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1 时光会很轻易的扔下一切,金钱,女人,汽车之后,它就会轻易的杀死一切, 爱情,友情,亲情 对一生而言,几年几个月的时光不过是转瞬之间,无论怎样惊心动魄也不可能 永恒一世。烛火终会熄灭,青春终会逝去,激情终会衰退,仅仅是这样。 于是我认定爱情会死,感激会冷,激情会熄,一切都会消失。她,必将永远走 出我生命笼罩下的所有阴影。必将走到我的生命之外,我眼睁睁的看着它慢慢的离 我远去,直到自己毫无力气去追随。 很快,我就老了,老得白发苍苍了。 2 我现在住的依然是丁艳梅的房子,我没地儿可去,周围一片阴冷,只有这熟悉 的房子里还有一丝可怜的温暖。 屋中央依然有一张我们的合影,上面蒙了一层灰,使她的模样显得越来越朦胧。 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会海阔天空的乱想,想过去时光的美妙,想消逝童 年的美丽,就是不去想以后。以后的遥远让我黯然神伤,让我心冷无限,让我失落 的象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我真搞不懂,自己怎么也会跟个弱智的少男少女一样没事就无病呻呤,我真搞 不明白,这个无病呻吟的人怎么可能是我,我怎么可能去干这种傻事? 可我确实干了,而且还干得特有劲,最后我实在是烦了,对此也就显得无能为 力了:就随它去吧。 这是一个阳光艳丽的午后,我在中山公园里已经逛了一个多小时。从早晨七点 出门我就开始漫无边际的闲逛,这已经我逛的第五个景点了,前头的四个都是山头 公园,我爬不到山顶,也懒得爬,我又不是傻乎乎的外地人,实在没什么兴致来欣 赏这些破树烂砖搭建的所谓景点。 但我必须得去闲逛,不闲逛我就没地方可去。我不想回家,现在的家里已没什 么乐趣可言,它已成了一个相对陌生的环境,每次面对它,伤感都会从心底泛出。 还有,对门搬来了一对性欲旺盛的邻居,他们整天没完没了的做爱,叫声响彻整个 大楼,待在那样的一个环境里,不由你不着急。 我在中山公园里来回的闲逛,看猴子灵气逼人的在笼子里四处乱窜,看鲤鱼痴 呆般的在水里吐泡泡,什么都看够了,猛地发现自己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闲人。 公园的槐花都开了,雪白的,丰满的,一棒棒挂在枝头,把树枝压得喘息不止。 阳光从花枝的缝隙中穿过,洒在地上,点点灿烂。我在铺满了花影的路上走着,没 有目的,没有终点,不过是为了消耗时间,走快走慢都没有任何意义。 在路上,一个表情严肃的小伙子拉住了我,非要跟我打赌。他的赌很简单也很 直接:他赌我的钱包里的钱超不过三百,如果他输了,他就给我一百;如果我输了, 我就给他一百。他提议的这赌让我感到很可笑:我钱包有多少钱他怎么能知道?他 这不是明摆着输定了嘛。可就在伸手掏钱包的时候,我发现了路边另外两个兴奋异 常的青年,他们正一脸兴高采烈的盯着我。于是我明白了,只要我一拿出钱包他们 就会一哄而上把钱抢走。他们一点也不傻。 我也不傻,我的手在衣服里摸了一圈之后又晃了出来,然后很遗憾的跟他说, 真不好意思,我忘带钱包了。说这话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表情竟然比我还要遗憾。 走到人多的地方之后我掏出钱包,想要证实一下刚才的赌到底是什么结局。我 记得钱包里有五百块钱,可数完之后发现只有四百,再数一遍后发现只有三百,于 是我不敢再数了,怕越数越少。 人就是这样,总在为一些不可能出现的事担心。 夜里起了雾,蒙住了我的眼睛,看什么都变得很吃力,一切都成了模模糊糊的。 3 接到小雪电话时我感到很惊讶,我们已经很久不见了,我甚至都以为她从这个 世界上消失了。 她说这阵子她去了泰国,在那里度假。现在刚回来,并说一个人在家烦得不行 了,问我有没有空出来,她想喝酒,也想叙旧,还想上床。 我想了半天,尽管对最后一样比较感觉兴趣,可还是装做很忙的样子告诉他, 我身边有一大堆事,实在没空。 没有什么午餐是免费的,有得到就得有付出,好久没见,我实在想不出她会让 我付出什么,我心里没底,只好推掉这约会。 小雪扣电话时,丝毫听不出她的声音跟以前有什么区别。 可晚上,她就自杀了。 她选择的方式是吃安眠药,在我看来,这是所有的自杀手段中是最不科学的一 项。据她所说,她吃了满满一瓶。但事实证明,她吃了跟没吃一样,一点事都没有, 连胃都没用洗。送到医院大夫做了一些必要的检查之后说没事,药已经过期了,再 吃两瓶也没事,最多是晚饭不用吃了,药片可以充饥。 我知道这消息之后跟她一样哭笑不得。她问我,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傻?我说也 不是,但赶紧又补了一句,我没觉得你聪明。 她叹了一口气,说活着真是无耻,我真他妈的活够了。 我同意她的说法,同意活着真是无耻的理论。于是她又感到了生活的困境,她 还想再吃安眠药。 我开始可怜她,然后劝她,实在饿了,我可以请她出去喝粥,实在犯不着吃这 玩艺。 她忽然间就烦了,一脸不耐顿的表情对我说,哪儿好玩你上哪儿去,妈的,我 烦你了! 我从来就没觉得她身边有什么好玩的,也从来没觉得我欠过她什么,所以,我 离开她时显得极其理直气壮。 4 丁艳梅那间房子上挂着一把很大的铜锁,特别结实,我费过很多劲都没法把它 打开。在现在特别无聊的日子里我想进去。我寻找了一下路径,最后只好从窗户进 去。那里容易进,把玻璃砸破就可以办到。 屋里没什么特别的,也没什么值钱的,都是以前熟悉的布置,唯一让我感到不 可理解和意外的是在她的床头有一个首饰盒,盒里存了几张照片,都是男人的,每 个男人都是一脸的笑容,我仔细看了看,认出他们其实都是我。 在其中,我还发现了一张极其陌生的照片,说到陌生的原因是我实在想不起这 是在什么地方照的。