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节 这是公共场合,应该不会有人赶我们走了吧? 可是我们只唱了一首歌的前两句,就被一个保安制止了。 他问我们,为什么唱得这么难听?还要唱?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们不理他,接着唱。 他就飞奔回校保卫部,对保卫科长说,我们的合唱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他值班 时候的心情,如果我们还唱,他就辞职。 保卫科长跟着他来到操场上,听了一会儿就脸色铁青地走了。 回去后他就以我们的合唱影响了他下属的心情,伤害了他个人对艺术的感情 为由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了控诉。 第二天,我们这个合唱团体就被强行解散了。 在吃饭方面,我一般都和李小离一起吃。 我们一般都在二食堂吃饭,这个食堂很偏僻,每天做八道菜左右,没有任何 一道菜能让一个脑袋清醒的学生发自肺腑地说好吃。 这恰恰是我选择在这里吃饭的原因,在这里,我从来就没有遇见过七七。 而李小离之所以在这里吃饭,完全是出于友情。 有一天,我去洗衣店送衣服。 交完钱,拿到收据,我就准备推门离开。 这时,透过洗衣店的玻璃门,我看见七七正从远处走过来。 她就要经过洗衣店的门口。 为了避免擦肩而过的尴尬,我只好在洗衣店里多待一会儿。 洗衣店里有一只猫,我不可能毫无理由地待在洗衣店里不走,我只好逗猫, 并做出一副很喜欢它的样子。 这个样子被洗衣店老板娘看见了,她也很喜欢猫。 于是她就从洗衣店的柜台后面走出来,和我一起探讨一些关于猫的话题。 这次谈话,我无意中给老板娘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从此,我只要去洗衣服,老板娘就会迅速地认出我,并要求我多待一会儿, 谈一谈猫。 后来,在谈完猫和狗,猫和老鼠,甚至猫和大象的区别之后,我就没什么可 谈的了。 我再也不好意思去洗衣店了,我只好自己洗衣服。 在校园中,我已经尽力避免遇见七七了,但是我们还是遇见了一次。 那是一个晚上,我去超市挑选一袋睡前喝的牛奶。 我抬头的时候,看见了七七。 我们离得很近,她很自然地冲我笑了一下。 我只好也冲她笑了一下,但是不够自然。 我觉得我应该再说一句话,弥补一下这种不自然。 于是我问她,买东西啊? 她说,嗯,买东西。 我觉得这回可以了,够自然了,就要走。 这时候,七七对我说,我们好像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了。 我说,是吗? 她笑着说,是啊,算上今天已经有32天了。 对于她说的这个数字,我无法判断是否正确。 现在是几月我都不太肯定,我正在过一种充实的生活。 我想了想,说,我们应该时常说话。 -------- 梦远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