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是一句挖苦话,但我明白,许多年后的今天,我或许 为我的处境悲哀,但我还是会选择那条路的,那已不是“后不后悔”能说得清楚的 了。就好象我从不后悔爱上他,哪怕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不会有 好下场,哪怕我原本能有一个幸福的人生,哪怕我稍稍能给自己多一点空间……— —是的,我至今都不后悔! 我和他都是深谋远虑者,恰是这一点注定了悲剧收场。在美国的那个黄昏,我 们几个同学一起去郊游,那天他站在一片血色的夕阳前,回头冲我们说道:“我要 向这个世界证明,虽然我出身卑微,但是我会征服一切!”站在他阴影里的人们没 有一个笑他自大,因为在那所世界闻名的大学里,他俨然是个世界之王了。没有人 会怀疑他的能力。 我同样出身卑微,但我崇拜强者,我发誓有一天我也会征服世界。我与他疯狂 地相爱,为我们共同的目标策划好了十年以后的奋斗生涯。当他野心勃勃地看着我, “我们是最好的盟友,是吗?”他的眼神、他的语气都让我激动而疯狂。是的,我 爱他,因为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人,因为他是一个卑鄙的野心家。 在一所属于白人的大学里,我们两个黄种人是佼佼者。我们有共同的理想,共 同的性格,命运注定把我们紧紧地联结在一起。我明白,当初男人们趋之若骛地追 求我时,他也不过纯粹为了征服的欲望而追求我,以至于他很快又甩了我。他那样 轻松地弃我而去证明他具备世界之王的冷静甚至冷酷。被抛弃的我仍不乏追求者, 但我甘愿只为他而活。我的野心,我的才华,我帮他拟订的十年计划使他重回我的 怀抱。 我们现在站在共同的利益基础之上,我明白为了这个征服世界的计划,我们必 须提早五年开始做准备活动,不能有高傲自大,不能有放浪形骸,只有检点的私生 活、清白的历史、谦恭的外表、傲人的成就。尽管从此我只能偷偷地进出他的寓所, 而这一切都将得到报偿。任何人都以为我们只有一个月的逢场作戏,甚至很多人并 不记得那段历史了,但我们的关系却在私底下越来越密切。我热衷于这一切,他总 是这样高声笑着:“瞧我们的合作有多完美啊!” 当我有意充作无意地在夏老头子和他那个傻瓜孙女儿面前 提起我的一个年 轻有为的大学同学时,当夏老头子在着手物色孙女婿时,当那个傻丫头情窦初开迷 上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时,我清楚地预见到了我们的胜利——虽然后来由于他的背 叛,一切化为乌有——我们当初的努力是多么明智。 现在一切只是惋惜,我只能回味当初的激情!哎,故事还得从头开始。 从…… 美国最贵的私人侦探社把他清白得没有一个污点的个人历史——除了他卑微的 出身,把他辉煌得如同太阳神的战车一样的奋斗业绩呈在夏老头子面前。 就从这里开始。 ——俞希文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 今天早上醒来时我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 我是一个私生子,母亲在两年前死于脑癌,这个傻女人临死还喊着那个负心汉 的名字。私生子的身份时刻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我,我要践踏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 把过去加诸在我身上的鞭子双倍奉还。而今天早上我突然发现我还处于努力弄一张 进入上流社会的通行证这一原始阶段,真有点儿讽刺,我要努力跻身于那个可笑的 生活圈。瞧那些高贵的人们有多虚伪,多有趣,多滑稽!那个负心汉去日本度假了, 而他正室的儿子跑到我家里来帮忙办后事,悼念亡灵。围绕在那个负心汉周围的全 是傻瓜,一个个妙龄女子为他的才华和外表神魂颠倒,心甘情愿地投怀送抱,临别 还祈求上帝赐一个永远地纪念品——像我一样地私生子。 