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居时代 (一) 因着爱 因着那份心动的感觉 便能抹去所有的不是与不谅解 就是如此简单 午夜2点,Jenny从夜总会下班,带着满身的烟酒味打开门,家里空空的,Vinc ent还没有回来。Jenny脱了高跟鞋,神情麻木地对着镜子里自己都不认识的脸开始 卸妆,等着Vincent 回来…… Jenny & Vincent 正式同居已经有五个月零十二天了。 Vincent 第一次见到Jenny,是在去年万圣节的午夜。 那天深夜,Vincent一身黑色如众星拱月般地出现在上海西区一家很hot的Disc o,散发着诱惑的气质,吸引着人们的目光;而此时的Jenny正极风骚地和刚认识不 久的boyfriend肢体暧昧地纠缠着。群魔乱舞的深夜里,没人在乎酒醒后更憔悴,也 没人在乎明天会不会后悔。Vincent 神情忧郁的坐在角落喝着他的Tequila,前额的 长发拂下来遮住了他俊秀的脸庞,他不是故作深沉,他只是那种Disco里常见的目光 锐利、目标明确的城市猎人。而今晚,谁,会是他的主顾呢? 指针慢慢指向了十二点,跳舞跳累了的Jenny手指间挟着白色细长的香烟,如一 阵风似的转到了吧台前。“今朝又是白板,”Jenny 喷着烟圈抱怨道,“这帮外国 猪猡都死到哪里去了!”Vincent抬起头不耐烦地盯了这个不识相的女人一眼,想叫 她闭嘴,可就这一秒钟,他就再也不愿移开视线了。传说中的魔鬼身材,天使脸孔, 居然在万圣节的晚上给他撞见了。他在暗暗心里对自己说,这个女人是我的。 其实,Vincent和Jenny论气质,论相貌,论学历,都属于优秀的一类。虽然他 们职业特殊,但是他们都是年轻而骄傲的男孩和女孩,他们想让自己过梦想中的高 尚生活,又有什么错?优秀的男孩和女孩应该在一起,成为让别人羡慕的一对,不 是吗?万圣节这天晚上,也许是魔鬼安排了这场爱情――他们彼此都被对方深深地 吸引了。 接下来的过程如其它恋爱中的男女一样,他们耳鬓厮磨,一刻都不想分开,于 是最好的办法就是同居。他们俩都不缺钱,拥有一个两人世界对他们而言并不难, 在月租5000RMB的公寓里,他们疯狂地爱着; 在厚重落地窗帘的遮掩下,他们忘了 窗外似水流年; 两个人在一起拼板,上网,做爱,看起来饭来张口的Jenny操持起 家务来居然井井有条,而一向目空一切的Vincent也会细心地给喜欢踢被子的小妻子 盖被,一切似乎都美好地让人觉得不安。 该来的总会来的。 等月底帐单来的时候,他们就头大了。 为了他们的柴米油盐,对钱一向满不在乎的Jenny再也不往美美、迪生跑了;大 手大脚惯了的Vincent舍弃了他的Versace和Dupont,他们只是想生活在一起,平凡 地做一对爱人。 但是繁华的都市里容不下一对平凡的爱人,城市里有着太多的诱惑,近乎残酷 的生存竞争压得每个人都喘不过气来。Jenny和Vincent都是心高气傲的男女,他们 是不会甘心过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日子的,他们都是属于夜晚的。在白天他们看起来 都毫无生气,可当夜色渐渐包围,他们的眼睛就开始闪烁,他们最大的本领就是在 华灯渐上时周旋与衣香鬓影的人群中,象鱼一样自由随意。人有了一种本领总不甘 心不去用它,何况他们有着太多以往夜生活中养成的恶习:诸如打麻将、抽大麻、 宵夜…… 于是,为了他们物质生活的高尚,他们的灵魂就高尚不了。 …… 家里的狗霏霏汪汪地叫起来,打断了Jenny的思绪,是Vincent回来了,Jenny 赶忙去开门。Vincent疲惫的站在门口,看到Jenny,他一下把Jenny揽入怀中。他们 紧紧地拥抱着,在凌晨寒风凛冽的楼道里,似乎怎么拥抱都不能更近地贴近对方, 似乎怎么拥抱都不能更好地温暖对方。 他们不能容忍爱人在肉体上对自己的背叛,却又不甘于清贫的日子,这是生活 的无奈,抑或是撒旦的作为? 他们已经不知为此吵了多少次架了,每次都用尖刻的言语凌迟着他们的爱,一 刀,一刀,滴着血的爱。 终有一天,爱会死去的。 (二) 回忆象毒品一样有戒不掉的瘾,那些被甜蜜和伤害轮番啃噬过的温柔的痛,铺 天盖地,他日渐消瘦,肉体上的放纵,精神上的挥霍,让她觉得自己终有一天会像 一缕烟一样升腾至消失。 Max 和森是在网上认识的。 现在网上恋情很Fashion,似乎大家都想从中插上一脚。大概是痞子蔡的网络名 篇《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给了无聊男女们太多的空间想象,以为个个美眉都是fly dancin Max可不在此列。他是个很难得的漂亮男孩子,用漂亮来形容男孩子似乎不太合 适,但用在他身上倒真是妥贴。