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星星的夜晚 金世焕站立在落地的窗前,看着窗外细细密密的雨丝,他觉得膝盖疼,弯腰轻 揉了一下,头花花白的明助理已扶了他起来,“金董,是不是站太久了?还是去躺 一下吧。 金世焕挥了挥手,“老了,不中用了,**病,一变天就酸疼。” **病了,是啊,都四十多年了,金世焕想,如果不是当年在新兵连里处处争第 一,这伤也不会留下,可留下了,就是一辈子的烙印了,一辈子,如何也挥之不去。 如果不是苏连尘,他想,他应该是那一届新兵连里最出色的兵,可是,有了苏 连尘。 既生瑜,何生亮。 既生尘,何生焕。 金世焕长叹着在沙上躺了下来,“老明啊,你说我们是不是老了,人一老,怎 么就喜欢想起从前的事了,对了,你说一下那两个小王八羔子这两天都干嘛去了。” 明助理伸手递上一杯茶,打开了手中的一个记事本,“暮珈昨晚七点多出的大 楼,去了太子酒轩,然后去了夜歌,夜里一点多钟回的橡树庄园,今天早上不到十 点就去了公司。” “晨珞呢?” “大少昨天五点多从同泰马会回来后直接回了11号公馆,晚上不曾出去过,早 上也是差不多十点到的公司。” “晚上没出去过?也没去什么梦天湖,天堂鸟?”金世焕轻品了一口茶,“这 个小混蛋,跟我玩捉迷藏?” “这个,大少在11号公馆只有一部车,应该不会有错,”明助理抬头偷瞄了金 世焕一眼,“要不要我派人再去查查?” “算了,跟他们两个混球带句话,今天晚上,务必都给我滚回到这个家里吃晚 饭!”金世焕轻扬了下手,就听到高跟鞋敲击地板的声音,“骂谁是混球呢?” “金太,”明助理微微颔。 “骂你的宝贝儿子,一长大了,翅膀硬了,就不念这个老巢了,”金世焕抬眼 看了许素莲一眼,微微皱了一下眉。 “不念这个老巢的是金家大少,我们暮珈可是个孝顺的孩子,你喝的大红袍, 一年能出几两,可不说是他带回来的,”许素莲瞥了眼金世焕手中的杯子,在沙上 歪歪在坐下。 明助理合上了手中记事本,依旧微微颔:“金董、金太,我先出去了。” “你看看你,一大把年纪了,还学着瑶瑶涂个什么唇膏,像吃了人血的!”金 世焕头也不抬地数落着许素莲,翻阅着沙边的一堆报纸。 “你也一把年纪了,就不知道给自己积点口德!”许素莲翻了翻白眼,起身拢 了拢肩上的披肩,踩着高跟鞋冷哼着走了。 他头也不抬。 他甚至讨厌她的卷,讨厌她那条金丝满绣的披肩,讨厌她的高跟鞋在地板上的 节奏,他有时候想,当年,当年怎么会让这样的女人进自己金家的大门,可当年, 当年既然想娶的不是她,那么娶谁,又不是一样的? 玉莲若! 他在心底恨恨地叫着这个名字,他恨她,有时候恨得咬牙切齿。 他起身扔掉了手中的报纸,任报纸在厅里飞扬着,财经版面,金氏集团的报道 日日占据着头条,他已经看腻了。 他在二层掀开了书房的落地窗帘,薄薄的白纱,缀着淡绿色的丝绸小花,他记 得第一次见到玉莲若时,她就穿着这样颜色,这样开着小花的上衣,亭亭玉立的站 在晚风里。 他在第三排书架前停了下来,他伸手取下了那个古老的相册,方方正正,泛着 岁月陈久的痕迹。 金晨珞在五月石榴的门前停了下来,他下车为她开了门,很绅士地用手顶着车 门的上边缘。 服务生称呼了一声“苏小姐,”便低头引路而去。 左恒的地界上,恐怕不认识苏筱婉的,怕是没有几个人吧? 金晨珞冷笑着牵着依依的手,跟随着而去。 “珞叔叔,我手疼,”依依停了下来,挣脱着,金晨珞才现无意识地加大了手 上的力道,握疼了小小的孩子。 金晨珞蹲了下来,伸手抚着依依两只朝天的小辫,抱歉地笑笑。 