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节 多年前的记忆 过年之后,不到半个月,就是情人节。 这应该是我和七七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 我已经想好了送给她什么礼物,我打算和我妈学一道菜,烧豆角。 这是七七最喜欢吃的一道菜。 在食堂,几乎每天她都要吃这个菜,她说,对于这个菜,她有可能会永远喜 欢。 当时,我就想,以后我一定要学会做这道菜。 当我向我妈提出我要学烧豆角这道菜的时候,我妈表现出了一个家长应有的 警觉。 她问我,你为什么要学烧豆角? 我说,我就是想学。 她说,那你为什么不学烧茄子? 我说,我不想学烧茄子。 她说,你想学烧豆角肯定有理由。 我说,是的,但是我不方便告诉你。 她说,你以为你不说我就猜不到了吗? 我说,你猜啊。 她说,我要猜到了怎么办? 我说,你要猜到了,我就让你亲一口。 她说,臭小子,你是不是喜欢上了一个喜欢吃烧豆角的女孩? 我说,妈,你酷毙了!你怎么猜到的? 我妈笑而不语,坚决不说她是怎么猜到的。 我只好安慰自己,她是我妈,连我都是她生出来的,她当然能猜到。 后来就此事,我偷偷问了我爸。 我爸说,当年我妈是一个喜欢吃鱼的女孩,知道这一点之后,他就天天坐在 池塘边,自己钓鱼,晒得像个黑人一样。 钓上来鱼之后,他又用从我奶奶那里学来的手艺,把鱼做好,装在饭盒里, 给我妈送去。 就这样,我妈被俘虏了。 有我爸成功的例子在前,我更加坚信了这一招的杀伤力。 如果以后有足够的时间,我会考虑为七七种一片豆角。 我每天都和我妈学烧豆角。 烧豆角是一道很难烧的菜,我学得很用心。 有一天我在烧豆角的时候,接到了七七的电话。 她说要见我,给我看两样东西。 我其实不想出去,我想在家学烧豆角。 可是七七在电话里表现得很神秘,我只好装出一副好奇心很重的样子。 我说,好的,美女,一会儿见。 我把围裙摘下来,换上衣服和鞋,双手插在口袋里,轻快地下楼。 从楼里出来之后,我就被冬天的阳光照在了脸上。 它也照在那些没有化掉的积雪上,它还照在那些高高的楼房上。 我掏出一根烟,点上。 在路边打了一辆车,就朝和七七约会的地方而去。 七七这一次选择的地方是一个很温馨的咖啡店。 她早就坐在了那里,所以我从窗前走过,就看见了她在里面兴奋地向我招手, 同时露出了她招牌似的微笑。 我走进去,坐在她的对面。 她一直看着我笑。 我说,捡到钱了? 她笑着摇头。 我说,中彩票了? 她依然笑着摇头。 我说,七七,你是不是傻了,也没有捡到钱,也没有中彩票,你为什么笑得 这么灿烂啊? 这个时候,七七说话了。 她说,甘蔗,你不要激动,如果我告诉你,当年你曾经送过我两件生日礼物, 而我并没有完全地丢弃,你会不会感到吃惊? 她这么说完,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吃惊。 我一直以为我和七七在高中的时候是没有什么愉快的记忆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当年还送过她生日礼物!而且她竟然还保留着! 我看着七七的眼睛,说,真的吗? 她说,真的啊。 说完,她就低头从她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录音机,把它放在我们之间的桌子 上。 我拿起这个录音机看了一眼,这是一个很旧的录音机,是杂牌子,叫爱华。 一看就是国产的,估计它的价格不会超过50元。 我摁了一个键,录音机就弹开,里面放了一盘磁带。 这盘磁带上面什么都没有写,如果不听,你永远不知道里面录了什么。 我拿着录音机,问七七,这个录音机不会就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吧? 她笑着说,就是啊,还有里面的那盘磁带。 我说,磁带也是我送给你的? 她说,是啊。 我说,上面录了些什么? 她笑着说,你自己听吧。 我把录音机又放在了桌子上,我有一点紧张。我想了想,然后问七七,你放 电池了吧? 她笑着说,放了。 我说,那我摁了? 她说,摁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就摁了下去。 接着,在这间没有多少人的咖啡店里,我就听到了三年前自己久违的声音。 “张妍妍,你好,我是刘按。我花了一百块钱请给老师整理过档案记录的胡 丽娜吃了一顿肯德基,她才告诉我,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的 兜里只有一百一十三块钱,请她吃完肯德基,我就只剩下十三块钱了。那是两个 月前的一个周日,风很大。