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我们的故事 一 在美国呆了几个月,终于要回家了。 Sean第一次坐飞机,好几次开口问我,能不能开窗透透气。 我在他旁边觉得很丢脸。 二 午餐时间,空姐问我们是要中餐还是要西餐。 我和三叔都要了中餐,就Sean说要西餐。 不一会,空姐回来,说了声抱歉,西餐已经没有了,要中餐可以吗? Sean问中餐有什么? 对方答,米饭和面条。 Sean说,那我要面条,再给我加两份牛排。 我看着他漂亮自信的面孔,真的好想、好想哭。 三 终于熬到下飞机,不用再忍受别人好笑的目光。 看见爸还有他的跟班挤在出口处朝我们挥手,我开心得忘乎所以,正要飞扑过 去,不小心被东张西望着跟上来的Sean踩到了鞋后跟,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摔了 个漂亮的狗□。 我对自己说,忍字头上一把刀。 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忍,我完全可以将他扔在大街上,让他自生自灭。 当然,这只是想象。 我一向是有始有终的人。 四 后来我才知道,爸爸之所以让三叔带我去美国散心,不仅是因为妈过世,还因 为黑道上有些人和南菁闹得很不愉快——知道全世界每年要发生多少起绑架案吗? 两万!撕票率更是高达五分之一。 五 爸有一双贼亮的眼睛,一眼就看出Sean骨骼奇特,经过一番考验,他终于确定 他的女儿捡回了一个人才。 “再人才,也得从我的跟班做起。”我向他宣布时,正在狼吞虎咽的他冲我笑 得很菜烂。 桌上,七八只空盘子在叠罗汉。他真是个饭桶。 六 想要隐瞒我是社团头子宁天诚的女儿,就不能在我身边塞两个大胸肌保镖,所 以Sean做跟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跟着我去上学。 在这之前,他给自己起了个中文名,沈时久。 沈是Sean的谐音,时久是出自“待到天长地久时”,这句话被刻在了一只银质 的打火机身上,那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一件东西。 七 我们一起上初中一年级。 他15岁的“大龄”成了很多男生的笑柄,认为他一定是个了不得的笨蛋。很快, 就没人敢笑了。他用行动向别人讲解了一道数学和哲理结合的证明题:因为A 的拳 头比B 的硬,所以 A的脑子比B 的更安全,所以B 变成傻子的机会大于A 。 物竞天择,匹夫不挡。 低年级的学生畏惧他,高年级的不良学生却奉他为新一届的NO.1。 起初,不管我走到哪,背后都有他的身影。从此,不管他走到哪,背后都有一 群女生的身影。 八 当你觉得他无比帅气时,就连他讲的蹩脚中文也成了一种时尚。一时间,到处 都有人在模仿他说的“儿”字音,那种场面,就像一群被踩到了狗尾(y ǐ)巴的 在集体呻吟。 我牙酸,我也想呻吟,却是因为上火。 九 他这个跟班做得很高明,总是存在于以我为中心的方圆五米内,却从没有人将 他和我联系在一起。 看看,我那么平凡,他却那么耀眼。 当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在及格线下挣扎时,他的普通话正突飞猛进。 当我门门爆红时,高年级的书本对他已是小菜一碟,于是他从跟班一跃成为我 的兼职家教。 但我总是学不好,因为心思不在这上面,我是常天诚的女儿,未来我已经看得 见,所以少了很多努力。 沈时久学会很多新词后,就对我说:没有文化的流氓顶多就是盲流,有文化的 流氓早晚会成为上流。我气得找不到词,只好骂他下流! 十 初潮发生在初一下半年,根据过来人的经验,我已经猜到怎么一回事。这是十 分羞人的事,我坐在位置上像是被定住一样全身僵硬,一直到下课,依旧保持着雕 塑式的姿势。 他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很容易看到最前排的我。 那时候,心有灵犀似的,他朝我走过来,将自己的学生制服披在我身上。15岁 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八的个子,所以他的制服很长,正好能遮住我整个屁股。 这一举动太突兀,引来了同学们的唏嘘声。在那些猜测窃笑的目光中,他突然 用两只手捧住了我的头,一个略显干燥的吻顷刻间压在了我的嘴上。 