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为什么快乐 作者:雷立刚 一、哈克依素镇 这篇小说是一直想写的。所谓“一直”,也不太久,大概半年多吧,半年多 始终想写,所以叫“一直”。很少有这么想写一篇小说,但同样“一直”没动笔, 原因比较多,最主要的是因为我胆怯懦弱。 小时候,当我还在哈克依素镇时,我就发现我胆小这个特点了。胆小使我不 大敢伤害女性。我觉得,只要不伤害女性的男人就是好男人,衡量一个男人是不 是好男人的唯一标准就是他是否伤害女人——而不必在乎是什么理由,是不愿、 不敢抑或是没机会,这些都次要,只要他还没伤害女人,他就还是好男人——从 这个意义上说,我其实一直是个好男人,虽然我貌似嚣张。我常常口出狂言,装 作放荡不羁的样子,有一段时间,我还特爱这样问别人,我长的样子看起来是不 是很凶狠?或者说,我瞪眼睛的时候是不是挺吓人的?但其实,我知道我胆小, 没治了。 说到这里插一句,手淫人,嫖客,禁欲者,这三种男人是最不伤害女人的了, 所以他们是最好的男人,是最可爱的人。我发现,写作可以起到澄清思路的作用, 比如,我以前只是深刻地相信手淫人,嫖客,禁欲者是最可爱的人,但我并没去 思考其缘由,思考太辛苦,我懒得思考,何况对我自己来说,我坚信这个结论是 正确的,根本不需要找个理由来说服自己;对别人来说,我乐意的话就告诉他们 这个结论,不乐意的话我连说也懒得说,他们爱信不信,我可懒得管——所以, 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我都不需要为自己的结论找理由,这么一来,我自然就 疏于抽象的理论思考了,因此,我只是认定手淫人,嫖客,禁欲者是最可爱的人, 却一直不太清楚为什么。直到今天我动手写这篇小说,写着写着,我才无意中发 现了原由。我经常这样,我几乎所有的理论性的东西,都是在跟别人聊天或写文 字试图与未来的可能的读者交流的时候,突如其来地冒出来的,就像一个我并不 知道的海豚突然从我脑海里探出头来一样。我觉得这样很好,思想家是一种最可 笑的动物,和思想家很相象的小说家就更可笑了,只能用荒谬两个字来形容他们。 我为什么要把这么多话插进来,是因为我写着写着突然想起这些,我怕呆会 儿自己忘了,所以赶紧记录下来,我也没料到会有这么多。现在还是回到哈克依 素镇去。 在哈克依素镇,每年春天都要飘一种树上的绒毛,可惜到现在我都不清楚那 是什么树,那种绒毛很扎眼睛,而我居然一直没被扎过,可见我有多么机智和小 心,我怀疑世界上多数的机智和小心其内因都是胆小,胆大的人没必要机智小心。 我最大的小心是从来不献血。我念高中的时候,生物成绩特别好,是生物科代表, 所以生物老师特别喜欢我,有一次,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廉泊,你要注意啊, 千万不要献血,生物书上,还有那些宣传资料上说什么献血对身体没太大不良影 响,那些都是假的,是错的,我搞了这么多年生物,我现在跟你说,献一次血, 问题还不大;献两次,体质肯定会下降,献个七八次,人就会有点傻,我绝对不 骗你,你看哪里有老师鼓动学生不响应号召的,我是真为了你好。 我一向不相信鼓动我们响应号召的老师,自然比较相信鼓动我们不响应号召 的老师一些。我当然就把他的话牢记在心,并发扬光大——我不仅不会去献七八 次,而且一次也不去献。为此,在我读大学和工作期间,很多次与领导发生不愉 快。不过,那些是离开哈克依素镇之后的事情了,我们暂时只谈哈克依素镇。 