照片上的我仍然在笑,但这笑在所有照片里是最为醒目的,这 种笑象坏笑,又象是一脸的若有所思。 我不知道那些照片是怎么来的。对于这一点,我很是意外。我几乎不照相,因 为我总觉照片上的人太陌生,根本不是我,所以除了证件照等必需的照片之外我几 乎再也没有别的照片。 这张照片让我感到很新鲜,我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的逼视过自己的笑容,也从 来没发现自己的笑容竟然如此怪异。我拿着这张照片看了很久,正面看完了看背面, 然后我就发现,这张照片的背面用铅笔淡淡的标明了一组数字。1997741.我想了半 天,实在想不明白这数字的具体意义。 再翻其它的照片,后面也都记有一个数字,开始的数字都差不多,或是1997, 或是1998,或是1996. 由此判断,这组数字应该是一个年份。可后面呢?后面会是 月份和日期吗?完全不可能,不可能有74月,也不可能有41日。 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拿着照片想了半天,一点头绪也没有,这让我有一种强 烈的失落感。 等我从窗户爬出,才发现这张照片竟然被装进了我的口袋。稀里糊涂的我做了 一次贼,而自己竟然毫不知情。这真是一件怪事。 我在厅里坐了一会儿,长久的不运动使自己的身体变得很亏,爬爬窗户就使我 气喘吁吁。等气喘均了,我四处找我的电话本,找到后就拎起电话,按上面的号码 一个一个的打,每打一个也不管是谁,张口就问:知道1997741 是什么意思吗? 我问一圈,然后知道了很多答案。有人说,这是你的出生日期;有人说,这是 你银行的账号密码;有人说,这是你跟你情人的接头暗号;还有人说,这是你脑子 有水的标志 答案太多太乱,跟没有一样。这很容易想通,只有一块表的时候,你会知道准 确的时间,有两块或者很多块表的时候,你就会搞不清楚时间。 5 我开始回忆,拼命的回忆,但收获甚微。我只能记得那一年是很久之前。 那时候的我好象没完没了的在喝酒,没完没了的跟人胡侃,侃的话题仍离不开 酒,这两样似乎就是我在那一年里的全部生活。 在那一年里,永远都有灿烂也永远都有阳光,所有的灿烂和阳光都是能被制造 出来的。我自欺欺人的制造了阳光,也自欺欺人的制造了灿烂。 只有我自己明白,我心灵空虚的只能用酒精和脏话才能把自己镇充得更象一个 人。 那一年里,我染上爱情的病菌,大病一场。之后,我更加疯狂的喝酒,更加疯 狂的跟人胡侃,并把其中的章节发挥成文字,凑成了我那所谓的小说。我的写作都 是这样进行的。 那一年里我好象就干了这些。喝酒,吹牛,失恋,写作。 现在的回忆很干净,任何有犯罪嫌疑的故事都没混杂在其中。在回忆中,我似 乎成了一个极其纯粹极其干净的人。 这很可疑。怎么想都觉得可疑,那根本不象是我的生活。 很多人在干了坏事之后都很坦然,坦然的原因是他并没有觉得那是坏事。这是 很多人在干坏事之前的心理,他们并不认为自己要去做的是一件违背道德的事。这 样的结局是他们说了谎也不认为自己是在说谎,有这种心理做为后盾,测谎仪也没 法测出来。 难道那时候的我一直在这样的心理中生活?我无法对自己负责,因为我确实忘 记了。 6 国庆的车又撞了,撞得面目全无,而他自己竟然一点事都没有,反而兴高采烈 的请我去一些大小饭馆里又吃又喝,他甚至还美滋滋的冲我笑:妈的,这下不用再 修车了吧?这下该赔我整车钱了吧? 说实话,他那眉飞色舞的表情让人不得不怀疑他撞车的动机是蒙保险公司的保 险费。 他领我去看他那辆被大卡车撞毁的车,我在马路边站了半天,实在认不出眼前 那堆东西就是他的车,那堆玩艺连车的样子都没了,干脆就是堆烂铁。我看看车, 再看看他,一脑子都是佩服,他真行,太行了,竟然能从那堆铁玩艺里钻出来,身 上连个油皮都没伤着。 他说事来的太突然,都来不及反应,就知道往车外跳,手都发抖。妈的,我都 不知道自己怎么窜出来的,然后,车就着了,能烧的地方都烧起来了,特别好看, 用汽油点火可真一点都不浪费。事后有人告诉我,我从车里往外跳的动作特专业, 身手敏捷,动作灵活,就象一海军陆战队员。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明显的有了些骄傲。我理解他,从小他就想当警察,不 当警察当军人也成,可真到参军的时候,他又盯着刚泡上的姑娘舍不得走,活活的 把报名的时间给耽误了。最后姑娘跑了,部队也不要他了,一提这事,他就一肚子 的怨气。 我问他以后干什么?再买一辆车? 他说你看我傻吗? 我扳正他脸,看了半天,虽然实在看不出来,但对于好意,我还是告诉他,你 不傻。 他点点头,说那就行了,我好不容易从车里钻出来,你总不至于把我再塞进去 吗? 那你想去干什么? 我想去当疯子。这世上什么人都得有,好人得有,坏人得有,病人得有,傻子 得有,疯子也得有,如果都没人去当,那就我去当。 疯子满街都有,也不缺你这一个,再说他们当的都挺称职。 可我觉得我是疯子当中最聪明的一个,你觉得呢? 我盯着他看了半天,然后直截了当的问他,你喝了多少? 他叹了一口气,然后告诉我:我吓坏了,真吓坏了,吓惨了,真吓惨了。我都 吓哭了,肌肉都硬了,再狠一点的话,我就吓成疯子了。妈的,我真受不了了,这 样的经历的一次就够了,再来一次,准得成疯子。 恐惧的力量是如此巨大,回忆起来都让人后怕。 7 人的忍耐是有极限的,越过这限度,人的行为就会不可理喻。我周围的很多朋 友都是如此,有些时候也包括我自己。 任何人都不能完全的解释从小到大所做的每一件事,这是最简单的例子。 生命注定是要操劳的,我孤独着,郁闷着,在丁艳梅的房子里压抑着自己的呼 吸,每天清晨我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干什么,每天夜晚我也同样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 么。我睡觉,我写作,我胡说,我喝酒,我发傻,我郁闷,这么过了几个月,我终 于又写成了一部象样点的书稿,然后交了。 