我呆住了。 全场男女生开始暴走,推翻了之前那个正确的猜测:为毛是她这个黄毛小丫头? 一点也不配嘛! 他用这种方法掩护我撤出了教室。到了门外我这才醒悟过来,我的清白和我的 初吻在这一天英勇就义了。 十一 比起面子,身体的不适更要我命。走了几步,我死活不肯再走一步,两条腿像 麻花一样紧紧地绞在一起。 他问我是不是很痛。 我说不痛——那是假的,天知道这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个男生! 他把我背了起来,去学校附近的大超市。 路上他好奇地问我是什么感觉。 我没好气地说,我捅你一刀你就知道了。 当我们停在女性用品区时,我听到几个女孩子在一旁猜我们是兄妹还是一对。 我趴在他的背上,很想转头冲她们大声说:跟班,是跟班!才不是什么兄妹,更不 是一对! 十二 在确定不会有人找我的麻烦后,沈时久就开始有一日无一日地旷课。因为爸爸 有意要培养他,于是时常带他去南菁。 我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每隔半天,如果看不到他的人,我就会不由自主地去 猜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正在做着什么事,我甚至能想象出具体的情景,就像是电影 镜头一样在脑子里盘旋。而这些镜头后面,永远纠缠着一幕,教室里那一触即离的 初吻。 我开始陷入无尽的烦恼之中。 这太可怕了,也许只有我一个人在纠结这个问题,他早就忘了吧。 十三 高一的时候,我决定养一只狗,给它取名叫19。19是条纯黑色的德国牧羊犬, 小的时候还挺可爱,长大后就变得很凶悍了。每次我放学回家,它都会从门口冲出 来,在道上一个飞扑扑向我。起初,我还能勉强接住,但随着它的体型越来越大, 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我很快被它扑倒在地,害得我以后只能绕道回家。 有一次,我翻墙进门。侯在那里的19在我脚刚落地的一瞬间,将始料不及的我 扑了个四脚朝天。我哇哇大叫着:“19走开!你这只流氓狗!信不信我把你送走?” 这时候,沈时久突然从里屋跑了出来,一眼看到墙根处的我以及在我身上“捣 乱”的19。然后我惊恐地发现,他居然随手抄起了一根木棍。哦,天!我赶紧拍拍 19的脑袋喊:“快跑!” 19是条很机灵的狗,它和沈时久相处的时间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每一次都能被 他整得服服帖帖。他叫它站着,它就站着,他叫它坐下,它就坐下,连大气都不喘 一个。 连我都闻到了一股子杀气,更别说是19。但它没跑,反正跑得了初一跑不了十 五,于是只是嗷嗷低叫着趴在一边,抬头可怜兮兮地看着持棍而至的他。 沈时久正要举起手,我猛地扑过去抱住他的胳膊,叫道:“19是我养的,不准 你打它!” 19趁乱溜走。 我仰着脏兮兮的脸,看他纠结的眉侧有一道浅浅的伤口。 我问,你怎么受伤啦? 他终于放下了棍子,说是被一个女人抓破的。 十四 那是一个坐台小姐,很漂亮,也很性感,但是已经上了年纪。十指细长,涂着 黑色甲油,指间夹着一支爱喜,红唇微翘,缓缓吐出一口灰白色的烟雾。她用这样 妩媚的姿态去吸引过往的客人,男人只是多看她两眼,却不靠近。对他们来说,她 已经失去了年轻的资本。 我不知道沈时久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他的眼神里,有我这个年纪尚无法看透 的深沉。 女人侧过头,看到了他。她扭着腰肢走过来,一只手轻轻扣在他的脸上,指尖 擦过他眉侧的伤。 她说:孩子,你的身体里流着两种不同的血,多么矛盾。 她的指甲几乎掐进他刚刚结疤的伤口,而他沉寂得像只夜鹰,只有一双灰暗的 眸子透出纯黑色的气息。 这样诡异的场景,令我心里很不舒服。 十五 我们离开的时候,女人冲着我笑了起来,漂亮的眼睛里有种期待的疯狂。一股 热血霎时冲上了我的头颅,我推开沈时久,冲出夜总会的大门,一路往前奔跑。 两个人的暧昧,像是一把刀子凌迟着我的神经。我想起来,他只是我从旧金山 的黑窟里带回来的混混,他的血液里流淌的不是什么高尚的思想,他会像很多男人 一样做那些肮脏的事情。 空旷的街巷,只听得见喘气的声音。他在后面追上我,用力抱住我的腰,什么 话也不说,只是用尽全力低声嘶吼,像一只受困的野兽绷紧了全身的肌肉,恨不得 将我绞碎在臂膀里。 