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作家皆好色 基本上来说,男作家都好色。你若不信,分析便知。 我们首先把男作家一拆为二,可以发现,男作家由“男人”和“作家”两个部 分组成。 从“男人”先说起: 大家都知道,凡是正常男人,大概没有不喜欢女人的。在性欲上主动而又冲动 的生理特点决定了男人们好色的天性。圣人都说“食色性也,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 也”台湾风流学者李敖,竟还绷出一句大众心声“自古英雄皆好色,我唯好色似英 雄!”就算是修行极高的阿难菩萨,在摩迦女上禅床的时候还差点毁掉戒体。若不 是佛祖拿砖头在门外狂拍,早就成其好事了。这就是男人的天性,没办法,改不了! 或许你会说,古来正人君子多不胜数,柳下惠之坐怀不乱,妲己美色当前,周 武王亦斩之等不近女色的事情。但柳下惠后来妻妾甚多,尝尽齐人之福。周武王更 不用说,娥皇女英,左拥右抱,岂不快哉快哉?其实这里面只不过说明这样一个问 题,同样美色当前,有些男人能够权衡利弊,善于控制自己;而有些男人一见美人, 则奋不顾身,就算肝脑涂地也要一亲芳泽而后快。 好,男人谈完了,我们再来说说作家。 作家是一种感情丰富浓烈,个性恣意狂放的特殊人类。他们敏感细腻,能够敏 锐地察觉一切美好的事物。而且他们更热爱这一切美好,所以才能把自己或激情洋 溢或婉转细腻的感受和这些美好的事物一同宣泄在笔下,挥洒于纸上。 作家是如此热爱美好,那在人的世界里,什么最美?当然是世间溜溜的女子。 花鸟鱼虫山水幽境再美,也不如一个鲜活动人的女子美得更实实在在。 梅妻鹤子,竹菊为妾只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想那水绣帐里,小怜横陈,试问 君子岂能不动心乎?更遑论爱德华八世爱美人弃江山此等真情难掩,惟美至上的大 手笔。 女子如此美好,那天生对美敏感,又热爱美好的作家岂能放过?不过身为作家, 多是性情中人。惟至情至性,才能写出情性兼备的锦绣文字。可惜所谓性情中人, 多半是感情超越理智,不能自如地控制自己的情和性。 只要发现漂亮女子,他们便要讴歌,赞美,咏颂,激情四射。全然不顾后果如 何。女子多有爱才者,怎能不被他们吸引?于是乎往往才子佳人,比翼双飞。但他 们天性爱美,见一个美女便要赞一个,长此以往,必定徒惹风流。 歌德终身沉浮恋爱的浪花;王尔德纵情声色,女友如云;西方如此,咱中国也 不落后,诗人徐志摩,顾城年少才俊,自不待言,就连号称“工人作家”的胡万春, 也是一身还不清的风流债。至于“革命旗手”鲁迅,也..........(算了,还是点 到为止) 因此,男人的天性和作家的特点,两下结合,无异于火上浇油。在古代,作家 亦被称为“骚人”,看来果然有一定道理。 说了那么多,还不如举两个实例来证明这一点更有意思。看看这些风流才子们 是怎样把作家的特点和男人的天性完美而有机的结合。 “曼,我已经决定了,跳入油锅,上火焰山,我也得把我爱你洁净的灵魂与洁 净的身子拉出来。我不敢说,我有力量救你,救你就是救我自己,力量在爱里;再 不容迟疑,爱,动手吧!” 这段甜得发腻,热得滚烫,哄得女人脸热心跳腿发软,又极具煽动力的情话正 是大才子徐志摩勾引有夫之妇陆小曼时说的话。 久经沙场的现代女性看来,这些话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毫无杀伤力。可要知道, 在三十年代,这些话对于那些缠着小脚,一步不跨闺门,只知道三从四德的淑女们 来说,有多么大的震撼力! 可恶那富商之子徐志摩,本一纨绔子弟。父母出大钱送他去欧洲,本是让他去 学经济。但他对凯恩斯,亚当. 斯密等人不屑一顾。反而对欧洲风流文人的浪漫情 诗,生平事迹着了迷。为大小仲马,歌德雪莱,卢梭雨果伏尔泰神魂颠倒,不能自 拔。 天生情种,又学习了西方色中先贤的手段,中西合壁,其威力可想而知。看来, 剑桥造就的不是一个经济学家,而是一个横扫中国三十年代妇女界的风流情圣。 原配张幼仪知书达理,又懂西方学识,虽然是父母包办,但徐志摩能配上她, 也算福气不浅。但徐才子学成归来,满身猎艳的手段,总要牛刀小试一番才肯甘心。 狠心把发妻亲子抛弃柏林后,他首先盯上了才女林徵因。可人家林徵因只欣赏 他的文字,对他那种风流心性实在不敢领教。 徐志摩初战失利,自信心难免受到打击。