之后,我感觉自己轻松了很多,好象上紧了弦的发条忽然松下来一样。我开始 无事可干,感觉活着都是多余。 人在无事可干时就会发现朋友的重要,尤其是女性朋友,这是人普通的心理。 我去找小雪时,她正在家里逗小狗,两只又白又胖的小狗让她拎着耳朵折腾得 惨不忍睹,发出的叫声都不象狗的声音。 看见我,她没别的废话,上来就问,今天想不想喝酒? 我说不想,我什么都不想,就想找人陪着聊会。 她愣愣的看了我一会儿,然后问我,你也郁闷了? 我说是,我也郁闷了。 这次我们什么都没喝,要了一堆冰激零,坐在肯德基的大厅里,你瞅着我,我 瞅着你,然后埋头自顾自的吃,谁都懒得说什么。 周围的孩子很多,跑来跑去,很是烦人。她瞅准一个孩子,伸脚把她拌倒,然 后扶起孩子来安慰,孩子哭得很投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把父母都引来了。 孩子的父母挺讲道理,说没事没事,孩子乱跑,摔着是她自己的责任。 小雪拿起一个没开盒的冰激零送给孩子,父母不要,可孩子非得要,一通争执 之后,父母输了,于是孩子不哭了,很快乐的抱着冰激零冲小雪说了一大串谢谢。 孩子太天真了,多可爱呀。小孩走后,小雪冲我说,我想回到那个年代,永远 不要长大。 我说那是不可能的。 她说很多事情都是不可能的,可很多人还在做。 我说就象你现在这样? 她点头,说是,就是这样,明明是我故意拌的那孩子,明明是我故意惹的事, 可最后却是孩子在感谢我。 我说孩子是冲那冰激零说的谢谢。 她说是呀,一点没错,所以这证明,凡事都得有代价,乐趣也不例外。 之后,我们去了她家,疯狂的做爱后,她哭了,说想结婚。 我什么也没说,穿上衣服离开了她家。在路上的时候,我在想,这就是代价? 8 国庆告诉我,以前一直跟着他混的小弟小风现在成了人物,捡到了一笔飞来横 财,中了体育彩票的大奖,二百多万,现在名也改了,非得让我们管他叫大风。 大风中奖的钱一通挥霍之后,还开了一个酒吧。起的名字特别扭,叫街角爵士 酒吧。我不知道他这名字是怎么起的,只知道要多别扭有多别扭,听着就象是一垃 圾场的名字。在酒吧开业之前,我见过大风,当时我建议那酒吧名字叫" 傻逼集中 营".在什么都不稀罕的今天,只有象这种有特别有创意的名字才能吸引大伙,再说 这名字也很有启迪意义。 但大风没听我的,他对我的聪明才智不屑一顾,这让我很是郁闷,有种怀才不 遇的感觉。 晚上,国庆开着一辆崭新的桑塔纳来接我,他的小飞虎我坐惯了,冷不丁的换 了这车我还真有些不太适应。我问车是怎么来的,他很自豪的说是骗来的。他说他 理应自豪,现在这年月,骗吃骗喝是可耻的,骗车骗房子就是可敬的了。 他的说法我自然不能同意,但却想不到什么相反的意见,就只好一路上听他胡 喷最近的勇猛。 国庆最近手风也挺顺,乱砸的几笔生意居然都有了着落,也不知他从哪儿找来 的傻子当了他的下家,使得他钱包丰厚了不少,腰挺得比以往都直,连喘气都粗了 很多,放起屁来都有声有势。 大风在酒吧的装修上很舍得花银子,酒吧内的硬件设施都很高档,所以酒水的 价格定的也都挺高,我在里面闲逛着,没怎么着就喝了上百块钱的酒,把大风心痛 坏了,于是死活让国庆掏一部分,给自己减少一点损失。 看着他们争来争去,我感到很是好笑,笑着笑着,忽然的,我就醉了,醉得没 有一丝征兆。 我趴在最靠里的一张桌子下面,疯狂的吐,没命的吐,直到自己满头是冷汗, 死了一次又一次。 我总觉得地下那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有一张脸,是张女人的脸,脸庞熟悉得让 我心痛。没错,她就是丁艳梅。 我一直认为酒是天底最可恶也最可爱的东西,他能给人带来快乐,也能给人带 来痛苦,这完全取决人的思维,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酒是最极端的催化剂,猛烈 而急促,能让人轻飘得飞到天堂,也能让人沉重得瘫软在地。 酒是与心情成正比的东西,它的基础就是人的心情。那些终日流浪,以酒为家 的酒鬼又有哪一个不是一肚子的伤心事?又有哪一个没有一肚子值得消沉的理由? 不然,他们也不会成为酒鬼。酒其实就是心存阴险目的家伙发明的可以把快乐和痛 苦都加倍的东西。 9 在大风的酒吧里,我陆陆续续的见到了很多以前的朋友。现在的大风很有影响 力,自从酒吧开业之后,他就成了一个很有号召力的人物,很多早就失踪了的朋友 都在他的光环下开始出现。他们依旧是老样子,吃吃喝喝吹吹骂骂,一肚子的委屈, 一脸的不耐烦,好象整个世界都欠他们的。 我也曾和他们一样,都是愤青。我们是自称是愤怒的一代,尽管我们都不知道 自己整天为什么而愤怒。 今天去大风的酒吧时,碰到了很久没见的郝亮,他应该是喝醉了,因为他非要 去敲鼓,而且还要给我们高歌一首。 我们都吓坏了,这家伙酒后唱歌什么样,我们太有数了,用恐怖来形容都一点 不过份。我说你看见桌上那冰桶了没有?你把它拿到门外砸去,砸完了,砸过瘾了, 你再把它拎进来。 他听直摇头,说那不行那不行,我可不是那么容易就打发了的,艺术来不得半 点欺骗,敲鼓嘛,怎么也得听见点响声,不然我敲它干什么? 能响,能响,那玩艺肯定能响。我们异口同声告诉他。 在我们的鼓励下,他拎着冰桶就走到门外拥抱冬天的寒冷去了。 之后,我们就忘了这事,直到进来的另一伙客人好心的提醒我们,门外有一疯 子,正在抱着冰桶跳舞,你们注意点。 我们这才记起,郝亮还在外面敲鼓,于是一起涌到门口去看:冰天雪地中,郝 亮抱着那冰桶疯狂的转着圈,摔倒了,爬起来继续转,再摔倒,再爬起来继续转, 特执著。 这家伙真是个人才。看了一会儿之后,我们都这么评价他。 10 我去了报社,跟人一痛胡侃之后,我说要做广告,登个寻人启事。他们听了都 很惊讶,问我把谁丢了? 我说把媳妇丢了。 他们一痛笑,说不可能,你怎么可能把媳妇丢了呢?你连媳妇都没有,怎么可 能丢了她呢? 我说丢了,真的丢了。我当时的态度很诚恳,弄得他们大眼瞪小眼,你瞅我我 瞅你,都认为我这笑话说的太高明了。 