为什么会这样?他到底是怎么了?只是这心中的疑问,我始终没有问出口。 好强,使我缺少了普通女孩应有的细腻心思,也缺少了关心对方的勇气。最后, 我将这些归咎于少年的冲动,并没有任何意义。 十六 光阴如梭,少年的初吻终于被埋藏在了记忆深处,不再被挖掘。 成长,意味着将要面对更多的烦恼。眼前的世界越来越大,看到的东西越来越 多,其中有光明,也有黑暗,更多的是夹杂在中间的灰色地带。 小时候我的理想其实是当一名警察,可爸告诉我,很多事情警察是没有办法做 到的。懵懵懂懂的时候,我似乎领悟了那句话的涵义——任何一个国家的机器都只 能按照设定好的程序执行它们的职责,然而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权力与金钱决定 一切的世界里,很多法则都只能用来约束普通人,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愿意为权钱 铤而走险的原因。 但我不愿做一个冷漠的人,因为这个社会已经有太多这样的人。 十七 17岁的我褪去了一些幼稚的想法,同时也坚定了一些更深层次的信念。 爸给我起无殊这个名字,原是希望我和男孩子没有什么不同,以此躲过厄运。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他大男子主义的体现。我从不觉得,女生就该弱于男 生。体格,可以通过后天锻炼,只有拥有坚韧思想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 20岁的沈时久,同样也脱离了一些东西。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直接使用暴力,而 是学会了掌控人心,只有当对方冥顽不灵时,他才会从黑暗中站起身,伸出收敛许 久的利爪。 我们之间的关系随着这些无形的变化在不知不觉中站在了分叉路口,他选择了 黑暗这条捷径,而我向往英雄式的光明。 十八 “魔王张开巨大的黑翼,引诱着急切想要获得成功的公主。他说,我会让你的 国家变得强大,但你必须随我呆在地狱。公主并不想因此丢失尊严,可事实摆在了 她的眼前,只有魔王才能征服那些令她束手无措邪恶力量。” 过程与结果,哪个更重要? 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并且犹豫不决。而这段时间,是南菁发展最迅猛的一 个时期。 让中立于黑白两道的社团拥有今天的影响力,可以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但沈时久做到了。 有不少人想要拉拢他,有黑道的,也有白道的。 谁都想将这把利器收入囊中,却不知道他的主人从来只有自己。 爸在我面前感慨说,时久做得有点过了。 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别人的话顶多只是异见。 十九 多次的不欢而散,令沈时久在我面前不再提及社团事务,而我每次想要套他的 话,他都会找理由离开。他越来越忙,我们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好在无论多晚, 他都会回到宁家大宅。 我和他的房间面对面隔着一条走廊,因为是老房子,所以隔音效果不是特别好。 每天晚上,我都能听到他开门和关门的声音。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能安心闭眼。 就像故事里那个等待楼上年轻人扔完靴子才能睡觉的老头一样,这一次,我只 听到开门的声音。 我竖起两只耳朵,听见自己房间的门上发出窸窣的声响。 他走进来的步子很轻,如同脚上长着肉垫的黑猫,一步一步,靠近我的床。 我迅速闭上眼睛,有些神经质的阻断了正常的呼吸,憋着一口气看他想要做什 么。 他在床沿坐下,什么也不做,就像是在跟我耗时间。 十秒,三十秒,五十秒过去。我终于因为窒息而从床上窜起来。 他故作惊讶,问我怎么还没睡。 我说,三更半夜跑别人房间来,非奸即盗! 他打个呵欠说,有点累,你让我躺一会。说着还把我往一边挤了挤。就这样, 被我睡暖和的位置成了他现成的窝。 我缓过神来暴怒:沈时久!这是我的床!我的床! 他呢呢喃喃地说:是啊,你的床,等会就还给你。 这个“等会”足足过了半小时,他却是越睡越沉,毫无醒转的迹象。