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闲极无聊时,我总是喜欢从相互背离的运行轨迹,推算生活以往和未来的各种 面目,我知道这是一种毛病,一种影响食欲和睡眠的毛病。但对于我来说,它已经 成为一种嗜好。不过我从来都不去假设:如果在大学时代没有遇到文欣,我的生活 会是什么样子。 十八岁以后,尤其是进了大学校门之后,我身上固有的一些连我自己都从未察 觉到的潜质,从隐藏的各个角落陆陆续续揭竿而起,使得我改头换面,从此一个新 时代。 我不再是一个酷爱离群索居,羞涩得近于木讷的女孩,我进化成了一个性格开 朗口齿伶俐,好为人友的家伙。我变得喜欢做些表里不一的事,喜欢说些言不由衷 的话。 当然那决不是有些人所热衷的往自己脸上贴金上彩的勾当。恰恰相反,我那时 总喜欢干些给自己涂灰抹墨的事。以莫须有的污点示人,以破坏自己的光辉形象为 乐,以混淆视听惊世骇俗为荣。比如骨子里明明老派得近于腐朽,保守得近于怯懦, 视贞节为生命,甚至做好了一朝受辱决不苛且偷生的准备,却经常单独和某个性格 暴烈,易于冲动的男生独处一室,做彻夜长谈,美其名曰考验自己。连男人的手指 尖都没碰过,却号称自己是情场老手。这与当今有些少女明明对男人见多识广,风 流韵事可以编辑成册,却装成白纸一张的淑女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那时候热爱学习却喜欢旷课。乐于助人却对别人的感激不屑一顾。内心深处 极端尊老爱幼敬重师长,可跟人走个对面总是洋洋不睬目中无人。卿本高雅,喜欢 音乐绘画诗歌小说,浑身上下散发着阳春白雪的浪漫气息,却对各地国骂粗话喜闻 乐见,而且爱不释口。越是报刊电视上攻击发难的时髦事物,越是要趋之若鹜。烫 发化妆穿高跟鞋抽烟喝酒打扑克来麻将跳交际舞蹦迪斯科,样样走在流行的前列。 读过三毛读琼瑶,阅毕萨特阅弗罗伊德。有好长时间还热衷于写朦胧诗,看人看物 全是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把自己搞得象个时代的弄潮儿,社会的叛逆者,实际上 十足一个正正经经循规蹈矩的良家少女。 我常想少女时代的自己是个时代的怪胎,八十年代的青春少女中,恐怕我这种 女孩不乏其人。生长在毛泽东时代与邓小平时代的接壤地带,至尊至敬顶天立地的 偶像一夜之间轰然倒塌,精神上从此无依无靠,象个没娘的孩子,心中留下一块永 恒的空白。吃得涨破肚皮,也消退不了那无法填补的营养不良的饥饿感。东洋西洋 轮流轰炸,精华糟粕齐头挺进,头脑中灌满了良莠混杂似是而非的东西。前有古人, 后有来者,恰好生于上气不接下气的夹缝里,所作所为似乎只能是前人的跋,后人 的序,永远成不了正传。所有的奋斗全都囿于既不能流芳百世也难以遗臭万年的平 淡无奇的牢笼。渴望速战速决具有轰动效应,却要日积月累唱得还全都是独角戏。 今天是金子,明天是狗屎。自以为走的是阳关道,孰不知已踏入地雷阵。没有高人 指点迷津,一切全靠自己孤军奋战,在黑暗中上下求索,以沉重的代价去参悟一些 浅薄的经验教训。倒腾来折腾去,怎一个乱字了得!可那些乱,是多么空洞的乱, 多么虚弱的乱,不惊天地也不泣鬼神,不祸国也不殃民,只是乱弹琴乱点鸳鸯谱乱 叫的狗不咬人乱了一点自己的方寸而已。成年之后的我才明白,少女时代的自己实 在是傻得可悲可叹,纯得可歌可泣。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