可我不管,我执意要登这广告,而且要上一条通栏,要字加黑加粗再加大。 他们争不过我,只能认输。于是我坐在一台电脑前开始撰一篇很长的稿子,为 了达到细致的效果,我费了不少事。从外貌上详细到她有几颗牙,从思想上详细到 她有抑郁症倾向,洋洋洒洒,差不多得写下了五六千字。 在我写这稿的时候,那么大的报社竟没有一个人来打扰我,这让我很是奇怪, 这很不符合他们的作风。 很快,我就知道了他们让我专心写稿而不来打扰我的原因,报社的寻人广告是 按照字数来收钱的,写的越多,收的越多。 我骂了一通,然后重新调整了一下稿子,废除了以前的长稿,精心策划了一个 短稿。 最后刊发的寻人启示广告上除了她的照片我的电话之外,只有几个字:寻丁艳 梅,死活不限。 她的照片是和我很久之前的一张合影,我们当时的表情都挺开心,容光焕发, 象两个刚捡到钱的孩子。这安宁的片刻印在报纸的寻人启事栏里显得与主题很不相 符。我们的笑容因此也显得很是离奇,很是神秘。 这是当地一份比较著名的报纸,每天都能卖几十万份,所以第二天从早到晚我 都在接电话就显得不足为奇了。 很多人一打进电话来就说认识那照片上的胖子,然后开始跟我讨价还价,说随 时都可以把那胖子找出来交给我,他就住在附近,一找一个准。每碰到这样的电话, 我都会骂上一通,然后说我就是那胖子,我不找我自己,我找那个女人。 我每次这样回答,他们都显得很失望,就好象是我抢了他们钱不还一样。 我用一个大本子详细记录了电话打进来的时间和内容,每一个记得都很详细。 地点,人物,景物,记得要多详细有多详细,就跟写小说似的。 晚上,当搞定最后一个电话之后,我开始从头审阅这记录。从思想上来说,我 是把它当成丁艳梅消失和出现的线索来看待的,很重要。但事实却让我哭笑不得。 这些繁杂的电话记录并没给我带来多少有用的线索,如果硬要说它有些好处的话, 就是它提醒了我。 它提醒我,这世界生存着许许多多象我一样无聊的人。他们没完没了的编造各 种瞎话,在这些瞎话里,他们动用了千奇百怪的情节和错综复杂的故事来渲染,非 要使这瞎话看起来具有真实的意义。 他们比我无耻多了,也比我无聊多了。 他们都出现在这些电话记录里。 电话记录显示:早晨九点,丁艳梅在城北,买豆腐。城北的豆腐特别有名。 电话记录显示:早晨九点一刻,丁艳梅在城南,喝豆汁。城南的豆汁特别有名。 电话记录显示,早晨九点二十,丁艳梅在城西,卖豆腐皮。城西的豆腐皮特别 有名。 电话记录显示,早晨九点二十五,丁艳梅在城东,吃炸臭豆腐。城东的臭豆腐 特别有名。 每个人都在电话中反复重申,他看到的那个人绝对是丁艳梅。因为她跟我照片 上的人完全一致。从头发到眉毛,从眼睛到鼻子,从嘴巴到耳朵,都是一模一样, 就是克隆也不可能有这么象。电话末了,他们都用自己的人格保证,自己所说的绝 对是实话。百分之百都是实话。 我一遍遍的看着这电话记录,气得几乎要吐血。这是常识性的问题,即使丁艳 梅对豆制品情有独钟,她也不可能以如此的频率和速度跟着豆腐在几十分钟内转遍 整座城。她又不是超人。 我也没病,不可能相信他们。 所有的电话记录中,只有唯一的一条引起我的关注,那是一个女人打来的,她 告诉我,丁艳梅已经走了,我不可能再找到。 她只说了这些,语言简单扼要,干净利落,然后就把电话挂掉。 话机里面" 嘟""嘟" 的盲音显得很空荡,象一个弱智的乐手在一间巨大的空房 子里弹奏着什么,全是回音,我听了一会儿,然后把话机扣下。就在那一瞬间,所 有的声音都斩断了,大地一片安静,一如生命中遥远的苍白。 11 郝亮来找我,一通胡侃之后,他说书商那活没法干了,你手艺再好也玩不过盗 版的,咱就是没资金,有资金咱也去做盗版,绝对做的比正版漂亮,印刷好,质量 也好,让读者宁可价钱高点买盗版,也不图便宜买正版。 他说的我听着象糊话,就问他喝了多少? 他说现在大伙儿都比贼还精,蒙点钱可真不容易。没办法,他正好走偏门,组 织了一个胆量提高班,专门负责提高那些一见姑娘就脸红的小伙子的胆量。由于收 费科学,所以生意很不错,他反复的说,这绝对是冷门,别人想都不可能想到,可 我做到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充满了自信与自豪,就象一个事业成功有车有房的白领。 他说现在脸皮薄的小伙子们太多了,他们太需要我了,他们也太热情了,热情 的都让我以为自己就是上帝。 我不知道郝亮今天是哪根筋不对,我只能感觉到他的兴奋,那种兴奋很异样, 绝对不是酒精所培养的兴奋。 我们离开家,到附近的一个小饭馆里坐了一会。我们最初的意图是很明显,就 是吃点饭,塞塞肚子。可这过程中没有酒,又实在不象话,就改了主意,说少喝点。 边说边喝,只当成是喝饮料。为此我们只要了两瓶啤酒,一人一瓶。可没想到那天 我们的状态都挺好,几口就干完了。 然后我们大眼瞪小眼。瞪了半天后我说,再来一瓶吧,漱漱口。 他说对对对,漱口,啤酒漱口的感觉好,比牙膏强。 于是我们又要了两瓶,还是几口就干完,然后再次大眼瞪小眼。这次他先说话, 他说算了,要漱口就得漱干净了漱仔细了。多来几瓶吧,咱们好好漱漱口。 我对他的提意很赞同,想也不想让就服务员再拿十瓶来,咱们俩的嘴都大,得 好好漱漱。 饭局结束时,我们面前堆满了酒瓶子,我们从桌子上抬头,谁也看不见谁,只 看见一片墨绿色的啤酒瓶子,象一排服装整洁的战士。 随走时,郝亮非让我明天去看看他的教学场面。用他的话说," 欢迎多批评, 多指点。" 在回家的过程中,我耳朵里反来复去的出现一阵阵玻璃破碎的声音,清脆逼真。 第二天,我在利群商场的门口找到了郝亮跟他领的那批学生。他们七八个人围 在一起,郝亮待在中间,象在给他们布置什么任务,但这几个小伙子都不配合,全 都面露难色。郝亮脸上挂不住了,手不由自主的就挥了起来,照着一个矮个的青年 头上就是一巴掌,把小伙子打得直缩头,尽管一脸的痛苦,可还是摇头。 我走上前问郝亮,这些就是你的学生? 郝亮先是点头,然后摇头,说不挣气,妈的,这帮家伙就是不挣气,怎么着就 是不成,难成气候,书本上的理论都学的好好,可一到临场发挥,就全成茄子了。 