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舞 作者:呤馥聪 有些时候,我象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冒险凫渡白日或者黑夜里那些梦的深 潭,并且企图在它们无序而诡异的纹路之中,寻到一些关于我生命的禅机。 我不知道在我26岁的生命历程中,那些淹没在灵魂底层的所有脆弱、尖刻、 狂放与骚动是怎样杂乱无章地睡在了一起。这些多元的性格象一枚枚深入肌肤却 不生锈的钢刺,使我时常处在压抑与张狂的矛盾之中。 可当这种努力每每被横空杀出的冷汗骟得一塌糊涂,我知道,又一次不能清 晰而完整的进入那片幻觉的沼泽。 我曾怀疑我有些病态。 因为我一直在恐惧中生存。 因为我感觉我的生命是一个随时都会变异的谜。 ------《你说你哪儿都敏感》 (一) 就那么结束风 灯光忽明勿暗,闪烁着诡异、堕落的氛围。一群人在跳舞,他们都疯狂地扭 着自己的屁股。我淤滞在这种环境下,胡思乱想着,任酒精在我脑子里挥发。 吧台。 我呆呆的看着各种酒瓶,喝酒。 艾蔻提出分手的时候,我同意了。颇让艾蔻有点意外。我努力用很平淡的口 气对她说,只要你过得幸福,我是无论如何都可以的。她轻轻地吻了我一下: “妄图感动我是没有用的。” 我倍感愤怒。 艾蔻是非常独立的女孩,我试图把她占为己有,但却似乎永远做不到。她总 是对我若即若离,我付出再多的努力也只换来艾蔻的慰籍,没有爱情。徒劳的付 出让我感到精疲力尽,所以她提出分手的时候,我没有犹豫的答应了。虽然我还 是那么的爱她。 遇到艾蔻之前,我的生活一直很平淡。淡的无味。大学毕业后到一家杂志社 做美编,朝九暮五的生活把以前的幻想磨的圆滑。我开始容易满足,开始接受安 排。父母的意愿我也不在违背,就这样过着。无奈的过着。上司的压力和同事的 排挤让我对未来不抱有多大希望,我开始怀疑自己。 音乐绝对是重金属的,从破旧的音响里传出,还有嗡嗡的杂音,震耳欲聋。 那些跳舞的人终于在疯狂的吉他中撕喊嚎叫起来,我喉咙低沉地骂了一句。 第一次见到艾蔻时,她神情淡漠,动作优雅,轻烟弥漫。她做在那里,高贵 的眼神看着我的上司。我停止工作,看着这个女孩,直到她离去。上司给了我篇 稿子,说要配幅图画,一定要符合主题,你先仔细看看。我看到了艾蔻的名字。 相识在整个过程中是最美好的,却是最容易抹煞的。 艾蔻最让我折服的是她的才华,这让我无法抗拒。我深深的爱上这个冷淡的 女孩。和她交往我感到有种征服的欲望。我想,她会属于我的。可是我还是失败 了,败的一塌图地。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她想什么,她需要什么,甚至做爱时她的 眼神我都无法看懂,是一种冰凉到骨髓的陌生。我们走的很近,心却遥远。而那 颗心偏偏有自己的生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它尽管近在咫尺,你却不能据 为己有,甚至都不能伸手触动。 我想那一天她终于是厌恶我了。 在酒吧唱歌的这个男人叫季城,他唱完歌把吉他放好,来到我旁边,要了一 瓶CORONA. 这似乎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善意的冲我笑了一下。白皙修长的 手指端着酒杯,一饮而尽。我不知道自己什么表情和他打了招呼,然后离开了酒 吧。 回到家我沉沉睡去。做了一个梦,冷汗津津地醒来后已经傍晚5 点了。宿醉 后的头痛以及荒诞的梦让我心神不宁。我打电话给艾蔻,一直关机。我又打了公 司和她住处的电话还是没人接。 这个时候我听到了敲门声,我衣冠不整地开了门。 是警察,他们告诉我那个叫季城的人死了,他们在艾蔻的家中发现了他的尸 体。他们要我配合调查。 (二) 模糊的梦境季城 在格调幽雅的音乐里,我轻轻的跳着舞步。房间灯光暗淡,有风吹来,窗帘 闪动。我走过去掩住窗子,然后回头看着小D.