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一个女孩 (1 ) 我没有精彩的文笔去描绘精美的爱情故事,我只是感觉我有强烈的欲望把我们 这短暂的爱情记录下来,因为它太短暂了,我没有把握记的长久,我怕哪天早晨起 床后会记不起那个我一眼就深深爱上的女孩。 故事总有开头,就从峰开始吧。 峰可以说是我的忘年之交,他比我小5 岁,我没事时常让他陪我一起抽烟、喝 酒,他很机灵也很聪明,也很听我的话,所以我们一直处的很好,以前交的那个准 备结婚的女友就是他给张罗的,虽然后来由于那女孩的父母把嫁女儿的要求一再提 高又提高,并以死相挟,还终日以泪洗面,而最终完结了我淡淡的初恋。 但我并不怪谁,我知道自己是个在乎感觉和过程的人,没感觉的人我从不让故 事发生。 离开前个女友很久了,我有点颓废,工作、生活都挺牵强的,没有一丝乐趣。 于是上网。 我沉迷在了网络游戏之中,并且混了个不小级别的官。时间在我每日无休止的 战争中不知不觉的溜走。 那天,手机响了,峰对我说,别这样下去了,我有个不错的妞,介绍你认识吧。 第一天,晚上,我们见面了,我被她电了。 我开始注意起自己的言谈,并且开始有意和口袋里的钱过不去,饮吧的小姐开 始还跑来跑去,后来干脆站在我们旁边不走了,桌上满满的,我的心里也满满的。 饮过三巡,我开始进入角色,并开始研究起女孩。女孩是属于性格外向的,很 活泼,笑容很灿烂,可以比作冬天的阳光,我知道我雪葬很久的心在她阳光般的笑 容下开始复舒了。 (2 ) 既然喜欢,而且有那么好的感觉,当然不可以放过,象我这样的大龄青年,我 是深有感触的。这样的机会不会很多了,特别是经历了以前的失败,才更知道要珍 惜和把握现在。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对着自己的影子说:来了,小子你的机会来了,你不用再 等下去了,加足马力追吧。 得意的过头,竞忘了喊车,等化了一个时辰的时间跑到家时,才发现自己竞有 着如此好的体力,并为以前没发现而惊叹不已。 一般人都很难说清楚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么我呢? 我是个很老实的人,这不是我说的,因为这话是别人说的,而且不是一、两个, 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这么说。 于是我把自己定格在老实人上,我很少做一般人认为不老实的事。 我甚至还把追女孩子这样很平常的事也当作是不老实,基于这种观点,所以至 今仍孤身一人。 也有过例外的时候,不过由于在这方面先天性的不足,加之众多理论思想的束 缚,而匆匆败下阵来。虽是如此,但主要还是因为我没有找到喜欢的人,或没有太 多我喜欢的人被我发现,或是我有意装酷,想让别人觉得我的高大而主动拜倒在我 的脚下,虽然这样的人也没出现。 这么大没有找到对象,在我们这个小城市是很不多见的。望着身边的单身一族 越来越少,我不能不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人活着要有自己的原则。 因为心理平衡对于一个象我这样的老实人真的太重要了。 因为老实人要经常忍让别人对自己做一些过激的事情,为了保持自己良好的公 众形象,又无法抵抗,所以每个老实人都会有自己的一种调节自我心理平衡的方法。 作为一个老实人,我认为我一向的所做所为都是很有理智的。 所以在我打电话问峰时,我并没有直接了当的问他。 我只是和他聊了些关于上网下棋的事,因为我知道,他会主动告诉我的。 他果然没有我这样的耐性。他告诉我,女孩对我影响不错。这与我预料的基本 一致,我只是想证实一下。 匆匆挂掉电话后,压抑着内心暗暗涌动的喜跃,我点了支烟躺在床上,在漆黑 的夜里,一边杜撰着和女孩的浪漫故事,一边渐渐的睡去。 有人说梦是大脑中一些活跃细胞对睡前发生的个别事件强烈的继续。梦有美梦 也有恶梦,至于那夜的梦,我宁愿它发生。 (3 ) 这是一个仲夏的季节,一切都因气温的升高而变的沸腾。 当阳光从我那扇没 有拉起窗帘的窗户射在我的脸上时,我醒了。 电风扇发出悦耳的声音,就象是时钟在永不停息的走着。 我勿勿骑着脚踏车进入单位大门时,正好迟到20分钟。 在我们这样的一个机关单位,迟到就如吃菜一样简单而又平常,只要不十天半 个月不上班就成。 进办公室第一眼就看见老李坐在桌旁看报,他是我们的股长,他是个真正以单 位为家的典范,上班第一,下班最后,工作起来也是狂人一个,我们都很庆幸有这 样一个领导。我们喜欢他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不象有些领导,自己爱忙就看不得下 面的人闲着,而老李可敬之处就是他忙他的,从不连累别人陪他一快忙。 有时我常想,象老李这样的人,除了上班就是上班,上班就是他这生唯一的使 命,这也可能是没有家庭的温暖吧,因为我们一致公认他老婆与他不配。我想到这 就会有些同情他,因为他在我眼里是个真正的好人。 我的工作很简单,有电话就接接,没电话就和同事吹牛,有时我觉得自己就象 个蛀虫,真有点对不起自己每月的工资。 今天更是没事,也没心事和他们聊天了,和所有人打完招呼后,便坐在办公桌 旁想着今晚的约会。常常因想到得意之处而低笑几声。 晚上的约会还是由峰安排的,到底是我最信任的朋友,不妄我待他一场。 晚上的见面要比第一次的时候放松了许多。但还是有些紧张,毕竟我在这方面 还处在入门阶段。 饮吧里放着悦耳的音乐,从空调里传出的阵阵冷气也无法降低我直线上升的渴 望,一种急于表现自己,却又欲言又止的矛盾心理让我有些表情上的难堪。我想蜂 一定看了出来。 峰这次依然做着电灯泡,他说他的女朋友对不起观众,不想带来亵渎我们的眼 睛。 峰有着训练有素的嘴巴,在任何场合下可以应负自如,这种小场面于是便成了 小儿科,在他几句话的调侃下渐渐变得生动起来。我们围绕着不同的话题展开了讨 论,我发现我竞有着演说家们特有的机智,当我在热烈的讨论中欲罢不能时,峰对 我说了句我至今还不肯饶恕他的话,不早了,走吧。 走出饮吧,峰推说自己还有点事就先走了。我知道,其实他是不想再做灯泡了, 再做下去他的灯丝就要烧继了。 俗话说“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我虽欠缺实践经验,但我却有着丰富的 理论知识,我综合从书本、电视、以及电影上学来的理论指导着我的思路,在我聪 明过人的大脑的指挥下顺利得到了她的手机号码,我们互相将对方的号码留在了手 机里。临别时我说,回去后我打电话给你行吗?她对我说出了世上最终动听的两个 字,可以。 那个晚上,我们聊了很久很久,聊了很多很多,我们都感觉仿佛认识了很久, 象个久违的老朋友,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