我又听了一会儿,然后搞明白了郝亮这所谓的胆量提高班的意思就是教人家不 要脸。按照郝亮的理论,不要脸人人都会,但能恰到好处,就是一门学问了。 郝亮的实战课程很简单,就是让这帮小伙子们往路过的姑娘身上扑,扑过去什 么废话也别说,先跟人握手,然后再说你好你好,认识你真高兴,你的电话多少号? 不管姑娘给不给你留电话,提高自己胆量的目前肯定是达到了,至于电话,能 要来,那是运气,要不来,那是自然。 这过程听起来简单,可就是没人敢上,没办法,郝亮只好亲自上去示范,远远 的看着一姑娘走近了,郝亮扭动腰肢就冲上去,转瞬间就把一脸的窝囊转换成了一 脸的热情。他说你好你好,真巧呀,怎么在这儿碰到你了? 姑娘尽管一脸的莫名其妙,可还是伸出手来跟他握了一下。 本来这就算完成任务了,可郝亮为了显示自己的过人之处,非耗在那儿不走, 拉着姑娘手不放死缠着套近乎。你家还住那儿吧,咱爸身体现在不错吧,咱妈早晨 还煅练身体吧 活该郝亮倒霉,正贫着的时候,姑娘的男朋友从后面赶上来了,二话不说,拎 起郝亮的衣服领子就要往马路边扔。好歹那是朋友,我赶紧闪出去,冲那哥儿们说, 你把他扔了不要紧,扔了他我一点意见没有,可就怕他那些朋友不高兴,你看,他 们都在盯着你呢? 那哥儿们回头,果然看见这边有一堆人正表情严肃的盯着他,于是他挺客气的 放开郝亮,还跟他握握手,说一回生两回熟,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说完,他撒丫子就跑,姑娘在身边跟着,边跟边骂,慢点慢点,人家又没追出 来! 听到这话,那哥儿们猛地就停了下来,看看身后,迅速就换了一种表情,比变 色龙还快。他以极其优雅的姿势把姑娘揽在身边,一步四晃的踱起步来。 这一幕很是熟悉,包括郝亮在内的我们当年都这么干,就好象在昨天发生在自 己身边一样,充满了回忆的甜美。 那应该是七八年前了吧。那时的我们也跟他们一样,整日都跟个小痞子似的, 无所事事的在街头闲逛,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引起争端的事由,没事我们会闲得 发疯。 回忆的遥远使现实的亲切有些许隔绝的感觉。我看着这一幕,冷不丁的发现, 这其实就是一群精神极度空虚者玩的游戏。而我,正是这群精神极度空虚者中的一 员。 12 深夜二点,我出了门,走在街上,感到的不仅是浑身烦躁,简直就是精神亢奋。 我在家憋坏了,想抽烟,红锡包牌的。可找满所有的地方,都只能找到烟盒,它们 一个比一个新,都象是没开封的,可里面却全是空的,有的甚至还塞满了烟头。这 把我气坏了,我开始怀疑当初买它们的时候就是这样。我被人骗了。 我在楼下来回的窜,到处找小卖店,可这是深夜二点,附近的小卖店都已经关 门了,唯一还开门的就是洗头房,但它们那儿不卖烟,只卖小姐,连问好几家都是。 最后我生了气,冲着一家已经关门的小卖店下了狠手,使劲的敲门,使劲的喊,烟, 烟,我买烟,红锡包牌的! 当时街上人迹罕至,我敲门的声音敲彻了整条马路,把巡逻的110 警车都招来 了,几个年轻的警察下车后如临大敌,他们紧张的问我干什么?这么晚了乱砸什么 门?对他们的盘问,我的回答显得理直气壮,我说烟,我买烟,你们知道半夜没烟 抽的滋味吗? 一个警察同情的点了点头,说确实挺难受,不舒服,不过你也别这么晚了乱砸 门呀,这不是影响社会治安吗? 我说这也总比自己待在家里被烟瘾掐死强吧?今天晚上这小卖店要不卖给我烟, 我就一直敲到天亮,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警察只得掏出自己的烟来让我,说抽根就回家吧,我们也不容易,你别添乱。 他的烟是红锡包牌的,我一口就抽出来了,于是赶紧上前拦住要上车的警察, 死皮赖脸从他身上搜出半包烟塞进自己的口袋。那警察气得直骂,你把我烟拿去了, 我下半夜怎么熬? 我嘿嘿的笑,说警民一家,都是自己人。 警察哭笑不得,只能挥挥手,上车扬长而去。 我没回家,边抽着从警察身上缴获的烟,边在街上逛,一起走到东方发白,然 后回家,拉上窗帘,扯下电话线,蒙头大睡。 13 对我来说,这世上没有几件事是完全真实的,比如钞票,比如女人,比如朋友, 等等,谁都可能欺骗自己,只要他们有利可图。这已经被千百万人所证明了。 随着我的成长,这已成为一个公式牢牢的驻在我的脑中。 所以,我一次又一次的被骗就显得很不合理,我的警惕性够强的了。 唉,这让人失望。它无异于让我相信,我依然还是一个单纯的孩子。 在我自以为是的人生经历中,有一件纯属私人偏好的事情。记得我在以前说过, 我喜欢看女人跳艳舞,不是跳衣舞的那种艳舞。 在本质上,我喜欢看女人进行那种快节奏的运动,她们这样能极大程度的展示 自己身体的美妙之处,因此我对跳舞的女人有着旷日持久的兴趣。这种喜欢很盲目, 也很病态,其根源是我在寻找一个念念不忘的女人,这目的可怜得要命:我不过想 在那些女人身上找到丁艳梅的影子。 说明话,她并不见得有多么惹人喜爱,如果见到她的话,我也许会在几天之内 就变得烦躁无比。这就象家里的菜炒得不见得有多高明,但吃来吃去,还是喜欢吃 家里那一口一样,因为习惯了。 不管跳舞的女人身材如何,长相如何,有无残疾,只要她们一运动起来,我就 能获得赏心悦目的感觉。心内中隐藏的那个丁艳梅也会活起来,栩栩如生的站立在 我面前。 每到这时,我就会很有成就感,感觉自己就象是一个成功者。之后,自己就会 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各方面反馈的信息证明,我搜寻丁艳梅的行动到此已经完全陷入了僵局,如果 我是一个讲理的人的话,我应该该抽身而退了,因为再继续下去结果也依然会是如 此,不会有任何突破。 可是很奇怪,我依然在不停的寻找,明知没有道理没有理由没有意义却依然在 寻找。至于为什么,我不想问自己,因为问了我也解释不清。