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 题记:我要你,陪我渡过青春年少。 我要你,陪我生死与共,不离不弃,永不分离。 霓虹灯下,我沿路看着北京路的橱窗,这已是多年来的习惯。一直看到中山四 路,我发现里面并没有我极想要的东西。从北京路到中山四路这一大段的路上,我 尽力满足于我眼睛的贪婪。 不久前,我对师兄说:我要你,在我需要你的时候,你总是不出现我身边。 他语气冷淡地说:是你不让我要你,我要过你两次了,是你自己不给我。 看,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区别。 男人的要和女人的要永远不同,男人的要是占有肉身,而女人的要,是灵魂上 的沟通需要与肉身上的陪伴需要。 简而言之,是生理需要与心理需要的区别 一句我要你,在男人听起来是一种性的暗示。 而在女人,听到后心灵上感到无比的妥贴,就象为自己的心找到一个家一样。 在女人的感觉上,男人的一句我要你,使他们的心理距离又拉近了一层。 因为,他要她,他想她属于他。 这属于不单止是身体上的归属感,还有灵魂上的归属感。 而男人呢?说这句话的时候,也许,仅仅只有前面的那层意思。 我的灵魂一直在城市的上空飘荡,而我的身影现在正于人群中飘荡。 我总想为自己的心找个家,可是总是找不到适当的人。来来去去,去去来来, 我早已经疲惫不堪。 我的心里乱糟糟的涌现歌词的碎片: 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也曾伤心落泪,也曾黯然心碎,这是爱的 代价。 到那里找那么好的人,陪得上我明明白白的青春。 现在我就这样一路走吧走吧,一路而来,碰口碰面皆是凡夫俗子,庸俗男人。 并不是我所想要的男人。 我明明白白的青春就在这一路上所荒废了。我心里这么想。 女人的心,是丰富敏感脆弱的。而一个女编辑的心,更甚之。 每天,我接触的是伤春悲秋,歌颂爱情,倡导浪漫的稿子。 我总觉得,我是个对于爱情不太感冒的人。在那些假惺惺搛取稿费,骗取眼泪 的供稿人中周旋略过,我认为我对于所谓的爱情已经有足够的免疫能力,不受感染 了。 我要的,不是所谓的爱情,而是,真正的爱情。 供稿人最喜欢跟我们这些杂志编辑交朋友了,别说执笔的人淡薄名利,他们的 功利主义也特别浓重。当然,他们也要吃饭,这我能够理解,理解他们那种刻意的 巴结,非真心的交朋结友。 我也要吃饭,这你也要理解。 所以每天,我在平庸中不断筛选着,没有出类拨萃的稿子,反而是错字百出的 稿子特别多。我真感觉特别厌烦了。 坐在办公室,我感到厌烦。周日,在繁华的闹市逛街,我也感到厌烦。 买了一杯冰淇淋,我坐在广场的石板凳上慢慢吃。 我逛到来图书馆了。这里,到处散落了蒲公英。 白白的一团,飘零委地,很是可爱。但更有零落成尘碾作泥的悲哀。 很久没有写作了,曾经,我的导师说我是他最有前途的学生。 于是他收了我作他的入室弟子,释心教导我写作。关了房门,他对我说他的婚 姻的牢笼囚禁着他,让他窒息,动弹不得。他从生活的重重波折中一路走来的艰辛, 他的人生观,他的…… 然后,他拖住了我的手…… 然后,我抽离了我的手…… 然后,他说:我要你。 从此,我对这句话产生了抗体和敏感症。 再然后,我成不了他最好的学生。灵感涌现的时候,我只能在另一头昏天暗地 的谈恋爱。 我只能够逃循到另一场恋爱中去让自己沉溺,去压惊。只能——逃循——恋爱。 这是恋爱给我最初的感觉。那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逃循。 既然,恋爱是一场逃循。那么,所谓陈苗苗式的恋爱都是那三道板斧的功夫。 谈不出什么象样的恋爱来。 逛街,看戏,聊天,皆可也。 拥抱,接吻,上床,敬谢不收。 但,谁会来陪我谈这样无聊平淡的爱情呢?男人倒不如蒙着头睡觉还来得惬意。 在男人看来,爱情若没有落实到实质上,骨眼上,就根本不算爱情。 就象我的师兄所言:我所有的女朋友都跟我上过床,没有跟我上过床的,都不 是我的女朋友。 师兄对我还是颇有点意思的,他说:什么时候想通了再来找我。 