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可“小视” 许多领导都热衷于谈大事,抓大事,什么“改革”、“决策”之类,其实小事 也不可小视,特别是关键的小事更应认真对待。 黄石供电局局长赵正贵因一位二级单位的司机,在局大院停车时不慎将一株花 卉轧倒不理而严厉批评说:“汽车将花压倒,看似小事,其实不然。最起码一点它 有损于黄石供电局达标企业的形象。在外人眼里,你单位的人员素质就如此水平, 还怎样创一流?我们当领导的切不可因事小而视而不见啊!” 领导者从琐碎的细小事务中摆脱出来,站在更高的层次谋大事,统全局,当然 应大力倡导,但并不是对小事就一概不管,每件大事都有许多小事组成,每个宏观 决策都是通过许多微观活动体现出来,而且关健的小事抓不好会坏掉大事,象“一 口痰”之类的小事而影响外商投资;一件出口服装的边没锁好而没打入国际市场的 事例并不少见。道理并不复杂,一滴水可印证出阳光,小事不注意,何能令群众信 服你有办好大事的决心和能力呢?别人见你连小事都办不成,还能说有什么办大事 的本事。古语云:“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领导者当以此 自勉。 当然提醒领导者善于抓小事,并不是事必躬亲。属于下一级应当抓好的小事, 领导者抓一件,要解剖一件,督促一件,使一级对一级负起责任来。属于人人有责 的小事,不能就事论事,抓完了结,应着力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把注意力放在强 化部属的义务感和责任意识上,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风气。这样“小事”才不致于 被人们“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