人生一世,总会碰到 几件解释不清的事情的,我没必要非要把自己列为例外。 我依然有种热烈的渴望,我总在回忆与她相处的那段疯狂而病态的日子。那种 回忆总能让我在瞬间变得兴奋异常。 然后,我就失去了记忆。真真正正的失去了记忆。 只有这样,我才算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充满剌激的去尝试人生许多最甜美的第 一次。 我曾经也想做那种整日被报纸电视宣传的所谓种积极向上的人,热爱学习,珍 惜生命,拾金不昧,不抽烟,不喝酒,争购国库券,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坐车给孕 妇让座,买猪头肉排队,等等。可后来我发现,这种严格的做法绝对一种对自己的 压抑,这简直是对别人如春天般温暖,对自己如寒冬般残酷。 活着本身就很累,还要再添加给一系列的负担,都市青年人精神不正常的人数 与日俱增难说与此无关。 说归说做归做,从思想上来说,我仍然尊敬那些已经积极向上和正在积极向上 的人们,有了他们,报纸电视上才会出现那么多值得报道的好人好事。对整个社会 而言,这是非常有益的事情。 我尊敬他们,但我没必然是加入他们。他们值得我学习,但我没道理学得那么 象。 如果他们是红花,那我就会考虑做绿叶,有我的陪衬,他们才会红得灿烂,大 家各取所需,都快乐。 在人群里,我绝对不显眼,随便在一个人多的地方把我扔下,就会把我埋了, 再也不用想从人群里挖不出来,我普通得跟大街上那些四处乱窜的社会青年一模一 样,没有任何的区别。 我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任何普通的街道上都有可以发现我的踪影。 14 整个下午我都在中山路上流窜,从这家商场逛到哪家,除了一罐啤酒之外再什 么也没买。从监狱出来之后,我的心情总也好不起来,老感觉自己特孤单,谁都想 把我甩了。现在我就想在人最多的地方待着,什么也不干就那么站着也是一种舒服。 最起码他能让我感觉到遥远的热闹劲。在这一点上,商场是最好的选择,人多,还 都谁也不认识谁,拉他们给我做伴,谁也不欠谁的。 我的全部生活都集中在青岛。从小到大,我就没离开青岛过几天。我喜欢这座 沿海的城市,也喜欢这座城市中高挑漂亮的女孩,她们都疯聚在街头,一上街,漂 亮的女孩就随处可见,每天看去都不重样。有时候我都怀疑,这城市里到底有多少 女孩? 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一座城市的街头能象青岛一样一下子能把这么多漂亮的女 孩都派到街上打扮市容,当然,我去的其它城市少得可怜,这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我习惯了这座城市的风格,不愿再离开,曾经有很多次机会我都可以离开青岛, 去包括国外的一些城市在内的更大的城市里生活,但我都无一例外的选择了放弃。 习惯就成了自然,几天看不到海风的舞动,几天听不到青岛的口音,我就会怀念这 里。 青岛的很多街道都是我曾经的战场,小时候我是一个极度不听话的孩子,最头 痛的就是上学。好在学校有很多跟我臭味相投的朋友,我们都很有野心,曾经有那 么一阵子,我们每天下午放学都骑着自行车跟一帮外校的家伙打群架。郝亮,大风, 国庆和我都是在那时候建立起来的牢不可破的友谊。当年我的身体比他们都壮,随 便一站就能比他们高出一个头,他们都特听我指挥。 中山路是我最熟悉的一条路,很久之前,每到上学的时间,这里就会自动聚集 起一群群的半大孩子,形成各自的团伙,衣着都很有代表性,每个团伙都有自己的 团伙色,或黑或红,就跟现在的大企业都有自己企业色一样。 我们那时的书包里基本不装书本,全放着半截砖头,因为重,我们通常都把书 包斜挎在身上,方便于随时加入到战争中。 那时我们的服装出奇的统一,全是军装,那单一的色泽是当时最时髦的打扮。 那是很值得留恋的一幕,现在的街头再也找不到几十号人同装一身衣服的壮观观场 景了。 我特喜欢在他们中间晃着,什么也不干就那么晃着。我一直以为,那是我一生 当中最好的休闲方式之一。 现在的中山路上仍然有着那此熟悉的影子,只是他们现在都染了头发,还挂了 耳环,跟那时的我们相比,他们的项目增加了很多,滑板、摇滚、吸毒,什么都可 以成为流行,因而他们也显得傻了很多。 在我看来,现在敢在马路边站着的人都非常狂热,一闲得没事就愿意找个渣跟 什么人打上一架,实在没人打了,自己在团伙里搞个内哄什么也无所谓。我比较过, 现在这帮孩子的纪律性比我们当时差远了,我们那时就是逼急了,也绝不跟自己人 动手,凡事大家都群策群力,内部矛盾全部内部解决。 瞅着他们,遥远的熟悉感就冒了出来,那一张张曾经熟悉的面孔也越来越清晰。 第一次打群架的时候,是我刚从邻居那里学了一套所谓的长拳之后,打架的原因是 为了一条烟,本来应该是我们的烟结果落到了另外一伙人的嘴里。这仇想不报都不 行,我们全是烟鬼。当时我们人多,有十多个,他们只有七八个,平均得一个打俩。 他们不是傻子,一看情况不好,立刻撒丫子就跑。 我们从中山路上一路吼着,直到把他们追到海边,有几个没跑掉的,被我们扒 了上衣逼着往海里跳。其中有个家伙水性特好,一个猛子就扎了下去,那动作就象 高台跳水的运动员。他扎下去,水里也泛了红,他一头撞在了礁石上,之后再也没 上来。那是个大事件,我们当中有人因此而坐牢。之后,我们人也就都散了,就是 在中山路碰上也装成不认识,生怕警察叔叔来找。 每当想起这些,我就能不由自主的露出笑容,然后就是挥之不去的疲惫感,时 光太残酷了。 从中山路出来,我到海边逛了一圈,想找点事,但天冷了,海边没几个人,只 有一个傻子模样的人拎着他自己的破烂行头,在海边高声欢呼,周围的行人都躲着 他。我站到他面前,直愣愣着盯着他的眼睛,他呆了一下,然后继续自顾自的手舞 足蹈,我看了一会儿,冲他说,你丫别装了。 他没理我,继续干自己活,声音越发越怪。