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搜神记·三王墓》看中国侠之大者 应人民网读书论坛绿茶之邀,本准备写个论金庸的帖子。 但由金庸的武侠到古典的武侠,终觉得金庸武侠世界里的侠过于浅薄,其间小 资情调浓郁。 金庸的武侠小说主角多有奇遇,甚至不劳而获。典型的如郭靖和韦小宝。前者 脑子愚笨,偏偏运气极佳,屡有奇遇,最后稀里糊涂成为绝世高手还赢得美人归。 后者不学无术,靠一张三寸不烂之舌,也屡屡化险为夷,不光在黑白红三道吃 香喝辣,还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娶了一大堆老婆。 这些小资情调对读者、尤其是读者中的小青年的严重错误引导是显而易见的。 所以俺就放弃了鼓吹金庸的念头,以自己浅薄的拙见,自不量力地谈谈中国的 侠之大者吧。 侠在古代实际上是一种处于正、邪之间的角色。 说“正”,却不拘封建礼教;说邪,却不阴险狡诈。 侠者,做事乖张,不循常理,一般不直接与君王抗争,却视统治秩序如草芥, 所以一般很难入正史。如今咱们能看到的侠多见于野史、笔记小说等。 “侠”一般又同“义”是孪生兄弟,称为侠义。所以给咱们一个错觉,似乎 “侠” 就是侠义之人。其实古代的侠中有许多鸡鸣狗盗之徒(包括标榜侠义的《七侠 五义》中的五义,也基本是在内部“义”一“义”,实际上思想境界是极低的), 由于是讲侠之大者,就不在侠之小者上过多罗嗦。 真正的侠之大者在古典作品中极其罕见。 所以俺对《搜神记·三王墓》中的无名侠“客”至今难忘,以为他身上集中了 中国侠之大者。 《搜神记》是东晋干宝著的一部志怪小说集,所记多为神怪灵异之说,作品多 见阴阳术数。《三王墓》可说是其中很独特的一篇,除了煮赤之头三日三夕不烂, “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这一情节略有怪异外(另有楚王梦一儿欲报仇一事,在 情理上还讲得通),其余情节却与其它篇章大大不同。 我一直很奇怪,干宝为什么要把《三王墓》收进《搜神记》。现在才隐隐明白, 原来干宝的意思也许是侠之大者,与神无异。 《三王墓》作为古文之经典,应该很多人都读过。 讲的是楚国时干将莫邪(又有人认为干将莫邪应该是两人:干将为夫、莫邪是 妻。 连鲁迅都做如是观。结合上下文,我以为干将莫邪应是一人)为楚王作剑,三 年铸得雌雄剑,只将雌剑与楚王,被楚王所杀。莫邪子名赤,长大后取得雄剑,欲 报父仇不得。道逢一客,客谓:“闻王购子头千斤。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仇。” 赤竟毫不忧郁地把自己的头割给了毫不相识的“客”。而客也果不负言,把赤 之头献王,并要楚王煮赤之头。赤之头三日三夕不烂,楚王伸头去看,被“客”把 头割下来,掉进了汤锅。“客”随即将自己的头也割在汤锅中。“三首俱烂,不可 识别”,于是只好把三个头埋在一起,称“三王墓”。 (限于篇幅,情节略述,后附原文) 现在很多人受鲁迅《铸剑》的影响,对干将莫邪关注更多,而窃以为这篇文章 中的真正主角应是“客”。 “客”的身上可说集中了侠之大者的大义。 “客”与赤并不相识,但却赴死为赤报仇。单这一节,就是不愧为侠“客”。 (赤自刎而报父仇,也可称为侠,但鉴于出发点并不高尚——为报父仇,所以 只能归于侠之小者。搁到今天,大家看到赤自刎一节,可能不禁要为他捏一把冷汗: 如果“客”失言怎么办?或者“客”根本就是楚王派来的呢?——赤能有不同于常 人的见识,给他个“侠”的称号,也算名至实归)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就是侠之所为。而明知必死而行侠仗义,对方更是一 国之君王,不能不说“客”之所为比一般的侠更高出一筹。 我想,如果说“客”帮“赤”报父仇,最初是因为打抱不平,敢帮弱小与强权 做斗争的英雄气概使然的话。另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是“赤”自刎这一壮举, 让他有惺惺相惜之感。英雄惜英雄,所以慷慨赴义。 “客”之所为,不离一般侠的乖张:竟要赤割下自己的头,作为向楚王报仇的 工具!在浅见如玫瑰水手看来,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但这里也表明了“客”之高明处:除了武功高强(文章虽然没有明写这一点, 但从客“以剑拟王头”的“拟”字表明的剑法的准确度和麻利劲儿,可以想见端倪), “客”还具有普通侠所不具备的智慧:楚王作为一国之君,又明知有人要杀他,一 定戒备森严,绝难接近。以赤之头献之,一方面可以接近楚王,一方面又可以让楚 王放松警惕。而“客”要楚王到汤锅边的那一句:“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 是必烂也。”透出的睿智也令我忍俊不禁:“客”算掌握了人都爱拍马屁的弱点, 言煮了三天三夜的头也经不住您老一看,您一看呀,它不烂都得烂! 如果我是这楚王,虽然作为一国之君,平时高帽子戴惯了,但这样新颖的高帽 子倒是第一回听说,也会忍不住要上当,以为只要把自己威严的眼光往赤的头上看 一眼,它就得象中了原子弹一样土崩瓦解! 看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客”杀人的艺术性:不光要把你杀掉,还要把你的 头和俺们的头放到一起煮,彻底消灭楚王一国之君的威严!同时让咱们也享受王的 待遇(最后三人的头葬在一起,合成“三王墓”)。 读《三王墓》时,还有个疑问:为什么干将莫邪、赤都有姓名,而作为主角的 “客” 竟然无名无姓呢?既然《搜神记》是志怪小说,作者完全有理由给他起个响亮 的名字,好名垂青史呀! 但回头一想,我又不得不佩服干宝塑造侠之大者的苦心:古之侠者,虽然行事 乖张,却爱虚名。做些个“侠”事,惟恐怕人不知道,偏要做得轰轰烈烈。而《三 王墓》中的“客”,却完全跳出了这些“小侠”见识,只为“义”,不为“名” 了。即使做出了如此惊天动地的大事,依然姓名不为人道。 佩服!!! 玫瑰水手20:14 01-4-27 附:《搜神记·三王墓》原文。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刘有雌雄,其妻重身,当 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 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 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 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往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 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 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 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 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 “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 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 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 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 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 宜春县界。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