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的契约 关于对付第三者的办法似乎是“黔驴技穷”,不少人纷纷提出要求以法律来制 裁,惩罚违背道德的人。 婚姻在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当契约成为捆绑,只会导致畸形。我认为婚姻的契 约更准确地说应是心灵的契约,像教堂婚礼仪式上牧师问话后新郎新娘由衷地说 “我愿意”。法律只能调整行为而不能调整感情,所以法律不能使一颗心去爱不爱 的人,法律干预感情,有如清官断家务事。 不能说婚外情准是不健康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伴侣才有了婚外情,这很重要。 大部分人都是有责任心的。有婚姻必有婚外恋,因为不是每个婚姻都美满如意。法 律如在这时出现,既不利于家庭,又有点像狗咬耗子,管了闲事。比如一个女人, 丈夫脾性差,品格也变坏,屡劝无用,婚姻感情已形同虚设之时,法律该不该捆绑 这对夫妻?其实那种对家庭假意掩饰在外纵情声色的行为,才是真正该谴责与惩罚 的。法律不能剥夺爱的权利。 新法或许会使登记结婚的人慎重一点,少了些诸如为分房而结婚等由真假莫辨 的爱情组织的家庭。 新的《婚姻家庭法草案》的确是为让人如何更好地享受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的, 我们每个人对婚姻都必须充满责任感。可是一对照感情,便显粗糙,像一只标准的 鞋,要让各种类型的脚套进去,难免有挤压、扭曲的痛苦。归根结底,用法律来约 束感情既乏力又乏味。如何真正的保护家庭,创造幸福,更多的是靠夫妻双方本身, 有一份心灵的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