人 而设的。没有了人,岂非形同虚设? 算来算去,还是上帝做了赔本的买卖。 如此想来,上帝也真是让人同情。 然而,上帝又是不能让人同情的。因为上帝之为上帝,就在于万全万能。他做 的每一件事情,都应该合情合理,庙算无遗,绝对正确。如果他老人家最后的辉煌, 竟然是一件让自己想着后悔、别人看着同情的事,那还叫上帝吗? 所以我们说,上帝身份可疑。 我们不妨问一下:上帝当初造人的时候,究竟知不知道或者说能不能预见到人 最终是要背叛他的呢?如果不知,则上帝并非全知全能;如果知道,则上帝就是自作 自受。无论哪种情况,上帝都不那么像神。 我们还可以再问:上帝造人,究竟是不是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如果不是,那么 上帝就不是上帝。因为上帝作为最高的神,唯一的主,简直就是自由意志的化身, 岂会在最重要的创造中“不由自主”?如果是,那么上帝就不能推卸责任。岂止是不 能推卸责任,而且根本就不该发生追究责任的事。因为上帝作为最高的神,唯一的 主,同时也是绝对真理的化身,岂能在最重要的创造中“错误百出”? 总之,上帝如果承认错误,承担责任,那他就不是绝对真理的化身;如果拒绝 认错,推卸责任,那他就不是自由意志的化身。但无论如何,他都将不成其为上帝。 即便果真是上帝,却被自己的创造物弄到“左右不是神”的地步,其神性也要大打 折扣了。 上帝如果不是神,又是什么呢? 也许,上帝是个艺术家,人则是他的恶作剧。 的确,在创世神话中,上帝与其说是神,不如说更像一个艺术家。他首先像个 诗人,因为他用“话语”创造事物;其次他像个画家,因为他第一天就说“要有光”; 最后他还像个雕塑家,因为他用泥土塑造了人。那么,他创造这一切,有什么目的 没有呢?什么也没有。他只是做出来以后“看着是好的”,就凭着兴致做下去,简直 就是“为艺术而艺术”。看来,上帝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天才的、极富创造性和创造 力而又有些孩子气的艺术家。 艺术家是容易犯错误的,上帝自然也不例外。 然而,上帝的错误,却犯得有些蹊跷。如果说,他仿照自己的模样造出了亚当, 还只是表现了一种可以理解的孩子气(孩子都喜欢画自己的模样或写自己的名字); 他造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夏娃,也可以看作是艺术家的别出心裁(艺术家都喜欢标新 立异);那么,他造蛇,就不可理解了。蛇既不好看,又不好玩,造它干什么呢? 事实上,蛇并不是从什么“别处”窜进伊甸园的,它就是上帝的创造物。《圣 经》上说:“上帝所造的,唯有蛇比田野的一切活物更狡猾”。蛇既然是上帝造的, 它的狡猾如果不是上帝所赋予,又是从哪里来的?它去诱惑夏娃如果不是上帝所派遣, 又是谁唆使的? 更可疑的是,蛇诱惑人的时候,偏偏上帝“刚好”不在场。上帝不是无所不在 无时不在的吗?为什么恰恰在这关键时刻不在场?是无意的疏忽,还是有意的躲避?为 什么亚当和夏娃刚刚吃下果子,上帝就出现了?是偶然的碰巧,还是事先的预谋?如 果是碰巧,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情;如果说是预谋,那么预谋的目的是什么,蛇又 为什么会受到惩罚? 说句不怕上帝笑话的话,这可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更何况还有那只果子。那只上帝禁食却又在蛇的诱惑下被人所食的禁果,究竟 是什么东西?它为什么会对人构成诱惑?蛇为什么要引诱人去吃它?蛇哪来的本事,能 够打破上帝的禁忌?蛇既然有这么大的本事,又知道吃了它有好处,为什么自己不去 吃? 再说,蛇又怎么会知道伊甸园里有那种果子呢? 这又是一个谜。 禁果,正是本案的第二个重要疑点。 之四 夏娃的出现,是本案的第四个疑点。 上帝在创造了亚当之后,为什么要再造一个夏娃呢?莫名其妙。如果是为了表现 自己的创造力,有一个亚当足矣;如果是嫌人少不热闹,那么何不像女娲那样造他 一大群?不多不少,刚好一对,什么意思呢? 