小D 被我绑在椅子上,用胶布封住 她的嘴。她头发散乱,脸色苍白,惊恐的看着我,身体颤抖着。 我深深的陶醉其中。音乐高潮以至,我按奈不住兴奋,缓缓走到小D 身后。 小D 用尽全力想挣脱,嘴里支吾不清。我拿出琴弦,套住小D 的脖子,双手用力 往后勒。骤雨般的钢琴响过,音乐结束。房间里一片寂静,只听到小D 的血滴答 滴答的落在地板上。我闭上眼睛,深深的嗅着空气中血腥的味道。然后用手套擦 净琴弦上的血迹,打开房门,离去的时候看到小D 仰在椅子上那张僵硬变形的脸, 我笑着对她飞吻,关门消失在夜幕中…… 我穿梭游荡在各个城市中,利用OICQ寻找我的猎物。她们和小D 差不许多, 都是25左右的单身女孩。而且她们是那么的愚蠢,几句甜言蜜语和承诺,不费周 折,不费时间,她们就会和我见面。通常是在一个星期后。时间在晚上9 点左右, 地点是偏僻的郊区或者她们的单身公寓。或许我天生就是犯罪的天使,我不会留 下任何蛛丝马迹。等憨厚可鞠的警cha 来的时候,我总是已经在这个城市里消失 了,给他们留下处理现场、备案、记录拍照诸如此类的工作,留下一桩头疼的但 毫无头绪的案件。我从内心里耻笑他们的无能和蠢笨。 我熟悉每个城市的酒吧,那是我赖以生存的地方。我逃脱不开酒精的麻醉和 狂躁的音乐,我沉迷在昏睡与兴奋中,左右摇摆。 我总是在做那个梦。 我来来回回的徘徊在岸边,到处是丢弃的垃圾和飞舞的苍蝇。烈日,似乎把 我和浓烈的异味同时蒸发在空中。我在等待,盲目地等待有人来接我过对岸去。 对岸明媚的大片水仙园子依稀可见,虽然我没有去过,但我心里就是明白。我想 狂吼,我想怒骂,仅仅是我想,事实上我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活尸般的游走, 无法停止。 绝望到最后一刻,我朦胧地以为已经垃圾一起蒸腾了,船来了。我迫不及待 地就要跳上去,那个掌船的女孩面目模糊,她说,让我看看你眼睛。我迷惑,为 什么要看那个。但还是看向了她的眼睛的位置。那个女孩看了哈哈大笑。船开始 下沉。我急了,急忙喊救命。女孩说着什么但我永远无法听清,周围的水渐渐变 的血红,浓烈的腥味随不断上涨的液体淹没我的每一个毛孔……我猛向上一跳, 忽然发觉自己还在床上,额头上已经满是冷汗了。 我总是良久都没有动作,任凭心在狂跳。 当我那么小心翼翼躲过警察的盘问或者狼狈地逃离一个个城市或者仔细地擦 拭满箱的犯罪学书籍时,我无时不听到内心放肆的笑声。我如此的痛恨他- 就是 他毁了我的生活,然而他对我说,季,这是你自找的。他是城,我身体的另一部 分。 季是个懦弱的家伙,在鲜血面前他总是害怕地多在我身后,而我是个英雄, 我为我自己的真理而战。那个该死的梦和面目模糊的女孩总是困扰着我。我要去 对岸,对岸!谁也阻止不了我,即使季也不能。 水仙花,水仙花,我要得到她…… 离开小D 的城市已经有段时间了,生活平静地像一锅粥。白天我总是在睡眠 中度过,傍晚我到新寓所楼下的小饭店吃我一天中最丰盛一餐。我喜欢品着啤酒 边抽烟,看着窗外L 市熙熙攘攘的人群,我总有非常温馨的感觉。 一般我会坐到她离开- 我不知道她是谁,但她一定和我一样孤单。 注意到她并非其他,而是因为她和我一样每天在这个时候出来,并且观望着 人群,孤单而又满足的用餐。她不算很漂亮- 我身边的漂亮女孩太多了,但是即 使她和她们在一起的话,她也绝对不会是一个配角。她的神情永远是淡漠的,动 作也几近优雅得机械。她总穿黑色和白色的衣服,似乎都是棉制的休闲装,我不 得不说那样很衬她。从来没见过她注意身边的人,似乎她的目的就在近在咫尺的 远处- 这种说法可能很矛盾,但她的确强烈的给我这样的感觉。 每天我总是目望那个神秘的女人离开,然后我去我工作的酒吧开始纸醉金迷 的一晚。 我不喜欢和人太熟,可能是因为两个我同时存在,我很难找到同时让两个我 都满意的人,再加上居无定所,所以一直由我的手提电脑陪伴着我。