苏筱婉抱依依在软软地高背椅上坐下,便用湿手巾仔细地擦拭着依依的小手, 金晨珞点了七分熟的牛排,翻着菜单时,便一眼看到了此时的苏筱婉。 窗外洒落着午时灿烂的阳光,雨后的天,仿佛蔚蓝得像平静的湖面,阳光穿透 薄薄的纱窗落在她的脸上,她的脸上,洋溢着无比圣洁的光辉。 像圣母般,慈详,温婉。 如果不是依依的声音打破这一切,金晨珞想,或许他会想要更长久地记住眼前 的一幕,此时的苏筱婉,只是单纯地进入到了一个母亲的角色里。 母亲。 两个普普通通的字眼,却突然像两把钝钝的刀子,一寸一寸地割舍着他的肺腑。 金晨珞深呼吸了一口气,强迫着自己将思绪拉了回来。 “妈妈,我要吃赫连爷爷家的西红柿鸡蛋卤面,你昨天答应依依的,妈妈说话 不算话,”依依低着头,撅着嘴。 金晨珞打着响指召唤来服务员,“你们这儿有没有西红柿鸡蛋卤面?” 服务员为难地摇摇头,“对不起,先生……..” “赫连爷爷家的面,依依,是哪一家?”金晨珞全然不理会服务生。 “妈妈花店斜对面的巷子口,赫连爷爷的西红柿鸡蛋卤面最好吃,”依依的眼 睛瞬间明亮了起来。 “叫你们经理来!”金晨珞挥手示意了服务生下去,“依依,我们中午一起吃 西红柿鸡蛋卤面好不好?” “算了,牛排你都点了,换地方也不好,”苏筱婉抬起了头来,瞥了金晨珞一 眼。 “我说过要换地方的吗?”金晨珞灿烂一笑,转头看着餐厅经理笑眯眯地走来, “先生,苏小姐,有什么需要吩咐的?” “小苏小姐要吃城东门巷子口赫连记的西红柿鸡蛋卤面,你应该知道怎么做吧?” 金晨珞歪着头。 “好办,我让人打包了过来,”餐厅经理微微地欠身。 “不,这种卤面要吃现做的,”金晨珞漫不经心地把玩着餐盘上的刀叉,看着 微胖的餐厅经理头上微微地冒汗。 “那你去把他们请了来,在你这里现做,”金晨珞停了几秒,“得罪了苏小姐, 你应该知道后果如何吧。” “为什么拿我当幌子,我苏筱婉只想简简单单地活着,简简单单地开一家自己 的花店而已,”苏筱婉在餐厅经理离去后怔怔地盯着金晨珞,“你为什么总把我推 到风口浪尖上?” “不是我推你,你一直在风口浪尖上,傻子也看得出来,那个左恒喜欢你,” 金晨珞喝了一口苏打水,抬眼看着苏筱婉,“他不是一般地喜欢你,他是爱你。” “爱我?爱我就把我的花店一次一次地毁得面无全非,这是爱一个人的方式吗?” 苏筱婉冷笑。 “你不懂男人,男人对爱最初的做法都是占有,占有她的一切,他想全面界入 你的生活……”金晨珞听到了外厅的嘈杂,转过头,左恒的身影已出现在内厅的转 角处。 “真巧啊,”左恒的视线扫过金晨珞,定定地落在苏筱婉的脸上,“苏筱婉,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那是我左恒的位子。 金晨珞听出了左恒声音里的咬牙切齿。 “先入为主,左恒,这张桌子并没有写着你左恒的名字吧?”苏筱婉不曾抬头, 冷漠的声音与刚才的温婉判若两人。 “在西岛,我左恒说了算,我说这个位子只有我能坐,那就只能是我坐!”左 恒恨恨地看着静坐在窗下的女人,阳光在她的脸上,绽放着金色的光芒。 他记得第一次见到她,她就坐在那一家小小花店的窗下,身后,是五彩缤纷的 鲜花,而她就无比生疏地打理着一捧花束,那是一捧百合,洁白的花,娇嫩的蕊, 映衬着她淡淡的笑颜。 就那一瞬间,她种进了他的心里,他怔怔地看着,任由身后车辆此起此伏的喇 叭声,他看着她将手中的花束递给了一个年轻人,她朝他灿烂地笑着。 他在街角拦下了那个年轻人,他只出了双倍的价钱,就轻易地买下了他手中的 花,她和她的花,应该是属于他左恒的。 永远都是。 一辈子都是。 “赫连叔叔,”依依从椅子上跳了下来,穿过左恒的身边跑到了赫连墨的身边, 金晨珞看到了赫连墨温和的笑容,温和地抱起了依依。 “左恒,你是不是逼人太甚了?”金晨珞目送着赫连墨带走了依依,放下手中 的杯子,轻描淡写地看着左恒。 “我和苏筱婉的事,其他不相关的人,从哪儿来滚回哪里去,”左恒看了金晨 珞一眼,“先生,爱管我左恒闲事的下场,可不好受。” “那今天的闲事我管定了,左恒,昨天得罪你的人是我,要杀要剐冲着我来啊, 你砸一个女人的店子,你算什么男人!”金晨珞冷哼着,他金家,怎么会有如此的 亲戚? “你别说了,这事与你无关,”苏筱婉按住了金晨珞手中的水杯,她怕他扬手 就要扔出去。 左恒的怒火彻底被点燃了,他看到她的手放在别的男人的手上,于他,奇耻大 辱。 三年了,三年他在她的身上花了多少的心血,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安排人天天 去订她的花,他叮嘱着西岛只允许这一家花店的存在,他嘱咐供应商将最好的花以 最优惠的价格运输给她,而她做了什么?她拒绝自己的邀约,却当着自己的面和其 他的男人一起相约吃饭,她当着他的面和其他的男人勾勾搭搭。 “苏筱婉,我就是要砸了你的花店,我要让你在西岛没有任何的退路,我要让 你在西岛走投无路,只能乖乖投入我左恒的怀抱!” “左恒,我苏筱婉现在就可以告诉你,你休想得到你想要的结果,你砸一次, 我重开张一次,你砸三次,我就会第四次开张,我苏筱婉,不是任何人可以逼得走 投无路的!”苏筱婉“腾”地一声站了起来,身后的座椅应声倒下。 “苏筱婉,这世上除了我左家老头子,还没有第二个人敢这样对我说话,你苏 筱婉是第二个,你不说仗着我左恒喜欢你吗?我是喜欢你,我喜欢你喜欢得自己都 要疯了。不过苏筱婉你记着,你这辈子只能是我左恒的,不管依依的父亲是谁,不 管你以后要逃到哪里去,只要我左恒还活着,只要我左恒能找得到你,你就逃不开 我的手心!” 金晨珞看着左恒紧握着拳,他看着他额上的青筋暴起,他看着他上前一把拽起 苏筱婉,另一只手掀翻了整个桌子。 第一次,金晨珞听到了爱的告白,如此地决绝,如此的霸道,如此的冷酷无情。 他想告诉她的,这是男人爱的自私,可他去来不及说出口。 他冷笑着看着苏筱婉踉跄着被他拽着离去,他突然现,他卷进了他们爱的纷崩 离析中,可他却伸不出阻拦他们的手。 “放开她,”赫连墨的声音出现在转角处,依旧温和地看着苏筱婉,可吐出的 三个字,却冷得如秋后的冰霜。 “赫连墨,你想拦住我,还嫩着点,”左恒站定,不屑地看着围裙上洒落着面 粉的赫连墨。 “赫连,帮我看好依依,我没事的,”苏筱婉对着赫连墨轻摇着头。 一碗热气腾腾的卤面放在了金晨珞的面前,赫连墨拍拍手上的面粉,在对面的 椅子上坐了下来,“我还以为你可以救她,可惜我看走眼了。” “为什么要救她,她又没什么危险,”金晨珞摇晃着杯中的啤酒,服务生清理 好了桌面,却为他捧来了半打的嘉士伯,“要不要喝一杯?” “你想象不到左恒会对她怎样?”赫连墨拧着眉。 “能怎样,他又不会吃了她,他若是要折磨她,只是在折磨他自己,左恒是个 聪明人,”金晨珞盯着杯中的细密的泡沫慢慢地升腾起,再慢慢地泯灭掉。 “你不了解左恒这样的男人,他不会逼迫苏小姐做任何她不愿意做的事,你放 心好了,照顾好依依,”金晨珞起身拍拍了赫连墨的肩膀,他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失 望。 失望,赫连墨以为他金晨珞会和左恒去抢一个女人? 他冷笑。 “honey ,人家下午就要回片场了,你也不多陪陪人家,回来吃午餐吧,我亲 手做的牛排,还有洋葱卷……. ”沫儿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 “昨天弄坏了送你的花,今天本想着重新送一束的,结果这小城里唯一的一家 花店被砸了,”金晨珞解释着,他真的饿了,从早晨到现在,只是喝了一小杯的嘉 士伯,胃里涩涩地难受。 涩涩的,仿佛还有心里。 他倚在落地的窗前看着沫儿在脸上化着精致无可挑剔的妆,他喜欢看女人这样 打扮自己,他喜欢那带着花香的胭脂水粉气息,他就这样定定地看着沫儿,直到沫 儿娇笑着攀上他的脖颈,在他唇上落下一个吻。 他笑笑,他自己都不知道刚才在想些什么,沫儿又带着一阵香风旋转着离去, 在他的面前换着衣服,她毫不避讳地在他面前展示着身体的青春与美好,她看着他 的喉结在上下滑动着。 金晨珞依旧觉得喉咙紧,口舌间干涩蔓延,他舔了一下唇,尝到了唇彩的味道, 一抹淡香,夹杂在油脂的滑腻之间。 他突然想到了那一堆葬在断墙碎玻璃之间的残败花枝。 他突然觉得全身的**松懈了下来。 他从衣橱里挑了一件淡紫色的裙子递给沫儿,“试试这一件,”他在沫儿接过 衣服后转身去了洗手间,他将头深深地埋进一池清水里,他不忍看到沫儿失望的眼, 可他很明显地看到,沫儿妖娆的笑就僵在唇角,久久不曾敛去。 蒋一凡的电话打来时,金晨珞正在礼品店里选着娃娃,那是一个的着长长的卷 和蕾丝花边裙子的娃娃,他将自已的名片放过了盒子里,可又拿了出来,他顺手揭 下了墙上的一张小贺卡,写下了自己的电话,落名处,写了“珞叔叔”。 她好像都不曾问起,“先生怎样称呼?” 他自嘲地笑笑,他猜测着自己的笑容很牵强,很牵强。 城口的花店,意外地有人在收拾着垃圾,有人在大声地指挥着,他看到他昨日 夕阳西下时倚着的门框轰然倒塌,扬起一阵风尘。 他转去了赫连记的店面,他只见到了有着花白双鬓的赫连老人,一脸的慈祥与 温和。 他放下了手中的布娃娃,他请他转交给依依,他说依依是个很可爱的孩子,他 很有礼貌地向老人行礼后离去。 他最后一眼环视了那一片镜湖,清澈见底,湖畔一圈的轻柳,湖水在微风拂过 时荡起层层的涟漪,他的目光最终定格在那个角落里,那里,他的记忆里曾经是一 家花店。 他突然地怀念这里。 温都水城门前的喷泉似乎不分昼夜地扬着水气,他胡乱地将车停下,蒋一凡的 身影已急急地冲了过来,“老爷子派人传了话,今天晚上务必回18号去吃晚餐。” 金晨珞头也不回地踏上温都水城金色厅堂的纯白台阶,蒋一凡的声音在身后急 急地传了过来,“‘金少,好歹也要回公司看一眼啊?” “有什么好看的,你以为老头子把我跟暮珈扔在那里,他就会放心?他那一帮 老家伙谁不会替他看着他那一堆摊子,我们只不过他想操纵的木偶,”金晨珞在大 厅中间停了下来,“与其被他操纵着,还不如让自己操纵着,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金晨珞在蒋一凡的瞠目结舌中飘然而去。 苏筱婉径直地走进那一栋有着飞扬的檐角的四方庭院,她对这里很熟悉,这里, 已经是第三次被左恒“绑架”了进来。 她知道再过一小会儿,依依会被他送了来,照顾她们母女两的青姨也会被送了 来。 她在沙上坐了下来,琉璃茶几上摆放着偌大的青花缠枝莲花瓶,花瓶里插着娇 嫩的百合和虞美人,她知道这是她店子里的花,她也知道这栋古老的宅子里到处都 是这样的花瓶,到处都插着当季最新鲜的花。 左恒说,筱婉,这是清末一位王爷的避暑府邸,筱婉,答应我,和我在一起, 这就是这栋宅子的女主人。 而她毫不犹豫地回绝了。 她记得那是他第一次毁了她的花店后,第一次将她“绑架”到了这里。 