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这天晚上,酒吧里进来几个人——凶神恶煞找人打架的样子,弄的所有人都很 紧张。他们总共四五个人,突然地闯进来,没有要酒,也没有叫小姐,在酒吧内转 了一圈,搜查似的,结果是一无所获,走了。 “或许是扫黄打非的。”有人猜测。 “不对呀,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经理否认。公安局、街道派出所、工商局 都有经理的眼线,如果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有消息放出来。 虽是一场虚惊,可大家仍是心惊胆颤的,总觉得要出事似的。 “今天,‘碧云天’有人包了。”调酒师一边说一边将调好的酒倒进酒杯里, 递给我。 “那有什么稀奇的。”我接过酒,放在托盘里。 “是雪莱他们公司的?!” “你终于联系对了。那位黄总——”调酒师神神秘秘地凑到我面前——“听说 是苏雪莱的相好!” 我恍然大悟——环顾四周,雪莱今晚没在这里。平时,我不怎么注意谁和谁的 飞短流长,即使是我挺喜欢的雪莱,他的事我也从不去主动过问。 “待会儿你去‘碧云天’送酒,就会看到那个人啦。”调酒师说到。 雪莱最近不常来,来了也是郁闷地独坐一边,喝过几杯后匆匆离去。或许是感 情方面的事吧——这种事,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丝毫帮不上忙。这位让雪莱爱恋 的黄总,竟然来这里泡小姐,真替雪莱打抱不平。 我边送酒边寻思,冷不防被人拽住,酒差点洒出来,是阿哲。 我沉下脸来,说:“一切都过去了,你还来做什么?!” “对不起,我——” “你的道歉我已经接受,你让开吧,我正忙。”我冷冷地闪开他,继续工作。 阿哲在大厅里找了个位子座,要了酒,一边慢慢喝一边来来回回盯着我。 去“碧云天”送酒,我看见包间里有两三个西装革履的男士,他们身边还有两 位正在陪酒的小姐。 我低头送酒给其中的一位大肚子的客人,他指指对面沙发上的一个三十多岁, 个子瘦小戴眼镜的人说:“先给黄总。” 那个被称作黄总的人,笑着谦让说:“哪里哪里,不必客气,大家都一样。” 他身边的陪酒女郎替他接过酒,他的手暧昧地抚在小姐短皮裙下裸露的大腿上。 他的脸精瘦,藏在眼镜后面的眼睛锐利而又精明,象是一个有作为的人。可是这位 黄总,这个瘦小的男人——苏雪莱的相好,我大失所望。按照雪莱所期望的,对方 应该象施瓦辛格,至少也是周润发。 从“碧云天”出来,我忍不住哑然失笑。 阿哲已坐在吧台前等我。 他拉着我的手,闪过一旁说到:“我有话对你说。” 周围我熟识的同事和客人望着我笑,我甩开他的手。 “上次是我该死,给我机会,让我好好赔罪,我要好好待你。”他盯着我的脸 苦苦相求。 “你快走吧,我不想再当成别人的笑柄。”我顾忌周围人的眼睛,推开他,说 的却是真心话。 “我真的喜欢你,我也知道你是喜欢我的。上次我的本意也并非要伤害你——” 他争辩着,想拽我回来。 “我已经不再喜欢你了!”我满腹委屈大声地说出来,于是更多的眼睛射过来。 于是我的心里就闪过一丝快意。 他见我生气,只好尴尬地松手,然后转身离开。 第二天晚上,我又收到他让人送来的一大束红玫瑰。因为同事的羡慕,我心里 一阵欣喜,已经决心原谅他了。只是不晓得自己这样做是因为女人见花眼开的虚荣 心呢?还是心里仍在喜欢他?你心里还在喜欢他吧,我对自己说。 雪莱坐到我身边,笑着拱手向我道贺,说:“到底是女人,总是心太软。” 一旦自己想通了,我就再也舍不得放下这满怀的玫瑰,欣喜地说:“他毕竟是 我的初恋情人啊!” 其实,客人们是经常给他们喜欢的“三陪”小姐送花的,这种事我遇见过很多, 红玫瑰,在心跳酒吧——实在算不了什么。 可我第一次收到自己喜欢的人送的花,所以仍是心动不已。就这样原谅他,接 受他,也许还会嫁给他吗。我丢掉自己一惯的冷静和理智,想得心花怒放。 正所谓“人在江湖,心在情上——”这句我从武侠小说里读来的话,真是没错。 