每天2.3 点 的时候,我独自吃罢宵夜,就打开我的QQ开始上网,然而在GUNS N‘ROSES 的歌 声下,那些已经永远暗淡下去的小头像被我拉到一个我特别为她们组建的组里, 而不断的新鲜头像和名字又会在我的ID上跳动。这一切让我有不同与傍晚宁静祥 和的躁动,那是属于夜晚的我。不为什么,就是想激烈地大干一场。 那夜,我一直认为是冥冥中注定的。 我在网络上遇到了她流浪的人往往更相信缘分。 我找到她,仅仅是因为她在资料上写了她的电话号码,恰巧和我现在所住的 地方号码相近,我猜想她可能就住在附近。她问我今天晚上是否还在靠窗的位置 吃饭。我打给她不理解的问号。按下CTRL+ENTER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她就是我每 天注视的人。也就是忽然吧,我对她产生了兴趣。 我说出来吧,今天一起吃早饭。我一直在那等着回复。凌晨跳动的mm头像已 经不多了。 她回复很简单,一如她的穿着。 下了线,我朦朦胧胧的睡着了。奇怪的是这次我做完了那个梦。 同样的烈日,河岸边同样的腐烂气味。我迫不及待的跳上她的小船。她抓着 我的手,脸上渐渐有了疯狂的笑容。船开始在满河的血污中下沉。“你到底想说 什么?”我对她嘶吼,无法压抑心中的恐惧。 “低头看看你的胸口,我不摆渡没有心脏的人……”。她的笑声象煤气般弥 散在空气中。 我扯开自己的上衣,胸口的地方有株水仙。我按下去,想确认心脏的存在, 然而我的手 穿胸而过。 You pack your bags/And you move to the city/There's somethin' missin' here at home 一大早听这首Move To The City显得挺滑稽的,知道GUNS N‘ROSES 的人都 会嘲笑我那样的年龄难道还想做个麦田的守望者。我的确在听,好好地听,认真 地听,反反复复地听那么一首,一路上把DICKMAN 的音量弄到最响。激烈的音符 几乎让人窒息,她来到我面前,没有意外的表情也没有开口,望着我。我笑笑, 仔细打量她。笔挺的鼻子,两道柳眉,眼睛象还没睡醒的猫微微有点眯着。我说, 想听么。 她扬了一下眉,伸出手。 Into the city where it all beganYou gotta move, You gotta move/Ma, ma,ma,ma,ma,ma ,ma,ma,ma/Time you gotta move/Oh right to the city 我招手要了两份豆浆和当地特有的小饼。就那么没有一句话,吃了一早上, 也与她一起听了一早上。 音乐声以为电池没有而停了下来。“没电了。”我笑着说,其实比起听歌我 更想听她说话。 “困么?” “有点。”她的声音低沉中带有一点点的嘶哑。 “奇怪么,我是指这种认识方式。”虽然我经过很多事,但那么认识一个人 还是第一次。 她笑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她笑。眯起的眼睛慢慢转成月牙形,一种光亮- 是 一种可以照射人心的光亮慢慢辐射出来。那么有震撼的光彩。 她说:“艾蔻,23岁,自由撰稿人。几乎无所事事地过着每一天。每天到街 口的那家小饭店吃一天中最正式的一餐。满意么”她挑衅似地望着我。 我原始的血液开始奔腾:“季城,26,搞音乐的。几乎迷茫地过着每一天。 喜欢每天傍晚在那家小店看你离开后再独自离去。” “每天都看些什么?”我问她。 “看同样的风景。” “同样的风景有什么好看的?” 她转着手中的吸管说:“仅仅是习惯而已。你呢,看什么?” 我展露自己一贯的笑容:“看你!”我心里暗暗祈祷,但愿有点杀伤力。 她还是没什么表情,开始整理手边的东西。我有点失望了。她站起来:“一 起吃晚饭吧。” 晚饭吃的很简单,但气氛很好。虽然话不多,她给我加菜的时候,我竟然依 稀有了家的感觉 。这种不同寻常的感觉一直保留到了床上。 她的身体苍白得如同一具活尸,没有皮肤应有的光泽。她爱怜地抚摸自己: “缺少阳光是吧 。