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说难 上周接触了好几个民事侵权赔偿和经济纠纷的案子,谈不上什么大案要案但我 看了都很痛心,痛心是由于我无能为力。 一个不在出事工地打工的民工在该工地被高空坠落的钢管砸烂膝盖,丧失劳动 能力,医院建议最好作人工关节的调换,但费用很高,且15年后必须更换,民工一 家老小都靠他养活,而他又不是因为工伤至残所以只能按意外事故作侵权赔偿,但 赔偿标准又没有明文规定,只能参照来沪民工工伤赔偿的标准,但按该标准,死亡 的偿付最高也只有6万元左右,而他所能获得的赔偿我估计绝计不会超过4万元,要 是这个民工换作个有社会地位的或老外,我想标准应该不是这样的了? 这难道就是生命的价格?生命的价格还有尊贵卑贱和上下高低的区别? 我看着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此国彼国亦然!心痛! 工商局每个月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无数,但开设公司的速度却还要快!债权人面 对丧失主体资格的债务人告之无门,应有的权益无法保障,我到工商局调一家公司 的基本登记档案,一张纸几行字加一个图章就收费80元人民币,不到一分钟的操作 时间,后面排队的还老长老长,这个属于乱收费嘛? 原告诉请退房的案件让法官着急,找来原告作工作,你们这么告最后吃亏的是 你们,法官的想法和逻辑绝对没有错误,但作为法官来说,你的任务只是居中裁判, 司法的正义就是公正裁判,还没审你已经偏了还怎么居中?万幸该法官对待社会正 义的理解绝对过关,要是换一个向被告偏袒的那该怎么办?这样的事不能说没有! 新闻媒体在报纸上大肆宣扬,法官的行为是一个好的表率!这里要把中国建设 成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清清楚楚的写在了宪法里!该好好普普法了!这种低级的 思维混乱怎么能作记者? 《资治通鉴》里有这么一段记载,卫鞅在秦变法,秦太子犯法被罚闭门思过, 而其老师则被罚在面上刻字示众。教不严、师之堕,南宋儒家名著《三字经》里的 名句在多少年前已经被法家生动的演示了一回!到底什么是法家什么是儒家? 卫鞅最后还是没逃过车裂之刑,他的名句:“智人作法,愚人制之”的最辉煌 一幕他是导演加主角!秦国最终一统天下,始皇一上来作的却是废百家尊儒教,帮 他作相的却是李斯这个聪明的法家人物。 说到李斯不得不提起韩非子,《说难》一出天下惊:“说难,非知之而说之难; 非辩之而明之难,而难在逆君王之心。”深谙此道的韩非子最后还是没暗查同窗李 斯的心思被他搞的客死他乡,换句话说,李斯犯的其实就是诽谤罪和故意杀人罪! 但他有罪嘛? 这个头脑灵活的李斯最后在选主子上素质一流到是没有胳膊肘向内弯,弃了女 婿扶苏,选了一个糊涂主子胡亥,而这个胡亥则宠幸宦官赵高,结果李斯也就这么 死在了赵高的阴谋中。此真乃千古绝唱! 这个胡亥却也在庙堂之上和赵高上演了指鹿为马的闹剧,不过他也只是一个配 角,一个丑角罢了! 那是一个混乱的朝代,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后世的通鉴罢了!但后世真的能通鉴 吗? 大哲人苏格拉底在雅典接受了万人公判,他放弃逃生的机会选择了他唾弃的法 律的公正裁决,是智是愚,我也搞不懂?戊戌变法中的谭嗣同在多少年后的中国也 作了一回苏格拉底,《少年中国论》的梁启超到是很有为,但最后也落的一个保皇 派遗老的身份,但是梁启超的学生蔡锷舍得一生胆,把那个作着春秋大梦的袁大头 拉下了马,历史是最好的见证,谁都逃不脱。 说难,非知之难非辨之难,而明之难作之难!我大胆的修改了韩非子的名句, 但我不是韩非子,他是一个口吃患者,而我不口吃却愿意选择口吃! 该说嘛?怎么说?说什么? 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难字好个愁! 天凉好秋,大家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