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呆——序 花呆是带点轻微性质的神怪故事,描述一个被惩罚的神祇在人间岁月流转中, 不停地被遗忘的故事。 时代,是现代。哈,老实说,一开始定为现代,我心里觉得有点怪怪的,总 觉得这种带点神话性质的,应该放在古代才对(我被洗脑了吗?我印象里的言情 小说,带有神鬼性质的大多属于古代,这就是当初十二花神里,我毫不犹豫的选 择古代的原因之一)。 一开始写时,怎么样都觉得「啊,这是古代吧,有神祇就该摆在古代吧,神 祇摆在现代很奇怪吧」,在写头一章时,这种抗议之声不停的敲打我的脑袋瓜, 但要我转成古代,我可不甘心。 不甘心理由一,我跟老板已承诺是现代;不甘心理由二,咦,项姐,有没有 搞错,有必要把现代封面画得这么快吗?这是逼我非写完这本现代不可嘛!不甘 心理由三,就是纯粹地不甘心。(其实还有个理由啦,花呆在我脑海发酵很久了, 就如同以前曾提过妾心璇玑放到现代变作家跟老板的恋爱,戏潮女搬到现代变成 保七海盗的恋爱等等,要我把花呆搬到古代去,我会连想写的动力都没有,这才 是最主要的原因啦) 所以到最后,即使打乱我今年的全盘计划,也决定跟它耗上了。(不知道接 下来追不追得上我的计划,神啊,请不要因为我把您形容得太残忍绝情,就老让 我追不上我完美的计画啊) 至于,书名为什么叫花呆?(请勿念成发呆),按照字面解释,就是对花一 窍不通之意,会有这个灵感,全仗本人对花毫不灵光所致(其实我很多事都不灵 光啦><)。我还记得,刚从事写小说这一行时,由于那时看的言情小说不多,所 以开始写之后,特地借了一堆小说回家拜读,里头不乏许多花语(很流行喔,什 么花配什么花,几朵花的花语等等),由于敝人在下我,是属于「花弱势」症, 所以……曾有一度为了跟上写小说的潮流,于是……买书买照片买花来认,结果 ……我想,如果一路看我走来的读者们,很容易就发现,我的计画彻底失败,我 的书里没有花,除了十二花神外(君有所不知,当初出版社交给我兰花时,我多 恐惧,心想:这是虾米?) 总之,花呆是我近年内第一本带有「神话性质」的现代小说,是一个胆小女 人不停遗忘心爱男人的故事,而这个男人就是……唔……嗯……因为是序,所以 就到此为止了,说光光就没意义了,是不? 注:有没有发现,这几本的序,我是很努力地在「闲事莫谈,导读重要」? 楔子——{ 遗忘之卷} 闷灰色的厚云,看起来明明就在远处,雨却当头飘了下来。连成兰及时跑进 电梯里,避开突如其来的大雨。 电梯一路往上。她调整微喘的呼吸,反复默念三个字,直到电梯当的一声, 她还没有勇气跨出门。 再坐一次好了,她暗忖。正在等电梯门关上的同时,就看见七楼对门的邻居 像抓小鸡一样拖她出去。 邻居哇拉拉的大叫: 「林兰,妳回来的正好!妳来给我评评理,明明是他先劈腿,跟前任女友上 宾馆,还敢怪我去钓男人!」 她叫连成兰,不叫林兰,她内心抗议,嘴巴却动也动不了。 「妳找外人评什么理?很丢人耶!妳不要做人,我还想做人——」 同居的男女一吵起架来,高分贝的尖锐叫声几乎穿透整栋大厦。连成兰咽了 咽口水,退了一步,又被邻居使力拉住,叫道: 「我不管!林兰!妳帮我赶他走!他是什么东西!房租是我出的,他不过是 我养的小白脸,竟然还敢回来,有没有脸啊你!」 我叫连成兰,她暗自在心里澄清。就算穿著厚重的毛衣外套,手臂还是被掐 得有点痛了。勇气勇气,再多一点,就可以大声说她要回家了。 喉咙紧缩,一个字也发不出声,可恶!今天明明是她生日啊……明明是她要 告白的日子啊,为什么她就这么倒霉,老是遇见让她讨厌的事呢? 这栋大厦每层只有二户人家,一户约四十坪大小,出了电梯就是长廊,两户 各在长廊的尽头,她要快点出电梯门,就可以避开他们啊! 在尖锐的争执声里,喀的一声,长廊尽头的铁门缓缓被拉开,年轻的男人探 出脸来,随意扫了三人一眼,最后落在她的身上。 「不好意思。」年轻的男人笑容满面,语气却带点不耐烦:「今天是我女友 的特别日子,今晚十二点以前,我都是属于她的,请别浪费她行使权利的时间。 成兰,妳还不快点进来?我饿死了妳要负责是不是?」 「哦,我马上回来。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喔。」细声说完后,她连忙奔过走 廊,钻过他的身旁,安全地躲进她的堡垒内。 铁门被拉上,男人从身后抱住她,附在她耳边低笑:「欢迎回家。」 