在哈克依素镇,我意外地看到了生物老师手淫,那是一个寂静的傍晚,我去 教研室把收好的生物练习本交过去,刚要进门时我听到里面有压抑的声息,是鼻 息,有些沉,我说过,我胆小所以机警,于是我没有立即推门或者敲门,而是从 锁孔里看进去,管中窥豹,那一斑正好落在生物老师活塞式运动的手上,那一刻, 我突然感到强烈的恶心,差点吐出来。那时并非因为我对手淫有什么成见,主要 是因为我尊敬的一个人竟然像一个小偷一样猥秽,哪怕是他正在强奸一个女生也 不会让我如此厌恶,当时我真这么想的。我悄悄倒退着走开了。 大概10年之后,我第一次手淫,我这才开始逐渐理解我的生物老师,陡然 对他充满歉疚——为自己长期的在心里对他的蔑视——那件事情确实极大地影响 着我,一是使我放弃了读理科,因为那时高考的理科必须考生物;二是使我从此 对手淫产生相当深的偏见和歧视,所以,作为一个健康的男人,我竟然是28岁 那年才第一次手淫。 在我28岁那年,我离婚了,也没什么钱,孑然一人,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 有一个深夜,我突然很想发泄,于是试探着用手解决,那是第一次,我很笨,像 一个处男。我以前也不是没用手触摸过自己的那个器官,只是,以前,每当有一 点快感时,我就会回忆起哈克依素镇中学的那个傍晚,那郁悒以至于偎秽的鼻息, 就会立即特别理性地命令自己停止,所以我从来没体验过用手使自己射精。而那 次,当快感开始漫起时,我先是习惯性地命令自己停止,但另一个声音同时在说: 我不停,我不停,哪怕以后的路就是火坑,我也要往里跳,谁也别想拦我,包括 我自己。 和自己的手做爱其实和跟女人做爱完全一样——迎接快感来临的那种期待的 感觉是一样的;射精之前的紧憋的感觉是一样的;射出的那一瞬间决堤的感觉是 一样的;射完之后厌倦的感觉也是一样的……在那个夜晚,我离婚后第一次落泪 了,不是为其他任何人,而是为我自己,我当时想,你真他妈错了,你怎么到28 岁才第一次手淫啊,太迟了,太迟了。 二、坎挞哈克城 坎挞哈克城是我念大学的地方。关于这座城,我不打算多讲,所以这一节内 容将会很短,大概只有七八百字,当然,假如写着写着过了一千也有可能。但肯 定不会超过三千,超过三千就要写三个钟头,要我连续三小时回忆这座城市的话, 我怕自己会忍不住悲伤。 是的,在坎挞哈克城,我有很多最美好因此也最悲伤的日子。但我已经打算 把它们全部忘记。我只想记起坎挞哈克城一些无聊的琐碎的尴尬的紊乱的片段, 有趣或者无趣的都成,只要不悲伤。有一个片段是这样的,我开玩笑去揭开隔壁 寝室老麦的被窝,你不知道,坎挞哈克城的冬天是阴冷的,我喊他一起去打篮球, 他不去,那是个星期天,他说还早。“还早还早,还早着呐。”我就去捣乱,我 在班上是岁数最小的一个,好象因此就有捣乱的特权。揭开被子,我看到老麦被 单上沾着一些新鲜的精液。我当时感到一种类似于在哈克依素镇那个傍晚的厌恶, 但那时我已经念大二,刚刚结束了处男生涯,觉得没必要对精液太小题大做,于 是很随意地吆喝周围的同学都来参观。老麦一点也没什么不好意思,他咧着嘴笑, 像平时那般憨厚。 老麦是个好人,前几天死了,就一周前,2002年10月初吧。他大学毕业后读 研究生,还是在坎挞哈克城,我们母校。我大学毕业后开始也是在坎挞哈克城, 没事的时候爱找老麦玩,那时我还有老婆,我那时的老婆不乐意,她说,老麦那 样的人一看就像个吸毒鬼、色情狂,她说,你别跟那样不上档次的人搅在一起。 我那时的老婆一直很希望我事业有成,她觉得我应该是个高成长的科技股, 而我却用四年多的时间使她逐步清楚我只是个垃圾股,是扶不起的阿斗。所以我 们后来就离婚了,当然,任何离婚都不会那么简单,肯定还有其他原因,只是我 确实归纳不大清。