“ “是的,我的水仙。”我爱恋地吻上她。 “心里有秘密?”她把眼睛睁大的时候总是让人不敢直视,所以她总是习惯 性地眯着。 “嗯。”这时候她的眼睛完全瞪大了,我也开始心虚起来。 “连我也不能说?” “不是的,亲爱的。” 她没有再说什么,大概是放弃了她的好奇。可作为季存在的我无法再对这个 自己喜欢的女人 隐瞒什么了。 “好吧,我说。”我在那一刻做了我一生中最大的决定,最大限度地逃脱了 城的控制。 我的童年是在南方一座温吞吞的小城里度过的。所有的人都说那是个适于生 活的城市,因为它总是平淡安静的。然而这个平淡安静的城市里,我似乎从未享 受过任何一刻的安宁。 对母亲没有什么印象了,她头也不回地去跟随那个她所“深爱”的男人。父 亲是个极要面子的男人似乎是在一夜之间堕落的,酗酒,打架,嫖妓。对家没什 么特别的印象了,一个人躺在地上- 已经没有床了,在一个个深夜里望着空荡荡 的天花板。 那种觉得自己像头连食物都被别人掠夺殆尽的困兽似的生活结束在16岁。父 亲死了。喝醉争抢妓女时被推倒在路边,飞驰而过的汽车把他的头颅像一个桔子 一样压得稀烂。那个一直强调自尊的人死于此,我对生活已经淡漠。以后的日子 一直到23岁大学毕业,一直算寄住在一个远方亲戚家。然而我一年也不过去那么 两三次。 爱上音乐是我生命中的必然。 我一直恪守着自己的生活准则。我发誓要把我的过去在所有人的眼里抹去。 所以我做什么都很小心。直到那次喝醉。在一片醉眼朦胧中,我听到一阵忧郁的 吉他打破了周围的喧嚣。一个头发半长的男孩坐在黑暗中一束暗淡的灯光下,低 头唱着优美的旋律。内心深处的伤痛终于被他的歌声从皮肉中揭开,我再次惊讶 于自己的泪水。然而他并没有固守着自己的伤情,他换了一把电吉他,开始嘶吼、 开始尖叫。骤亮的灯光把蒸腾的烟雾照得扑朔迷离。仿佛置身于魔界,每个人都 为自己的伤痛疯狂扭动自己的身躯,仅仅为了再次的堕落。 如此美好的感觉仅在酒醒后就消散,我是远远不会满足的。我需要那些激烈 难耐的抑或震耳欲聋的抑或忧伤抒情的抑或清新游荡的发泄方式。我放弃了自己 的专业,从新开始学习音乐。我拼命的打工。用每天少睡的3.4 个小时买了一把 吉他和一张又一张的CD. 所有的人都说我疯了。我不在乎。KURT COBAIN 唱过: COME AS YOU ARE. 20岁的时候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很俗气的事情。我发疯似爱上了水仙,她在 乐队里做主音吉他。我相信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理解我的人。然而她还是要 离开我,不管我怎么恳求她。她的目光冰冷,她的嘴唇上擦着艳丽的玫瑰红: “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你可以滚了。” 我发疯似的搂住她,紧紧的抱着她不放:“不可能,这不可能!你不是这种 人,你只适合和我在一起。” 水仙没有动,只是冷静地说:“放开我,否则我叫了。” 那冷酷的声音我至今萦绕耳边。 “能再听我唱首歌给你听吗?”我不再流泪,用绝对平静的声音对她说。 “……好吧,你快点,昨天那个款哥还在等我过去。” 我只要你记住我爱过你。“她则背对我望着窗外,窗口的水仙开得正盛。 “I USED TO LOVE HER,BUT I HAVE TO KILL HER……”我望着她优美的背 影唱着。我深深的陶醉其中。音乐高潮以至,我按奈不住兴奋在结束的时候,我 拿起手边的吉他弦绕到她身后,狠狠的勒住了她的脖子。 我恨你们这些女人。你们根本不配被爱。我不会放过你们的,我不会放过你 们的。 水仙在她最后的时刻转过身来用她那满目的惊恐和精心修饰过的指甲划过我 的肉体和心灵。仿佛是干了无数次,看着她瞪圆的眼和淤青的伤口我没有感到一 丝的不安。我开始跳舞,静静的独舞,我喜欢上了空气中血腥的味道。我冷静地 有抹去了全部的痕迹,伪造了现场,然后又巧妙地使用我的电话答录机伪造了不 在场的证据。