我上前踢了他一脚,他看看我,跟 没有感觉似的,转身背朝我,继续投入到他自己的工作中。于是我相信了,他确实 是个傻子。 我的考察付出了代价,这时的行人也开始躲我。 这个下午,我又一次站在孩童时的战斗过的地方,看着这人来人往的马路,只 感觉一身的疲惫,肢体酸软无力,连头都抬不起来。 15 回家时,小雪站在我家门口,说咱们得谈谈了。 我掏出钥匙打开门,把她让进去,然后打开电暖器,等温度上来之后问她,是 想现在做,还是等会做? 她说随便,不过我今天来不单纯为这事的。 我问还有什么事,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 她说我想结婚,你想不想? 我说你要真愿意,我无所谓,我已经被女人骗了两次,上不上第三次当无关紧 要。 她说什么叫上当?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你自己考虑,没人逼你。 然后我们就没话说了,这话题把我们的智力封锁得太厉害。 我们尴尬的坐了半天,我觉得这样不行,老这么傻做着实在是给自己制造郁闷。 我们应该找到一些相同的话题,于是我漫山遍野地开始说,从流星雨说起,说到马 拉多纳的时候引起了她的共鸣,她说与马拉多纳相比,她更喜欢伊丽莎白泰勒,就 是她的眼睛不好看,象斗鸡眼。我不知道马拉多纳跟泰勒到底是什么关系,但她的 自作聪明让我感到很可笑,女人化装聪明总是件好事,至少比她不聪明要强得多。 没事干之后,我跟她一起趴在窗上看窗外的五光十彩。 每到夜幕降临,楼下的街道就热闹起来,白天关门的理发店开了张挂起了红灯 笼,短短几十米的街道就挨着开了十几家理发店,里边连理发的推子都没有,鬼知 道他们怎么理。 其实我比较喜欢蹲在马路沿上看,看那样饥饿的妓女们四处寻找主顾。 现在,我每天的生活都是如此,从晚上到早晨,再从早晨到中午再到晚上,每 一天的安排都能让我感到异常地空虚与压抑。 如果每天都这么度过,我真不知道再活下去得聚集起多少勇气。 跟小雪分手是早晚的事,这一点在我们刚刚确立一个相对稳定的关系时,就已 经显现了苗头。我们刚上过床就发生了争执,争执的原因是那么不可理喻。我们之 间第一次的争执很有目的性,双方观点都极为明确。 我说生活中,女人是需要男人的,这是生活的规律。尽管同性恋的出现使这规 律变得可疑。 她说男人有的是,追我的人成打成打的,只要愿意,我随时都可以找个爱我的 人嫁了。 我信她的话,因为她确实漂亮,而且性感,瞅着她我都想试试追她的滋味,她 有让人想入非非的本事。 她说我喜欢一个人根本就没有理由,碰上谁算谁,跟彩票中奖一样,全是运气。 稀里糊涂的我就喜欢上了他。我顽固的喜欢他,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尽管他结了 婚,尽管他比我大很多,尽管他是我同学的父亲。 这些事她都跟我说过,可还是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左瞅瞅右瞅瞅,实在不知 道这世界怎么看才能找到一个完整的视野。她身后的墙上挂着一幅由几个穿得很少 的美女拼成的挂历,她们提醒我,这是一个技高度发达,新闻热烈爆炒的年代,出 现什么都不足为奇。 她继续说,我一直想让他给我买钻戒,可他就是不给,他说那是最纯洁最神圣 的,只能送给他的妻子。而我,只不过是他的情人。后来我们分手了,在回青岛的 第一天,我就到青岛最大的商场里买了三个钻戒,最便宜的一万八,然后我一手戴 着三个,一个人跑到海边,又哭又笑,疯了一夜,直到把自己累到虚脱为止。 我不知道再说什么,这样的故事会推毁我的意志力。我走到窗台,发现马路上 的车特别多,一辆接着一辆,每辆都不一样。 之后,我只得领着她出门瞎逛,家里的气氛我受不了了。我们逛来逛去,逛去 逛来,鬼知道怎么逛到了丽晶大酒店门口。那酒店设计得非常科学,长廊之后就是 酒店的大门,那简直就是一条死胡同,你想拐弯都找不着路。 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领着她进了丽晶的大门。 我跟她说,我可是见人就领着到五星级的酒店里喝咖啡的。 她说我懂,我又不是在傍大款,事实上你也不是大款。她停顿了一下说,你能 不能告诉我你具体是做什么的?除了写字,你还干什么?咱们都认识这么久了。 我比划了一通,但没想出来要比划出什么形状,最后只得放弃,干脆简单的告 诉她,我不是商人,没车也没房。 她也告诉了我她现在是做什么的,她现在是商人,有车也有房。 于是我理所当然的再次让她请了客,我要了一整瓶的芝华士,喝得舌头都有些 大。现在这年月,有钱人就得冒着被乱宰的危险,谁让她自称是有钱人呢? 说实话,别的女人要想引起大伙儿的兴趣,衣服全脱了才能把人搞成神经衰弱, 而她,脱一件就够了。她有这本事,她的身材标致的简直可称魔鬼。当她第一次与 我赤裸相对的时候,我就象买彩票中了大奖那样兴奋。 女人身体这档子事,完全是附带的,全凭个人运气。感情成熟之后才能肉体相 见,这规律使得男人就象是在冒险。碰到身材标致的,算是走运;碰上身材恶心的, 算是倒霉。当然,很多人都在不停的解释感情可以替代一切,只要感情够了,什么 都无所谓,等等。这些话怎么听怎么瞎话,他们不停的解释就证明他们心虚。也许, 他们是真的心虚。 16 自从我的收入步入寒冬以来,我的生活也紧张了很多,我不得不做一些调整, 例如把以前经常性的请人吃饭改成了现在的蹭人饭吃,这种彻底的调整很多人都接 受不了,为此他们想了很多办法,只要一看是我的电话就死活也不接,弄得我只能 不停的换公用电话逮他们。 好在这群兄弟里还有几个算是有良知的,尽管被我蹭得头晕眼花,四脚酸软, 可愣是一声不哼,他们是真的汉子。我佩服他们。 蹭他们的饭,我每次都能喝醉,每次醉后我都能睡很长时间,每次酒醒之后我 还都觉得尴尬,但随着酒醉的频率越来越高,我尴尬得都麻木了。 昨天的一幕很值得记忆。