从小到大,他一直是女孩们追逐的对象,连妈妈的 同事都会很惊讶地对他母亲说:你有个很好看的儿子。 拥有美貌对女孩子来讲不一定是好事,对男孩子来说也同样。别的男孩子梦想 着被女孩子团团围住,Max却对女孩子没兴趣,他总是想:要是打扮起来,他比任何 女人都好看。 森是在交友篇里看到Max的广告的。他给Max发了E-mail,并不期待回音。但是 回应来了,而且出乎他的意料。 Max和森相处地很好。一直到后来,森才发觉Max原来和他是同一类人。二十三 年来,Max 第一次发现自己找到了自己,他一直以为自己很奇怪,现在才知道,原 来世界上还有和他一样的男孩子。森是一家Club的Manager,他单身一人独居在虹桥 的公寓里,在认识Max后的某一天,他请Max到他的公寓里作客,那一天,Max没有走。 以后,Max也有了那套公寓的钥匙。 每天清晨,当Max从睡意朦胧中醒来的时候,总会欣喜地看到森不知从哪里弄来 的带着露珠的玫瑰;每天傍晚,森总会用他的BMW到Max的公司接他下班,两个人坐 在露台上,看着满天繁星,呢呢低语;这样的日子真的很美好,太美好的日子在人 间是不长久的。 Max的妈妈知道了他们之间的事,她哭着求Max离开森,Max深爱着森,但是他更 爱他的妈妈。而且这里是中国,而不是欧洲,非洲,或者世界上的任何的一个地方, Max知道,他是无法和森永远在一起的。 长痛不如短痛。 然而回忆象毒品一样有戒不掉的瘾,那些被甜蜜和伤害轮番啃噬过的温柔的痛, 铺天盖地,他日渐消瘦,肉体上的放纵,精神上的挥霍,让他觉得自己终有一天会 像一缕烟一样升腾至消失。 生命,毫无意义。 (三) 同 居 =/= 性 找个志趣相投的异性做同屋,在这个城市里已经成为越来越popular的话题。 但是它与性无关。 和异性住在同一屋檐下,对于朝九晚五的office族来说,再适合不过了。女孩 可以煮饭,整理房间,男孩可以修理东西,做重活,比一个人住滋润多了。 Lee和安 就是这样两位。Lee大学毕业后留在上海,在外资公司做财务总监。安 是他大学里的同学,处境和他大同小异。两个人是很好的朋友,他们又都很忙。于 是,他们讲好了一起租房,好互相照顾。 两室一厅的房子,他们一人一间卧房,平时难得打个照面,一个星期里也就周 末会在一起聊聊。传递他们相互间信息的只是留言机。安每天早晨走之前,总会把 早餐留好,并在留言机里提醒Lee吃早餐;而Lee总会在留言机里留一些诸如股票信 息之类的话给安;两个人生活的自得其乐,有了这样的同居伙伴,还想着结婚这些 琐事干什么? 有一天,安病了,发烧,却不肯去看医生,迷迷糊糊在沙发上躺着看电视。等 Lee回来,不由分说地拖着她去看病,挂号,拿药,打针,忙得满头大汗,回到家, 还给安煮皮蛋瘦肉粥,一口一口地喂她――老公也不过如此吧?安乖乖地躺在床上, 吃着Lee喂的粥,吃着吃着,眼泪就下来了,她对Lee说,别对我那么好。Lee轻轻地 按住安的嘴唇,让她不要说下去。其实,Lee和安都是有过故事的人,所以才会那么 曾经沧海,才会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可是日久生情这句老话,也不是没有道理 的。 他们只是钢铁丛林里两个相依为命的男女,这世上,有谁是靠得住谁的呢?他 们不轻言爱,因为他们都明白爱的代价;他们不涉及到性,因为性让人颓废不前; 他们只是相互依赖的两个个体,象两条平行线,不管延伸到多长,他们始终都 不会相交。 不想让你知道,对你的爱已经戒不掉 想跟着你一辈子 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 想赖着你一辈子 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 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 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 绚烂也许一时 平淡走完一世 是我选择你这样的男子 就怕梦醒时已分两地 谁也挽不回分离 爱恨可以不分 责任可以不问 天亮了 我还是不是你的女人 没有你 想见你 每天生活只剩呼吸 闭上眼 心中晃动的全都是你 我不想忘掉 我根本忘不掉 你的怀抱 爱情这东西没道理的,有人很抢手,有人没资格, 路是人走的, 大不了,别爱了。 只怪对手太好了,自己太傻了, 我没那种命,轮也不会轮到我 爱情老是缺货,我争什么, 英雄和美人 是一伙的 以前不提了,以后非加油不可 时间越来越少了,人越来越老了, 我只剩下一个梦 有一天 你会走过来 说:其实,我错了,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