我忍不住 自问,为什么要放任他这样莫名其妙的行为。但当我看着他毫无防备的睡脸,听着 他匀畅轻松的呼吸,我的心就奇异般地软融了下来。只能移到床的另一边,再在中 间用被子隔出一块位置,然后各睡各的。 好在,他每次都会在半夜里离开,我也不用担心早上起来会被他的脸吓到。 二十 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渐渐的,我不耐烦了。 我给自己的房门上了两道锁,终于如愿以偿睡了几次安稳觉,但是好景不长, 有天我发现那两道锁成了虚设。 我恶狠狠地警告他,再来跟我“借床”,我就给你点颜色看看。 他一脸不正经地调笑道,什么颜色?yellow or Erotic(□)? 我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他总有办法让你有火发不出,只能憋在肚子 里。 以后,他只要跑来睡我的床,我就跑去睡他的。 终于有一天,爸发现了我们的异常。 二十一 爸以前最欣赏沈时久少年老成、世故沉稳的样子,可老成到自己女儿身上,就 大大地不爽了。 他拍着红木桌冲沈时久色厉内荏地问,为什么你会在在我女儿的床上? 沈时久悠悠吐出一口气说: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没有什么高明的解释,只是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 他坐在沙发里,右腿架在左腿膝盖上,嘴里还叼着一支烟,那腔调既非叛逆也 不是傲慢,而是一种气定神闲的自信,这种自信令他整个人都透着一种叫人信服的 光彩。 爸私下问我,有没有被他欺负。为了自己的名誉,我只能老实回答。 结局就像是一出反转剧。 爸非但没训他,反倒夸起来了,说时久这孩子还是很有分寸的。言外之意,他 不是那种玩玩就算的人。 我感觉我爸的态度十分有问题,八成心里还在偷着乐,觉得这是打着灯笼都找 不到的美事。 谁叫我又笨又凶又没出息。 二十二 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思,这件事后,他不再来抢我的床。我又恢复了每晚听着他 房门开合的声音入睡的习惯。 高考即将来临之际,我这个从不信佛的人也开始急急忙忙地抱起了佛脚。 纵使挑灯夜读苦K 书,无奈此心有余力不足。睡虫一上脑,书本上的黑字就像 招魂似地在眼前飘来飘去。 有时靠在椅背上睡着,梦见自己上了考场,看到试卷时脑子突然一片空白。 沈时久坐在我后面,我听到他写字时的“沙沙”声,便回过头去,让他给我抄 一下。 他不肯,还说我是笨蛋。 靠!我说沈时久你这个混蛋,别跟我拽,小心我打你。 他说要抄也可以,给我亲一下。 我居然有点乐,还有点羞涩。可是周围全是人,怎么亲? 他就冲其它人叫了声,你们都出去。 所有人哗啦一下全部走光了。 我一看,觉得机不可失,赶紧光明正大地去抄他的试卷。抄着抄着,他的嘴就 亲了上来。 感觉……就像在吃软糖,甜糯湿软,直叫人流连忘返。 我是缺乏浪漫细胞的人,就连做梦都非常理智,梦中我在想,这是在做梦吧? 大脑一个激烈地挣扎,我终于醒了过来,却惊奇地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睡在了床上。 也许是错觉,我似乎又听到了关门的声音。 二十三 高考成绩没有任何悬念,我的分数用沈时久的话来说是惨不忍睹。他早就知道 我爸给南汀最有名的私立大学塞了钱,让我以体育特长生的名义破格入校。 大学生活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精彩,学生和学生之间,不过是相互攀比与吹 嘘。 富家子弟比普通学生更爱扎堆,他们衣着鲜亮,自命不凡,身影无处不在,仿 佛是为了证明整个世界都在围着他们打转。 至于我,有一个受争议的家庭背景并不能为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因此,隐瞒是 必须的。 我常常听到别人说到南菁,有时是在餐厅,有时是在操场。当然,都不是什么 好话。比如,某大二女生经常去夜总会玩,跟南菁会的沈时久搭上了,还在哪个酒 店开了房之类。话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叫人不信都难。 