上帝再造夏娃,不但没有必要,没有好处,反而还有麻烦。 因为夏娃在本质上不属于伊甸园。 的确,夏娃似乎生来就是和上帝作对的。在她出现之前,伊甸园里风平浪静, 井然有序。上帝把他创造的所有活物都交给了亚当,亚当给它们一一起了名字,率 领它们共同臣服于上帝。上帝无为而治,垂衣裳而天下太平。 然而,夏娃一出现,伊甸园里就开始骚动。一股暗流在地下翻滚,一种戾气在 地面升腾,妖魔鬼怪蠢蠢欲动,连蛇也公然跑出来上蹿下跳,煽风点火。蛇原先一 直不知道躲在哪个阴暗的角落里,夏娃一露面,它就钻了出来。 蛇,一定早就在窥测方向,单等夏娃出来兴风作浪。 果然,夏娃与蛇一拍即合。她公然响应蛇的号召,大逆不道地吃了知善恶树的 果子。不但自己吃了,而且还引诱亚当也吃了。夏娃能够去引诱亚当,说明原先一 向很安分的亚当,自从有了夏娃,就开始不那么安分了;而夏娃的引诱居然能够成 功,则说明她的影响力已经超过了上帝。仅就这一点而言,她与伊甸园就是格格不 入的。因为伊甸园里的万物,包括亚当在内,都只能为上帝所影响,而不能影响他 人,更遑论影响力超过上帝? 所以,夏娃一出现,伊甸园就在事实上被颠覆了。偷食禁果,是迟早要发生的 事,而蛇的诱惑,则无妨暂时看作一个偶然的契机。 这样的异端,上帝造她干什么? 事实上,夏娃一出现,就来历不明,形迹可疑。 夏娃果真是上帝创造的吗?如果是,那么,是在哪一天造的呢?具体说来,是在 上帝休息之前呢,还是在上帝休息之后呢?这一点我们一直不大搞得清楚。但有一点 则是确定无疑的,这就是上帝造完亚当后,并没有马上紧接着就造夏娃,而是隔了 那么一小段时间,有一个时间差。那么,在这一小段时间内,发生了什么事情,从 而促使上帝又造了夏娃呢?这也一直是一个谜。其实,照理说,上帝一造完亚当,他 创世的任务就已经完成,应该去过退休老人的闲适生活,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地 画蛇添足。如果说是因为人必须成双成对,要有配偶,那么,他一开始就应该造出 一对来,为什么要等到以后再来拾遗补阙?如果说是因为上帝意犹未尽或者突发奇想, 那他就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别的不说,我们只要问一个问题就够了:这个新造的人 是应该和原先那个人相同呢,还是不同?相同,等于浪费;不同,则是祸害。事实证 明,恰恰正是这个新造的人充当了旧秩序的颠覆者,把伊甸园里的太平日子愣给搅 黄了。想想看,这真是何苦来着? 再说,上帝造夏娃,为什么要用亚当的一根肋骨呢?上帝可用的材料很多,比方 说“话语”,比方说“泥土”。他用前者造了天地,用后者造了亚当,都很成功, 完全没有必要标新立异。在这里,上帝显然有他不得不如此的深刻原因,这就是: 他必须创造一个全新的人。因此,如果第一个人是男人,那么,第二个人就只能是 女人;如果第一个人是仿造品,那么,第二个人就只能是创造物;如果第一个人的 质料是泥土,那么,第二个人的质料就只能是肋骨。总之,这个人不能再是上帝的 赝品,而必须是真正的人。 真正的人只能由人来造就,所以夏娃的质料只能是亚当的肋骨。实际上,“肋 骨”正是一个隐喻,暗示着夏娃虽然在表面上也是上帝的创造物,但在骨子里却是 人的创造物,是完全的、真正的人。正因为夏娃在骨子里即本质上是完全的、真正 的人,所以才从外表到内心都既不同于作为神的上帝,也不同于半人半神的亚当。 亚当的尺度或者是自然的尺度(地上的泥土),或者是神的尺度(上帝的形象),夏娃 的尺度却是人的尺度(亚当的肋骨和自己的形象),惟其如此,她才能按照自己的自 由意志去偷尝禁果,也才能最终地颠覆伊甸园,从而使世界开始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这样的人,可真是不简单。 当然不简单。我们不要忘记,亚当已是上帝的宠儿,然而上帝在造亚当时还只 是动了手,在造夏娃时却竟然动了手术刀。 上帝如此看重,则必有厚望焉。 夏娃来到伊甸园,的确有一个神圣的使命。这个使命,就是使半成品的亚当, 能够成为真正的人。那么,为什么只有夏娃,或者说必须有一个夏娃,才能使亚当 真正成其为人呢?