毁了她的花店,他会把她安置在这里,再吩咐人给她重新建造一家花店,重新 看着她开张,重新追求她。 他以为毁灭了过去,明天就可以重新开始。 可他不知道毁灭是会留下痕迹的,而那些痕迹,会随着岁月的流失日渐累积起 更大面积的溃疡。 他好像活在自己的游戏里,乐此不疲。 故伎重演。 她听到了敲门声,青姨的声音在门外扬起:“苏小姐,七少带了小小姐来。” 金世焕用颤抖的手抚过那一张张黑白的,泛着时间侵蚀过的相片,那是他所有 的记忆,他曾经想,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人世了,是不是只有这些相片能证明他曾经 在这个世界存在过? 相片上的每一个人,都有着青春张扬的面容,草绿色的军装,身后草绿色的山 岗,他记得那个时候,最时髦的颜色便是这草绿色,他喜欢帽沿上的那颗五角星, 火红得纯粹。 他用手抚过她的脸庞,她依旧笑着,他依旧清楚地记得他遇见她的那个傍晚, 晚霞染红整个天边,她就在晚霞的下面站着,笑盈盈地看着他的方向。 他依然记得那个时候自己的心动。 可他身后的一个人像一阵风一样的擦着自己冲了上去,他认出,那是苏连尘, 他和他是一个连队的战友,他们都是那一届新兵连里的尖子兵,他们都入选了尖刀 连,他们佩戴大红花的相片天天展示在团部的橱窗里。 他好像什么都喜欢和自己争,打靶、拉练、野外训练………甚至于,他喜欢的 姑娘! 可他最终还是败了,输得一败涂地。 她在他天天挂着“牛鬼蛇神”的牌子游街的日子里嫁给了他,可是只有他知道, 他对苏连尘做了什么,他恨他,咬牙切齿。 他看着苏连尘每天被情绪高涨的人们从屋子里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抓了出来,套 上牌子,像牵牲口一样被人们牵着,穿过大街小巷,他看着人们将吃剩下的残汤冷 饭泼在他的脸上,他在后山的山峰上放声在狂笑着,他要他失去所有的骄傲、所有 的尊严,他要他一败涂地。 只因,他要得到她。 他在苏连尘被折磨得不成* 人样的日子里闯进了她的屋子,他看到她在灯下缝 补着衣服,他认出那是他的衣服。 他一把夺了过来,他把他的衣服狠狠地踩在脚底,他歇斯底里地狂叫着:“玉 莲若,你是不是瞎了眼睛,你为什么还要和他在一起,你为什么不和他划清界限, 一刀两断!” 而她只是默默地捡起那件衣服,打开了屋门,冷冷地下着逐客令:“你出去!” 他记得那一晚的月色很清冷,清冷的月辉就那样惨白地铺陈在她的屋门口,他 突然地转身,一脚踢上了门,将玉莲若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记忆里,那是唯一一次紧紧地拥抱着她,拥抱着自己爱到骨髓里的人。 可她给了他一巴掌,重重的一掌,扇得让他尝到了自己血液的味道,甜腥的气 息在口齿间蔓延,他将那一口血液吞了下去。 他疯了般地将她推到了床上,可他看到了她抵在自己喉间的那把剪刀,那把乌 黑锃亮的剪刀。 剪刀泛着冷月穿透木窗的清辉,她的眼神,决绝而寒冷,“金世焕,我就算死 在你面前,你也休想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他记得她是微笑着说的这句话,她的笑容很美,美得让人心疼。 让他疼到了骨子里。 也让他恨到了骨子里。 他在那一晚爬上了后山的峭壁上,他对着月亮像狼一样的嚎叫,他将那件她补 过的衣服撕扯成碎片,撒落在月亮照不到的黑暗山崖下。 那一夜的风很凉。 