好了,不谈我从前的老婆,反正是从前的了。 还是说老麦轻松一点。老麦研三快毕业时,我已经离婚半年,有一次到他那 里去玩,他邀请我一起去嫖妓,他说,坎挞哈克城有一个半公开的红灯区,你知 道吗?我不知道,但很好奇,也确实想找个女人做爱,妓女也是女人,我觉得挺 好。于是一起准备行动,临出门,我要取自行车,老麦说,你莫非打算骑车去? 我说当然啊,尽量节约成本啊。老麦说,别人很多都是自己开车去,最起码也得 打个出租。我们这么去不是让人看笑话?于是我们争执起来,都很倔强,他坚持 座车去,哪怕是公共汽车,而我坚持骑车去。最后谁也无法说服对方,只好不去。 不去的一个隐秘的原因是为了省钱,坎挞哈克城的妓女其实不贵,一般姿色的100 元一次,但对于我和老麦来说100元还是有点需要犹豫的。我就不用说了,离婚后 一直无业;老麦呢,他那时已经打算去读博士,现在的博士多数是要交费的,一 年一万二,还是正经考取的那种。老麦从七岁开始一直就在读书,没工作过,没 固定收入,为了博士学费正四处借钱和贷款,所以我们其实对这100元都比较迟疑。 最后,也就找了个交通工具的理由,把100元给省了。 那之后不久,老麦就离开坎挞哈克城,去明基史利马城念博士去了,再后来, 我也去明基史利马城了,去打工,主要是想离开坎挞哈克城这个伤心之地。在明 基史利马城,消费昂贵,找妓女也贵,所以我们虽然多次结伴到该城的红灯区走 马观花,却始终没正儿八经嫖过。 再后来,我又回到坎挞哈克城,有一天,我和老麦通电话,他说,暑假里想 回坎挞哈克城来嫖一个月,他说正在攒钱,嫖一个月,一年都不用再找女人了。 我说好啊,我一定陪你去,这次。后来我们还拉拉扯扯地谈了很多,其中包括对 等他回来后一起去嫖妓的构想,我还这么问过他: “我们,各自找一个,钱反正付那么多,要不……半夜里交换?” 老麦一下子就在电话那头狂笑起来,说,你连交换都搞清楚了,你肯定去嫖 过了,你是老嫖客了,骗不了我。 我说我确实还没嫖过,真不骗你,我何必骗你,我一不当官,二不当君子, 又是独身,嫖了就嫖了,不就跟吃饭一样吗? 后来我们说定,等他回来,干脆叫上四个妓女,加我们两个男人,就到我租 的房里,群奸群宿。我说很好,我从今天就开始倒计时,以比迎接世界杯诚恳100 倍的虔诚来倒计时,够隆重了吧? “够了够了。”这是老麦挂电话前说的最后一句话,连结束前的寒暄都没有, 就挂了,我想,肯定是他的电话卡里又没钱了——真他妈潦倒啊,我们。我总想, 既然改变不了这种潦倒,那么最好的办法是让潦倒的生活快乐起来,怎么快乐呢? 我在墙壁上的白纸上写了个简单的倒计时牌,“离群奸群宿还有35天”。字很 工整。每天都修改一下那个数字。但是,当“离群奸群宿还有9天”时,突然接 到张彪从长思约米克城的电话,他说,老麦死了,你还不知道吗?看来你跟坎挞 哈克城的老同学圈子基本不接触了吧?你消息真闭塞,不过我都是昨天才知道的, 他都死好几天了。 三、哈克依素镇或者坎挞哈克城 是的,在前面肯定这么说过,我说,在我们哈克依素镇,每年春天都要飘一 种树上的绒毛,可惜到现在我都不清楚那是什么树,那种绒毛很扎眼睛,而我居 然一直没被扎过……但是,我真的从来没有被扎过眼睛吗?难道我一次次揉自己 的眼睛的时候,每一次都是因为风中的沙子吗?那时候,我还那么小,我在树下 走过的时候,那些春天,我怎么能够肯定我一定避开了那些狨毛? 在我们哈克依素镇,那些春天弥漫着狨毛的树,一到秋天就变得金黄金黄, 还会结出金黄的果子,风一吹,果子便会从枝头落下来,掉在我们头上,啪嗒啪 嗒,像雨打芭蕉。