因为如果没有夏娃,亚当就无法自知其为人。想想看吧,如果没有 夏娃,亚当怎么能自知其为人呢?由上帝告诉他吗?那就不是“自知”。让他自己去 想吗?他又无从“得知”。 更何况,所谓“自知其为人”,并不仅仅只是人的发现,更是人的证明。人是 需要证明自己是人的。因为如果不能提供这种证明,人就不可能知道自己是人,即 便知道了也不能肯定,这就等于不知道。那么,如果没有夏娃,谁又能作此证明呢? 由上帝来证明吗?上帝非人,无由作证。由亚当自己吗?自证无效,证如无证。再说, 亚当连自己是不是人都还不知道,又怎么能证明自己是人? 因此,要想让亚当自知其为人,就必须为他提供一面镜子,让他在这面镜子那 里,既发现自己是人,又证明自己是人,既知道自己是人,又肯定自己是人。 显然,这样一面镜子,只能是另一个人,一个“他人”。他人,是每一个人映 照自己人的本质的镜子。 为什么只有他人才是这样一面镜子?为什么上帝或别的什么东西不能充当这种镜 子呢?因为从上帝或别的什么东西那里看到和证明的,不是“神性”,便是“兽性”, 决不可能是“人性”。这样的镜子,岂非“哈哈镜”? 显然,没有另一个人,一个“他人”,人就不能自知其为人。 夏娃来到伊甸园之前,亚当便正处于这样一个“无人之境”。在他的周围、身 边、面前,或者是神,或者是物,惟独没有人。或者说,只有他一个人。那么,他 该把谁看作“镜子”,又从谁那里看到和证明自己“是人”?如果他把上帝或别的什 么东西当作了镜子,那么,他就只能看到和证明自己或者是上帝的赝品,或者是自 然的赘肉,惟独不是人。 于是,夏娃便来到了伊甸园,为亚当也为自己,充当这样一面光辉灿烂的镜子。 所以夏娃必须去引诱亚当,也只有夏娃能够引诱亚当。 的确,夏娃正是因此而来到伊甸园的。 正因为夏娃肩负着这样的使命,所以,造夏娃便不能再像造亚当一样,也用地 上的尘土。苟如此,岂非再造一个半成品? 夏娃必须用亚当的肋骨来创造。因为所谓人的发现和人的证明,归根结底又只 能是人的自我发现和自我证明。试想,如果人自己不能发现自己是人,又有谁能发 现你是人?如果自己不能证明自己是人,又有谁能证明你是人?只不过,在这种发现 和证明中,自我又必须对象化为他人罢了。上帝取出亚当的肋骨做成夏娃,又用夏 娃来作亚当自我发现和自我证明的镜子,也许正暗示了这一点:人只能由人自己来 发现和证明,而当一个人发现和证明了自己是人时,他也一定同时发现和证明了他 人是人。 所以,当亚当和夏娃因自己的“不对”而羞愧时,就不单单是亚当发现和证明 了自己是人,同时夏娃也发现和证明了自己是人。 亚当和夏娃,相互充当了人自我发现和自我证明的镜子。 但是,夏娃的到来,只是为人的自我发现和自我证明,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从 可能性到现实性,还有一段距离,也还需要一个契机。前面已经说过,人之为人, 就在于他不但有躯体和生命,而且还必须有心智和灵魂。然而问题难就难在这里: 躯体和生命可以由他人来赋予,心智和灵魂却只能由自己来获得,任何外界的输入 都无济于事,即便万能的上帝也无能为力。因为心智和灵魂不属于客体,只属于主 体。它如果不是主体自己获得的,它就不是心智和灵魂。这样的东西,岂能通过外 部的力量从外界输入? 更何况,所谓自我发现和自我证明,归根结底都必须也只能由自我来发现,来 证明。如果人自己不能发现,不能证明,又怎么可能是人的自我发现和自我证明? 显然,必须为人创造一个自我发现和自我证明的契机。 于是,上帝就把蛇放出来了。 在某种意义上,蛇是夏娃的同谋。 之五 在伊甸园一案中,蛇作为夏娃的同案犯,同样来历不明,形迹可疑。 我们早就怀疑过蛇的出身:它到底是谁制造的,又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无论 说它是上帝所造,还是从别处混入,都于理有悖,很难自圆其说。因此我们怀疑, 蛇既不是伊甸园里本来就有的,也不是从别的什么地方混进来的,而是从人的内心 深处钻出来的。也就是说,它原本就是隐藏在人内心深处的东西,只是由于某种原 因,才对象化为一个外在事物,而以蛇的形象显身。 