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生于一九七八年,身高一米七八。我一直以为这不仅仅是一个巧合,应该还 有一些别的很深奥的我所不能理解的东西。于是我一直努力的穷尽自己那一丁点可 怜的智慧来理解这在我来说不可理解的隐秘内涵。可惜,迄今为止,尚未有很明显 的收效。不客气的说,是简直没有一点收效。但我并不气馁,还在做着努力,企图 站在椅子上把自己搬起来。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所以才会有后来的事情发生。 有必要先介绍一下自己。 两年前我毕业于一所理工科大学——我不喜欢理工,所以就没有找工作,开始 了孤寂的漂泊生涯。那个时候正是IT业的黄金时代,在IT业工作的人一个个步履匆 匆,红光满面。临毕业的时候随便在哪个学校的随便哪个食堂里一坐,像兔子一样 支棱起耳朵,略略一用心,就能听到下面的对话:“签哪儿了?” “某某高科。” “多少钱?” “四五千,凑合吧。” …… 我多次听到这样的对话,对四五千很感冒,想着我要是一个月能有四五千的收 入,就可以做很多我想做的事情了。上初中的时候我的理想是每个月挣八百块钱, 其中的两百按时寄给我的父母,供他们享受美丽夕阳红。现在不一样了,每个月四 五千都成了凑合。第一次听到这种对话的时候我看了看自己,怎么也不象是要走上 每个月四五千薪水的岗位的通信系的学生。我想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有学会, 功课一塌糊涂,游戏打的不好,烟抽的不多,酒量不够大,还有,不会跳舞,没有 把过马子,……我发现自己一无是处,心里很惭愧,同时也为将要接纳我的单位感 到委屈和不值。理想是八百块钱一个月的时候和上述这个时候,我还很纯真,满脑 子都是物有所值的古怪想法。现在我不这样想了,现在我的想法是:到处都是名不 副实或者物值不等价。自从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我就丧失了一部分天真。如果我还保 留着“要是……就可以做很多我想做的事情了”的想法,那么就能说明我还没有丧 尽最后一点天真。可是我现在已经没有这种想法了,或者已经开始对抱有这种想法 的人敬而远之了,这说明我已经彻彻底底的把天真和理想砸进了现实琐碎的茅坑中。 我觉悟了,我开始脚踏实地了。不知道是好还是坏,没有人告诉我。 对此我女朋友表示不敢认同。 她说,你其实还是一个很有坚持的人,毕了业还能看书还能写东西,不错了。 她又说,你的想法有时候看起来比较那个(我知道,此处的那个指幼稚。), 不过,那个也不是什么坏事儿。人都是要有点精神的,一点精神都没有就没办法活 了。我喜欢你这一点。 有关“我喜欢你这一点”的这一点究竟是什么,她没有说明白。我现在也不知 道它所指为何。当时我只是微微一笑,装作心知肚明。就这样,我蒙混了过去。在 和女友相处的时候我经常这样不懂装懂随意蒙混,不幸的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该这 样什么时候不该这样。如果我知道上述那一点,我和女友的关系就不会像现在这么 糟糕。我想所有和女友关系不那么糟糕的男人都多少能把握我所说的那个度。即便 还没有形成理论层面上的认识,也会不自觉的遵循这个理论。我想女友所指的“它” 终究和“我写东西我看书”是有一点联系的,所以我就把这两个习惯保留了下来, 给她一个和我在一起的理由。 众所周知,我一米七八。这样的个子如果放到NBA 的赛场上那是一个奇迹,我 不相信奇迹,所以没有去尝试。这样的个子如果放到一群文人当中那就是增一分则 太高减一分则太低,所以我有理由相信自己可以获得成功。所以我不停的努力,眼 前老是幻想着玉树临风往人前一站的那个场面,心中充满了宏大而崇高的激动。 其实我对文人这个圈子从内心深处鄙夷不屑,可同样也从内心深处心向往之。 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激浊扬清。这一崇高信念给了我无穷动力和高尚的自我怜悯, 象是永动机一样。众所周知,永动机并不存在。 下面需要介绍一下我日常所行走的路线,这和我要讲的故事密切相关。 我漂着,没有固定的住所,和四处流浪寻找生存机会却所获无多唯有被驱逐的 民工(“民工”一词具有强烈的歧视色彩,对于同为人的农民表示了正大光明的 “阶级”鄙视,我很不明白它为何还能一直在作为政府传声筒的主流媒体譬如央视 等上面堂而皇之的存在。如果以身份或者地域来划分“工”的话,与“民工”对应 的应该是“城工”,可惜我翻了最新版的新华词典也没有找到后者的词条。我很纳 闷,直到现在也还是很纳闷。)一样,生活没有着落,并且时常受到所谓城里人的 自然而然的刮目相看以及避而远之。对此我丝毫不以为忤——我深知自己的卑微和 不值一提,从来都没有幻想过让别人仰视我的鼻孔。我的鼻孔很不干净,我相信所 有人的鼻孔也都是不干净的。这一点个子矮小的成人或者愿意蹲下身躯的成人或者 没有超前发育的小孩都可以作证。 14路车是我经常乘坐的。这趟车很好,可以从火车站到高新区,路经小寨这个 西安除东大街之外的另一个繁华商业区。14路是热线,你要是坐上两回就会很清楚, 尤其是从音乐学院也就是小寨北边那一站到吉祥村之间。这段路共三站,但是对于 十四路公车来说在这三站的客流量要占去它从始发站到终点站总客流量的一半。这 一段路车上是那么的拥挤,给很多人提供了就业机会。我所说的这些人不是售票员 也不是司机也不是乘这趟车找工作的无工作者,而是在超拥挤的人群中进行高难度 高风险作业的“偷儿”。 已经接触到正题的边儿了。 其实偷儿和我并不冲突,我完全没有必要冒着危险去抓他们——我的身份很明 显并不是警察。可是有个人他是个哲学家在反省二战中的纳粹暴行时说,为什么我 们在看见不义行为的时候没有走到大街上大声呼喊?纳粹战犯阿道夫* 艾希曼也为 自己辩护:当时没有外来声音唤醒我的良心。当然这个说法不足以抵消它所犯下的 罪行,他最终还是被处以绞刑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是他的这种说法却不能不让人汗 颜,汗颜之后也不能不有所思考。当然这些我要讲的故事并没有直接联系,也可以 说没有丝毫联系,本来么,地域上既不相同时间上也相去甚远,性质上大概也不近 似,所以上面说的只是牢骚,和下面将要进行的故事无关。到这里你已经知道,我 是一个很爱牢骚的可恶家伙,而且我还将继续牢骚下去。 我不能武断的结论说:沉默就等于赞同,这是不合逻辑的也是不合情理的。可 事实是绝大部分人的沉默确实助长了某些行为的发生频率,也正因此我不打算在要 进行的这件事上保持我一贯的沉默。 实话说这也并不是我发誓要抓小偷的直接理由,直接理由是小偷也偷了我。不 得不承认如果他没有偷我我还是很有可能继续沉默下去的,而他偷我这一事实的发 生使得我避免了见偷之行为而不当场予以戳穿所造成的事后的内心忏责。 那么来说说导致我产生抓小偷这一想法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