我从杂志上看到过那个男人,五十多岁了依然风流倜傥——不过是衣冠禽兽罢 了;有一个贤惠地妻子,对他外面地风流韵事不闻不问,死心塌地地钟爱丈夫,放 任他地一切——贤妻地楷模;还有一个和蔼可亲,私生活检点得像个禁欲主义者得 好儿子——史良平,好得把父亲在外所有的私生子一一收养,提供生活费、学费, 好得听从父亲的一切指示,从幼稚园到大学毕业到工作一直都是乖乖宝贝。 一个多么完美的上流家庭! 我怀里的女人笑了,问道:“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来盯着这个美艳的女人,除了单纯,她是完美的,幸而她不单纯。她 的才华可以帮我,让我少奋斗至少十年。我现在缺的是一个经济上的强有力的合作 者。我知道我可以白手起家,但我不愿意多等另一个十年,我的人生没有太多的十 年让我去浪费。相反的,我要利用这两个方面节省两个十年。 “在想我亲爱的未婚妻,她漂亮吗?”我逗笑着。 她没有皱一下眉头,这正是我欣赏她的原因。她伸出白皙的手臂从床头柜里取 出一叠照片,用她充满磁性的嗓音倦怠地说:“她?相貌平平,头脑简单,当然, 也可以说她天真无邪,不食人间烟火。一想到她被囚禁在苏格兰那个连雄苍蝇也飞 不进去的农场,老天,我真觉得恐怖!放心,她太容易被取悦;我已经为你铺好了 金光大道,她对你崇拜得五体投地。” 我稍稍翻了几张照片,如她所说,那个可怜傻女人——也许我犯了个小错误, 夏允只能被称为可怜得傻丫头——只有一双眼睛还算清丽,其余得特征与所有比她 小五岁得黄毛丫头没什么两样,除了她有一个暴发户爷爷。她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 真是可笑。而她的爷爷看起来九十多岁,干瘪,牙齿和头发统统落光了(据说他才 六十岁!)。他们两个的外貌特征加起来除以二都显得无可救药。 俞希文又笑起来,靠过来耳语道:“你可以和她结婚,可以和她睡觉,可千万 不能爱上她!” 我丢开照片,翻身压住她,“你也会害怕吗?” 她高傲地仰起头,“爱上她就是你的末日,可不是我的!金钱和权力不会背叛 你,可爱情会,我也会!” 我大笑。 世上的女人分三种,一种是你想和她上床的,一种是你想要娶进门的,另一种 你理都懒得理。她却不属于任何一种,她在某种情况下扮演着男人也难以胜任的角 色,比如我的盟友。我好几个大学同学崇拜这个女人,却从不敢和她说上一句话。 她不过是苏格兰那个农场中一个女仆的独养女,但她高贵得像个女皇,美丽得 像尊雕像,聪明得像个神明,冷酷得像个恶魔。 而我,征服了这个女人! ——凌浩淼 在去苏格兰之前,我脑子里根本没有“夏允”这个概念,我以为那或许是个娇 生惯养、任性幼稚的富家小姐。老头子甚至从没让我看过她的照片。我去苏格兰已 比沈睿和凌浩淼晚了一天。到达苏格兰的晚上,他们已用过晚餐。沈睿和我在阳台 上聊了一阵,他告诉我,凌浩淼——那个老头子的内定女婿会在农场呆一个礼拜, 然后像宠物市场的小狗一样由夏允决定他的去留问题。我虽然钦佩凌浩淼的才华, 但这种处境颇让人觉得尴尬。沈睿说我想得太夸张了,情形绝不是那个样子的,夏 允对他有着惊人的好感。 当天晚上我没见到夏允。夏允,这个名字无法让人有任何联想。 但是,如果可能的话,我宁肯自己处在那种所谓“尴尬”的境地里,即使像一 只待宰羊一样地由她挑选。 第二天早上,我走出别墅散步,想看看老头子为夏允营造的王国。这是一个美 得让人心醉得农场,北方绿树葱荣,据说密林深处还有一条河,另外三面是广阔得 一望无际的草地,那时候东方一点白影吸引了我,那是一匹白马,边上有两个女工 在给马刷毛。我走过去,走近马,站定。 然后我看见一个少女跪坐在马身下,抬起手在捋马前腿的毛。曙光给她和白马 染上了金色的光晕,在马腹吸下的光圈里,她就那样跪坐在露珠晶莹的草地上,在 晨风里神情专注,两颊微红。她有剪水的双瞳,透明得让人心醉,两条麻花辫短短 地,搭在肩上,曙光在每一段发丝上跳舞。她穿着花格子的衬衫,背带式的蓝色牛 仔布裙,黑色短靴,明快得像草地上发光得朝露。 她站起身,绕过白马,走到我跟前,也站定。 “早安!你一定是井上焱,沈睿昨天提到了你。你来看,这是我的马,她要做 妈妈了,她叫珍妮!”她毫无顾忌地抓住我的手,把我拖到马的跟前。 晚上,她对老头子说她愿意嫁给凌浩淼。 凌浩淼,像一场大洪灾的名字,至少与“阿尔尼诺”,与“通古斯”,与“泰 坦尼克”,与经过地球的所有大扫把星齐名。 ——井上焱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