这一点,可以由蛇的“使命”来证明。 众所周知,蛇在伊甸园里只干了一件事,这就是引诱人犯罪。但是,一般的说, 一个人要犯罪,是因为有犯罪动机。即便是在他人和外因的诱使下犯了罪,也仍然 因为他自己内心深处有犯罪的可能性,否则他就不会去犯罪。比方说,一个没有或丧 失了性功能的人(比如太监),你就不可能怂恿他去强奸。同样,如果亚当和夏娃根 本就不想吃那禁果,那么,无论蛇如何花言巧语,都将无济于事。所以,亚当和夏 娃终于偷吃了禁果,只能说明他们原本就想吃。只不过这种欲望被压抑了,或者还 只是一种萌芽,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或不敢知道)有此欲望,非得由蛇来启发诱惑 不可。 正因为偷吃禁果这件事,是人原本就想干又不敢干,或不能干,或不敢去想能 不能干的,所以,一旦干了,就会立即惊惶失措起来。其具体表现,就是用无花果 的叶子去遮自己的身体。这个动作显然既无必要又很可笑。因为他们的赤身裸体, 原本是一件大家都见怪不怪的事情,有什么“不好意思”或值得“大惊小怪”的呢? 再说,这种遮掩,又能遮住什么呢?结果,不但未能掩人耳目,反倒留下了“作案” 的证据,岂非“欲盖弥彰”? 不过,这也是“初次作案者”差不多都会干的傻事。只有那些老谋深算的惯犯, 才会在作案以后仍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儿童和新手,则总不免会露出马脚。 然而,正是这些马脚,暴露出他们心理深层的东西。试想,如果亚当和夏娃果真是 “无意犯罪”,他们就不该有什么惊慌和羞愧,而只会乐呵呵地把那好吃的果子傻 吃个没完。 可见,不是什么蛇让人“犯罪”,归根结底还是人自己想“犯罪”。 正因为是人自己想“犯罪”,所以后来,对人的处分要比蛇重。 既然是人自己想“犯罪”,怎么又冒出一条蛇来了呢? 因为人想要做的这件事,是一个很大的禁忌,而人自己的念头,又还没有上升 为意识,所以非要有一个外在的诱因或借口不可。 蛇,实际上是充当了这个诱因和借口。 但是,人所想要犯的这个“罪”,却又实在太特殊,太重大。世界上所有的罪 行,其性质几乎都是危害他人,危害社会,惟独伊甸园一案,其性质却是要发现自 我,证明自我。既然要发现和证明的是自我,当然也就只能由自我去发现和证明。 甚至连那个外在的诱因和借口,也只能由自我来充当。否则,诱惑力再大,借口再 堂皇,也是白搭。 因此蛇只能是人内心深处的东西。只是为了完成人的生成最后也最关键的一步, 它才被上帝从深层调到了表层,从暗处拉到了明处。试想,如果它不是人内心深处 的东西,怎么会知道人有自作主张、自行其是、自我发现和自我证明的念头?如果它 不是上帝所派遣,又怎么知道那果子吃了以后不但不一定死,而且还会心明眼亮?可 见蛇又是游走和周旋于上帝与人之间的东西,与双方的利害都多少有些瓜葛,对双 方的秘密也都多少有些掌握。难怪蛇的身份不免有些暧昧,蛇的形迹也不免有些可 疑,而它充当的这个角色,说得好听一点是使者和中介,说得不好听,便是一个两 面间谍。 蛇的名声一直不太好,原因也许就在这里。 然而我们却必须感谢蛇。如果没有蛇挺身而出,去完成那十分困难又吃力不讨 好的任务,我们岂非还在蒙昧之中,至今仍不能成其为人? 从这个意义上讲,蛇又是个受委屈的英雄。 不过,蛇并不是一个人去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它还有一个同谋,那就是地。 较之蛇,地更是一个受委屈的英雄,而且是一个受委屈的无名英雄。人们往往 只知道蛇诱惑了人,却不知道地也参加了这一行动,至少是配合了这一行动。人们 也往往只知道蛇为此受到了惩罚,却很少知道其实受罚的还有地。因为案情记录中 并无地的“供词”,也无地的“罪证”,被告席上没有地的踪影,接到判决书的也 只有蛇、夏娃和亚当,所以很少有人知道地也是蒙难者。结果,地成了比蛇更委屈 的英雄。它甚至连平反昭雪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因为人们想不到要重新给它一个 “说法”。 