窗外,汽笛的声音尖锐地响起,金世焕只觉得双手在哆嗦着,哆嗦着合上相册, 哆嗦着端起一旁早已凉透的茶。 金晨珞在自己滑到温泉池子里的时候惊醒,窒息,温热的水瞬间涌过鼻腔里, 他钻出水面,大口地喘着气,他不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像条渴死 的鱼。 蒋一凡在他的房门外踱来踱去,犹豫着要敲门的瞬间,金晨珞冷着脸拉开了房 门,“忘了叫醒我?” 蒋一凡不言语,金家人的善变,他不是第一次领教到,默默地低了头,默默地 跟在他的身后两步远的距离。 他启动了车子,他在后面跟着,他停下来,他一个急刹车,然后急急地开门跑 了上去:“大少有何吩咐?” “你若是想陪我去看看金老爷子那张阴睛不定的脸,你就跟着,”金晨珞燃起 一根烟,将手中的打火机扔到车窗外,“明天给我取一个新的来。” 蒋一凡诺诺的应着,退回到自己的车里,倒退着向反方向调头离去,他看到金 晨珞银灰色的5 系像离弦的箭一下冲了出去。 橡树庄园座落在安城的西南角,一片天然的银杏林里,庄园门口两侧的道路上, 种植着两排上百棵高大的橡树,在晚霞的万丈光芒里,泛着幽润的一抹红。 这是整个金氏高层的大本营,门口的保安穿着火红的制服,毕恭毕敬地向他行 着礼,“金大少好!” 声音动作整齐划一。 金晨珞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穿过了正缓缓升起的横杆。 他不喜欢这里,这里本应该是一处美丽的银杏树林,曾经有着潺潺而过的小溪 流,而金氏却在十年前买下了这片辽阔的土地,建起了二十余栋的零星散落的别墅。 那些在金氏大厦对着自己谆谆教导的长辈们,应该都住在这里吧? 金晨珞穿过一栋栋一闪而过的小庭院,冷冷地在心里笑着。 低调,低调而奢华。 他在家门口看到了暮珈的车,他听到了许姨夸张的笑声,明助理笑盈盈地伫立 在台阶上。 “明叔,”他淡淡地打着招呼,将手中的花递给了明助理。 “哟,金大少终于回来了,要是老爷子不提醒,该不会忘记了回来的路怎么走 吧,”许素莲瞥了一眼窝在沙里翻阅杂志的金世焕,笑着迎了上来。 “给你的花,”金晨珞顿了顿,瞥了眼身后的明助理,转身向二层的楼梯走去。 “站住!”金世焕低沉的声音在厅堂响起,威严,带着恼怒。 “爸,”金晨珞停了下来,转身,面无表情地叫了一声,依旧再转身,上楼而 去。 “世焕,你瞧瞧你的大少爷,”许素莲瞥了眼明助理手上的花,冷哼着向金世 焕走去。 “叫他下来吃饭,一家人都等着他一个人,像什么话!”金世焕起身,从许素 莲身边擦肩而过。 “暮珈,去把你大哥请下来!”许素莲紧紧地攥着手心,指甲嵌入肉里,她却 感觉不到疼,这是她自己选的路,无论如何,她都要走下去,走到生命的最后一分 钟。 “哥,下去吧,吃饭了,”暮珈轻扣着门,他听到了屋子里哗哗的水声,金晨 珞脖子上挂着白毛巾出现在门口。 他依旧审视着这个只比他小12个时间的弟弟,他看着他浅笑着,可他不喜欢这 张和自己极为相似的脸,尽管他也姓金,尽管他的血脉里也流淌着金家人的血液, 可他知道,他和自己不同。 他与他,从来都不是一类人。 从来都不是。 他也微笑着,客气地说了声“谢谢,”他在下楼梯的时候听到暮珈的声音传来, “哥,刚才看了报纸,沫儿小姐的一部戏就要杀青了。” “你想说什么?如果你看上了沫儿小姐,就追去,那可是个不可方物的美人儿,” 金晨珞停了下来,等着暮珈走到身边的时候,淡淡的回了句。 “花边新闻说沫儿小姐最近攀上了富商世子,要嫁入豪门了,这安城的豪门, 恐怕没几个吧?”暮珈依旧笑呤呤地看着金晨珞。 “她要是没嫁人,你抢过来不就行了,就算是嫁人了,你金暮珈若是真喜欢, 也是可以抢回来的,怎么,要不要哥哥替你出谋划策,抢得美人归?” 金晨珞倚着楼梯的扶手,直直地盯着金暮珈,哼,他敢派人监视他? 金世焕抬眼看着两个儿子一前一后地进来,他看到两人一脸的笑意盎然,他们 俩长得都像自己,都有着金家标志性的宽宽的前额,一双像鹰一样锐利的眼睛。 他知道他们俩私下在较量,他期待金家的继承人能扛起他打下的这一片天,可 他也曾害怕那一天的到来,一山不容二虎,他清楚地知道,他的两个儿子,都是最 凶猛的鹰。 他记得他在他们大三的那一年,将世界前十名大学的招生简单扔给了他们,他 说,给你们一年的时间,你们可以选择去这些学校深造,也可以选择大学毕业后进 苏氏,跟着我学习怎么管理公司。 而十个月后,金晨珞将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交到他的面前,他选择了工商学 院,他知道他的托福考了639 分,saT 考了2287分,他甚至拿到了安大前任老校长 和现任校长的双份推荐信。 而更让惊讶的是,他从美国回来的第一年带给他的礼物,竟然是一把当时世界 上最先进的意大利伯莱塔m92 型手枪,他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他是如何将一把手枪 和满满一匣子子弹通过层层的安检和关卡带回国的。 可暮珈去破天荒地交了白卷,在拿到大学毕业证的第二天便出现在了金氏大厦 他位于39层的办公室门前,他记得那个时候是盛夏,而他却打着领带穿着洁白的衬 衣,出奇地冷静。 他没有赋予他任何的权利,他让他从一个最普通的店员做起,他没有告诉任何 人他是他金世焕的儿子,他看着他笑对每一个人。 那种温暖到极致的笑,让他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心里绞痛般的疼。 有时候,他甚至后悔当初的决定,如果他在新婚之夜一枪结束了许素莲,是不 是就不会有今天这样让他都觉得被动的结局? 那是他一生,做得最荒唐的一件事,荒唐到新婚之夜,他将醉酒的新娘子撇在 了一边,却和伴娘上了床。他清楚地记得清早在一夜宿醉的头痛里醒来,身边拥着 他的竟然是一张陌生的脸。 他从枕头底下抽出了那把笨重的五四式手枪,抵上她的眉心。 她缓缓地睁开眼,微笑地看着他,“长,我是许素莲,你昨晚叫着的小莲,不 是我吗?” 他颓然地松开了手,他在酒醉后叫着的,却依旧是那个人的名字。 他看着她娇笑着从被窝里爬起来,如玉的身躯呈现在他的面前,“长,林汐就 在隔壁书房里,她应该还没有醒,如果长希望她知道的话,你就大声的叫人来拖了 我出去。” 他没有大叫卫兵,他再次用枪抵住她的眉心,“你给我记着,从后窗滚出去, 你如果还想活在这个世界上看到今天的太阳下山,你就大胆地把这件事讲出去!” 他金世焕,什么时候害怕过威胁? 可他讨厌许素莲,他讨厌有心机的女人,如果不是许素莲,他想,他不会对金 暮珈如此地绝情。 绝情到从他出生后到他再一次出现在自己面前,中间整整隔了六年。 六年,他让那个只比晨珞整整小12个小时的孩子从一个小小软软的婴儿变成眼 前一个有着坚毅眼神的孩童。 他在医院里给了他金家的姓氏和金家的名字,他扔给了产后的许素莲一张存折, 那上面的数字,是他当时一半的家产,足够他们无忧地生活一辈子,可这个女人在 六年后,却带着暮珈出现在了他和林汐的面前。 她说,孩子要上学了,学校要交户口复印件。 他金世焕的孩子,怎么可以沦为黑户? 