幸亏他深谙“忘记一个人最快的办法 就是爱上另一个人”的情场妙招,转而爱上了另一才女陆小曼。 但人家陆小曼早已出嫁,你徐才子本不该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做那为人不屑的 第三者插足。梁启超曾劝他不要带头败坏了整个学术界的形象,可性情中人一旦燃 烧,必然是一发而不可收拾。 他不但情书狂轰烂炸,还用重金贿赂陆小曼的家人(经济学倒被他派上用场了) 陆小曼一颗芳心被他搞到一团糟,最后糊里糊涂的和老公离婚,终于落到了徐志摩 手上。 美人到手,徐志摩也该满意了吧,他才没有。一方面是“吃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他对林徵因永不死心,还在继续寻找机会;一方面是“吃到了,就没味了”和陆小 曼一场暴雨激情,来得猛,去得也快。 才子才女常常就这样,爱起来猛烈无比。他是烟儿她是火,一旦遇上了吞云吐 雾的连番爱情游戏。彼此点着了,燃着了,发出吓人的光和热,可一支烟工夫,便 吸干抽完,烟消云散了。 既然和陆小曼只剩下拍桌子,摔东西了,他就加紧了对林徵因的攻势。假借着 去谈一桩地皮中介生意,瞒着陆小曼搭上了“济南号”。 天不遂人愿,轰隆一声,这位多少情未了,多少愁未消,多少爱未诉,多少恨 未泯的大才子就这样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去了。 撇开他的诗歌不谈,他确是一个好色而不能自控的文人。抛妻弃子,喜新厌旧。 就算让他追到林徵因,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因为他根本不能长时间待在一个 女人身边。 “欲觅沉鱼落雁人,全凭偷香窃玉手。” 桃花庵主唐伯虎勘称好色文人的一个典范。桃花林下,坐拥九美,人面桃花, 竟相争妍,直赛活神仙也。 唐伯虎虽然自称是“大才隐于色”。好色只不过是为躲避宁王魔爪,但在这高 洁的口号下,他也趁机中饱私囊,大肆搜美。他运气好,手段高,直可让后辈徐志 摩自叹不如。不信请看: 他看中陆翰林的女儿昭容,便乔装青衣,混入闺楼。为了不让陆昭容发现他是 西贝货,不惜先和美婢春桃勾勾搭搭,也算是他色运亨通,春桃竟色迷心窍,先做 上了红娘,而陆昭容则变成了莺莺小姐,被唐伯虎一箭双雕,一个做了大夫人,一 个做了八夫人。 元宵之日,他又扮成村姑看灯,走到罗家门口假装迷路,哭哭啼啼好不可怜。 罗老太太心软,便把他留在家中。哪里知道“金鱼缸里爬出了黑鱼精”只为罗太太 的女儿罗秀英和外甥女谢天香同在闺中,和这假货村姑谈得入港,唐伯虎仗着吟诗 作对,巧解音律的本领又把此二位千金小姐迷上,一个成了他的二夫人,一个做了 四夫人。 扮女人扮出滋味了,他又扮村姑混入尼庵,看上俏美尼姑九空。遂施展手段, 上演一场潘必正偷情陈妙常。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九空怎抵挡得了这位情场圣手的攻 势?于是就做了他的三夫人。 夜路走多终遇鬼,他扮女人扮出报应来了。一个浪子马文彬看中了他,骗他回 家欲成美事。好个唐伯虎,真不简单。他先是扭扭捏捏,口称“奴家奴家”。后来 机关破露,他便板起面孔,大声训斥马文彬将男作女,戏弄一榜解元,吓得马文彬 无法可施,只好把妹子马凤鸣嫁给他,又成了他的五夫人。 徐志摩追女千难万苦,唐伯虎偷老婆却如探囊取物。他去访老友蒋子龙不遇, 蒋太太好心留客,还唤女儿蒋月琴出来奉茶。这不是送羊入狼口吗?口占四首吟月 诗,木琴一曲百尺楼,才华横溢,直迷得蒋月琴乖乖得做了他的六夫人。 和其他三个才子一起去嫖院,酒酣耳热,醉眼看美人。清倌人李传红娇艳柔弱 迷倒了唐伯虎。一句话,妙贼不空手。回到家的时候,李传红已经成了他的七夫人。 至于三笑留情,卖身做奴追秋香,周星驰已经演绎得明明白白,就不用多说了。 以上两位,只能算是沧海一粟。关于好色文人、作家、才子的故事,恐怕三天 两夜也说不完。 不过男作家们,或者是准男作家们看了也别生气,作家好色,直如商人好财, 女子好颜,肥人好吃,懒人好睡一样,实天性也。 而且男作家的“好色”还能够造福人类。他们把自己那些生死恋,风暴恋,水 深火热恋,核电站狂恋都写成一篇篇传世的好文章,充实了我们这些俗人的脑袋, 陶冶了我们的审美情操,简直“功远大于过也。”幸甚,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