其实,在伊甸园一案中,地也是被判了徒刑的“案犯”之一。 上帝宣判书的原文是这样的。他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诅咒,比一 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走路,终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 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她的脚跟。”又 对夏娃说:“我必多多增加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依恋你丈 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 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因你的缘故受诅咒。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 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表面上只惩罚了三个人,实际上受罚的却是四个。在对男人、女人和蛇的惩治 中,地稀里糊涂地受到株连:被诅咒、被蛇啃咬和被人刨挖并长出菜蔬来被人吃。 地不但在本案中受到株连,而且很多年后,上帝仍对地耿耿于怀,并对挪亚扬 言说要把地和有罪的人一并毁灭。 地何罪之有?上帝没有说,我们只能推理。 也就是说,从所判的徒刑反溯所犯的罪行。 我们知道,上帝惩治“罪犯”的做法,是把“犯人”编成一对对互殴的组合, 让他们互相攻击,互相折磨。这种互殴的对子一共有四组,即男人和女人,女人和 蛇,蛇和地,地和男人。其互殴的方式是:男人管辖女人,女人纠缠男人;女人伤 蛇的头,蛇伤女人的脚跟;地折磨蛇(蛇用肚子走路),蛇撕咬地(终身吃土);地长 出荆棘和蒺藜来折磨男人,男人挖地开荒,吃地里长出的东西。 于是,地、蛇、女人和男人,就构成了相互惩罚和自我惩罚的两个循环圈。一 个是:男人管辖女人,女人伤蛇头,蛇撕咬地,地难为和折磨男人。另一个是:女 人纠缠男人,男人刨挖地,地磨擦蛇的肚子,蛇伤女人的脚跟。 这就颇有些像中国从前的“以夷制夷”或者“文革”中的“挑动群众斗群众”、 “牛鬼蛇神相互揭发批判”。这种方法的是非对错姑且不论,其中透出的信息却值 得注意。第一,男人、女人、蛇和地是一个“犯罪集团”,否则就不会把他们视为 一个整体而进行循环惩治。第二,男人和女人,女人和蛇,蛇和地,地和男人之间 都分别有一种犯罪关系,因此才各各构成互殴的对子。比方说,蛇诱惑了女人,女 人接受了蛇的诱惑,所以让他们相互仇恨。又比方说,女人引诱了男人,男人也接 受了女人的引诱,所以叫他们相互作对。总之,要用这种相互为敌的办法来拆散他 们的攻守同盟,让他们再也不能共同作案。 那么,地与男人、地与蛇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地与男人(亚当)之间的关系是众所周知的。那就是亚当系由地上的尘土所造。 但是,地虽然为亚当的诞生提供了质料,却并不曾像蛇诱惑夏娃那样诱惑过亚当呀! 莫非正是在那一瞬间,地把原罪的种子埋进了亚当的心底?莫非地提供的那一捧泥土 中,原本就埋有一颗定时炸弹?更令人费解的是:地与蛇之间又有什么关系?莫非它 们之间也有密谋,或者也曾达成某种默契:地负责在亚当的身上做手脚,蛇则专管 在夏娃那里使坏? 这种猜测很可怕,但非如此又不足以解释疑团。 然而,奇怪的是,地和蛇之间的勾结,又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就连蛛丝马迹也 没有。如果地和蛇曾经有过密谋,那么,它们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谋划的?如果它 们只不过“心有灵犀”,那么,它们的这种默契又是怎样形成的?