无论你武功再好,也无论你是如何钢铁心肠,一遇到自己衷爱的才子或佳人,都会 身不由已——我就是身不由已啊! “恭喜,恭喜——”同事们偷偷向我道喜。 “快答应他吧,他有房有车,工作又好,人又靓。”酒吧里的几个女孩子督促 我,替我欣喜。 第四天晚上,我见到阿哲和他手中的玫瑰,已没有了怒气,象往常一样为他递 酒,听他细细地甜言蜜语。 以前总想,我的爱情和虽别人总有些不一样吧?现在终于明白,原来所有女人 的爱情都一样。 当年张爱玲与胡兰成结合,张爱玲在红红的结婚证上认认真真写道:心居落成 志喜——以祝贺二人喜结莲理,两心相依。我也抓过酒吧台桌上的点歌卡,撕下一 张,在上面写下两行字: 此生愿为单凤鸟,不为两心各天涯。 这是当年豌豆花教我的话,她还说: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她又 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可我最喜欢的是金庸武侠小说《萍踪侠影》 里的那句:难忘恩怨难忘你,只为情痴只为真。 我把这些诗句一一背给阿哲听,他惊讶不已,说我哪象第一次谈恋爱,甜酸苦 辣说得比他还动听! 后来他告诉我:在大学四年,他和豌豆花谈了三年恋爱,分分合合,直至毕业 后两年前,又谈恋爱,又分开,后来豌豆花和好男人阿永飞去日本,这是结局。 原来如此——每次豌豆花失恋、恋爱,原来都是为着同一个人! 阿哲见我沉默,用手来刮我的鼻子,问:“吃醋了?” 我摇头笑道:“没关系,豌豆花也是我的好朋友。最重要的是现在,你的心已 在我这里……” 他心里一定还残留有豌豆花的影子吧,那个影子就象自己的影子一样时时挥之 不去吧?对此,我深有感触,可反过来一想:是自己曾经那样思念别人而已。和豌 豆花爱着同一个人,实在是荣幸至极,有同在一屋檐下共患难同喜同悲的感觉。最 重要的是,豌豆花已经远在天边了。 又见到雪莱,姜舞坐过去。 “嗨,喝点什么?”姜舞拍拍他的肩。 “不加冰的威士忌。”雪莱脸色阴郁,头也没抬。 这家伙,忧伤起来可真不好看。姜舞将酒给他,说到:“不久前,我见过你的 黄总。” “在这儿?” “嗯,在‘碧云天’,他也许是陪客户吧,还叫了小姐。”姜舞老老实实告诉 他说。 雪莱脸色更加难看,一言不发。 “我觉得他可实在不怎么样。你们,最近好吗?” “又能怎么好,分分合合,见面机会不多,大部分是工作的事。公司里人多嘴 杂。那家伙,总是和别人不清不白的啊。”雪莱絮絮叨叨地说。 “你抱怨起来,可真象个女人——实在想不出来,你们究竟谁更主动。对了, 你们男人之间做那种事,不太容易吧?”姜舞嘻嘻哈哈地打趣他。 “喂,你又瞎扯什么呀!真是的……”雪莱挠挠头, 嘟囔着站起来说到:"咱们 去跳舞吧。 "“要去自己去——每次和你跳舞,都被领班发现,月底被扣薪水。你 跳舞那样引人注目,一看就看到你身边的我啦——躲都躲不掉!”姜舞拿起托盘, 抱怨着走开。 “喂——”雪莱在舞池边上喊:“我会多付你小费的!” “你叫小姐去吧!”姜舞转身去了吧台。 暗暗的角落里,那个总是闷头喝酒的人,那个落迫的小说家,坐在那里,望着 这一切。他的朋友胡子被一个小姐灌得烂醉。 几天后,阿哲又出公差,姜舞在酒吧里靠招呼客人以及和雪莱瞎聊打发日子。 “你最近漂亮了许多。”雪莱坐在吧台边对姜舞说。 “真的变漂亮了?!”姜舞惊喜地问。 “是呀,变化蛮大的。”雪莱肯定地点点头。 “阿哲给我买了那种进口维它命丸,养颜的;还有滋补的红枣、枸杞、桂园之 类的大堆甜粥; 又有用当归炖的乌鸡汤喝,自然变漂亮了!”姜舞挺自豪的,因为被爱是一件 自豪的事——她早已搬去和阿哲同住。 “还有什么?”雪莱不以为然地问。 “还有——一系列去斑养护的化妆品和三源美乳霜!” “是不是宁静做的广告——‘做女人挺好’的那个?”雪莱说着挺了挺胸,然 后笑倒在吧台上。 姜舞扒过去揪他的小辫子,拳头在他背上捶成有节奏的鼓点,周围几个姜舞的 同事也跟着笑成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