知道这个消息后,我就开始为你准备这个礼物。大家 刚开学,互相都不太熟悉。也许你不知道,我是一个唱歌跑调的人。你一定帮我 保守这个秘密,我希望在这个高中里,重新做人。无论别人怎么劝我,我都不会 给大家唱歌,但是我想给你唱一首歌,这首歌我以前在初中的时候也唱过,但是 唱得非常难听。这首歌就是林忆莲的《至少还有你》。在过去的两个月里,我每 天晚上都缠着我爸教我唱这首歌,我爸是一个唱歌很好听的人,我很嫉妒他。因 为我个人的音乐细胞几乎少到没有,所以我爸过了一段极其痛苦的日子。他每天 都教我唱最少两个小时的这首歌,我学得很认真。他一句一句地教我,我一句一 句地学。在他崩溃之前,我终于把这首歌学会了。我想,这一辈子我再也不会学 别的歌了。因为我的爸爸年纪也很大了,我也不好意思老折磨他。完全可以说, 只有这一首歌,我才能唱得不跑调。我很希望把这首歌唱给你听。下面我要唱了, 如果有跑调的地方,希望你谅解。我也想过,很有可能,我唱得还是跑调,只是 我的爸爸为了逃避做我的音乐老师,才联合我妈,坚定地告诉我,我唱得很好听。 我真的要唱了,张妍妍,生日快乐……” 一段美妙的前奏过后,里面就传出了我的歌声: 我怕来不及 我要抱着你 …… 而你在这里 就是生命的奇迹 …… 歌唱完之后,录音机里又传出了我说的话。“张妍妍,我唱完了,到底有没 有跑调?如果跑调了,你告诉我一声啊。”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磁带 沙沙转动的声音。 听完这首歌,我深吸了一口气,我笑着摇了摇头,我无法说清楚此刻我内心 的真正感受。我抬头去看七七,她正在冲我微笑。我说,七七,谢谢你没有把这 个扔掉。 她说,这回你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唱这首歌不跑调了吧? 我说,终于知道了。 她说,你平静一下心情,还有第二件礼物呢。 我又深吸了一口气,说,拿出来吧。 七七拿出来的竟然是一张叠得四四方方的纸。我不知道七七过生日,我为什 么要送给她一张纸。 我问七七,我不会这么抠门吧?就送了你一张纸?不像我的风格啊。 她说,这张纸是你送给我的礼物的一部分,其他部分让我丢掉了,就剩了这 么一张纸,我几乎快把我的屋子翻遍了,才找到它。 我说,这张纸上是我写的字? 她说,是的。 我说,写了什么? 她说,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我说,写得煽情吗? 她说,很煽情。 我说,那我还是不要看了吧? 她说,你看看吧。 我说,那我看了? 她说,你看吧。 我小心翼翼地把这张纸打开。我想不明白,我的字写得那么差,我为什么还 要给七七写字。我打开这张纸,就看到了两年前我写给七七的一些话。 张妍妍,我刚把你的名字写下来,估计你就知道了,我是一个字写得很差的 人,希望你谅解。我曾经试图练过字,可是我总是练不好。后来我发现,写字好 的人,字写得都很大同,除了让人觉得他的字写得好之外,再也无法给人留下别 的印象。而字写得很差的人,却基本各有各的差法。我偷偷翻过咱们班的作业本, 发现没有人写字和我一样差。我的字写得这么差,但是我还是给你写了这么多字。 可见,我是一个很坦诚的人。你又要过生日了,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之间说过 的话不超过五句。一句是我问你,有橡皮吗?你头都不抬地说,没有。还有一句 是,我莫名其妙地走过去问你,张妍妍,你是不是很讨厌我?你说,要我说实话 吗?我想了想说,你还是不要说实话了,然后我就走了。当时我穿一件白衬衫, 牛仔裤,匡威帆布鞋,染成红色的头发。我想,你很有可能是讨厌我的白衬衫、 牛仔裤、红头发、帆布鞋中的一种,我逐一试验,最后把头发也染成黑的,终于 绝望地发现,你讨厌的不是这些,你就是讨厌我。唉,我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这 样。如何追到一个讨厌你的女孩?在这个问题上,我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没 有人可以帮我,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只想到,要和你保持距离,一定不 能让你再比现在更讨厌我了。这就是为什么我总在后面跟着你,但是却从来不和 你说话的原因。 虽然你讨厌我,但是我还是决定在你过生日的时候,送给你一件生日礼物。 这个生日礼物有点奇怪,是一个枕头。下面我向你讲一讲,我为什么要送给你一 个枕头吧。最开始,我没有想到枕头。我只想送给你一件用心的礼物。