再说,它们如此地 兴妖作怪,图谋不轨,明察秋毫洞悉一切的上帝,怎么会被蒙在鼓里? 所有这些不解之谜,都指向一个最高的疑点——上帝。 之六 让我们回到法庭。 上帝问亚当:“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亚当供曰: “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吃,我就吃了。”上帝又 问夏娃:“你作的什么事呢?”夏娃供曰:“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 亚当怪罪夏娃,夏娃怪罪蛇,蛇怪罪谁? 蛇没有吭声,上帝也没有追问。然而受刑者的名单上却有了地,尽管地不在法 庭上,后来也没有接到判决书。 没有人感到奇怪,没有人感到意外,也没有人出来鸣冤叫屈。 莫非大家都心照不宣? 这样也好。蛇不必出卖同志,上帝也可以保全面子,而该罚的又都得到了惩罚。 在缺席审判的沉默中,大家共同为一桩不可告人的密谋守口如瓶。 这个密谋显然是最高的机密。 这个机密也只能是上帝的机密。 道理也很简单:如果不是上帝的策划、指派,或者默许、纵容,以地之憨厚和 蛇之卑微,岂能相互勾结又得逞于一时? 看来,地与蛇,都不过是上帝的工具,而从再造夏娃,到蛇的诱惑、偷吃禁果 和逐出乐园,伊甸园里发生的这一切,也都不过是上帝的预谋。如果不是上帝在冥 冥之中运筹帷幄,精心策划,妥善安排,所有这一切,又怎么会发生进展得那样丝 丝入扣万无一失? 我们只能作这样的猜测和解释。否则,我们就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为什么被上 帝用来造人的,偏偏是原本含有原罪种子的泥土?为什么特地指给人看的,偏偏是不 准人去碰的知善恶树?为什么亚当在知道了什么是禁果之后,偏偏就有一个既不安分 又易受蛊惑的夏娃来做他的配偶?为什么夏娃一诞生,伊甸园里就突然出现了蛇?为 什么蛇出来作案时,上帝又偏偏不在场?为什么人的犯罪刚刚成为事实,上帝就出现 在他们面前?这一切,都实在是太“巧”了,简直巧得天衣无缝。 显然,如果不是上帝的预谋,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 我们不妨最后一次分析一下伊甸园里的罪案。 本案的关键,是人违反上帝的禁令,违抗上帝的意志而偷吃了禁果。那么,人 怎么知道伊甸园里有一棵知善恶树,而且树上长着也许别人可吃惟独自己不可吃的 果子呢?是上帝告诉他的。上帝如果不告诉他,他就不知道。当然,蛇也可以告诉他。 但如果没有上帝的禁止在先,则人即使在蛇的诱惑下吃了它,也不构成犯罪。 要禁止,就必须告诉。一旦告诉,又可能造成诱惑。古人云“财不露白”,就 是为了防止因暴露而生诱惑,因知道而起歹心,而银行尽管戒备森严,却仍然屡屡 遭劫,就因为案犯知道那里面有钱,无法抵挡其诱惑之故。但是,上帝不告诉人, 也是不行的。因为不告诉,就无法禁止;而事先如无禁止,事后却来惩罚,岂非师 出无名,不教而诛? 告诉等于诱惑,不说又无从禁止,于是,告诉与禁止,或者说,禁止与诱惑, 便成了一个不可解的矛盾。 要想不生矛盾,除非根本就没有那棵树。 然而上帝又偏偏种了那棵树。不但种了,而且还告诉了人。上帝对人说,园子 里所有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随意吃,只有知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上帝 明明白白地告诉人,别的树上的果子都可以吃,又没说那禁果别的动物不能吃,这 就不能不让人心生疑窦:为什么只有这种果子不能吃,又为什么只有我吃不得?这种 疑窦,同样会造成诱惑。更何况,上帝的第一句话就靠不住,因为还有生命树上的 果子不准人吃。 因此我们怀疑,上帝原本就是想让人吃那果子。 那么,上帝又何必要禁止人去吃呢?公开的说法,是如果人吃了那果子,就和上 帝一样,心明眼亮,知善辨恶了。 这话不通。且不说人吃了那果子后,是否果真和上帝“一样”,——其实当然 不可能“一样”,因为他还没有吃生命树的果子,他还会死。