二十四 说出去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南菁会的少东家居然很少踏足自家开设的娱乐场所。 小时候,老师对我们说,赌博是害人的东西,结果我却发现自家就是开赌场的。 为这个我跟爸怄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气。后来他跟我讲道理说:你觉得爸爸是坏人吗? 我说:不是。他又说:好人会拿着刀随便砍人吗?我说:不会。他说:刀,是一定 会存在的东西,就看拿刀的人干些什么。这就是南菁会存在的意义。 虽然我渐渐接受了这个理由,而骨子里的清高仍旧令我对某些地方有着些微抵 触心理。 距离上次被沈时久带进夜总会已经三年,再次踏入这个声色犬马的世界里,我 无意中见到了他的另一面。 巨大的水晶灯后,是一组宽大的黑色U 形沙发,前方的金属玻璃茶几上,摆放 着十几瓶我叫不出名字的洋酒。 十来个男女围坐在一起玩乐喧哗,我叫得出名字的就有好几个,顾沅其,习天 宇,伍向阳,徐露,他们是南菁分会的负责人。 沈时久衣衫半敞,神情慵懒地坐在皮沙发的中央,一手搁在沙发靠上,呷着酒。 在旖旎灯光的照映下,全身似透着一股子不正的邪气,就像当初我在旧金山的巷子 里看到的模样,让人隐隐生寒。 可能在别人看来,这样子的他更加有吸引力。某个漂亮的女孩子从人群里移了 出来,挪到他的身边,亲昵地跟他说着话。从我坐着的角度看过去,他的胳膊好像 搂在了她的肩膀上,两人很熟的样子,女孩子时不时撒娇似地嘟起嘴巴,他则是似 笑非笑地看着她。 我从桌上的游戏盒里取出一颗不大不小的弹球,对准他的侧脸,用了十分力掷 了过去。在大学我练的是排球,猛力扣杀是我的强项。 弹球飞行的速度很快,他突然转了一下头,也许是眼角余光瞄到了它,竟在千 钧一发之际将球给反扣在了手中。 旁边的人统统静了下来,估计在想这球是从哪里来的。 在他朝我这边望过来之前,我再次掷出一个弹球,这次,没有对准他的脸。他 站起身,扫视了半周,终于看到了不远处位置上的我,脸色微变。 我冲他举了举拳头,看着那颗弹球撞上柱子后一下子反弹过去,并成功地击中 了他的头。 我跑了,他捂着头追了出来。 我们又像上一次一样,一个跑,一个追。 我走投无路,拐进了一条特别窄的小巷。他追了过去,又突然倒回来。 我喘着粗气,瞪着巷口的他。 他说:你怎么在这? 我不说话,往后面挪。我莫名地紧张,害怕他靠近自己。 他突然喊道:别动! 晚了。我的衣袖被一根从墙面上支出来的细长钢筋划出一条长长的口子。 他挤了进来,抓起我的手拖出窄巷。 我的手心止不住的泛冷,看着他,胃里直泛酸水。 书上说我这种情况属于严重的感情洁癖,不容许丝毫的肮脏,固执得莫名。 只是他完全不知道这一点,顾自撸起我的衣袖,似乎松了口气说:还好,只是 擦破了一点皮。 我抽出手说:关你什么事。 这时,顾沅其等人也从夜总会出来了,看到这边的我们并不打算过来,而是在 路口等着。 这就是你天天要忙的事情?我忍不住讽刺他说:小心日夜操劳累坏了身子。 他皱了皱眉头说:这种话不应该从你嘴里说出来。 我说:别在我面前摆出一副家教的面孔,你只是我从……我突然说不下去了, 因为他的目光在这一刻变得幽深,两簇冷火在其中缓慢地跳跃。 我知道了,这是他的软肋,我也知道,本性难移。曾经年幼,所以无知。以为 伸一伸手,就可以救赎一个人,却不知道那是将罪恶引向了自己。 这一次,我们又是不欢而散。 没过多久,我在学校辗转得知,所谓的大二女生和沈时久上酒店的事纯粹是瞎 扯,只是一些无聊人闲得牙疼无中生有。 然而,我却迷茫了。 18岁的时候,我终于在心底承认一个事实,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一个 人。为了他,我烦恼过,生气过,喜悦过,想念过,挣扎过,可始终不知道该如何 面对。 萧伯纳说:初恋不过是少许的愚蠢和大量的好奇心而已。 我的愚蠢是在不知道谷底有什么的时候便手忙脚乱地纵身跳下,而我的好奇是 想知道他会不会像我一样。 以及,我希望他能因为我而改变。 这应该是每个女人的梦想,只是梦想往往离得很遥远。 二十五 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无论过程还是结果,永远都只有一个。因为时光不会倒流。 (完) -------- 虹桥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