我依稀记得是在酒精的兴奋中跟很多人聊一些比较罗 嗦的话题,好象是关于音乐的,准确的说是关于爵士乐,在我指手划脚胡言乱语之 后,我开始翻来复去的让别人相信我是一个大人物。实际我并不是,我只是一个四 处蹭饭的专业人士。但酒精的作用就在于此,它能让你变得更敢于吹牛更善于吹牛, 也更能接受吹牛。 那晚上,很多专业的乐手都在听我喷,我神态之趾高气扬让他们都对我肃然起 敬,就象我是一个真懂的似的。当然,我一直以一个无所不知的角色来教育他们。 这是酒精的好处。很多人都知道了它的长处,你这样,我这样,他也这样,酒 的作用无坚不摧。 我只记得最后我出门时,忽然间很虚心的问了他们一句:爵士乐是什么? 我问这句话的时候,发现有人都把酒瓶子提起来了。 17 这年年底,我的信用卡上忽然多了一笔钱,数目不小,对这笔钱的来源我很疑 惑,因为我想不出谁有理由和实力会给我寄这样一笔钱,我以为是寄错了,我怀疑 是寄错了,我去查了资料,汇钱的城市是国内,离我所居住的城市并不远的另一个 小城,我在幻想着那个城市的那个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把钱寄给我,当然我完 全可以不问而把这笔钱从容地花,即使他寄错了我也有理由把它花完,那样我才象 一个真正的赚了便宜的男人。 我是比较狼狈的,收到别人的钱我还这样神魂颠倒,这真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在那几天里,我做梦的时候都都常常笑醒。 这笔钱救了我的急,也唤醒了我的良知,我知道,那些曾经让我狠蹭过饭的哥 儿们的好日子就要到了。有了钱,我会大方得让人感到可怕。 喝酒似乎一种维系感情的纽带,也是鉴定友谊程度的的衡杆,两个喝酒的次数 越多,越得越醉,证明他的友谊越薄脆,越脆弱,关系不错的朋友没必要整天混在 一起没完没了地喝,除非他们是酒鬼,但每个酒鬼都不会认为他们自己是酒鬼。 酒精是可怕的,它能烧毁你的思维,烧毁你的思想, 昨天没出什么事,今天头有点疼,明天我将会喝醉,我日复一日地记着这流水 帐,日复日一日的写作,睡觉,喝酒,呕吐。我在床底下埋满了酒瓶子,它们都是 我的战利品,都是我曾经的朋友,尽管它们现在只剩下空荡荡的尸体。 写到这儿,我顺便得提一下我跟作家这可疑的行当的区别,我不是作家,真不 是,我的写作极大程度的依赖于我真实的体验。而作家是什么的呢?作家是把瞎话 编得好看一点的组织者。越是好的作家,编的瞎话就越大。 没错,是瞎说,全是瞎话,他们的笔下除了瞎话还是瞎话! 只要是作家,他们就得不停的说瞎说,谁敢说自己没在职业之外编过瞎话?由 此看来,这职业对他们的品行也差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对于这一点,我有着盲目 的自信,我跟他们完全不一样,我是真实的,我所写的都是我所经历的,我的写作 完全是一种真实的记叙。唯一的遗憾是我把这真实的次序打乱了,昨天的经历用到 明天去说,明天的经历用到今天去说,今天讲述的却又是后天的经历。 仅仅是这样,我把时间打乱了, 社会上很多人得了病,但我们无能为力,我们不是医生,即使是医生也不能治 所有的病,但我们可以把他们的病症一一地描述出来,一一展示,让人知道,然后 不再重犯。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如此,一个写作者的良知也仅仅限于此。 作协有很多老作家,他们勤勤恳恳地写作着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立场和思维 编织着一段又一段的故事,对他们我充满了尊敬,但有的也仅仅只是尊敬。他们的 酒量都不如我,喝醉之后他们谁也说不过我,我的无耻让他们头痛。我比他们更能 编瞎话,更能拿自己不当人。 小说写到这儿的时候,我已经知道我在做一笔流水帐,但除此这外,我没有别 的办法。这部小说完全是纪实的,走一步写一步,事实没有发展,我就只能描述琐 事,让记忆尽情的挥散,如酒精般猛烈。 当夜幕降临,万家灯火就把这城市打扮得娇艳无比,就象一个上了妆的女人, 风骚无限。 18 青春就是一把扔到锅里的挂面,有的熟了,有的还是生的。在一个异常清醒的 早晨,我忽然想到了这一点。是的,我们有的熟了,有的还是生的,但无论生熟, 这都是一场青春。我们都要慢慢的捱过。 在青春的磨痕中,幸福与忧愁都没什么记忆,一切都随我们飘浮,就象一株被 移植了的植物,在这一片环境中所养成的习惯丝毫不带入到那一片环境中,环境可 以削掉我们身上的所有棱角,直到我们变得圆滑。适者生存。 大风打电话来,很生气,说有人在他对面也开了一家酒吧,是作协投资的,他 想找人把酒吧砸了,不然太影响他的生意。 我说先别急,去摸摸情境看看是谁在里面折腾再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我去了之后才发现这酒吧是几个写过几首歪诗的年青人搞的,我一个都不认识, 他们嘴上说把文化都渗到了酒里,可骨子里一个赛一个文盲,而且一个比一个色狼。 我只去了两次,就彻底明白了他们的战略,一见有漂亮姑娘,他们就会蹭上前去问 :你想当作家吗? 只要姑娘一答腔,他们的招就套了上来。他们说你想当作家吗?我一看你就是 一个当作家的料,可能你什么都没写过,但你骨子里绝对是作家的料,你别笑,这 你可能想不到,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这人看相很准的,我绝不会看错的,这是 我的名片,想当作家就找我,我帮你 在那几天里,我从来没有如此仇视作家这一字眼,在我看来,作家真的和流氓 色狼酒鬼沦为同类了。 在一个午夜,我和大风化妆成两个喝醉了的酒鬼,冲到里面一通砸后撒腿就跑。 在逃跑的过程中我奇怪的发现,我们那么大的体重,可跑起来居然都身轻如燕,就 象两个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