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有种东西叫爱情。爱情需要什麽,我不知道。 当时在我小小的年纪里,爱情就等於心心姊姊,心心姊姊就等於整个世界。 早上八点,我们终於被王伯伯从不乖房里给放出来,我们错过了早餐时间,但 王伯伯好心地给我们一人一个馒头夹蛋,我们连道谢都来不及出口,嘴巴就被馒头 塞满了。 「小鬼,以後别老是给人添麻烦啊!」王伯伯笑著离开。 其实我们都知道王伯伯是个好人,他总是故意忽略偷偷摸摸的心心姊姊,让她 到厨房偷东西给我们吃。 「我不想上课。」我说,馒头已经吃完了。 「我也是,翻墙出去玩吧!」建汉舔舔手指,跟我一齐快跑出走廊,此时大家 都在上课,连虎姑婆院长都在上低年级的公民课,她老是没别的好说,尽说那堆蜘 蛛人对本市的丰功伟业,都是些陈腔滥调,听都听笨了。 我跟建汉跷课的好去处,是孤儿院旁边的矮树林,矮树林里还有一条小河,一 个要死不活的小池塘,还有满地的树叶。 其实这地方不是我们两人独有的小天地,因为孤儿院里的其他院童也没别的地 方好去,我们只是比较敢跷课罢了。何况,男生不需要恶心叭啦的秘密基地! 「你有没有想过,其实你那麽喜欢年纪比你大的心心姊姊,而不是喜欢年纪比 你小的可洛妹妹,嗯是因为你这家伙缺乏母爱,所以有恋姐情节?」建汉深思道, 他拿著一根小树枝夹在手指间,假装抽烟。 「你自己还不是一样,你乾脆叫心心姊姊叫妈好了。」我根本懒得理会这话题, 坐在树上看旧漫画。 我跟建汉向王伯伯要了一大堆人家不要的旧漫画,用塑胶袋包著,藏在树洞里, 时不时拿出来翻一翻打发时间。 我最喜欢继承蜘蛛人的现任城市英雄,音波侠,因为他很年轻,一身的蓝色紧 身衣非常抢眼,肌肉不会膨胀的太夸张,看起来很有速度感。总之一句话,就是造 型一流。 建汉则是老英雄,闪电怪客的迷,他总是认为我们居住的城市应该命名为闪电 市而不是蜘蛛市,因为蜘蛛人即使当年再怎麽勇敢、再怎麽打击犯罪,功勋都没有 闪电怪客来得厉害,据说闪电怪客一次可以干掉一百个人,捉到的罪犯比蜘蛛人多 出一倍! 建汉常常说∶「要不是十七年前,蜘蛛人为了解救这个城市跟隐形魔同归於尽, 这个城市绝对不会内疚到用他的名字命名。历史对闪电怪客太不公平了。」 现在,我们已经很久都没听到闪电怪客行侠仗义的消息了,甚至也不知道他究 竟还在不在这个世界上,搞不好老死了也说不定。 「你觉得闪电怪客会不会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被骷髅帮给杀死了?」我问。 「不可能的,闪电怪客的快脚速度连子弹都追不上,出拳的速度好像飞刀一样, 如果他愿意,他甚至可以击败年轻力盛的音波侠!」 建汉很有信心地说。 他刻意忽略掉闪电怪客已经行侠仗义了三十八年,是个老公公了。 「我倒希望他找个地方好好养老,不要再那麽累了。」我说,建汉也点点头。 蜘蛛人跟闪电怪客的年代,虎姑婆院长的那个年代,已经过去了,现在电视新 闻、报纸杂关心的,是新英雄偶像音波侠在什麽时间什麽地点,又逮捕了哪些恶 名昭彰的罪犯,多少人的家庭重新得到了幸福与保障等等。 狗仔队最喜欢跟拍的,是被怀疑为音波侠真实身分的几个名人。 八卦杂最喜欢杜撰想像的故事,是音波侠神秘的童年。 电视新闻最喜欢播出由民众不意拍摄到的音波侠跟坏人打斗的DV影带,以及坏 人在蜘蛛警察局里鼻青脸肿做笔录的样子。 而我,也最爱捧著音波侠的英雄漫画,在连续的小格子里跟他一起对抗邪恶的 骷髅帮。 经常,血就这样沸腾了起来。 -------- 小说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