那一晚林汐连夜搬了出去,他冷冷地看着林汐远离的身影,他冷冷的喝斥着跟 着跑出门的晨珞,那个离去的女人狠狠地撕毁了他们的结婚证书,狠狠地将一堆废 纸扔到他的脸上,一字一句地说,金世焕,我林汐此生,再与金家无任何的瓜葛。 他记得林汐当时的眼神,绝望,绝望到极致,他看得懂她眼底的恨,就像那一 晚,他看到晨珞眼里的恨。 那一晚,他记得如眼前这般,黑黑的夜幕上,没有一颗的星星,一颗也没有。 金晨珞将车开到了庄园最北端的银杏林里,他一步跃上了车顶,在冰凉的车顶 上躺了下来,他看不到一颗的星星,他记得那一夜也是如此,他看着母亲提着简单 的行李向北方离去,他拼命地在后面喊着,可他最依赖的母亲,却头也不回地离去。 头也不回,只留他一个人站在林荫大道里,让无边的黑暗吞噬着自己。 他曾经怕黑,保姆常常在他哭闹的时候吓唬他,黑暗的树后会跳出一个吃小孩 的妖怪,他记得那个时候他就乖乖地跳上沙,眼巴巴地等着母亲回来,直到母亲的 高跟鞋敲击着庭院里的小石子路儿,他才相信那个妖怪会离开,他想着,是母亲的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吓跑了妖怪。 可那一日后,他开始将自己关在了自己的小屋子里,开着所有的灯,他知道母 亲不会再回来了,永远不会了,永远不会再有高跟鞋敲击路面的声音在夜晚的时候 响起了。 可三天后,那个声音又出现了,只是不像母亲的声音那样的清脆与欢快,可他 依旧欢叫着迎了出去,可他看到的,却是一个陌生的女人,一个陌生的孩子,和他 差不多高,和他一样,冷漠地审视着彼此。 父亲说,他是哥哥,他早上七点出生,他叫晨珞。 父亲说,他是弟弟,他晚上七点出生,他叫暮珈。 父亲还说,你们是同一天来到这个世上,同一天,时针指的是同一个数字。 他记得那个时候自己就在想,他们会不会在同一天死去? 父亲将他们俩送进了同一所学校,不到七岁的孩童,开始了寄宿生崖,他们俩 本应该互相拥抱着取暖,可在所有的同学们看来,他们像彼此完全陌生的人,陌生 得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丝的交集。 除了他们彼此都姓金。 他知道,他的出现,让他失去了母亲,他无比依赖的母亲。 他曾经最最依赖的人,就这样头也不回地离他而去。 那一天,他刚刚六岁,刚刚在中午吹完六岁的生日蜡烛。 他将车开回了11号公馆,他知道他的行迹都在父亲的掌控里,他就是这样一个 人,他想要掌控他的臂膀能够得到的一切。 公馆里没有一丝的灯光,一切,冷冷清清,可他依旧留恋这里,只因这里,在 安城的最北端,离那个家,在安城的地图上,有着最遥远的距离。 他一掌打开了门边所有灯的按钮,他看着屋子顿时一霎胜过白昼的清亮,他喜 欢那一盏从三层屋顶一直垂落下来的水晶吊灯,那个吊灯上,整整安有1o8 盏的小 水晶灯。 他把车钥匙抛到了玄关的角柜上,他听到钥匙与那只玉碗碰撞时清脆的“叮” 的一声,在寂静的空旷的屋子里,竟然依稀有着虚无缥缈的回响,悠长,渐行渐远。 他自嘲地笑笑,他讨厌这种没有人烟的安静,他就是想弄出点声音来,他不想 一个人这样,不想。 他在沙上躺着,数着水晶吊灯上那1o8 盏的小灯,他当它们是夜幕上的星星, 他每数一盏,就赏赐给自己一口酒,那是一瓶有着很好年份的红颜容庄园红,他喜 欢橡木桶沉淀在酒里的烟草和焦糖的味道。 他端详着酒瓶,仔细辨认着他不太懂的文字,但他知道这是一瓶适合和女人共 饮的酒,可今夜,他能找谁和自己共饮? -------- 虹桥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