就在警察们宣称她自杀后,我搬离了那个城市。 从此我变成了一只昼伏夜出的怪物。白天的昏睡中总是梦到自己是一个衣冠 楚楚、生活平和的男子。我迷上了网络。我利用OICQ欺骗所有近乎于白痴的花心 女孩,然后在她们的家里用那根我熟悉的吉他弦结束她们的毫无意义的生命。 “季城,这就是真正你吗?”艾蔻面无表情的看着我。 “是的。”我担心着她的下一个表情。 她忽然笑了,笑的妩媚与让人恐惧。“那么,你又把我当成什么呢?”她笑 问。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她觉得自己只是我的猎物。 “你与她们是不同的。”我小心的陈述自己对她的感情。 她摇摇头:“我不会相信你。我只想知道你要怎么结果我。”她在520 的烟 雾中低头说,看着过滤嘴中一颗红心,那烟的味道薄得像它泛起的青雾,抓不到 一丝一缕的痕迹。 “可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了你。我或许可以试变得正常。”我的眼睛开始有点 湿润。 艾蔻不说话,走到音响旁,按下了按钮。“I USED TO LOVE HER,BUT I HAVE TO KIL L HER.“枪炮玫瑰的歌声传来。”我其实并不喜欢那么激烈的歌。我所做的 一切只是符合自己的习惯罢了“她摸摸自己细白的脖颈。”就像每天黄昏的时候 去街口的那个小饭店吃一天中正式的一餐,观望黄昏中的人群。“她补充,”从 本质上来说,你我的生命都是毫无意义的。 “ “作为季存在的你太自负于相信自己可以轻易的说服别人,而作为城存在的 你则太自负于相信自己的魅力可以轻易迷倒自己的猎物。那些女孩并没有错误, 并不都是你们所谓的‘坏女人’,她们只是会爱上你,会把你当成她们的白马王 子。”她媚笑,“但我不同,知道吗,亲爱的。我只爱我自己,只爱自己。” 我终于明白了,她和我一样,是个没有灵魂的人。 在她转过身的时候,我颤抖着掏出吉他弦,站到了她的身后…… 然而,忽然我失去了意识,在恍惚间,我听到了玻璃碎裂的声音,清脆得如 同牙齿的打颤。 这一次,我终于可以逃脱全部的压力。 (三) 水仙花艾蔻 注意那个男人并非其他,而是因为他和我一样每天在这个时候出来,并且观 望着人群,孤单而又满足的用餐。刚硬的眉毛、白皙修长的手指以及湖一般眼睛 和里面隐藏的星星点点,总的来说他是个漂亮英俊、招人喜欢的男子。而且完全 不同于风。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出身在一个小知识分子家庭,它的平常却造就了我 3 次逃家。自从我15岁那次逃离被寻回后,我就变的似乎是抛弃了自己的思想, 冷淡的像条刚从冰箱了取出的冷冻鱼。 一直都是个一无所有的人,所以从来不害怕失去什么,从这点上来说我是满 足的。还没有什么东西想让我在乎过。我几乎是静默的过着我的生活,这种对我 来说是轻而易举的生活。我独自居住在这座孤单的城市。不用去上班,因为我靠 自己的文字养活自己,时髦点的叫法自由撰稿人。 许多的人会在网络上问我:你为什么叫艾蔻。这是个另我几乎厌恶的问题。 在网络上,我总是被人说做是冷酷无情的。我不喜欢他们永无休止的问题。 当问题多于3 个的时候,我就会用左键点住他们的头像拖到黑名单里。我的QQ是 奇怪的,因为人最多的那一栏,永远是黑名单。对于这个结果,我感到失望。 似乎一直都很难喜欢上什么人。15岁的时候终于“爱上”一个大自己近十岁 的男子。我对他说,我想我是爱你的,我觉得我已经离不开你,我想我会一直跟 随你……他只默默的看着我的眼睛,听我说着。当我终于说累了的时候他对我说: 你不爱我,你是那沙西斯。 那是个希腊的神话。一个俊美的少年,爱上自己水中的倒影,投水自杀,化 做了一株美丽的水仙。 是的,其实我并不爱他,正如杜拉斯所描述的我爱的是爱情本身。他是正确 的。只是我不是少年,所以我开始叫自己“艾蔻”传说中爱恋那沙西斯的女神。 