在想到底 要送你什么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我还从来没有送过别人玫瑰。第一次送玫瑰, 我很想送给你。但是我又想到,玫瑰好像有点太俗了。怎么样才能把玫瑰送得用 心呢?我想了又想,觉得,也许只有血的颜色才能和玫瑰的颜色相比拟。我又想 到,人身上所有的血液都流经心脏,完全可以说,它们都是“心血”。哈哈,我 猜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用卖血的钱给你买了三百朵玫瑰。我是代替我的一个好朋 友献的血,学校给他的600 元补助,他都给了我。我用其中的200 元,请他吃了 一顿饭。只剩下400 元。这就是我为什么给你买三百朵玫瑰的原因,钱太少了, 只能买这么多。我可以和你打赌,我送给你的这束玫瑰,一定是你收到的玫瑰中 最特别的。张妍妍,你这么漂亮,我相信以后肯定还会有人送给你玫瑰的。如果 不可避免地有人送给你玫瑰,那是不是说你会不可避免地想到我呢?经过一年的 时间,我对你已经没有什么奢望。唯一的奢望就是,你不要讨厌我,如果你能一 直记得我,那就更好了。我很想把这三百朵玫瑰亲手送给你,可是我冷静地想了 想,觉得它太招摇了。你很有可能不会要。于是,我就提前一周把三百朵玫瑰拿 回了家。我想到了另一个办法,那就是把三百朵玫瑰的花瓣都摘下来,然后晾干, 做成枕头,送给你。听说玫瑰有凝神静心的功效。我希望你睡在这个枕头上,天 天都好梦。希望你不要把它扔掉,即使扔掉了,也不要告诉我,谢谢。 最后祝你生日快乐。希望你永远美丽、漂亮。 刘按 看完这封长得要死的信,我终于知道了,我第一次送给七七玫瑰的时候,她 为什么会哭,原来,那并不是我第一次送给她玫瑰。 在两年以前,我就送给过她玫瑰。 而且还是三百朵,可见我是多么爱她。 七七为什么要拿这样的两样东西给我看? 也许她是希望我能想起点什么,但是我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我觉得,这并不要紧。 我说,七七,这两样东西还给我吧? 她说,不行!我要一直保留着,直到永远! 从咖啡馆回到家,我突然有一种恐慌。 我想到,如果我再一次失忆了怎么办?如果我又把七七忘了怎么办? 我决定买一个厚点的笔记本,把开学到现在发生的一切都记下来。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跑遍了我家附近所有开门的大小超市和有可能卖笔记本 的商店,终于在天黑之前,挑到了一本我理想中的笔记本。 这个笔记本没什么特别,16开,大约有两百页,封面很硬,是白色的。 我问那个服务员,多少钱? 她说,六块钱。 我说,六块钱? 她说,是的,六块钱,不能再便宜了,我给你的是最低价,就快下班了。 我说,六块钱我不会买。 她说,好吧,多少钱你才买? 我想了想,说,七块钱,怎么样? 听到我这么说,她就睁大了眼睛,眼神里面充满惊讶。 这完全是多出来的一块钱给她带来的惊讶。 在这个物质日益丰富的时代,一块钱能干什么呢?我觉得,我这样地利用一 块钱已经发挥了它最大的潜力价值。 但我并不是为了要带给她惊讶才这么说的,我是有绝对经得起考验的理由的。 理由就是,我女朋友叫七七,所以我要花七块钱买一个笔记本。 这有什么问题吗? 这没有任何问题。我坚持给了她七块钱,然后迅速离开了商店。 出了商店的大门,我就跑了起来。 我很怕她追出来,非要把那一块钱还给我。 如果是那样,我就只能和她拼速度,而那并不是我的强项。 我拿着笔记本回到家。 从这以后,我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烧豆角和写作。 后来我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如果我写到难过的地方,那当天我烧的豆角 就很难吃。 如果我写到开心的地方,那当天我烧的豆角还是很难吃。 我把我和七七之间发生的所有事都记下来。 之后,把这个笔记本放在哪里,就成了一个需要冷静思考的问题。 如果我真的失忆了,那即使把它放在我的口袋里,我也很有可能找不到。 我更希望把它交给一个人。 一个朋友。 最后我决定,把它邮给李小离。 让她替我保管。 从邮局出来,我的心情很愉快。 只剩下把豆角烧好这一件事了。 走在冬天的阳光中,我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对我和七七的未来也充满了信心。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 -------- 梦远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