「别、别咬我耳朵,你很臭耶。」她不是很认真地推开他,然后转身任他帮 自己取下围巾跟厚重的外套。 「我哪里臭?」他咧嘴笑道,食指滑过她凉凉的颊面。「真冰,成兰,别人 一吵架妳就紧张得要命,胆子跟老鼠一样的小,我真怀疑妳这辈子会不会有跟人 大声说话的一天?」 「你、你管!」 「还在结巴啊……」年轻的男人笑着,环住她的身躯,轻轻吻上她冰凉的唇。 男人的身高比一般人还高上一点,体态也出乎她意料的完美。当初,跟他交 往的时候,就是喜欢他平凡的长相——跟她一样,走在街上既不会被星探发现, 也不用太担心他的桃花过重,平凡的人就过平凡的日子,这样的人生她就很喜欢 了,所以他「高人一等」的优点可以当没看见,毛衣下的体态也可以忽略。 只是,交往之后,发现这个男人没有什么积极上进的心,也不太计较金钱方 面,偶尔打打零工但不持久,他的生活支出多半是依赖她的。在传统的眼光里, 他算是一个很没出息的男人,却是唯一一个她能自在相处的男人——单凭这一点, 她宁愿养着这男人一辈子。 玄关处有一面长镜,映着他俩接吻的身影。两个人一样普通,她的肤色偏白, 虽然是瓜子脸,但跟美丽二个字沾不上边,而他也跟英俊拉不上关系,他俩算是 很相配吧,今天晚上,应该可以成功的。 「小姐,妳漫不经心喔。」 「我没吐在你嘴里算你走运了,」她开心地笑:「你嘴里都是蛋糕味,好臭。」 「是栗子蛋糕。妳再不回来,我就要吃完它了。」他一把抱起她不算高的身 躯,走进客厅里。 她哇哇大笑,搂紧他的颈子。「先生,你这样不行。我是寿星,哪有你先吃 蛋糕的道理?而且,你说,你早餐吃什么?」 「蛋糕。草莓口味的,还不错。」放她在沙发上。客厅内的沙发后紧邻着透 明的窗,外头的雨势加大,带点雷声,他随意看了灰沉的天色,也没有开灯的打 算。 「午餐呢?」她仰脸问。 「蛋糕。也是草莓口味,妳放心,妳的生日蛋糕我只吃一口,在等妳呢。」 「先生,我没有见过这么爱吃甜食的男人。你没有发福真是奇迹了……而且, 不正常吧。」她有点担心。她的同居人已经嗜吃甜食到天天当三餐的地步,从认 识的那天开始,就几乎难得见他吃一次正餐。 「我本来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笑道,又俯身吻了下她,换上围裙, 说道:「妳放心。今天妳是寿星,我一定配合妳正常吃饭。」 「你煮饭?」她不可思议。 「不,我外带回来加热。给我十五分钟,马上可以上菜。」 他穿著套头的黑色毛衣跟蓝色牛仔裤,只要没看见他平凡的长相,从背影怎 么看都觉得这男人是个公认的帅哥,穿上围裙真的很……她很想笑,但不能笑, 免得伤了他的心。 「喂……今天是我二十三岁生日……我可以许愿吧?」 「当然可以。」他头也不回地说,忙着热菜。「就算要我把妳当蛋糕吃掉, 我都毫无异议,不,前提是妳得先让我吃完生日蛋糕。」 她好笑地撇撇嘴,然后深吸口气,感觉自己心跳得好快,整个人缩进沙发里, 视线追逐他忙碌的背影。 「那个……今年寒假,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回老家见我妈咪跟舅舅?」 「……好啊。」 他答应了那表示他也有那个意思了?成功在望,她心跳更快,十指紧握,喉 咙紧缩,小心翼翼地再说: 「我有没有说过……」 「成兰,菜热得差不多了喔。」 「等一下嘛!」 「妳确定妳要等吗?」他还是头也没回。 「我说等一下啦!那个……我有跟你说过,我爱你吗?」 「没有。一次也没有。」 「我爱你,蛋糕先生。」她红着脸。 「现在,妳说了。」他转过身向她走来,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他咧嘴 笑:「成兰,妳一直胆小又害羞,我还以为不撑个三、五年妳不会说出这句关键 语呢。」 「我、我就是胆小怎样?」他怎么不说?他怎么不响应她?她在等啊。 「是啊,妳胆小又怎样?」他只手扶住沙发,随意亲了她的额面。「这么可 怜……」又吻上她凉凉的鼻头,低语:「又这么可爱……」伸出舌尖舔上她凉凉 的唇,喃道:「成兰,我到底是喜欢妳哪里呢?」 他的深吻让她全身发热,好怕他就地解决了她。会不会他害臊说不出口,所 以要以行动来表示?就算这样,她还是希望他能给她言语上的承诺啊。 「你别一直毛手毛脚的……」 「我是让妳享受最后一刻啊。」他笑道:「成兰,妳还记不记得我们是怎么 认识的?」 