我爱自己的自恋。 深夜总是让人寂寞,OICQ里传来了咳嗽声音。请求通过我验证的是一个男人, 他资料里的电话号码与我相近。他说他叫季。我对着屏幕笑了笑,我知道他的, 那个每天一起在不同桌子吃晚饭的男人。 “今天晚上你会在那个靠窗的位置吃饭吗?”我问他。 他打出了一个问号。 “我坚持在墙角的14桌。”我对他说。 “原来是你。” “一起吃早饭吧。”他说。 “好的。”我的确需要调剂一下了,告别了的风那一直以来的纠缠已经让我 感到厌倦。他总要肉体上和思想上占有我,我只能对着他冷笑。我们不存在占有 的关系,我们只是互相满足而已。就算是这样的满足也只是最底限度的。 风说:“不,这不是真的。我们是相爱的。只是你现在还不明白你我的爱有 多深刻。” 这样的吵架是毫无意义的,让我疲倦和厌烦。 见面的时候没有说话,我们一起听了一早上的Move To The City,那种不同 于我以往清淡风格的狂吼。一直到他说,“奇怪么,我是指这种认识方式。”我 笑了。我是个不相信命运的人,但是我就像这个困顿在这个城市的野兽,我的自 觉依旧是敏锐的。 “一起吃晚饭吧。” “好的。”他笑得很灿烂。 晚饭是让人愉快的,我为他夹菜的时候看到着个男人的眼中闪现着感动,奇 怪的家伙。气氛一直都是良好的。而酒精的温暖烧化了我们的理智。我带他到了 自己家,在那张黑色的大床上消耗食物和惨存的酒力。 他一直不敢看我的眼睛,当然,多数的人都不敢。他们的说辞往往是:更在 乎你的全部。但是我知道他们不敢,是因为不敢- 害怕被目光扒光的感觉。 这个男人眼神浦说迷离,时而象温柔的小兔子,时而又象困顿的野兽,时而 象湖水般平静,时而又象海洋般深邃。我望着他,他慢慢垂下长长的睫毛- 这让 我对这个躺在我身边叫做季城的男人更感到了兴趣。 “心中有秘密?”我问他,然后故意的瞪大了眼睛。 (四) 流浪- 来自风的最后的话 我无法相信这个结果。艾蔻一直都是那样安静的一个女孩。她怎么可能杀死 他呢?我告诉他们,这不可能,这不符合逻辑。录口供的警察叹了口气:“我们 也不相信。因为死者被人掏去了心脏。” 我无法呼吸。 回到家,我打开电脑试图通过E-MAIL联系上艾蔻,让她回来证明她不是凶手。 邮箱里有封她的信,我注意到发信的时间,是在我去警察局以后。 “风: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这个城市了。不要试图寻找我,你 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开始流浪。 或许警察已经来找过你,如果还没有,请你做好准备。我杀了他季城,那个 在我们常去的酒吧里唱歌的男人……“ 艾蔻向我讲述了她和季城的事。 “知道吗,当我看到他眼中泪水的时候我也看到了一丝的凶光。我知道他会 像对待他以往的猎物一样,用吉他弦勒死我。我转身的时候拿起了那把你买给我 的水果刀。在他伸手的时候,抢先把刀子刺入了他的身体。他倒在了我的玻璃茶 几上。把上面的玻璃压的粉碎。 临死前他对说:“带走我的身体吧,我想两个没有灵魂的人是适合做伴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一点都不恐惧于杀他的事实却有点伤心,真的。我 想我大概是对这个男人有些兴趣的。他太特别了。只是我无法相信他不会杀我。 的确,如他所言,我们是适合做拌的,所以我带走了他的心脏。我把它作成了标 本。 我走了。请你把这封邮件转呈给警察。你多保重吧。也许有一天,你会在梦 中的水仙园里再见到我,你知道我喜欢做那个梦。只是我从来见不看不轻那个自 己要摆渡的人的面孔。艾蔻上。“ 我又一次来到我和艾蔻常去的酒吧,疯狂的人们依然在跳着唱着,却再看不 到那个皮肤白皙手指修长的音乐人,而我旁边似乎从来就没有存在过艾蔻一样。 我想她终于可以解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