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想起,许多年后在坎挞哈克城,我第 一次跟我当时的女朋友,后来的老婆,一起看电影时,电影里的那个男主角转身 离去,他的警察女友厉声说,“不准走,再走我就开枪打你的头。” 那是我永远记得的电影镜头——那个有些酷的男人,微微地转过来,说, “我有两个头,你打哪一个?”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轻轻抓住女朋友的手,第 一次按在我的某一个头上,我那时是多么大胆啊,那或许也是秋天? 就是在那天起,老麦停止了对我女朋友的暗恋。他从一进大学就爱上了她, 我们三人同班,她是班花,他给她写了37封情书,这些情书后来都碾转到我手里 ——看完电影的那个晚上,她答应做我的女朋友,然后把一纸箱的信都交给我, 说,你烧了吧,我大致看了看,其中37封都是老麦的,很多连拆也没拆。 我把其他的信都烧了,把老麦的信则捆成一札,退还给他。因为他是我从小 到大的朋友。我记得当时好像还说了几句话,大致意思是,我知道你喜欢她,但 她不喜欢你,这是没办法的事,如今她已经成你嫂子了,你知道该怎么做。老麦 说,不是嫂子,是弟媳。 那之后老麦就一直没谈恋爱,直到研究生毕业也没谈。不了解他的人都说他 是少见的禁欲者,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不需要女人,可以自给自足,他在寝室里 每天手淫两次是我们班男生寝室间长期的谣传,我们都比较相信,因为他一直身 体虚弱。有一次,我开玩笑去揭他的被窝,坎挞哈克城的冬天是阴冷的,我喊他 一起去打篮球,他不去,那是个星期天,他说还早。 “还早还早,还早着呐。”我就去捣乱,揭开被子,我看到老麦被单上沾着 一些新鲜的精液。这,我前面已经说过了,但我没说另外还有一张照片——我女 朋友的照片。我当时感到一种类似于在哈克依素镇那个傍晚的厌恶,但那时我已 经念大二,刚刚结束了处男生涯,觉得没必要对此小题大做,我冷冷地盯了老麦 一眼,把那张照片没收了,然后很随意地吆喝周围的同学都来参观他的被窝。老 麦沉默不语,低着头看刚才照片跌落的地方,随后,他抬起头来,咧着嘴笑,像 平时那般憨厚。 我离婚后,老麦打了我一拳。那一刻,我觉得胸口闷闷的,就像我们七岁那 年打架一样,我被他打了一拳,我记得那是春天,我的胸口闷闷地疼,以至于蹲 了下去,大人们围上来,说怎么了?我说没什么,树上掉的狨毛落我眼睛里去了, 我在揉眼睛呢。老麦很感激我当时帮他搪塞,于是成了我从7 岁到28岁历时21年 的朋友。但我隐隐地怀疑,我一直记恨那一拳,否则,我可能不会抢他喜欢的人, 当然,我又觉得这种怀疑很没道理——难道我不出现,她就会爱老麦吗,这显然 不可能。 当然,这所有的怀疑如今都是不必要的了,不管是谈了恋爱的我,还是没有 谈恋爱的老麦,我们最终还是在通往嫖客角色的金光大道上殊途同归,何况,老 麦最终死了,那次张彪从长思约米克城的打来电话,他最末的一句话是,你知道 老麦怎么死的吗?他是去红灯区的路上被车撞死了,身上带了300 元钱,你知道, 长思约米克城什么都比坎挞哈克城贵很多的。 是啊,还是坎挞哈克城好,什么都比较便宜,毕竟是小镇成长起来的,多少 保存了一些质朴——我没有跟你说吗?我们坎挞哈克城,是近十年才由县变市的, 而在稍早以前,它连县也不是,只是个小镇,叫哈克依素镇。你看,这二十多年, 我们身边的一切变得可真快啊。 2002年10月22日,完成于郭家桥黑夜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