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蛋继续辩护:中共的司法制度未必不好 我们知道中国还远不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改革开放之前几乎没有什么法,而之 后逐渐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但仍然任重道远,而且腐败丛生,距真正的法制社会 还有许多路要走。 但本贴打算继续干坏蛋的事,就是将中共的司法制度中的优点吹捧一番,而且 希望中共今后的改革不要将原有的优点也改没了。当然,本人并不是法律专家,可 以说完全是外行,只是以一介草民身份胡侃乱吹 (如是好文章也不会登在论坛这个 烂地方) 。先看看民主国家的刑事诉讼方面的制度,那就是流行许多国家的陪审团 制度。我认为这个制度不合理,由一群法律上的外行组成一个陪审团,然后公诉人 与律师从两个方面来竭尽全力地欺骗和糊弄这些法律的外行们,然后由这些外行们 决定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 我认为,判定一个人是否违反了刑法,是否犯了罪,应当由法律专家来决定而 不应当由外行来决定。这就好比判定一个人得了什么病应当由医学专家来决定,判 定球赛中一个球员是否犯规由裁判决定,判定学生考题答得是否正确由改卷的教师 决定。 也许有人认为陪审团制度可以抑制腐败,可是陪审员们照样可以被贿赂呀! 当然可以采取隔离陪审员等种种措施。但同样的技术也可以用在审判员身上呀! 而 且,就算陪审员们公正,但如果成功地贿赂了律师和公诉人,由他们再从不同的角 度去糊弄那些法律上的外行,也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律师不用贿赂,本来就可 以被有钱人花大钱雇来。 再看中国的司法制度,没有陪审团,只有审判员和陪审员,而陪审员形同虚设。 被告是否有罪由审判员决定,如果是大案则由合议庭决定,这样判定一个人是否有 罪是由法律专家决定的,就不容易被公诉人和律师所糊弄。 而且,中国的司法制度也正在建立它的制约。首先是公,检,法三家间相互的 制约,这样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要经过三关,公安局侦破,然后移交检察院由公诉 人起诉,再由法院判决。如果对判决不服则可以上诉。上诉失败则还可以无限次地 申诉。而且舆论监督也日见形成。虽然在报纸上是不能直接骂共产党,但对一个案 件的判决作出批评的文章已经是比比皆是了。 还有,虽然法制是一个方向,但必要的人治,必要的直觉还是需要的。如果完 全教条地按法律办,则将付出很大的代价。比如美国的司法制度经常是,明知道一 个人是黑社会头子,大家都知道,报纸上都在登,可是他就是招摇过市,警察拿他 没有办法! 象意大利,黑手党如此猖獗,一个市长出入前后都有几个手持冲锋枪的 保卫跟着,前面已经有几个市长被暗杀。要是让共产党去管理,早就将黑手党消灭 光了,这当然也是因为共产党当年就是个大黑社会,所以治起这些小黑社会当然不 在话下。其实,美国也没有办法做到一点人治的成份都没有。最好的例子就是美国 大使馆的官员们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移民倾向的时候,完全是直觉,他觉得你有你就 是有,而且没有地方上诉,就他一个人决定,他就是能决定你一生命运的上帝。 最近深圳市加大打击卖淫嫖娼力度,将南国影院门前本来云集的妓女们一扫而 空,这就是人治。如果严格按法律来,本小姐站在影院门口,没有犯任何法,凭什 么抓我? 问题是人人都知道站在那儿的是鸡。良家妇女不会站在那儿招摇,而且打 扮也明显不一样。 再比如说纪然冰命案,一个被台湾商人包的二奶在家中被杀,而且婴儿也被掐 死,财产又没有丢失,而那个商人的老婆正住在附近,这样的案件在大陆就是最容 易破的了,不用专业人员,我这个外行都知道是那位商人的老婆干的,没有可能是 别人,将那位老婆抓起来一通逼供,车轮战审讯,直到她交待出凶器所在为止。哪 里还要象美国那样用DNA技术。 国外的陪审团制度也使得办案效率极低,根本无法做到快速办案。比如国内这 次张子强,很快就将他崩了。如果不快就无法有效地抑制犯罪。而日本东京的地铁 毒气案,放中国麻原早就没命了,而在日本则到现在还没有审理完。其实,司法也 是一种社会服务,这种服务的质量也应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而定。 拿医疗作比方。美国的医疗制度有它不合理的地方。我父亲就差点没在美国给 折腾死。他在美国的老毛病又犯了,胃病,在国内他都知道去药店买什么药,几元 钱的事就解决问题了。可是美国的药店不允许人随便买药,要医生开处方。于是只 好到医院看,结果服务态度倒是很好,几个医生围着他转,还作了大量的化验,各 种先进仪器的检查,最后治好花了几千美元,吓得他又回国来住了。我想,如果一 个医疗队给几百万病人看病,那么宁可有一些误诊也要争取在短时间内给最多的人 以救治的。司法也是一样,一个穷国花那么大价钱养着一群白吃饭的法官律师等等, 实在是养不起。 国外的司法还经常把事情搞得非常烦琐。 比如一个罪犯犯了100项罪,每一项 都足以判他死刑, 可是还是要将他100项罪的所有罪证都收集齐才判罪。何不收集 了一项就把他崩了算了? 还有,如果他犯了一项罪,有三条证据就足以定罪了,可 是非要收集齐一百条证据。象斯塔尔报告,一个作风不好的事情,就要写成一本书 那么多, 再加上大量的录像录音,加上DNA检验,要花上六千万美元。要是录像机 录音机没有发明的时候怎么办? 要是遗传学没有发明到DNA检验的程度时怎么办?好 象为了查总统的一个乱搞,有什么高级工具都得用上,无聊不无聊? 说是总统撒谎 不好,可又不是对国家大事撒谎,不过是对自己的隐私撒谎,有什么关系? 在中共掌权后也成功地在中国建立了紧控制,也就是有效的档案跟踪制度。这 当然在一段时间内相当地侵犯人权,但在人的自由改善之后,在身份证制度建立之 后,对于灭罪还是有大的帮助的。在中共掌权之前,中国的所有朝代从未根绝过匪 患,就是一些武装人员占领一个山头落草为寇的现象,中共也是利用这一点发展的 自己。但现在这种现象就没有了,主要归功于现代化的通信和运兵手段。其实美国 社会也是紧控制,每个人都有个社会保险号码,容易查出非法移民。而在世界三十 年代之前,好象控制都没有那么紧,一个人混到美国消失在人群中,或者混到英国 去,都是很容易的。 对于民事,我最满意的就是中国的婚姻制度,在中国离婚,如果双方都愿意, 恐怕是世界上最容易最省事的了,而且离婚时所有财产对半分,夫妻各得一半,虽 然我是个男的,也非常赞成这样。不象台湾那么不合理,一离婚财产几乎全归男方, 这什么狗屁制度,还好意思叫良制。我认为,就是对中共最仇恨的人,对中国的婚 姻制度也说不出什么批评意见来,恐怕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婚姻制度了。 ------------------------------------------------- 经作者授权,亦凡公益图书馆独家推出,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