迷蒙的眸瞳映着记忆,她乖顺回答: 「你在我学校附近书局打工,我跟你要一本防身术的书,你却给我小孩子看 的神话故事。」每次一想到就好笑,那时她不知所措,最后他将那本神话故事送 给她。 他说,那本书是他写的。她想也知道他在说谎,那个故事她小时候就看过了, 除非他孩童时期就能写文章。 他说谎成性,她一点也不在意,也从不挑明他游手好闲的事实,他爱怎么天 花乱坠都可以,反正听众只有她一个,她愿意听,他可以尽量说。 「妳记得这么清楚啊……记这么清楚干什么?反正迟早都会忘的。」 「我才不会呢。」 「真的?」他似笑非笑。 「我又没得失忆症,你做了什么事,说了什么话,我可是都记得清清楚楚的 好算帐呢。」她娇笑。 「是我误会妳了。我前任女友老是忘记我,被遗忘的感觉我早就习惯了。」 她愣了愣,心里不由自主地怦怦的跳。没听他提过前任女友的事,很想问他 们是怎么分手的,话到嘴边就是问不出口。 他前女友的条件一定比她好吧?为什么他会喜欢她?她到底是哪里好到让他 喜欢? 他挑起眉。「妳想问,为什么会分手?」 「我没问,是你要说的喔。」竖起耳朵仔细听。 他哼笑了一声:「因为啊,她把我忘记了。」 她讶异,脱口:「她出了车祸吗?」 「妳这个小笨蛋,就只能想到这么简单的原因吗?」 她捶了他一拳,有点生气:「我才不是笨蛋呢。」 「是是是,那笨蛋换成她好了。反正结果都一样。」 「什么结果都一样?」她环住他带着蛋糕香味的身体,低声咕哝:「我跟她 才不一样呢。」那个女人忘记他,她能记住他,记住他一辈子,所以别在回想其 它女人了,很想这样跟他宣誓,但她实在没那个脸皮大声说出来。 「成兰,妳看起来很困了,要不要再撑一下跟我吃晚饭?」他漫不经心地笑。 「我哪困?只是有一点累而已。你一上菜,我立刻就到餐桌报到。」 他注视着她一会儿,耸耸肩,优雅地起身。「那我去准备上菜了。」 她托着腮,缩在沙发里瞪大眼看着他的背影。真的有点想睡了,白天紧张要 命,就连刚才跟他告白,也像是处在备战状态,耗上所有的精神,现在一放松就 困了。 如果他能用「我也爱妳」来响应她的心情有多好,就不会让她一颗心老悬着。 去年他送她的那本书,她一直收藏着,当作是他结缘的纪念。她还记得小时 候她个性内向,没有什么同学跟她要好,她最喜欢的就是一个人读着各式各样的 童话故事、中国民俗故事、日本神话……那本书她看过,描述一个花神对人间女 人动心,老天爷发现后把这名神祇打入轮回,一世又一世寻找那个女人,结局当 然是皆大欢喜,小时候她只当是故事看,遇上他之后,她满脑子浪漫思想,虽然 很清楚那种深刻的感情不会发生在她跟他之间,可是她真的好高兴遇见了一个能 让她觉得很自在的男人。 每天到学校上班也不再是令人不舒服的事了,一到下班时间她就开心,开心 又赚了一天的薪水,能够养活她家这个有点懒的男人。 她的快乐全源自于他啊。有了他,她不会这么讨厌自己胆小的天性,真的。 视线有点模糊了,连带着他的背影也有点朦胧了。 先瞇一下眼好了。身体滑向沙发,长发掩去她的容貌,她却累得无力拨开。 奇怪……他怎么取下围裙,拿出蛋糕了。太过份了吧,不是准备要吃晚饭了 吗?这男人,等她醒来一定要数落他,不要再拿蛋糕当正餐吃了,她还要他活到 老,陪她一块—— 「成兰,妳的生日蛋糕真的很好吃,希望妳二十四岁生日时,我不会再一个 人包办妳的蛋糕……啊,我忘了,我不能随便说出希望的,老天爷一向爱跟我唱 反调。晚安,成兰,住在妳这里真的很舒服,明天……我要成为谁,才不会被妳 赶走呢?妳这么胆小,连只狗对妳叫,妳都怕得要命,我真难想象妳这辈子活着 有什么乐趣可言?」 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他带点冷淡的声音,有点漫不经心有点无所谓。 别对我这么无所谓。我真的好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 失去知觉的剎那,一个模糊的念头忽然跃进心里—— 他不太爱养花,一养花就死,而她名字带兰,却连花名都记不住,这是不是 表示连老天都暗示他们是一对的?思及此,她有点安心了。等她醒来,她要鼓起 生平最大的勇气,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让他不会离开,让他不要再对她这么无 所谓,只要等她醒来…… ---------- 晋江文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