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布隆 摔倒在地上之后,我用手支地坐了起来,才发现原来和我相撞的那个人,就是 在墨歌里答琼斯店前排队看到的人造皮夹克。“走路小心点。”我起来后抛下这么 一句。 皮夹克却对我的话充耳不闻,神情怪异的在地上找些什么。“喂,你在找什么?” “不关你的事,快走开。” 本来想帮他忙的一腔热情被泼了这样一盆冷水,正当我准备掉头就走的时候, 发现两脚中间有块发亮的东西。 水晶。 我摸摸自己的牛仔裤口袋,我在图书馆捡到的那块水晶还在。我蹲下去捡起那 块水晶对皮夹克说,“你要找的东西是不是这个?” 皮夹克一看到水晶就发了疯似的冲上来又抓又打,躲闪不及的我最后被他一口 咬在手腕上。吃痛的我立刻收回手,水晶落在了皮夹克手上。他准备溜走的时候, 我拉住他,“我不会和你抢这块水晶,但是你能不能告诉我广场上空的飞船到底是 怎么回事?” 皮夹克显然对我的话感到很惊讶,“你刚才不在广场?”“废话!”我为自己 的手腕愤愤的答道。“思琳公主来到这个镇上了!你竟然不知道!哈哈!果然我是 唯一的一个!”“喂,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被他弄的一头雾水。“你记忆中最漂 亮的女人是谁?”“问这个干什么?”“不回答算了,即使你记忆中的女人如何美 丽,也绝对比不上思琳公主。刚才在广场上她说来这里的途中不见掉了最喜爱的23 颗水晶,估计是落在了这个镇上了,如果有人能带着水晶去见她,她会忘记他的平 民身份。也就是说,她会给有水晶的人追求她的机会!哈哈!”“原来如此,放心 吧,我不会和你抢的。”我差点把“我也有这样的一块水晶”说了出来。及时改口 道,“我只想离开这个地方,对于公主什么的,我不敢兴趣。”“你是个白痴,你 见过她的脸之后绝对不会这样想,我敢保证。”皮夹克一边离开一边说。“喂,你 叫什么?”我问他,总觉得他很脸熟。“我叫布隆,以后就会成为布隆王子。哈哈!” 他狂笑着越走越远。“疯子。”我暗骂了一句。“总有一天你会为了活命把这点记 忆也卖掉。” 目送着他的离去之后我返回了家中,关上门开始想今天的所见所闻。总觉得这 样的事情曾经好象发生过,但是又记不起些什么。我漫无目的的掏出那块水晶,听 别人说水晶是有生命的石头,如果把一块水晶和皮肤放在一起,然后对着阳光仔细 的看,会看到有白色的雾状物体在两者之间穿梭游戏,就是水晶里的生命精灵。我 拿着那块水晶在灯光下仔细的看。 以前好象也这样看过水晶,可就是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时候,到底是什么地方 看的。真恼人,我把水晶拿起来贴在额头上。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