即便和上帝一样,也 没有什么不好。人毕竟是上帝的宠儿,而且是按照上帝的模样创造的。如果上帝只 让他外表和自己相似,却不让他心灵和自己相同,岂非存心制造赝品? 再说,上帝又是怎样禁止人去吃它的呢?他竟然对人说:你不可吃那树上的果子, 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这话可笑。人从来没见过死,不知死为何物,他为什么要怕死?人既然并不怕死, 为什么要用死来恐吓他?这可真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了。恐吓之物既然是 并不可怕的东西,则恐吓也就无异于引诱。 因此我们只能说,不是蛇,也不是地,更不是夏娃,而是上帝自己,诱惑了人。 更何况,夏娃、蛇和地,还有那棵惹是生非的树,也都不过是上帝所造。上帝 不把他们造出来,难道还会有别的什么东西来诱惑人,又难道还会有别的什么东西 能构成对人的诱惑?可见,正是上帝亲自策划了这一切。他布置了现场,投放了诱饵, 找来了帮凶,设定了程序,总之,他做好了一个个圈套,单等人去钻。 那么,上帝精心策划了这一切,究竟要干什么呢? 也只能有一个解释,就是让人真正成其为人。 真正的人,就是有自我意识、能够自我发现和自我证明的人。这里的关键是, 建立自我意识也好,自我发现和自我证明也好,都只能是人自己的事情,也只能由 人自己去完成。也就是说,人必须自己发现自己是人,自己证明自己是人,上帝不 能替代。但是,人又是或者被说成是上帝的创造物。作为上帝的宠物、赝品和附庸, 他永远也不可能自我发现和自我证明,更遑论建立自我意识? 惟一办法,就是让人背叛上帝,背叛伊甸园。 然而,这真是谈何容易!上帝的怀抱何等温暖,伊甸园里的日子多么好过,人怎 么舍得离开呢?没法子,只有赶。但是,要赶,也不容易。比方说,一只狗或一匹猫, 在家里养熟了,你就赶它不出去。猫狗尚且如此,况乎人?再说,即使赶出去了,没 过多久他自己又跑了回来,岂不白搭?到那时,你再想赶他走,就更不容易了。 显然,赶,或者说,一般的赶,是不行的,只有逼,逼得他非走不可,逼得他 走了以后再也不能、不想、不敢,或者不好意思回来。 也就是说,必须让他有“负罪感”。 于是,上帝便预谋了伊甸园里的罪案。不过,罪案虽然是上帝的预谋,犯罪的 却还必须是人自己。因为“犯罪”的目的,是建立自我意识,是人的自我发现和自 我证明。所以,上帝只能引诱,不能教唆。甚至引诱,也不能公开。因为倘若公开 引诱,就成了上帝叫人犯罪了。这就只能用种树养蛇来创造契机,用禁忌恐吓来变 相引诱,也只能用蛇诱惑夏娃、夏娃诱惑亚当的方式,绕一个大弯子来“曲线救国”。 上帝到底不愧是上帝啊!一切都没有超出他的神机妙算:由泥土带来而又隐藏在 人内心深处的“犯罪基因”,果然在沉睡中苏醒并外化为蛇,蛇果然去诱惑夏娃, 夏娃果然作为一面镜子照亮了亚当的心,最后,人果然在伪装和转移为外部诱因的 内心冲动驱使下犯了罪,并带着“负罪感”心甘情愿地离开了伊甸园。 也就是说,人终于背叛了上帝,终于因违抗上帝而自知其为人。 直到这时,上帝才松了一口气。 因为直到这时,他的工作才算真正完成,才能彻底歇了自己的工,去过退休老 人的闲适生活。从此,上帝的时代将让位于人的时代,人将成为这个新世界的主人。 所以,当人头也不回地走出伊甸园时,上帝一定会用仁慈的眼光看着他的背影, 并为他祈祷:去吧,孩子,祝你好运气! 或许有人要问: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吗? 这我可就回答不上来了。上面说的这些,也许都不过是神话吧!但有一点却是真 的,这就是:人是通过人的自我发现和自我证明自知其为人,亦即通过自我意识的 建立而真正成为人的。既然如此,人就必须终其一生,去不断地发现和证明自己。 如果人不能自己为自己作主,不能自己对自己负责,不能自己去争取自由和幸福, 却傻乎乎地等待着别的什么人来救赎,那可就真的“没救了”。 这,大概就是作为天启宗教的创世神话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