他给自己和我留了条后路。他说:无论何时何地,即使我有了女朋友,我都会 要你。 又或也许,我从来就没有恋过爱吧。我不懂爱情,我真不懂。我搞不懂师兄的 意思。 我问:假如你结婚呢? 他说:我还是会要你。 我问:那你妻子怎办? 他说:那并没有什么妨碍啊! 我生气的说:如果你真爱我,就不会结婚。 他说:我结婚了,但我还是爱你啊我还是要你啊,你不要我,我有什么办法呢? 爱情在我面前,一个我仿佛伸手可及而又不可及的地方,令我颇有点夸父追日 的感觉。 然后,一天,我发现,我根本不曾学会谈恋爱。我无办法面对男人。心仪的不 心仪的,优秀的平凡的,高的矮的肥的瘦的,我在他们面前一律都抬不起头,说不 出话来。 我想谈恋爱,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功夫吧。有些人一生都在谈恋爱,有些人从来 就不曾谈恋爱。我在想,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不曾和丈夫恋爱我就已经嫁给他了。 师兄早就说过我在这方面天分不够,资质蠢钝。先天不足,后天又不努力。 他说:什么时候想通了再来找我。 不,我才不会再找他呢。因为我永远想不通他的那一套谬论。 记得有那么个三草的道理:兔儿不吃窝边草,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 草。 这三草的道理,让我全用在他身上也不为过。 还是说回我的写作吧。我真的很久不曾动过笔了。一直以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 裳。 为什么我不写作呢?那是因为我对生活没有激情? 于是,然后,在我最需要激情的时候,我遇到了ERIC。 那是在图书馆的石板凳上。ERIC坐到我身边来。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我所见过的最忧郁的女子。 我失笑。补充:是一个你所见过的吃着冰淇淋的最忧郁的女子。 我们相视而笑。这本是普通平凡的一天,遇着他,却是我生命中的最不普通平 凡的一天。 认识ERIC的第一天,他就已经对我说:我喜欢你。 他后来以我说,我忧郁的样子的确很象他童年时候养过的一只猫,让他油然顿 生熟悉感和好感。 我笑笑说:是啊,我就是那只在你童年时走失的猫,现在回来找你。看你是不 是预备对我好一点。 ERIC说:好一点又如何?坏一点又如何? 我说:好一点我就不走了,在你家里落地生根,生一窝的猫BB,要你养我们一 辈子。如果你对我坏,我就会对你更坏,把你赶出家门,让你流离失所。 ERIC说:猫BB好,猫不用计划生育。尽量生吧,我养着。 然后,他搂着我的腰,喊我作:我的母猫。 在时间茫茫的荒野上,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遇上时,为免以后后 悔,请记紧要对对方说一句:我喜欢你。 真的,真的是要这样。 三个月后,ERIC对我说:我爱你。 再三个月后,ERIC对我说:我要你。 然后,象世上千千万万的恋人那样,我顺理成章的披上了婚纱,成了ERIC的新 娘。 我终于遇着了自己的爱情,在公元二千年的春天。夏天的时候,我们在蜜月的 旅途上。秋天的时候,我和ERIC共养的家猫生了一窝的猫BB,我们共同照料。冬天 来临的时候,我们以体温温暖着彼此的身躯。 我要你,陪我渡过青春年少。 我要你,陪我生死与共,不离不弃,永不分离。 这是ERIC在求婚的时候对我说的话,也是我对爱情与婚姻两个词的定义。 曾经,我说过,我要有一份与众不同的爱情。 但当我的爱情题材遭遇了千篇一律的过程和结局的时候我还是满意的。 因为,在爱与要的边缘,我们还可以攀手触及婚姻,这,在现代社会,真是难 能可贵。 现代社会,要么是爱,要么是要,仿佛两者不可共存,是鱼与熊掌。 当我躺在ERIC的臂弯,他对我说:我爱你,我要你。 我也甜甜的回应他:我也爱你,我也要你。 此时,我们的心间都溢满了一种叫幸福的东西。 2001-4-23 2909字